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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禮地藏菩薩懺願儀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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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摘自《蕅益大师全集》
讚禮地藏菩薩懺願儀
明沙门释智旭述
行者淨身口意。至尊像前。應念我及眾生。積迷造罪。無救無歸。大士洪慈。為歸為救。又念大士法身。及十方三寶。體常徧滿。無所不在。與我現前心性。平等無二。起深信解。如奉慈顏。敷具拱立。唱云。
一切恭敬。
一心頂禮。十方常住三寶。(總一禮已是諸眾等。各各胡跪。嚴持香華。如法供養。唱云。)
願此香華雲。徧滿十方界。供養一切佛。尊法諸賢聖。無邊佛土中。受用作佛事。(至此停唱。燒香散華。至心想云。一切佛法僧寶。體常徧滿。無所不在。願令以此香華。等同法性。普熏一切諸佛剎土。施作佛事。十方一切供具。無時不有。我今當以十方所有。一切種種香華瓔珞幢旛寶蓋。諸珍妙飾。種種音樂。燈明燭火。飲食衣服。臥具湯藥。乃至盡十方所有。一切種種莊嚴供養之具。憶想遙擬。普共眾生。奉獻供養。一切世界中。有修供養者。我今隨喜。若未修供養者。願淂開導。令修供養。又願我身。速能徧至一切剎土。於一一佛法僧所。各以一切種種莊嚴供養之具。共一切眾生等持奉獻。供養一切諸佛。法身色身舍利形像。浮圖廟塔。一切佛事。供養一切所有法藏。及說法處。供養一切賢聖僧眾。願共一切眾生。修行如是供養已。漸得成就六波羅蜜。四無量心。深知一切法。本來寂靜。無生無滅。一味平等。離念清淨。畢竟圓滿。想已起云。)
供養已。一切恭敬。(一禮已。次複合掌。讚云。)
南無地藏菩薩摩訶薩。以神通力。現聲聞像。是諸微妙。功德伏藏。是諸解脫。珍寶出處。是諸菩薩。明淨眼目。是趨涅槃。商人導首。如如意珠。雨眾財寶。隨所希求。皆令滿足。照行善者。猶如朗日。照失道者。猶如明炬。除煩惱熱。如月清涼。渡四流者。為作橋樑。趨彼岸者。為作船筏。伏諸外道。如師子王。降諸天魔。如大龍象。護諸怖畏。如親如友。防諸怨敵。如壍如城。救諸危難。猶如父母。藏諸怯劣。猶若叢林。令諸有情。善根不壞。現妙境界。令眾欣悅。勸發有情。增上慚愧。求福慧者。令具莊嚴。能無功用。轉大法輪。殊勝功德。不能測量。久修堅固。大願大悲。勇猛精進。過諸菩薩。於一食頃。至心歸依。稱名念誦。禮拜供養。能令一切。皆離憂苦。求諸所願。速得滿足。安置生天。涅槃之道。故我一心。歸命頂禮。(讚已。一禮。添香。致敬。唱云。)
一心頂禮。本師釋迦牟尼如來。(拜下想云。能禮所禮性空寂。感應道交難思議。我此道場如帝珠。釋迦如來影現中。我身影現如來前。頭面接足歸命禮。 下皆如此唯改佛名。)
一心頂禮。過去師子奮迅具足萬行如來。覺華定自在王如來。
一心頂禮。一切智成就如來。清淨蓮華目如來。
一心頂禮。無邊身如來。寶性如來。波頭摩勝如來。師子吼如來。
一心頂禮。寶勝如來。寶相如來。袈裟幢如來。大通山王如來。
一心頂禮。淨月佛。山王佛。智勝佛。淨明王佛。智成就佛。無上佛。妙聲佛。滿月佛。月面佛。如是等不可說諸佛如來。
一心頂禮。拘留孫佛。毗婆尸佛等七佛如來。
一心頂禮。普光佛等五十三佛如來。
一心頂禮。過去殑伽沙等諸佛如來。
一心頂禮。忉利天宮十方集會無量世界。不可說不可說一切諸佛如來。
一心頂禮。未來淨住世界安樂劫中無相如來。及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如來。
一心頂禮。十方一切諸佛所有色身舍利形像浮圖廟塔一切佛事。
(想云。諸佛法身如虛空。化事住世難思議。我皆影現化事前。一一皆悉歸命禮。)
一心頂禮。地藏菩薩本願經。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占察善惡業報經。及十方三世一切法藏。
(總三禮想云。真空法界如虛空。常住法寶難思議。我皆影現法寶前。莫不皆悉歸命禮。)
一心頂禮。文殊師利菩薩。財首菩薩。定自在王菩薩摩訶薩。(想偈如佛。但改菩薩名字。下皆倣此。)
一心頂禮。無盡意菩薩。解脫菩薩。普賢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普廣菩薩。觀世音菩薩。虛空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好疑問菩薩。彌勒菩薩。金剛藏菩薩。堅淨信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十方三世一切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憍陳那尊者。優婆離尊者。目乾連尊者。一切聲聞緣覺賢聖僧。
一心頂禮。忉利宮中。分身來集。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大集會中。現聲聞相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占察經中善安慰說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能發智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具足無邊智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具足清淨智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具足慚愧智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具足諸乘明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無憂神通明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具足勝通明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普照諸世間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諸佛燈炬明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金剛光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智力難推伏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電光明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具足上妙味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具足勝精氣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上妙諸資具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無諍智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能引勝踴躍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具足世路光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善住勝金剛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增上觀勝幢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具足慈悲聲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引集諸福德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海電光定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能入如是殑伽沙等諸定成熟一切有情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以諸定力除刀兵劫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以諸定力除疫病劫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以諸定力除饑饉劫。地藏菩薩摩訶薩。
(禮竟。如前想偈畢。復作是念。)
(我及眾生。無始常為。三業六根。重罪所障。不見諸佛。不知出要。但順生死。不知妙理。我今雖知。猶與眾生。同為一切。重罪所障。今對地藏十方佛前。普為眾生。歸命懺悔。惟願加護。令障消滅。)
(作是念已。胡跪。唱言。)
普為法界一切眾生。悉願斷除三障。歸命懺悔。
(唱已。五體投地。復作是念。)
(我與眾生。無始來今。繇愛見故。內計我人。外加惡友。不隨喜他。一毫之善。惟徧三業。廣造眾罪。事雖不廣。惡心徧佈。晝夜相續。無有間斷。覆諱過失。不欲人知。不畏惡道。無慚無愧。撥無因果。故於今日。深信因果。生重慚愧。生大怖畏。發露懺悔。斷相續心。發菩提心。斷惡修善。勤策三業。翻昔重過。隨喜凡聖。一毫之善。念十方佛。有大福慧。能救拔我。及諸眾生。從二死海。置三德岸。從無始來。不知諸法。本性空寂。廣造眾惡。今知空寂。為求菩提。為眾生故。廣修諸善。徧斷眾惡。惟願地藏。慈悲攝受。)
(作是念已。應起胡跪。唱言。)
至心懺悔我弟子(某甲)與法界眾生。自迷法性。枉受輪迴。無明覆心。不知出要。懷聰明慢。自實愚癡。聞大乘法。謬生空解。撥無因果。斷滅善根。遠離正信。遠離正願。離正意樂。及以正見。遠善知識。好處好時。遠離淨戒。正定正慧。隨逐惡友。起諸邪見。造身語意。無量罪業。或復毀謗。大乘正法。或復毀謗。獨覺乘法。或復毀謗。聲聞乘法。障蔽隱沒。不令流布。或復於彼。諸佛弟子。若是法器。若非法器。具戒破戒。下至無戒。著片袈裟。剃鬚髮者。多行忿恨。訶罵毀辱。譏刺誹 謗。隱善揚惡。以麤惡言。期剋迫愶。打棒傷害。侵奪衣鉢。侵奪資生。絕其飲食。退令還俗。脫其袈裟。枷鎖繫縛。禁閉牢獄。輕慢觸惱。令不安樂。奪窣堵波。及僧祇物。十惡五逆。至一闡提。乘此業緣。於無量劫。墮諸惡趣。備歷三塗。受種種苦。痛楚難言。設得值遇。無量諸佛。及大菩薩。親承供養。發露懺除。復更護持。無量道法。修學無量。難行苦行。由彼業障。有餘未盡。令我等輩。未能證得。安樂涅槃。未能證得。三摩地門。殊勝功德。今向
地藏菩薩摩訶薩。及諸佛世尊。發大乘心。弘如來教。為令此土。三寶種性。威德熾盛。久住世故。為欲摧滅。一切眾生。堅固煩惱。令無餘故。與諸眾生。復深慚愧。發露懺悔。求悉消除。惟願
十方諸大慈尊。及地藏大士。哀愍覆護。濟拔我等。令此罪障。皆得除滅。永不復受。惡趣苦果。我等今者。對世尊前。及與大士以至誠心。發真誓願。從今以去。乃至菩提。常願不遇。如是惡緣。決定不造。如是重罪。終不毀謗。諸佛正法。亦不觸惱。諸出家人。必不挑壞。眾生法眼。亦不斷滅。三寶種性。惟願
世尊。及與大士。攝受證知。所發誓願。令我等早成十法。及成十輪。獲得無罪。正路法忍。於三乘法。若三乘人。及非法器。得無誤失。於大乘法。昇進無轉。利慧勝福。常得增長。於一切定。諸陀羅尼。諸忍諸地。速得自在。常得值遇。諸善知識。常得不離。見一切佛。及諸菩薩。聲聞弟子。不離聞法。不離親近。供養眾僧。於諸善根。常能精進。菩提行願。無厭足心。先所造惡。摧壞散滅。速能證得。無上法輪。善巧方便。成熟眾生。皆令獲得。利益安樂。
(或一說或三說起立唱云)
懺悔發願已。歸命禮三寶。
(一禮已。起立。正身運想。一切三寶。徧滿虛空。安坐法座。一一迴身。如法旋遶。此身如影。音聲如響。普徧十方。上供三寶。下警群靈。勿令心散。和雅唱云。)
南無十方佛。
南無十方法
南無十方僧。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地藏菩薩本願經。
南無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
南無占察善惡業報經。
南無地藏菩薩摩訶薩。
(或三稱。或七稱。旋遶既畢。迴身至法座前。正立。舉讚)
地藏大士。誓願宏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三稱)
(迴向偈)
禮懺功德殊勝行。無邊勝福皆迴向。普願沉溺諸有情。速往無量光佛剎。
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薩摩訶薩。摩訶般若波羅蜜。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經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 和南聖眾。
(再禮佛三拜。問訊畢。次至靜室。或念地藏菩薩名。或持滅定業真言。或觀大士平等法身。或作唯心識等二種觀道。唯信唯篤。則必能滅障。必證法忍矣。)
讚禮地藏菩薩懺願儀終。
【後序】
鳴呼。大法久湮。人多謬解。執大謗小。舉世皆然。寧知地獄眾苦。已隨其後。瘖啞餘報。復更難窮。故我地藏慈尊。於大集會中。現聲聞相。而世尊廣歎勝德。且為之較量云。假使有人。於彌勒妙吉祥。並觀自在普賢之類。殑伽沙等大菩薩所。於百劫中。至心皈依稱念禮供。求諸所願。不如有人。於一食頃。皈依稱念禮供地藏。以菩薩久修堅固。大願大悲。勇猛精進。過諸菩薩故也。蓋末世之中。篤言於大乘芷易。而躬行於僧行實難。寧知慶小談大。並其大而亦非。悟大用小。並其小而亦大。故法華誡弘經者。必依四安樂行。涅槃極談常住佛性。尤扶戒律。今大士之功德獨盛。得非亦在此乎。智旭深恨夙生惡習。少年力詆三寶。造無間罪。賴善根未殞。得閱本願尊經。知有出世大孝。乃轉邪見而生正信。仍以謗法餘業。雖辛勤修證。不登法忍。每一展讀大士三經。輒不禁涕泗橫流。悲昔日之無知。感大士之拯拔也。因念濁智流轉之日。與我同此過者不少。敬宗十輪。並占察本願二典。述此儀法。庶幾共滌先愆。克求後果。不終為無依行乎。未登無生正位。皆可修之。無論初心與久學也。
四書蕅益解
蕅益大師解
陽復子江謙補註
四書蕅益解序
四書蕅益解重刻序
【大學直指補註序】
大學直指(依古本)
【中庸直指補註序】
中庸直指補註
論語點睛補註序
論語點睛補註上
論語點睛補註下
四書蕅益解序
蕅益子年十二。談理學而不知理。年二十。習玄門而不知玄。年二十三。參禪而不知禪。年二十七。習律而不知律。年三十六。演教而不知教。逮大病幾絕。歸臥九華。腐滓以為饌。糠粊以為糧。忘形骸。斷世故。萬慮盡灰。一心無寄。然後知儒也。玄也。佛也。禪也。律也。教也。無非楊葉與空拳也。隨嬰孩所欲而誘之。誘得其宜。則啞啞而笑。不得其宜。則呱呱而泣。泣笑自在嬰孩。於父母奚加損焉。顧兒笑。則父母喜。兒泣。則父母憂。天性相關。有欲罷而不能者。伐柯伐柯。其則不遠。今之誘於人者。即後之誘人者也。倘猶未免隨空拳黃葉而泣笑。其可以誘他乎。維時徹因比丘。相從於患難顛沛。律學頗諳。禪觀未了。屢策發之。終隔一膜。爰至誠請命於佛。卜以數鬮。須藉四書。助顯第一義諦。遂力疾為拈大旨。筆而置諸笥中。屈指復十餘年。徹因比丘。且長往矣。嗟嗟。事邁人遷身世何實。見聞如故。今古何殊。變者未始變。而不變者亦未始不變。尚何存於一分無常一分常之邊執也哉。今夏述成唯識心要。偶以餘力。重閱舊稿。改竄其未妥。增補其未備。首論語次中庸。次大學後孟子。論語。為孔氏書。故居首。中庸大學。皆子思所作故居次。子思先作中庸。戴禮列為第三十一。後作大學。戴禮列為第四十二。所以章首在明明德承前章末子懷明德而言。本非一經十傳。舊本亦無錯簡。王陽明居士已辨之矣。孟子學於子思。故居後。解論語者曰點睛。開出世光明也。解庸學者曰直指。談不二心源也。解孟子者曰擇乳。飲其醇而存其水也。佛祖聖賢。皆無實法繫綴人。但為人解粘去縛。今亦不過用楔出楔。助發聖賢心印而已。若夫趨時制藝。本非予所敢知。不妨各從所好。
丁亥孟冬九日古吳西有道人智旭漫識(時在順治四年)
四書蕅益解重刻序
道在人心。如水在地。雖高原平地。了不見水。苟穴土而求之。無不得者。水喻吾心固有之明德。土喻吾心幻現之物欲。果能格物致知。無有不能明其明德者。然穴土取水。人無不施功求之。以非水不能生活故也。而道本心具。人多不肯施功。致物欲錮蔽真知。不知希聖希賢。甘心自暴自棄。由茲喪法身以失慧命。生作走肉行屍。死與草木同腐。可不哀哉。四書者。孔門上繼往聖。下開來學。俾由格物致知。以自明其明德。然後推而至於家國天下。俾家國天下之人。各皆明其明德之大經大法也。前乎此者。雖其說之詳略不同。而其旨同。後乎此者。雖其機之利鈍有異。而其效無異。誠可謂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萬世師表。百代儒宗也。其大綱在於明明德修道。其下手最親切處。在於格物慎獨。克己復禮。主敬存誠。學者果能一言一字皆向自己身心體究。雖一介匹夫。其經天緯地。參贊化育之道。何雖得自本心。俾聖賢垂訓。一番苦心。不成徒設。而為乾坤大父大母增光。不愧與天地並稱三才。可不自勉乎哉。如來大法。自漢東傳。至唐而各宗悉備。禪道大興。高人林立。隨機接物由是濂洛關閩以迄元明諸儒。各取佛法要義以發揮儒宗。俾孔顏心法。絕而復續。其用靜坐參究以期開悟者。莫不以佛法是則是傚。故有功深力極。臨終豫知時至。談笑坐逝者甚多。其誠意正心。固足為儒門師表。但欲自護門庭。於所取法者。不唯不加表彰。或反故為闢駁。以企後學尊己之道。不入佛法。然亦徒為是舉。不思己既陰取陽排。後學豈無見過於師之人。適見其心量狹小。而誠意正心之不無罅漏也。深可痛惜。明末蕅益大師。係法身大士。乘願示生。初讀儒書。即效先儒闢佛。而實未知佛之所以為佛。後讀佛經。始悔前愆。隨即殫精研究。方知佛法乃一切諸法之本。其有闢駁者。非掩耳盜鈴。即未見顏色之瞽論也。遂發心出家。弘揚法化。一生註述經論四十餘種。卷盈數百。莫不言言見諦。語語超宗。如走盤珠。利益無盡。又念儒宗上焉者取佛法以自益。終難究竟貫通。下焉者習詞章以自足。多造謗法惡業。中心痛傷。欲為救援。因取四書周易以佛法釋之。解論語孟子則略示大義。解中庸大學。則直指心源。蓋以秉法華開權顯實之義。以圓頓教理。釋治世語言。俾靈山泗水之心法。徹底顯露。了無餘蘊。其取佛法以自益者。即得究竟實益。即專習詞章之流。由茲知佛法廣大。不易測度。亦當頓息邪見。漸生正信。知格除物欲。自能明其明德。由是而力求之。當直接孔顏心傳。其利益豈能讓宋元明諸儒獨得也已。近來各界眼界大開。天姿高者。無不研究佛法。一唱百和。靡然風從。既知即心本具佛性。無始無終。具足常樂我淨真實功德。豈肯當仁固讓。見義不為。高推聖境。自處凡愚乎哉。以故偉人名士。率多吃素念佛。篤修淨業。企其生見佛性。死生佛國而已。施調梅蔡禹澤李筱和陳魯德葉伯齡彭笑潮郁九齡居士等。宿具靈根。篤信佛法。一見四書蕅益解。不勝歡喜。謂此書直指當人一念。大明儒釋心法。于世出世法。融通貫徹。俾上中下根。隨機受益。深則見深。不妨直契菩提。淺則見淺。亦可漸種善根。即欲刊板。用廣流通。以此功德。恭祝現在椿萱。壽登期頤。百年報盡。神歸安養。過去父母。宿業消除。蒙佛接引。往生淨土。祈序於(光)企告來哲。(光)自愧昔作闡提。毀謗佛法。以致業障覆心。悟證無由。喜彼之請。企一切人於佛法中咸生正信。庶可業障同消。而心光俱皆發現矣。周易禪解。金陵已刻。孟子擇乳。兵燹後失傳。楊仁山居士。求之東瀛。亦不可得。惜哉。
中華民國九年庚申孟夏常慚愧僧釋印光撰
【大學直指補註序】
夫聖經。天下國家之心要也。大學一書。又諸經之心要也。蕅益大師大學直指。又大學之心要也。得此心。則天下國家治且安。失此心。則天下國家亂且危。其關係之重何如乎。而其致力之本。則在于修身。修身之本。在于正心。正心之本。在于誠意。誠意之本。在于致知。致知之功。即在格物。物即身家國天下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歸于本正之謂格。格感通也。豎窮三際橫遍十方之謂格。夫是之謂大學。夫是之謂明明德於天下。若廣說之。豈但一天下云乎哉。不入華嚴法界觀。不能知其究竟矣。竊嘗論之。大學一書。世間法之總持也。而即為出世資糧。佛說阿彌陀經。出世間法之總持也。而不離世間功德。合是二者。而倡導之。弘揚之。則身修家齊國治而天下平。乃至出輪迴。生淨土。究竟成佛。普度有情。無他求矣。既申蕅師直指之意為之補註。以便學者。復敬為之讚。讚曰。自有此經。未有此注。格物致知。全經要處。破我法執。修二空觀。於一切法。作唯心看。身為物本。格之所先。家國天下。乃其末焉。本碩末榮。一氣之宣。惟明明德。攝無不圓。宋儒未解。更為補傳。錯亂古經。大義不顯。旭師妙悟。直指真詮。孔聖復起。當無間然。勛哉來學。熟復斯篇。如是修者。是真聖賢。家齊國治。天下便便。(便便即平平)
民國二十三年甲戌孟夏陽復子江謙謹述
大學直指(依古本)
古吳澫益道人智旭述
陽復子江謙補註
大者。當體得名。常徧為義。即指吾人現前一念之心。心外更無一物可得。無可對待。故名當體。此心前際無始。後際無終。生而無生。死而不死。故名為常。此心包容一切家國天下。無所不在。無有分劑方隅。故名為徧。學者覺也。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故名大學。大字即標本覺之體。學字即彰始覺之功。本覺是性。始覺是修。稱性起修。全修在性。性修不二。故稱大學。
【文分為二。從初至天下平。統示性修旨趣。從自天子至終。詳示妙修次第。
初中又二。初二節示妙悟之門。次三節示妙修之敘。
初中又二。初直示境觀。二點示悟修。
今初。】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道者。從因趨果所歷之路也。只一在明明德。便說盡大學之道。上明字。是始覺之修。下明德二字。是本覺之性。性中本具三義。名之為德。謂現前一念靈知洞徹。而未嘗有形。即般若德。現前一念雖非形像。而具諸妙用。舉凡家國天下。皆是此心中所現物。舉凡修齊治平。皆是此心中所具事。即解脫德。又復現前一念。莫知其鄉。而不無。位天育物。而非有。不可以有無思。不可以凡聖異。平等不增不減。即法身德。我心既爾。民心亦然。度自性之眾生。名為親民。成自性之佛道。名止至善。親民止至善。只是明明德之極致。恐人不了。一一拈出。不可說為三綱領也。此中明德。民。至善。即一境三諦。明。親。止。即一心三觀。明明德即自覺。親民即覺他。止至善即覺滿。自覺本具三德。束之以為般若。覺他令覺三德。束之以為解脫。至善自他不二。同具三德。束之以為法身。不縱不橫。不並不別。不可思議。止理名為大理。覺此理者。名為大學。從名字覺。起觀行覺。從觀行覺。得相似覺。從相似覺。階分證覺。從分證覺。歸究竟覺。故名大學之道。
補註 三諦三觀三德。詳言上編始終心要解。
【二點示悟修。】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靜。靜而后能安。安而后能慮。慮而后能得。
止之一字。雖指至善。只是明德本體。此節指點人處。最重在知之一字。圓覺經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當與此處參看。大佛頂經云。以不生不滅為本修因。然後圓成果地修證。即知止之謂也。此中知為妙悟。定。靜。安。慮。為妙修。得為妙證。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名能定。外境不擾故。聞所聞盡。名能靜。內心無喘故。覺所覺空。名能安。煩惱永寂故。空所空滅。名能慮。寂滅現前。如鏡現像故。忽然超越。名能得。獲二殊勝故。
補註 大佛頂首楞嚴經云。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世尊。憶念我昔無數恆河沙劫。於時有佛。出現於世。名觀世音。我於彼佛。發菩提心。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漸增。聞所聞盡。盡聞不住。覺所覺空。空覺極圓。空所空滅。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獲二殊勝。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聞所聞盡。覺所覺空。空所空滅者。謂能聞能覺能空之心。與所聞所覺所空之境。俱泯也。忽然超越。獲二殊勝者。超越世間有縛與出世間空縛。故空假雙照。發大慈悲心。
【次三節示妙修之敘】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此啟下文兩節之義。蓋迷明德。而幻成身及家國天下。名之為物。既已迷德成物。且順迷情。辨其本末。返迷歸悟之功。名之為事。既向生滅門中。商搉修證。須知有終始。始宜先。終宜後。古之欲明一節。知所先之榜樣也。物格一節。知所後之成案也。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說個明明德於天下。便見親民止善。皆明德中事矣。正其心者。轉第八識為大圓鏡智也。誠其意者。轉第七識為平等性智也。致其知者。轉第六識為妙觀察智也。格物者。作唯心識觀。了知天下國家。根身器界。皆是自心中所現物。心外別無他物也。是故若欲格物。莫若觀所緣緣。若知外所緣緣非有。方知內所緣緣不無。若知內所緣緣不無。方能力去內心之惡。力行心內之善。方名自謙。方名慎獨。又祇一明德。分心。意。知。三名。致知。即明明德。
補註 離本清淨周徧之心。而幻為八識。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前六識者。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與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相接。而現之識也。第七末那識。譯云染污。執我執法之意根也。第八阿賴耶識。譯云含藏。即前七識之所藏也。能轉八識。則成四智。轉眼耳鼻舌身識為成所作智。轉意識為妙觀察智。轉末那識為平等性智。轉阿賴耶識為大圓鏡智。如是則復還其清淨周遍之真心。觀所緣緣者。謂觀由見所取之相也。外所緣緣。是所緣之境。內所緣緣。是能緣之心。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
我法二執破。則物自格。猶大佛頂經所云。不為物轉。便能轉物也。知至者。二空妙觀無間斷也。意誠者。由第六識入二空觀。則第七識不復執第八識之見分。為內自我法也。心正者。由六七二識無我執故。第八識捨賴耶名。由六七二識無法執故。第八識捨異熟名。轉成菴摩羅識。亦名大圓鏡智相應心品也。身修者。第八識既成無漏。則一切五陰。十二處。十八界。皆無漏也。家齊國治天下平者。一身清淨故。多身清淨。乃至十方三世圓滿清淨也。
補註 真如之體。不變而隨緣。隨色受想行識五蘊之緣而為人。隨善惡淨染之緣而為法。因緣和合虛妄有生。故皆無自性。當體即是真如。不知是義。而妄執有實人。即為人我執。妄執有實法。即為法我執。我執者。謂執有自性也。能破二執。即得二空。金剛般若經云。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破人我執也。又云。菩薩應無所住布施。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破法我執也。當知空假中一心三觀。是破二執之神方。斬一切罪根之慧劍也。異熟者。因果之名。或異時而熟。或異性而熟。或異處而熟。三世因果之成熟。非一時非一性非一處也。菴摩羅識。譯云白淨識。即真如本體。色受想行識為五陰。六根六塵為十二處。六根六塵合六識為十八界。曰陰曰處曰界。皆障礙而不清淨。區局向不周徧之稱。以皆生滅故。皆有漏也。若能轉識為智。則皆成無漏。 已上統示性修旨趣竟。
【詳示妙修次第又為三。初的示格物。須從本格。二詳示誠意。必先致知。三更示修齊治平。必有次第。
今初。】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
前云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元不單指帝王有位人說。恐人錯解。今特點破。且如舜耕歷山之時。何嘗不是庶人。伊尹耕有莘時。傳說在板築時。太公釣渭濱時。亦何嘗不是庶人。只因他肯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以修其身。所以皆能明明德於天下耳。蓋以天子言之。則公卿乃至庶人。皆是他明德中所幻現之物。是故自身為物之本。家國天下為物之末。若以庶人言之。則官吏乃至天子。亦皆是他明德中所幻現之物。是故亦以自身為物之本。家國天下為物之末。須知上自天子。下至庶人。名位不同。而明德同。明德既同。則親民止至善亦同。故各各以修身為本也。前雖略示物有本末。又云致知在格物。尚未直指下手方便。故今的指修身為本。以心。意。知。不可喚作物故。以致誠正皆向物之本上格將去故。
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所厚。謂責躬宜厚。所薄。謂待人宜寬。若以厚為家。薄為國與天下。便是私情了。會萬物而為自己故。謂之知本。自己之外。別無一物當情故。可謂知之至也。初的示格物須從本格竟。
【二詳示誠意必先致知】
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直心正念真如。名為誠意。妄計實我實法。名為自欺。蓋稍習聞聖教。未有不知我法二執之為惡。未有不知二空妙觀之為善者。但其惡我法二執。不能如惡惡臭。好二空妙觀。不能如好好色。所以名為自欺。不自謙耳。夫臭必知臭。色必知色。可喻良知。知臭必惡。知色必好。可喻致知。今知二執之惡而不力破。知二空之善而不力修。豈可謂致知乎。心外本無實我實法。名之為獨。斷意中我法二執。斷無不盡。修良知二空妙觀。修無不圓。名之為慎也。
小人閒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后厭然。揜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此明小人亦有良知。但不能致知。故意不得誠也。閒居。即慎獨之獨字。雖在大庭廣眾。亦名閒居。為不善者。即是妄起我法二執。二執。為眾惡根本。故一有二執。便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后厭然。正是良知不可昧處。揜不善而著善。是不能誠於中。如見其肺肝然。是不能形其外。故使人得窺其中也。
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胖。故君子必誠其意。
十目十手。正是慎獨誠中處。潤屋潤身。正是形外處。心包太虛。故廣。體露真常。故胖。
詩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切磋琢磨。致知也。恂慄。誠於中也。威儀。形於外也。盛德。明德之已明者也。致知。則意誠。意誠。則心正。知。意。心。皆明德之別名。致。誠。正。皆明明德之別名。致到極處。誠到極處。正到極處。即名至善。民不能忘。即是親民。可見親民。止至善。不是明德外事。
詩云。於戲前王不忘。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
武公之民不能忘。與前王之民不能忘一般。良以明德之中。自具賢親樂利。橫徧天下。豎徹沒世。故也。
康誥曰。克明德。太甲曰。顧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由武公而遡之文王。遡之成湯。遡之帝堯。皆是自明。自明。即致知誠意也。即躬自厚也。即修身為本也。即知所先也。
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欲誠其意。莫若自新。自新者。不安於舊習也。我法二執。是無始妄習。名之為舊。觀我法空。是格物致知。名之為新。苟者。斬然背塵合覺也。日日新者。不肯得少為足。又日新者。不肯半塗而廢。又苟日新者。斷分別二執。日日新者。斷俱生二執。又日新者。斷二障種子。
補註 分別二執者。由無始以來。種子內熏。兼隨外緣邪見分別之粗執。俱生二執者。全由種子內熏。不待外緣邪教。無始以來。與身俱生之細執也。粗執易斷。細執難斷。我執又名煩惱障。障大涅槃故。法執又名所知障。障大菩提故。二障種子斷。則現行不生。
康誥曰作新。
不是我去作他。只因自能日新。彼便興起。故孟子曰。待文王而後興。興。即作也。
詩云。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只一日新又新。便使民亦自作。命亦維新。可見心外無民。心外無命。
詩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詩云。緡蠻黃鳥。止於丘隅。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詩云。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
文王。一人耳。對臣下。則各為君。對商紂。則名為臣。對王季。則名為子。對武周。則名為父。可見身是本。而所對皆末也。明德一理耳。對臣下。則名為仁。對君上。則名為敬。對父母。則名為孝。對子孫。則名為慈。對國人。則名為信。可見無所不用其極。無二極也。極。即至善。至善。即明德本體。此文王自謙處。誠中形外處。皆由格物致知。以誠其意。故能如此。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
世人不知心外無物。妄謂仁敬孝慈信。可以對君臣父子良民。不可以化頑惡。殊不知只是物未格。知未致。意未誠耳。如文王之使虞芮息爭。何必別商聽訟之法。大凡不達人我一體。則有爭有競。便名之為無情。非必告謊狀。而後為無情者也。今以本無人我之明德化之。故能大畏民志。夫畏民志。則非刑罰之威。大畏民志。則使健訟者。亦化而為聖賢矣。非知身為物本。格物致知。以誠其意者。孰能若此也哉。二詳示誠意。必先致知竟。
【三更示修齊治平。必有次第。
又為四。初以心身合釋。二以身家合釋。三以家國合釋。四以國與天下合釋。雖如此次第合釋。然皆不離修身為本。皆不外於格致誠正之功。
今初以心身合釋。】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李卓吾云。身字。不必改作心字。首節。見身之有關於心。次節。見心之有關於身。)
身者。前六識身也。忿懥。恐懼。好樂。憂患。即貪瞋癡等。根隨煩惱也。現行熏成種子。故使第八識心。不得其正。
補註 唯識家分根本煩惱為六。曰。貪。瞋。癡。慢。疑。惡見。分隨煩惱為小中大共二十。小隨十。曰。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中隨二。曰。無慚。無愧。大隨八。曰。掉舉。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第八識體。本自無所不在。亦無所在。唯其受染法熏。持染法種。隨彼染法所起現行。為視。為聽。為食。面見聞知之妙性。遂為彼所覆蔽矣。蓋其光圓滿得無增愛者。名之為見。既有所視。便不名見。十方擊鼓。十處齊聞者。名之為聞。既有所聽。便不名聞。舌根不動。淡性常在者。名為知味。既有所食。便不知味。故前一節。深明現行熏種子之失。此一節。深明種子生現行之失。身心相關若此。故必格物致知。以誠其意。然後心正而身修也。有所忿懥等。只是不能格物。故意不誠。不見不聞等。只是不能致知。故心不正。而身不修。問曰。前云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云忿懥好樂。皆不得正。前後不相違耶。答曰。如惡惡臭。斷我法二執也。如好好色。修二空妙觀也。二觀成就。方能無忿懥等。自無忿懥等私。方能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故知格物致知之外。別無誠意正心之功。
【二身家合釋。】
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之其所賤惡。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五個辟字。皆是不能格物。故不能致知耳。便是不能齊家之處。何止為身不修耶。莫知子惡。莫致苗碩。亦是為物所蔽。故不能致其知也。後一反結。最為有力。正顯修身為本。
【三家國合釋】
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眾也。
一一都從修身上說來。玩三個所以字。絕不費力。
康誥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未有學養子。而后嫁者也。
妙在心誠求之四字。正與下文民好民惡相合。又與上文五個辟字相反。此皆從格物致知。誠意慎獨中來。
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為一言僨事。一人定國。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帥天下以暴。而民從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后求諸人。無諸己。而后非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國在齊其家。
堯舜之仁。不過是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以修身耳。如此修身。便為天下人榜樣。天下人自然從之。何必發號施令哉。令字與帥字正相反。帥。是無心之化。令。是有心之求。達得心外無天下。故不必有心求。不知天下在心中。故不能無心化也。
詩云。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國人。詩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國人。
二詩皆說修身齊家事耳。而治國便在其中。何必求之於國哉。
詩云。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謂治國。在齊其家。
其儀不忒。只是修身事耳。正是四國。則天下不難平矣。為人父。止於慈。為人子。止於孝。為人兄。止於友。為人弟。止於恭。而后民自法之。可見四國自趨於正。不待我去正他。
【四以國與天下合釋】
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
老老長長恤孤。元即孝弟慈三字。只是變卻文法耳。絜矩二字最妙。只須向自身上推去。便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
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
正示人絜矩工夫。不是覆解字義而已。
詩云。樂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
修二空妙觀。如好好色。故無私好。斷我法二執。如惡惡臭。故無私惡。無私好。故能民之所好好之。無緣大慈也。無私惡。故能民之所惡惡之。同體大悲也。是謂三界大師。四生慈父。
補註 三界亦名三有。欲界六天。色界十八天。無色界四天。皆以修行功德增高而上。其身長壽命。亦皆倍增。然福報盡時。皆墮輪迴。皆須歸依三寶。方能了脫死生。故佛是三界大師。三界眾生。不外胎卵濕化四種。佛等視之如子。拔苦與樂。故佛是四生慈父。
詩云。節彼南山。雜石巖巖。赫赫師尹。民具爾瞻。有國者。不可以不慎。辟。則為天下僇矣。詩云。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儀監于殷。峻命不易。道得眾。則得國。失眾。則失國。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
是故二字。頂上三則字來。緊切之極。不曰明德。而曰慎德。正顯明明德之工夫。全在慎獨也。有德此有人。便為下文用人張本。有土有財。便為下文理財張本。若悟大道。則生財亦大道。不於大道之外。別商生財矣。用人理財。是平天下要務。而皆以慎德為本。皆即慎德中事。誰謂明明德外。更有他道哉。觀心釋者。性具三千。名為天下。慎德。是先悟性體。用人。是智慧莊嚴。理財。是福德莊嚴。
補註 佛菩薩緣覺聲聞之四聖。天人神畜鬼地獄之六凡。為十法界。十法界之一一界。各有如是性。如是相。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之十如是。一界各具十界。則有百界千如是。假名五陰國土。各具一千。則有三千。理具事造。又各有三千。而唯是一心。故曰兩重三千。同居一念。兩重三千。差別極矣。同居一念。唯是平等。
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內末。爭民施奪。
舉本必兼得末。末得而本益榮。逐末必全遺本。本遺而末亦失。觀心釋者。不悟性德。而修頑福。便成魔業。
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
民散。將何以守財。民聚。何憂乎不富。觀心釋者。一毫之善。施與法界眾生。則能成佛。而九界攸歸。
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康誥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矣。楚書曰。楚國無以為寶。惟善以為寶。舅犯曰。亡人無以為寶。仁親以為寶。泰誓曰。若有一個臣。斷斷兮。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實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孫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娼嫉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通。實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
前一大臣。由能格物致知。所以純是無人無我之心。後一奸臣。由其不能格物致知。所以只有分人分我之心。
唯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此謂唯仁人。為能愛人。能惡人。
唯仁人。無愛無惡。亦唯仁人。能愛能惡。仁。是性體。無愛無惡。是性量。能愛能惡。是性具。
見賢而不能舉。舉而不能先。命也。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
由其不能如惡惡臭。如好好色。以自謙。故不能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
好人之所惡。惡人之所好。是謂拂人之性。菑必逮夫身。
不過有所好樂。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遂至親愛而辟。賤惡而辟耳。可不格物致知。以慎其獨哉。
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
大道。即大學之道。君子。不以位言。忠信。即誠意之異名。直心正念真如。名至誠心。亦名為忠。了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名之為信。自恃為驕。驕則不忠。輕他為泰。泰則不信。
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恆足矣。
大道。亦即大學之道也。既有大道。何必聚斂哉。生之者眾。為之者疾。只是民之所好好之。食之者寡。用之者舒。只是民之所惡惡之。觀心釋者。隨喜凡聖一毫之善。則生之者眾。不向三有。則食之者寡。勤策三業。修行五悔。則為之者疾。不向二乘。則用之者舒。又不向二乘三有。皆是食之者寡。觀察三輪體空。則是用之者舒。
補註 身業口業意業為三業。五悔者。天臺大師。說五種懺悔法。使於晝夜六時修之。名為六時五悔。一懺悔。發露已往之罪。而誡將來也。二勸請。勸請十方如來。以轉法輪也。三隨喜。于大小一切之善根。隨喜讚嘆也。四迴向。以一切所修之善根。向于眾生。又向于佛道也。五發願。發四弘誓。而導前之四行也。五者皆能悔罪滅惡。故皆名悔。勸請。則滅魔王請佛入滅之罪。隨喜。則滅嫉他修善之罪。迴向。則滅倒求三界之罪。發願。則滅修行退志之過。二乘。謂聲聞緣覺。但求自度。不發大悲。安于小乘。不求作佛。三輪體空。就布施言。以施者。受者。與施物。謂之三輪。此三輪之相存于意中。稱為有相之三輪。而非真檀波羅密之行。滅此三輪。住於無心而行之施。為三輪清淨之檀波羅密。金剛經云。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檀波羅密。譯云布施度也。
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
觀心釋者聚財。是染汙心修有漏善。長在生死。名為以身發財。不達生財大道。是狂慧枯禪。不能稱性修習菩提資糧。不名以財發身。今言生財有大道。即是稱性所起。緣因莊嚴。不向外求。又言以財發身。可見六度萬行。闕一不可。不得空談理性也。
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也。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未有府庫財。非其財者也。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歛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彼為善之。小人之使為國家。菑害並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此二節。以用人理財合說。尤見二事只是一事。須是先慎乎德。方能用人。方能理財。大約賢臣。決以愛民為務。聚歛。決定便是小人。故仁者只須得一賢臣。則不必聚財而恆足。不仁者只是一味貪財。則小人便得進用而致菑也。觀心釋者。由悟法身。方知性具緣了二因。由智慧力。方能熾然修習菩提資糧。而不成有漏有為。
補註 三因佛性。涅槃經所說。一正因佛性。離一切邪非之中正真如也。依之成就法身之果德。故名正因佛性。二了因佛性。照了真如之理之智慧也。依之成就般若之果德。故名了因佛性。三緣因佛性。緣助了因。開發正因之一切善根功德也。依之成就解脫之德。故名緣因佛性。三者皆性所具。全性起修。則能成就無漏無為之菩提正道。菩提者大覺之稱也。因緣離合。虛妄生滅。謂之有為。三界因果。不離煩惱。謂之有漏。若真如之性。即本無漏無為也。
大學直指(終)
【中庸直指補註序】
現前介爾一念。而實無量無邊。不生不滅。豎窮三際。橫遍十方。清淨本然。寂然不動。謂之性。感而遂通。有善有惡。有因有果者。謂之道。全性起修。為善去惡。造圓因以致圓果者。謂之聖人之教。所以為教。慎獨是矣。所以慎獨。致中和是矣。所以致中和。空假中一心三觀是矣。修此三觀。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智仁勇三德立焉。父子君臣夫婦兄弟朋友之交。五達道行焉。凡為天下國家之九經備焉。以其關係于天下成敗利鈍治亂安危之重也。故謂之三重。此三觀者。惟是一心。故曰所以行之一也。中庸之為書。蕅益大師之直指。具于是矣。或曰。進今之學者。而與之言中庸。無乃奧乎。蕅師直指。以佛釋儒。又奧之甚者也。曉之曰。所謂中庸。所謂直指。即直指爾我乃至一切眾生各各本具之現前介爾一念。而又無量無邊。不生不滅。清淨周徧。圓具三諦三觀三德之妙真如心也。真者不妄。如者不變。妙者神通自在。不可思議也。三諦者。真俗中。三觀者。空假中。三德者。般若解脫法身也。既人人本具。個個不無。而聖凡之分。天地懸隔者。何也。修與不修之殊也。修則性顯。不修則性隱。修之則為智為仁為勇。為君子。為至聖。為堯舜文王武王周公仲尼。乃至成佛。不修則為愚。為不肖。為蠻貊。為無忌憚之小人。乃至為畜生餓鬼地獄受苦無量之眾生。子思之作中庸。蕅師之作直指。教修之寶筏也。堯舜文武周公孔子三世諸佛。教修之導師也。世間法之三達德五達道九經。與出世法之四諦十二因緣六波羅蜜。教修之條目也。尊德性而道問學。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溫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禮。乃至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教修之全功也。聰明睿智。足以有臨。寬裕溫柔。足以有容。發強剛毅。足以有執。齊莊中正。足以有敬。文理密察。足以有別。溥薄淵泉。而時出之。見而民莫不敬。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說。舟車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載。日月所照。霜露所隊。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教修之極致也。而皆本于空假中一心三觀之修。以其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故謂之空。以其體物而不可遺。所謂物者。亦皆因緣和合。虛妄有生。謂之假。以其空假雙照。不偏于空。不偏于假。謂之中。故曰肫肫其仁。淵淵其淵。浩浩其天。淵淵其淵者空觀也。肫肫其仁者假觀也。浩浩其天者中觀也。空觀即惟一也。一故能立天下之大本。假觀即惟精也。精故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空假雙照之中觀。即允執厥中也。故能參贊天地之化育而無所偏倚。蓋性無不同。而相無不異。空觀者。平等觀也。假觀者。差別觀也。性相不二。故于平等而知差別。于差別而知平等。是宇宙萬物所由分合。而天下國家之所由治平也。此真能雨眾寶之無價摩尼珠也。藏此珠而行乞。可謂智乎。懷此寶而迷邦。可謂仁乎。知是衣中之珠。宅中之寶。而不肯探求。可謂勇乎。故謹為補註以勸于學者。學者得此寶而明其性。以修其身。則家齊國治天下平之效可睹也。得此寶以修華嚴。可以知法界無盡之圓觀也。以修法華。可以知方便度生之妙用也。以修淨土。可以知出凡入聖。簡易而圓滿。捷速而究竟之最勝法門也。學者其永寶之哉。
民國二十三年甲戌孟夏江謙謹述。
中庸直指補註
古吳蕅益道人智旭述
【中之一字。名同實異。此書以喜怒哀樂未發為中。若隨情解之。只是獨頭意識邊事耳。老子不如守中。似約第七識體。後世玄學。局在形軀。又非老子本旨矣。藏教所詮真理。離斷離常。亦名中道。通教即物而真。有無不二。亦名為中。別教中道佛性。有名有義。而遠在果地。初心絕分。惟圓人知一切法。即心自性。無非中道。豈得漫以世間中字。濫此極乘。然既秉開顯之旨。則治世語言。皆順實相。故須以圓極妙宗。來會此文。俾儒者道脈。同歸佛海。中者。性體。庸者。性用。從體起用。全用在體量。則豎窮橫徧。具。乃徹果該因。
文為五段。初總示性修因果。堪擬序分。二詳辨是非得失。擬開圓解。三確示修行榜樣。擬起圓行。四廣陳明道合誠。擬於圓位。五結示始終奧旨。擬於流通。
初總示性修因果。】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不生不滅之理。名之為天。虛妄生滅之原。名之為命。生滅與不生滅和合。而成阿賴耶識。遂為萬法之本。故謂之性。蓋天是性體。命是功能。功能與體。不一不異。猶波與水也。體。則非善非惡。功能。則可善可惡。譬如鏡體非妍非媸。而光能照現妍媸。今性亦爾。率其善種而發為善行。則名君子之道。率其惡種而發為惡行。則名小人之道。道。猶路也。路有大小。無人不由。故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然善種發行時。性便舉體而為善。惡種發行時。性亦舉體而為惡。如鏡現妍時。舉體成妍。鏡現媸時。舉體成媸。妍媸非實。善惡亦然。無性緣生。不可思議。聖人見無性緣生之善。可以位天地。育萬物。自成成物也。故設教以修習之。見無性緣生之惡。可以反中庸。致禍亂。自害害他也。故設教以修除之。除其修惡。惡性元無可除。習其修善。善性元無可習。故深達善惡之性。即是無性者。名為悟道。斷無性之惡。惡無不盡。積無性之善。善無不圓者。名為修道也。此節。且辨性修。下文。方詳示因果差別耳。夫天命之謂性。真妄混而難明。率性之謂道。善惡紛而雜出。研真窮妄。斷染育善。要緊只在教之一字。全部中庸。皆修道之教也。故曰自明誠。謂之教。
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
非善即惡。非仁即不仁。故不可須臾離。故必戒慎恐懼以修之。
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
此申明戒慎恐懼之故。問曰。何須向不睹不聞處用功。答曰。以莫現乎隱。莫顯乎微故也。隱微。就是不睹不聞。就是獨慎。就是戒慎恐懼。此與大學誠意工夫一般。皆須直心正念真如。
補註 道猶路也。世間之道六。曰天。曰人。曰神。三善道也。曰畜生。曰餓鬼。曰地獄。三惡道也。凡起一念。必落一道。一念而善則上品為天。中品為人。下品為神。一念而惡。則上品為地獄。中品為餓鬼。下品為畜生。人不能須臾無念。故不能須臾離道。生死輪迴之報所從來也。可不戒慎而恐懼乎。一念因也。天人神畜鬼獄果也。因必具果。無果非因。故眾生畏果。菩薩畏因。在因之果。凡夫視之不睹。聽之不聞。若佛則悉睹。悉聞。故曰。莫見乎隱。莫顯乎微。君子之所以必慎其獨也。慎獨淨念之法門。無如念佛。念佛是出生死輪迴之大道也。
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
熾然喜怒哀樂時。喜怒哀樂不到之地。名之為中。非以無喜怒哀樂時。為未發也。無不從此法界流。故為大本。無不還歸此法界。故為達道。 中。雖是性。須約出纏真如。方顯其妙。發而中節。全從慎獨中來。全是以修合性。若稍不與性合。便不名和。
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致之一字。與後文其次致曲致字。同。 三千在理。同名無明。三千果成。咸稱常樂。故云位焉育焉。不必向效驗上說。自有真實效驗。嗟嗟。四凶居堯舜之世。不能自全。顏子雖簞瓢陋巷。不改其樂。誰謂心外實有天地萬物哉。天地萬物。皆心中影耳。
補註 中惟一也。空觀也。和。惟精也。假觀也。致中和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中道圓觀也。諸佛一心三觀之印。堯舜精一執中之傳。雖所致之範圍不同。而能致之功則一也。
【二詳辨是非得失。】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也。
此總標是非得失之源也。君子背塵合覺。故直曰中庸。九界皆是背覺合塵。名為逆修。故皆名反中庸。時字。只是無執著意。自利。則善巧安心。利他。則四悉順物。小人亦要修因證果。亦自以為中庸。但不知從慎獨處下手。便至於無忌憚。便是錯亂修習。猶如煮砂。欲成嘉饌。
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
中庸是大本達道。所以為至。必具真智真仁真勇。然後能之。所以民鮮能也。此且總歎鮮能。下文方出鮮能之故。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過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
不行。歸罪於知愚。不明。歸罪於賢不肖。可見行。明。不是兩事。 過處。就是不及處。故論語云。過猶不及。特就其情見。縱許為過之耳。道本至極。那有能過之者。
補註 賢者智者之過。偏於空也。偏於空。則耽沈寂。而不事行持。但自度而不發大悲。愚者不肖者之不及。偏於假也。偏於假。則迷五欲。而不能出離。貪勢利而無所忌憚。智愚賢不肖四者。可以盡天下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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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9-20 16: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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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偏若此。中庸之所以不明不行。
人莫不飲食也。鮮能知味也。
味是舌識之相分。現量所得。非心外法。智愚賢不肖者。那能得知。惟有成就唯心識觀之人。悟得味非心外實法。成就真如實觀之人。悟得味即如來藏耳。飲食既不知味。則終日中庸。終日反中庸矣。
子曰。道其不行矣夫。子曰。舜其大知也與。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其斯以為舜乎。
非大知。不足以行道。故先歎不行為病。後舉大舜為藥。全仁全勇之知。方名大知。所以雙超知愚兩關。 執兩端而用中。方是時中。若離兩端而別談中道。便為執一矣。兩個其字。正顯兩端中道。原只一體。 問。何名兩端。答。善惡是也。善惡皆性具法門。惟聖人能用善用惡。而不為善惡所用。則善惡無非中道。如舜誅四凶。即是用惡法門也。書云強弗友剛克燮友柔克。沈潛剛克。高明柔克。平康正直。皆建用皇極之妙。噫。可以思矣。
補註 王陽明先生曰。春秋必待傳而後明。是歇後謎語矣。聖人何苦為此艱深隱晦之詞。左傳多是魯史舊文。若春秋須傳而後明。孔子何必削之。如書弒君。即弒君便是罪。何必更問其弒君之詳。征伐當自天子出。書伐國。即伐國便是罪。何必更問其伐國之詳。聖人述六經。只是要正人心。只是要存天理。去人欲。於存天理。去人欲之事。則嘗言之。或因人請問。隨各分量而說。亦不肯多道。恐人專求之言語。故曰予欲無言。若是一切縱人欲。滅天理之事。又安肯詳以示人。是長亂導奸也。故孟子云。仲尼之門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無傳焉。此便是孔門家法。世儒只講得一箇霸者的學問。所以要知得許多陰謀詭計。純是一片功利的心。與聖人作經的意思正相反。如何思量得通。因歎曰。此非達天德者未易與言此也。又曰。孔子云。吾猶及史之闕文也。孟子曰。盡信書不如無書。吾於武城。取二三策而已。孔子刪書於唐虞夏四五百年間不過數篇。豈更無一事。而所述止此。聖人之意可知矣。又曰。詩非孔門之舊本矣。孔子云。放鄭聲。鄭聲淫。又曰。惡鄭聲之亂雅樂也。鄭衞之音。亡國之音也。此是孔門家法。孔子所定三百篇。皆所謂雅樂。皆可奏之郊廟。奏之鄉黨。皆所以宣暢和平。涵泳德性。移風易俗。安得有此。是長淫導奸矣。此必秦火之後。世儒附會。以足三百篇之數。謹按先生此論。是千古巨眼。聖學真傳。讀書正法。二十四史。汗牛充棟。多惡行繁文。今之報章。播揚惡行。一日千里。世道人心之所以日下也。
子曰。人皆曰予知。驅而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子曰。回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
非仁守。不足以明道。故先歎不能期月守為病。後舉顏子為藥。全智全勇之仁。方名真仁。所以超出賢不肖兩關。 擇而得者。知為先導也。守而不失者。勇為後勁也。是謂即知即勇之仁。言一善者。猶所謂最上一乘。一不對二。善不對惡。
子曰。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祿。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子路問強。子曰。南方之強與。北方之強與。抑而強與。寬柔以教。不報無道。南方之強也。君子居之。衽金革。死而不厭。北方之強也。而強者居之。故君子和而不流。強哉矯。中立而不倚。強哉矯。國有道。不變塞焉。強哉矯。國無道。至死不變。強哉矯。
非真勇。不足以載道。故先舉有相之勇為病。後舉君子之強為藥。全知全仁之勇方名真勇。所以徧超知愚賢不肖之流弊。 有真知真仁真勇者。均天下。亦中庸。辭爵祿。亦中庸。蹈白刃。亦中庸。若源頭不清。則毫釐有差。天地懸隔。且道如何是源頭。慎獨是也。倘不向慎獨處討線索。則管仲之一匡天下。不似大舜乎。原憲之貧。不似簞瓢陋巷乎。子路之死。不似比干乎。思之。 柔能勝剛。故南方亦得稱強。所謂忍為力中最也。和則易流。不流方見真強。中立易倚。不著中道。不恃中道而輕兩端。方見真強。隱居以求其志。行義以達其道。方見真強篤信好學。守死善道。方見真強。如此之強。豈賢知者之所能過。故曰。過猶不及也。
子曰。素隱行怪後世有述焉。吾弗為之矣。
素隱是假智行怪。是假仁。積其精神而使後世有述。是假勇。
君子遵道而行。半塗而廢。吾弗能已矣。
勇不能守。即仁體不純。仁不能純。即知有未及。
君子依乎中庸遯世。不見知而不悔。唯聖者能之。
真智真仁真勇。三德只是一心。一心具足三德。全修合性。故名為依。唯聖與聖。乃能知之。下劣不知。為實施權。脫珍御敝。慈室忍衣。是名不悔也。此上。一往皆是辨真偽。別是非。以開圓解。而行位之要。亦不外是矣。
補註 慈悲忍室者。妙法蓮華經云。如來室者。大慈悲心是。如來衣者。和柔忍辱是。如來座者。一切法空是。
【三確示修行榜樣。
又為四。初舉大道體用。以示所修。二指忠恕素位自邇自卑。以為能修。三引舜文武周。以作標榜。四引答哀公問。結成宗要。
今初】。
君子之道。費而隱。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猶有所憾。故君子語大。天下莫能載焉。語小。天下莫能破焉。詩云。鳶飛戾天。魚躍于淵。言其上下察也。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道。不偏屬君子。而君子方能合道。故稱君子之道。可見一部中庸。只重修道之教也。此約因行。故名君子之道。後約果位。故又名聖人之道。亦名至誠之道。其實無二道也。 與知與能處。即是不知不能處。不知不能處。正在與知與能處。非有淺深如眼知色。耳知聲。鼻知香。舌知味。身知觸。意知法。眼能見。耳能聞。鼻能嗅。舌能嘗。身能覺。意能知。非夫婦可以與知與能者乎。眼何以能見。耳何以能聞。乃至意何以能知。非聖人有所不知不能者乎。法法皆然。人自不察。是故與知與能。皆是費處。即皆是隱處。不知不能。皆是隱處。即皆是費處也。聖人不知不能。天地猶有所憾。所以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諸法之權。即隱是費。諸法之實。即費是隱。大亦不可破。小亦不可載。悟得此理。方許知費而隱。 鳶飛魚躍。即是不知不能之至道。故宗門云。三世諸佛不知有。狸奴白牯郤知有。
補註 道即所率之性。此性平等。聖人君子不多。愚夫婦鳶魚不少。故曰費。費猶遍也。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故曰隱。鳶魚之性。亦是無量無邊。故曰小亦莫能載。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故曰大亦莫能破。
【二指忠恕素位自邇自卑。以為能修。】
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
世人安於卑陋。妄以君子之道為遠。猶眾生妄以佛道為遠。而高推聖境也。詎知法界不離一心。何遠之有。
詩云。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遠。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
人人本具。故云以人治人。即指自治之法。非謂治他人也。改者。去逆修而成順修。
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
忠者。無人無我。道之本體也。恕者。以人例我。以我推人。修之方便也。故曰違道不遠。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謹。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餘。不敢盡。言顧行。行顧言。君子胡不慥慥爾。
為子止孝。為臣止敬。為弟止恭。為友止信。總一中庸。隨境各有異義。義雖差別。體即無差。無差而差。故名庸。差即無差。故名中。
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
一切富貧等位。皆是自心所現境界。故名其位。心外別無少法可得。故不願其外。
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
觀一切境。無非即心自性。富貴亦法界。貧賤亦法界。夷狄患難亦法界。法界無行。無所不行。一心三觀。觸處圓明。不離境以覓心。故無境不入。善即境而悟心。故無不自得。
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於人。則無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
下合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故不陵。上合十方諸佛。與佛如來同一慈力。故不援。知十法界。皆即我之本性。故正己而不求人。
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儌幸。
居易。即是慎獨。不慎獨。便是行險。
子曰。射有似乎君子。失諸正鵠。反求諸其身。
射而不中。未有怨天尤人者。
君子之道。辟如行遠。必自邇。辟如登高。必自卑。詩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且樂且耽。宜爾室家。樂爾妻孥。子曰。父母其順矣乎。子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詩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夫微之顯。誠之不可揜。如此夫。
妻子兄弟父母。皆邇也。鬼神。即遠也。以此合妻子。和兄弟。順父母。即以此格鬼神。可謂遠自邇。高自卑也。人以誠格鬼神。鬼神亦以誠而使人事之如在。非誠不足以為感。非誠不足以為應。非離感而有應。非離應而有感。開而會之。即所謂諸佛心內眾生。時時成道。眾生心內諸佛。念念證真也。 誠字。雙就感應上論。一誠無二誠。即是真如之性。
【三引舜文武周。以作標榜。皆以孝字為主。次明修道以仁。後云親親為大。可見最邇無如孝。最遠亦無如孝。佛經云。孝名為戒。孝順至道之法。故知儒釋二教。入門大同。但孝有世出世間之異耳。】
子曰。舜其大孝也與。德為聖人。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祿。必得其名。必得其壽。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故栽者培之。傾者覆之。詩曰。嘉樂君子。憲憲令德。宜民宜人。受祿于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故大德者必受命。
全重在德為聖人一句。果能德為聖人。縱令不為天子。不有四海。不崇九廟。不滿四旬。而其位。其祿。其名。其壽。元在。所謂先天而天弗違。乃名受命也。
子曰。無憂者。其惟文王乎。以王季為父。以武王為子。父作之。子述之。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緒。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顯名。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斯禮也。達乎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為大夫。子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為士。子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期之喪。達乎大夫。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
雖贊文王。即是贊武周之孝。武周之孝。全由文王止孝止慈得來。
子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善繼善述。須與時措之宜。參看。須從慎獨時中處。發源。
春秋。修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貴賤也。序事。所以辨賢也。旅酬下為上。所以逮賤也。燕毛。所以序齒也。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
末節兩個所以字。正是禮中之義。由知天知人。以修身事親。由事親修身。以合天道之誠。方是事帝祀先之義。否則犧牲玉帛。可為禮乎。
【四引答哀公問。結成宗要。】
哀公問政。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人道敏政。地道敏樹。夫政也者。蒲盧也。故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
補註 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四句是全部政治學。通古今。達萬國。不可改也。
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知天。謂悟性真也。知人。謂親師取友。以開智慧也。事親。為修身第一務。即躬行之始也。知天。為法身。知人。成般若。事親修身。為解脫。
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
悟性具三德。則三非定三。而三德宛然。正顯圓行。必由圓解。解性行本一。隨以三德。而行五達也。
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
生知安行。亦是修德。亦是以人合天。但省力耳。即知。即行。所知者。即法身之一。一必具三。能知者。即般若。般若亦三。所行者。即性具之事。事亦具三。能行者。即妙修之功。功亦具三。惟種種三。三不離一。所謂非一非三。而三而一。
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
知仁勇。為真修。好學力行知恥。為緣修。故但云近。除郤生知安行一輩。其餘二輩。都要從緣修起。
知斯三者。則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則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矣。
緣修。亦是全性所起。故悟性具緣修。則一了百當。
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曰修身也。尊賢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群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修身。則道立尊賢。則不惑。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敬大臣。則不眩。體群臣。則士之報禮重。子庶民。則百姓勸來百工。則財用足。柔遠人。則四方歸之。懷諸侯。則天下畏之。齊明盛服。非禮不動。所以修身也。去讒遠色。賤貨而貴德。所以勸賢也。尊其位。重其祿。同其好惡。所以勸親親也。官盛任使。所以勸大臣也。忠信重祿。所以勸士也。時使薄斂。所以勸百姓也。日省月試。既稟稱事。所以勸百工也。送往迎來。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遠人也。繼絕世舉廢國。治亂持危。朝聘以時。厚往而薄來。所以懷諸侯也。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
九經。無非性具。悟性。方行九經。故曰行之者一。
補註 華嚴經云。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五蘊悉從生。無法而不造。又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故曰所以行之者一也。
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言前定。則不跲。事前定。則不困。行前定。則不疚。道前定。則不窮。
先開圓解。隨起圓行。圓解不開。不名為豫。故下文直指明善。為誠身之本。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順乎親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
此節。與前故君子節。參看。便見其妙。前云知天。即是今明善。前以事親。為修身之要。今以誠身。為順親之本。前以知人。居事親之先。今以順親。居信友之先。前約進修。今約功效。逆順相成。而皆以圓解為先。學者可不以開圓解。為急務乎。 在下位。不獨指士庶人說。諸侯在天子之下。天子在上帝之下。人為下位。天為上位。以人道合天道。乃名獲乎上耳。 佛法釋者。不得佛道。不能度生。不合菩薩所行之道。不成佛道。不以持戒。孝順父母師僧三寶。不合菩薩所行之道。不信一體三寶。不能持無上戒。不悟本來佛性。不能深信一體三寶也。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此非以天道人道並陳。乃歸重於人道合天耳。謂除非不勉不思。方是天然聖人。世間決無天然之聖。必須擇善固執。只要修到極則。自然徹證本性矣。此。已為下文圓位張本。而又必從前文圓解發來。最宜深思。問曰。如伏羲等聖。惠能等祖。豈不是天然之聖。答曰。宗鏡云。直饒生而知之。亦是多生聞熏成種。或乃諸聖本願冥加。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辯之。篤行之。
王陽明曰。問。思。辯。行。皆所以為學。未有學而不行者也。如言學孝。則必服勞奉養。躬行孝道。而後謂之學。豈徒懸空口耳講說乎。學射。則必張弓挾矢。引滿中的。學書。則必伸紙執筆。操觚染翰。盡天下之學。未有不行而可以言學者。則學之始。固已即是行矣。篤者。敦實篤厚之意。已行矣。而敦篤其行。不息其功之謂耳。蓋學之不能無疑。則有問。問。即學也。即行也。又不能無疑。則有思。思。即學也。即行也。又不能無疑。則有辯。辯。即學也。即行也。辯既明矣。思既慎矣。問既審矣。學既能矣。又從而不息其功焉。斯之謂篤行。非謂學問思辯之後。始措之於行也。
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辯。辯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篤。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此特為困知勉行者。示一下手之方。蓋以末世之中。學知利行者。亦不可多得。直須如此明善以誠其身。方為修道之教。方能滅命之妄。以合天真。
補註 觀有弗學。有弗問。有弗思。有弗辨。有弗行五句。可知博學是要專中求博。非以雜學為博也。專而能勤。勤而能久。未有不成者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是孔門修行祕訣。亦是三世諸佛修行祕訣。妙法蓮華經授學無學人記品。佛云。諸善男子。我與阿難等。於空王佛所。同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阿難常樂多聞。我常勤精進。是故我已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譯云。無上正等正覺。
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二必字。與果字。相照。所謂吾今為汝保任此事。終不虛也。古人云。但辦肯心。決不相賺。讀者勉之。
【四廣陳明道合誠。擬於圓位。】
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
自誠明者。猶大佛頂經所謂。性覺必明。此則但有性德。而無修德。凡聖平等。不足為貴。直須以始覺合本覺。自明而誠。則修德圓滿。乃為修道之教。此下二句。皆承此句說去。謂自明而誠。誠極。則明亦極。是妙覺寂照之義。單指修德極果言之。又即正在明善之時。明則必誠。是等覺以下照寂之義。乃約修德從因至果言之。故此二句皆約教說。不取但性。為誠則明也。蓋但性無修。不免妄為明覺。郤成生滅之始矣。
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
補註 豎窮三際。橫遍十方。乃可謂盡。然非佛莫能言。雖聖人有所不知。其時佛法未來。眾生機感之大無過于天地化育。故中庸所言。亦止于是。否則無徵不信。不信民弗從。宋相張商英云。吾惟學佛。然後知儒。誠哉是言也。愚而拒佛。便是自小。韓歐程朱諸賢。當早自悲哀懺悔。奈何後人猶效之乎。
此至誠。即是明善以誠其身。修德功極。究竟證於性體者也。故曰為能盡其性。盡字。全約修道之教。不可但約性德。然只說到與天地參。便是儒門狹小之處。若知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則佛道可階矣。
補註 己性。人性。物性。乃至天地之化育。皆是一性。故一盡而無不盡。與天地參。即是與十方世界不二。
其次致曲。曲能有誠。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唯天下至誠。為能化。
須觀介爾有心。三千具足。方是致曲。曲能有誠的工夫。連用幾個則字。正顯約機雖鈍。約教並圓也。致字。是妙觀之功。曲字。是所觀事境。誠字。是所顯理諦。形。著。明。三字。在觀行位。即初中後三心。動字。在相似位。變字。在分真位。化字。在究竟位。
至誠之道。可以前知。國家將興。必有禎祥。國家將亡。必有妖孽。見乎蓍龜。動乎四體。禍福將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誠如神。
既致曲而到至誠之地。則必先知如神。豈俟禎祥妖孽。蓍龜動體。而後知哉。妖祥之驗。蓍龜之設。不過為愚者決疑。
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故君子誠之為貴。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內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
前明致曲。乃到至誠。恐人謬謂誠是修成。不是性具。故今明誠者自成。即所謂天然性德也。又恐人謬謂性德止有正因。不具緣了二因。故今明道亦自道。所謂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也。又雖說性修。皆本無作。人誰知此本具性修。故又即事指點。謂一切根身器界之物。無不從此誠出。無不還歸此誠。故誠。乃是物之終始。若謂誠理是無。則一切物從何而有。現見有物。即知有誠。既本有誠。則必誠之為貴矣。有性無修。性何足貴。貴在修能顯性耳。性既物我所同。故誠之者。亦必物我俱成。成己。宜云是知。以成即物之己。故名為仁。成物。宜云是仁。以成即己之物。故名為知。若己若物。無非一性。若修若性。果皆名德。事理不二。諦智一如。物我無分。果因交徹。故名合外內之道也。四悉益物。權實隨機。盡於未來。無有窮盡。故名時措之宜。
故至誠無息。不息則久。久則徵。徵則悠遠。悠遠則博厚。博厚則高明。
誠理。本自豎窮橫徧。今致曲者。致到至誠地位。自然徹證豎窮橫徧之性。故至誠無息。乃至博厚高明。體用無不豎窮橫徧也。
博厚。所以載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彊。
用處既皆豎窮橫徧。所以載覆成物。能與天地合德。此言與天地合德。亦且就人間分量言耳。實則高天厚地。皆吾依報之一塵。
如此者。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
如此者三字。牒前致曲之人。致到極處。內證誠之全體。外得誠之大用。則全體即用。全用即體。故曰不見而章等也。
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
誠理。全體即具大用。人證之而內外一如。天地亦得此理。而體用不二。為物不貳。即是體。生物不測。即是用。由攬全體。故具全用。觀心釋者。觀一念中所具國土千法。名為天地。為物不貳。正是一切惟心。若非惟心。則天是天。地是地。安得不貳。
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
天地全是一誠。故各全具博厚高明悠久六義。若以博厚單屬地。高明單屬天。即與前分配之文何別。何必更說。且與為物不貳之旨有妨矣。思之。
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無窮也。日月星辰繫焉。萬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廣厚。載華嶽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洩。萬物載焉。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廣大。草木生之。禽獸居之。寶藏興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測。黿鼉蛟龍魚虌生焉。貨財殖焉。
昭昭一撮一卷一勺之性。即是無窮廣厚廣大不測之性。即於昭昭中能見無窮者。乃可與言博厚高明悠久之道。否。則落在大小情量。全是徧計妄執而已。所以文中四個多字。指點令人悟此昭昭一撮之法界不小。無窮廣厚之法界不大也。
詩云。維天之命。於穆不已。蓋曰天之所以為天也。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蓋曰文王之所以為文也。純亦不已。
此命字。與首篇命字不同。直指天道無息。假名為命耳。不已。即無息。無息。即誠體。天得之而為天者。以此。豈以蒼蒼者為天哉。又若未有修德。則迷天成命。如水成冰。既有修德。則悟命成天。如冰還成水。一則全真是妄。一則全妄是真也。不顯。即穆。穆。深遠之意。若作豈不顯釋者。謬。純。即不已。不已。即無息。以人合天。以修合性。斯之謂也。
大哉。聖人之道。洋洋乎。發育萬物。峻極於天。優優大哉。禮儀三百。威儀三千。
惟聖人能以教修道。而證全性之理。故直名為聖人之道。洋洋優優。俱是性具之道。故同是大。洋洋。亦入無間。優優。亦極無外。不可偏釋。
待其人而後行。故曰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
因至德方凝至道。所以道必屬於聖人。
故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溫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禮。
性雖具德。由修方顯。以修顯性。名曰德性。無修。則性何足貴。修。則性顯而尊。故欲尊德性。必道問學。然欲道問學。必尊德性。不尊德性。不名真問學也。廣大。精微。高明。中庸。故。新。厚。禮。皆性德也。致。盡。極。道。溫。知。敦。崇。皆道問學以尊之者也。若欲備知其義。具在性學開蒙。
補註 澫益大師靈峰宗論載大師性學開蒙答問一篇。最為詳盡。學者當求讀之。今錄其平論朱陸二公學說一段云。象山意謂不尊德性。則問學與不問學皆無用。但能尊其德性。即真問學。猶吾佛所謂勝淨明心。不從人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亦猶六祖本來無物。又即孔子吾道一以貫之也。是將尊德性攝問學。非恃德性而廢問學。故得為名賢也。紫陽意謂若不道問學。雖高談德性。如所謂理佛。非關修證。必道問學。以成至德。方可凝其率性之道。猶吾佛所謂菩提涅槃。尚在遙遠。要須歷劫辛勤修證。亦猶神秀時時拂拭。又即孔子庸德之行。庸言之謹。下學而上達也。是將問學尊德性。非徒問學而置德性。亦得為名賢也。然則悟象山之所謂德性。問學已道。悟紫陽之所謂問學。德性自尊。可謂是則俱是。而象山似頓悟。較紫陽之漸修。當勝一籌。然執象山之言而失旨。則思而不學。與今世狂禪同陷險阬。孔子謂之曰殆。執紫陽之言而失旨。則學而不思。與今世教律同無實證。孔子謂之曰罔。可謂非則俱非。而無實證者。尚通六趣。陷險阬者。必墮三途。象山之流弊。亦較紫陽倍甚。若就二公之學。以救二公之徒。亦有兩番。一逆救。以象山之藥。治紫陽之病。以紫陽之藥。救象山之病。二順救。執象山之言者。為申象山真旨。執紫陽之言者。為申紫陽真旨。終不若向初義打透。則二病不生。二藥無用矣。又云。德性二字。已含性修因果旨趣。而廣大精微等。皆德性所具之義趣。致之盡之。乃至崇之。皆道問學者之妙修耳。尊此德性。方道其問學。道此問學。方尊其德性。否則性近習遠。淪於汙下。猶所謂法身流轉五道。為眾生矣。然德性廣大。謂其洋洋發育也。精微謂其優優百千也。高明謂其位天育物也。中庸謂其不離子臣弟友之間也。故謂其稟自初生也。新謂其經綸參贊也。厚謂父子君臣等皆天性所定也。禮謂仰事俯育等皆人事應爾也。世有廣大而不精微者。如海魚身長若干由旬。蕩而失水。螻蟻得意。有即廣大而精微者。如阿修羅王。變身與須彌齊。復能幻入蕅絲孔。德性亦爾。雖洋洋峻極。而復舉體攝入一威儀。隨舉一小威儀。全具德性。非德性少分也。世有精微而不廣大者。如玩器等。微妙精巧。不堪致用。有即精微而廣大者。如摩尼珠。圓明清淨。不過分寸。置之高幢。四洲雨寶。德性亦爾。雖百千經曲。而隨拈其一。皆全具位育功能。非少分功能也。世有高明而不中庸者。如夏日赫盛。不可目視。有即高明而中庸者。如諸佛光明勝百千日。而觸者清涼。德性亦爾。上達即在下學。位天育物之極致。不離庸言庸行之家風。世有中庸而不高明者。如鄉黨善人。可狎可欺。有即中庸而高明者。如時中之聖。溫而厲。德性亦爾。下學全體上達。灑掃應對之節。即具旋乾轉坤之用。世有故而不新者。如衣敝不堪復御。有故而嘗新者。如上古瑤琴。一番摩撫一番音。德性亦爾。出生一切道德文章經綸事業。不可窮盡。世有新而不故者。如美食不可再列。有新而常故者。如春至花開。樹未嘗改。德性亦爾。雖出一切經綸事業道德文章。而體嘗如故。世有厚而非禮者。如牛犢相隨。殷然天愛。而罔知儀節。有厚而即禮者。如孝子事親。冬溫夏凊。昏定晨省。出於至性。匪由勉強。德性亦爾。雖率其天真。自有禮節。世有禮而非厚者。如六國事秦。勢不得已。有禮而即厚者。如孔子拜下。盡禮非諂。德性亦爾。雖百千經曲。絕非強設。又致廣大而不盡精微者。亦自有博學多聞。與則半是。奪則全非。以既不精微。即於廣大不能致故。盡精微而不致廣大者。亦自謂一門深入。與亦半是。奪亦全非。以既不廣大。則於精微不能盡故。極高明而不道中庸者。亦自謂豁達大度。然離中庸。而別擬高明。便不名極。道中庸而不極高明者。亦自謂言行相顧。然捨高明而安於卑陋。非君子之道。溫故而不知新者。亦自謂守其德性。而德性豈如此之癡頑。知新而不溫故者。亦自謂日有增長。然如溝澮可立待其涸。敦厚而不崇禮者。亦自謂率其本真。未免同人道於牛馬。崇禮而不敦厚者。亦自謂舉止有式。反為忠信之薄而亂之首。故必了知廣大精微等無非德性。皆須道問學以尊之。則全修在性。全性起修。既非二致。那偏重輕。斯為超出是非兩關。全收二公之長。永杜二公流弊者也。
是故居上不驕。為下不倍。國有道。其言足以興。國無道。其默足以容。詩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其此之謂與。
不驕不倍等。即是時措之宜。又下同悲仰。故不驕。上合慈力。故不倍。機熟。則為聖說法。四悉益物。故足興。機生。則為聖默然三昧觀時。故足容。知實理為明。知權理為哲。自利利他為保身。猶易傳中保合太和之保。
子曰。愚而好自用。賤而好自專。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裁及其身者也。
好自用。是驕。好自專。是倍。生今反古。是不知時措之宜。栽及其身。是不能保身。佛法釋者。不知權實二智。不知四悉善巧。必有自害害他之失。
非天子。不議禮。不制度。不考文。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雖有其位。苟無其德。不敢作禮樂焉。雖有其德。苟無其位。亦不敢作禮樂焉。子曰。吾說夏禮。杞不足徵也。吾學殷禮。有宋存焉。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
佛法釋者。禮。是體義。擬法身德。度。是方法。擬解脫德。文。是能詮。擬般若德。三德常樂祕密之藏。惟佛一人。能開能示。後世祖師。傳佛心印。假使離經一字。即同魔說。所謂同軌同文同倫也。夫有位無德。是迹高本下。有德無位。是本高跡下。今之本迹俱下。而輒非佛經。自撰語錄。罪何如哉。
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過矣乎。
佛法釋者。得法國土。王於三界。自悟三諦。而證三德。以此三諦。立一切法。破一切法。統一切法。方無過咎。
補註 三諦三觀三德。詳見上編始終心要解。
上焉者。雖善無徵。無徵。不信。不信。民弗從。下焉者。雖善不尊。不尊。不信。不信。民弗從。
佛法釋者。過去諸佛。機感已盡。未來諸佛。機緣未熟。所以化導為難。又約教釋者。單提向上第一義諦。契理而未必契機。名為雖善無徵。單讚散善。及戒定等。逗機而未必出世。名為雖善不尊。
故君子之道。本諸身。徵諸庶民。考諸三王而不繆。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質諸鬼神而無疑。知天也。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知人也。
本諸身者。身證三德祕藏。祕藏乃本性所具也。徵諸庶民者。一切眾生。皆有三佛性也。考不繆者。過去諸佛道同也。建不悖者。依正無非三諦。又以性為天。則修不悖性也。質無疑者。十法界無非一性也。舉鬼神為言端。顯界異而理不異耳。俟不惑者。未來諸佛道同也。質鬼神。是約十法界同性。故曰知天。俟聖人。是約佛法界同修。故曰知人。
是故君子動而世為天下道。行而世為天下法。言而世為天下則。遠之則有望。近之則不厭。
動。即意輪不思議化。行。即身輪不思議化。言。即口輪不思議化。世為天下。顯其豎窮橫徧也。
詩曰。在彼無惡。在此無射。庶幾夙夜。以永終譽。君子未有不如此。而蚤有譽於天下者也。
無惡無射。即是有望不厭耳。如此二字。只重在本諸身。既本諸身。自能徵。考。建。質。且俟。自具三輪不思議化。蚤者。操其券於己。不求驗於人也。詩稱永終。文結蚤有。始終總不離一誠體。
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
前文明仲尼從周。而以三重歸諸王天下者。今又恐人不達。謂此大事因緣。惟在王天下人。不知時之與位。雖有差別。而本身徵民之德。三輪不思議用。無差別也。故今特明一介匹夫之仲尼。然其考不繆。建不悖。質無疑者。如此可見此道人人有分。個個不無。
辟如天地之無不持載。無不覆幬。辟如四時之錯行。如日月之代明。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為大也。
萬物並育。道並行。喻性具性量。即是性體。小德川流。喻性體性量。即是性具。大德敦化。喻性具性體。即是性量。此贊天地。即贊仲尼。而文字出沒變化。絕無痕跡。
唯天下至聖。為能聰明睿知。足以有臨也。寬裕溫柔。足以有容也。發強剛毅。足以有執也。齊莊中正。足以有敬也。文理密察。足以有別也。
人能修德如仲尼。即為天下至聖。既為至聖。即具聰明睿知等德。既具此德。即足以有臨有容。乃至有別。奚必居位。方名王者。故大學云。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應知至聖至誠。皆吾人自心所具極果之名。不可看屬他人也。
溥博淵泉。而時出之。溥博如天。淵泉如淵。見。而民莫不敬。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說。是以聲名洋溢乎中國。施及蠻貊。舟車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載。日月所照。霜露所隊。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故曰配天。
見。言。行。即時出也。亦即三輪不思議化也。對下文配合。則如天。為中。如淵。為空。見言行之時出。為假。又溥博淵泉。是理體。時出之。是事用。理中本具三諦。束三為二。名曰空中。事中亦具三諦。束三為一。但名為假也。
唯天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根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有所倚。
既是至聖。則已究竟盡性。亦名至誠聖。約能證之智。即大菩提誠。約所證之理。即大涅槃。涅槃。名祕密藏。圓具三諦。大經。是俗諦大本。是真諦化育。是中諦。經綸之。立之。知之。是一心三智也。舉一即三。言三即一。不著二邊。不著中道。故無所倚。
肫肫其仁。淵淵其淵。浩浩其天。
三諦皆能立一切法。故皆肫肫。同名為仁。三諦皆能破一切惑。故皆淵淵。同名為淵。三諦皆能統一切法。故皆浩浩。皆名為天。三個其字正顯雖由修道而證。實皆性具也。
苟不固聰。明。聖。知。達天德者。其孰能知之。
聰明聖知。而達天德。全悟真因。而成果覺。全以果覺。而為真因者也。惟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信然信然。
【五結示始終奧旨。擬於流通。】
詩曰。衣錦尚絅。惡其文之著也。故君子之道。闇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君子之道。淡而不厭。簡而文。溫而理。知遠之近。知風之自。知微之顯。可與入德矣。
背塵合覺。守於真常。始則不為物轉。棄外守內。後則靜極光通。便能轉物。故闇然而日章。若不向真妄源頭悟徹。不向圓通本根下手。而泛濫修習。即所謂的然而日亡也。正因緣境。名為淡。一心三觀。名為簡。始終修習。名為溫。境中本具妙諦。故淡而不厭。三觀攝一切法門皆盡。故簡而文。修習從因至果。具足差別智斷。條然不亂。故溫而理。介爾有心。可謂至近也。三千具足。可謂遠矣。成佛而名聞滿十方界。可謂道風遐布也。由悟圓理。圓修。圓證。以為其本。可謂風所自矣。初心一念修習三觀。可謂至微也。即能具足一切究竟功德。可謂顯矣。此節重在三個知字。正是妙悟之門。
詩云。潛雖伏矣。亦孔之昭。故君子內省不疚。無惡於志。君子之所不可及者。其唯人之所不見乎。
此結示從妙悟而起妙修。即慎獨工夫也。
詩云。相在爾室。尚不愧於屋漏。故君子不動而敬。不言而信。詩曰。奏假無言。時靡有爭。是故君子不賞而民勸。不怒而民威於鈇鉞。詩曰。不顯惟德。百辟其刑之。是故君子篤恭。而天下平。
此三節。結示由慎獨而致中和。遂能位天地。育萬物也。
詩云。予懷明德。不大聲以色。子曰。聲色之於以化民。末也。詩曰。德輶如毛。毛猶有倫。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至矣。
此總結示位天育物之中和。即是性具之德。雖復修至究竟。恰恰合於本性。不曾增一絲毫也。
章初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是明不變隨緣。從真如門。而開生滅門也。修道之謂教一語。是欲人即隨緣而悟不變。從生滅門。而歸真如門也。一部中庸。皆是約生滅門。返妄歸真。修道之事。雖有解行位三。實非判然三法。一一皆以真如理性。而為所悟所觀所證。直至今文。結歸無聲無臭。可謂因果相符。性修不二矣。但此皆用法華開顯之旨。來會權文。令成實義。不可謂世間儒學。本與圓宗無別也。觀彼大孝至孝。未曾度親成佛。盡性之極。不過與天地參。則局在六合之內。明矣。讀者奈何堅執門庭。漫云三教究竟同耶。若欲令究竟同。除是開權顯實。開迹顯本。則又必歸功法華。否則誰能開顯。令與實相不相違背。思之思之。
中庸直指(終)
論語點睛補註序
孔子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其信然乎。漢儒明于訓詁典章。宋儒明于世法義理。皆各有功後來。而於聖言之量未盡也。明澫益大師以佛知見為四書解。而佛儒始通。微言始顯。真解也。亦圓解也。四書解者。一論語點睛。二中庸直指。三大學直指。四孟子擇乳。擇乳亡于兵燹。惜哉。于是印光法師。亟取前之三種。序印而流通之。不慧以論語理深語簡。佛法廣大精微。學者未易知也。于蕅師所未及未詳者。更為補註以明之。夫點睛則圓照之體相用全矣。今所補者。但東雲一鱗。西雲一爪之敷云爾。或曰。朱子集註無取乎。曰焉得無取。朱子集註。闡世間義理者也。可師也。其採時賢之說。毀佛正法。使人不悟本來佛性。不信因果輪迴。善無以勸。惡無以懲。小人無所忌憚。佛教衰而儒教亦熄。此天下大亂所由生也。不可從也。朱子去今千年矣。其精進當不可思議。豈尚拘曩時成見乎。蕅師此解。開出世光明者也。而不離世間法。使人了知本來佛性。深信因果輪迴。敦倫而盡分。畏惡而遷善。滌染而修淨。佛教昌而儒教益顯。非但天下大治所由始。而亦作佛菩薩聖賢自度度他。俾久塞得通。久苦得樂之津梁也。人身難得。佛法難聞。聞世間超世間不二之法尤難。學者其敬受之哉。
民國二十三年甲戌季春陽復居士江謙謹述
論語點睛補註上
古吳蕅益道人智旭述
陽復子江謙補註
【學而第一】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此章以學字。為宗主。以時習二字。為旨趣。以悅字。為血脈。朋來。及人不知。皆是時習之時。樂及不慍。皆是說之血脉無間斷處。蓋人人本有靈覺之性。本無物累。本無不說。由其迷此本體。生出許多恐懼憂患。今學。即是始覺之智。念念覺於本覺。無不覺時。故名時習。無時不覺。斯無時不說矣。此覺原是人所同然。故朋來而樂。此覺原無人我對待。故不知不慍。夫能歷朋來。人不知之時。而無不習。無不說者。斯為君子之學。若以知不知二其心。豈孔子之所謂學哉。
補註 或問學者覺也。但覺悟心性。不求之事物。有濟乎。曰。圓覺之人。知天下一切事物皆吾心也。一事未治。一物未安。則是吾心未治未安也。治之安之。悅可知矣。故大學言致知在格物。又言物格而后知至。學。是致知。時習之。則格物之功也。安有棄物蹈空之弊乎。棄物蹈空。非覺者也。格物之本。即是修身。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一身果修。多身化之。故朋自遠來。與人同樂。有未化者。是吾心之誠未至也。但當反求諸己。故人不知而不慍。至誠無息。則君子也。君子即易所謂大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人人有責。位雖不同。其有事則同也。故曰不亦君子乎。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為仁。正是為人。不仁。便不可為人矣。作亂之本。由於好犯上。犯上之本。由於不孝弟。不孝弟。由於甘心為禽獸。若不肯做衣冠禽獸。必孝弟以為人。為人。即仁義禮智自皆具足。故孝弟。是仁義禮智之本。蓋孝弟。是良知良能。良知良能。是萬事萬物之本源也。
補註 論性則仁為孝弟之本。論修則孝弟為為仁之本。天下大亂之原。自不孝不弟始。孝弟則仁慈興而亂機息矣。然則興孝弟之道奈何。曰。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不孝不弟之人而居上位。天下大亂所由生也。孝弟之人而居上位。天下大治所由生也。孝經云。孝弟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至仁莫如佛。佛之發大誓願。普度眾生。以眾生皆過去之父母六親也。孝弟之至。報恩之大。無過是矣。
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
巧言。口為仁者之言也。令色。色取仁也。仁。是心上工夫。若向言色處下手。則愈似而愈非。
曾子曰。吾日(以)三(事而)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
三事。只是己躬下一大事耳。倘有人我二相可得。便不忠信。倘非見過於師。便不能習。此是既唯一以貫之之後。方有此真實切近功夫。
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
五者。以敬事為主。敬事。又從敬止功夫得來。
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汎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養蒙莫若學問。學問。不過求放心。求放心。莫若格物致知。孝弟謹信。乃至學文。皆格物致知之功也。直教一切時文行合一而修。不是先行後文。蓋文。是道統所寄。孝弟忠信等。即是文之實處。故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若僅作六藝釋之。陋矣。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賢賢。不但是好賢。乃步步趨趨之意。蓋自置其身於聖賢之列。此即學之本也。事親事君交友。皆躬行實踐。克到聖賢自期待處。所以名為實學。
補註 易色。謂無我相人相也。人之有技若己有之。自他不二。故曰易色。有我相人相。則妒賢嫉能之心生矣。
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
期心於大聖大賢。名為自重。戒慎恐懼。名為威。始覺之功。有進無退。名為學固。倘自待稍輕。便不能念念兢業惕厲。而暫覺還迷矣。此直以不重。為根本病也。忠。則直心正念真如。信。則的確知得自己可為聖賢。正是自重之處。既能自重。更須親師取友。勇於改過。此三。皆對證妙藥也。故知今之悅不若己。憚於改過者。皆是自輕者耳。又主忠信。是良藥。友不如。憚改過。是藥忌。
補註 真實修行。須從心性悟入。從忠信立身。從懺悔起行。知自性無量無邊。不生不滅。則誓成正覺。誓度眾生。橫遍十方故重。豎窮三際故威。知人道不修。他道難修。一失人身。萬劫難復。則當戒慎恐懼精進不退。故學日固。知自性無邪故忠。知自性無妄故信。知善惡淨染。皆由緣生。故當友下之善士。又尚友古之人。而無友不如己者。無友者。見不賢而內自省也。知多生罪暗。懺炬能消。故過則勿憚改。以期障雲盡而慧日明。唐悟達國師三昧水懺。梁武皇慈悲道場懺法。皆懺罪修行之大導師也。
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
厚。是本性之德。復其本性。故似歸家。
補註 知真性無量無邊。不生不滅。則知民德本厚。流于薄者。習為之也。教民慎終追遠。其事甚多。不但喪盡其禮。祭盡其誠而已。言其小者。如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便是追遠。飯食已訖。一箸一器。必安放整齊。便是慎終。言其大者。如弘揚淨土法門。教人臨命終時。一心念佛。求生淨土。是真慎終。發弘誓願。普度眾生。以報多生多劫父母養育之恩。是真追遠。然非教天下人民皆悉歸依三寶。安能歸其本厚之性德乎。三寶者。佛法僧也。佛是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之果位。法是脫苦得樂。去染修淨之良方。僧是紹隆佛種弘揚正法之菩薩羅漢諸聖賢也。
子禽問於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
此可與美玉章參看。子貢以沽。與藏。為問。夫子再言沽之。只是待價二字。便與尋常沽法不同。今子禽以求。並與。為問。子貢亦言求之。只是說出溫良恭儉讓五字。便與尋常求法不同。若竟說不求不沽。則與巢許何別。若竟說求之沽之。則與功名之士何別。若知舜禹有天下。而不與焉。顏子居陋巷。而非置斯民於度外。則知富強禮樂。春風沂水。合則雙美。離則兩偏矣。
補註 子貢聖門言語之選。不但讚孔子入妙。其論因果亦甚精。溫則人親之。良則人信之。恭則人敬之。儉則人便之。讓則人與之。故至于是邦。必聞其政。世間一切得失禍福。皆是自因自果。自作自受。故君子求諸己。不願乎其外。大學言。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小人不信因果。不務修身。舍己而求人。行險以徼幸。求之不得。則怨天尤人。而為惡為亂無所不至矣。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此總就孝道上說。觀其志。觀其事父之心也。觀其行。觀其居喪之事也。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由之。由其本和之禮也。不行者。廢禮而尚和。禮不行。而和亦不可行也。
補註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二句。是說明上文之意。謂禮有所不行者。知和而得行矣。故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而小事大事無不由之也。然不以禮節之。則是同乎流俗合乎汙世之鄉原。不得謂之和。亦決不可行也。故小人同而不和。君子則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發而皆中節。故君子和而不同也。有所不行者。謂可行之道。而有所窒礙。未之能行。不可行者。謂鄉原小人之道。必不可行也。和者。平等觀也。禮者。差別觀也。于平等知差別。于差別知平等。則中道圓觀也。若偏于差別。或偏于平等。而欲以強力行之。其為禍于天下。不可勝言矣。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欲慎終者。全在謀始。只貴可復可宗。不必定復定宗。
子曰。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敏事。如顏子之請事斯語。惟此一事。更非餘事也。慎言。即所謂仁者其言也訒。從敏事處得來。不是兩橛。就正有道。是慕道集義。不求安飽。是簞瓢陋巷家風。非顏子不足以當此。故惟顏子好學。
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子貢曰。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謂與。子曰。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告諸往。而知來者。
子貢之病。在願息。又在悅不若己。故因其所明而通之。告往知來。全是策進他處。道曠無涯。那有盡極。若向樂與禮處坐定。便非知來矣。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自利。則親師取友。必要知人。利他。則應病。與藥。尤要知人。
【為政第二】
子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
為政以德。不是以德為政。須深體此語脈。蓋自正正他。皆名為政。以德者。以一心三觀。觀於一境三諦。知是性具三德也。三德秘藏。萬法之宗。不動道場。萬法同會。故譬之以北辰之居所。
補註 三諦者。天然之性德也。真諦者。泯一切法。俗諦者。立一切法。中諦者。統一切法。修行者。依于真諦而起空觀。依于俗諦而起假觀。依于中諦而起中道圓觀。此三觀者。三世諸佛之心印也。堯舜禹授受。惟精惟一允執厥中之心法。亦即此三觀。惟一即空觀。惟精即假觀。允執厥中即空假雙照之中觀也。故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北辰即上帝之所居。上帝居須彌山頂。吾人所居之贍部洲。在須彌山南。故稱之曰北辰。實則一小世界。東西南北四天下之中樞也。日月眾星。皆環繞須彌山腰而行。故曰拱之。為政以德。則正己而物自正。不言而民信。不動而民敬。不怒而民威於鈇鉞。又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故取譬于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也。
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此指示一經宗要。令人隨文入觀。即聞即思即修也。若知詩之宗要。則知千經萬論。亦同此宗要矣。
補註 思妄心也。無邪真心也。詩三百篇。皆妄心所成。妄依真有。真妄不二。解此義者。全妄成真。黃花翠竹。皆是真如。紙畫木雕。無非真佛。故曰。思無邪也。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五霸雖駕言於德禮。總只政刑。帝王雖亦似用政刑。無非德禮。蓋德禮。從格物誠意中來。孟子所謂集義所生。政刑。徒賢智安排出來。孟子所謂義襲而取也。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只一學字到底。學者。覺也。念念背塵合覺。謂之志。覺不被迷情所動。謂之立。覺能破微細疑網。謂之不惑。覺能透真妄關頭。謂之知天命。覺六根皆如來藏。謂之耳順。覺六識皆如來藏。謂之從心所欲不踰矩。此是得心自在。若欲得法自在。須至八十九十。始可幾之。故云。若聖與仁。則吾豈敢。此孔子之真語實語。若作謙詞解釋。冤卻大聖一生苦心。 返聞聞自性。初須入流亡所。名之為逆。逆極而順。故名耳順。即聞所聞盡。分得耳門圓照三昧也。
補註 眼耳鼻舌身意為六根。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為六識。如來藏即佛性。亦即無量無邊不生不滅不變隨緣隨緣不變之妙真如心也。真者不妄。如者不變。妙者不可思議也。入流亡所。即返聞聞自性。逆隨緣之流。順不動之性。性體不動。故能聞所聞俱盡也。是謂圓照三昧。三昧者。正定之法門也。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克己復禮。方能以禮事親。違禮。即非孝矣。
補註 一部孝經。三言盡之。禮之大者。無過于勸親戒殺免墮惡道。念佛求生淨土。
陽復齋勸提倡素食詩云。果蔬百穀各芬芳。種種烹調恣啖嘗。何苦刀頭結冤業。不辭世世變豬羊。欲將宰割報親恩。轉送雙親地獄門。豈料孝思成毒計。愚生真是可憐蟲。數百亡靈哭震天。阿難問佛佛宣言。殺生設祭資冥福。豈意翻成惡道緣。(佛與阿難在河邊行。見五百餓鬼。歌吟而前。阿難問佛。佛言。其家子孫。為彼修福。當得解脫。是以歌舞。又見數百好人。啼哭而過。阿難又問。佛言。彼家子孫。為其殺生設祭。後有大火逼之。是以啼哭。見大藏一覽。)三年饘粥報親恩。自古君民一例同。漢室何緣廢昌邑。居喪私自饌雞豚。(漢迎昌邑王入紹帝位。因居喪不素食。奉太后詔廢免。見霍光傳。孟子言三年之喪。饘粥之食自天子達於庶人)陽明素食尊喪禮。特為甘泉設一肴。歸去遺書猶切責。俗儒何忍恣烹炮。(明王陽明為湛甘泉。自遠來弔。特設一肉。甘泉切責之。見陽明文集)若能勸親念佛。或為親念佛。求生淨土。永脫輪回。尤為大孝。蓮池大師云。親得離塵垢。子道方成就。真至言也。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惟其疾之憂。
此等點示。能令有人心者痛哭。
補註 其。謂父母也。唯父母致疾之憂。則必竭誠盡敬。和氣婉容。以事其親矣。修身立行。揚名後世。以慰其親矣。孔子之答問孝諸章。孟子所謂養志。所謂唯順于父母。可以解憂。皆是唯其疾之憂之心推之也。
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以犬馬養。但養口體。能養志者。乃名為敬。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
根於心而生於色。孝在心。而不獨在事也。
子曰。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回也不愚。
私者。人所不見之地。即慎獨獨字。惟孔子具他心道眼。能於言語動靜之際。窺見其私。故曰。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退。非顏子辭退。乃孔子退而求之於接見問答之表耳。
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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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9-20 16: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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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之所以所由所安。千停百當。則人之所以所由所安。不難視觀察矣。故君子但求諸己。如磨鏡然。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觀心為溫故。由觀心故。圓解開發。得陀羅尼。為知新。蓋天下莫故於心。亦莫新於心也。
補註 陀羅尼印度語。譯云能持。又云能遮。持善令不失。遮惡令不生也。溫故者。明其不變之體。知新者。妙其隨緣之用。溫故是正念真如。知新是善行方便。
子曰。君子不器。
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乾坤太極。皆器也。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無非器也。況瑚璉斗筲。而非器哉。李卓吾云。下學而上達。便是不器。此言得之。
子貢問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
說得一丈。不如行得一尺。正是此意。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生緣。法緣。無緣。三慈。皆是周。愛見之慈。即是比。
子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學而不思。即有聞無慧。思而不學。即有慧無聞。罔者。如人數他寶。自無半錢分也。殆者。如增上慢人。墮坑落塹也。
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
端。頭緒也。理本不異。但頭緒一差。則天地懸隔。
補註 佛老孔三教。皆有正道與末流異端之分。攻乎異端。則自害害他。可不慎乎。
子曰。由。誨女知之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子路向能知所知上用心。意謂無所不知。方名為知。不是強不知以為知也。此則向外馳求。全昧知體。故今直向本體點示。只要認得自己真知之體。更無二知。此與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之旨。參看。方見聖人道脈之妙。若捨此而別求知。不異丙丁童子求火。亦似騎牛覓牛矣。
子張學干祿。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
何日無聞。何日無見。聞見不患不多。患不能闕疑殆。慎言行耳。祿在其中。是點破天爵天祿。乃吾人真受用處。若作有得祿之道解釋。陋矣陋矣。
補註 干祿謂求福也。言是口業。行是身業。慎是意業。身口意三業勤修。外則寡尤。內則寡悔。即是自求多福。故曰。祿在其中。多聞多見。而不能闕疑闕殆。隨波而流。隨風而靡。則災禍墮落之所由來也。可不慎與。
哀公問曰。何為。則民服。孔子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惟格物誠意之仁人。為能舉直錯枉。可見民之服與不服。全由己之公私。不可求之於民也。
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舉善而教不能。則勸。
臨莊。從知及仁守發源。知及仁守。只是致知誠意耳。孝慈。舉善教不能。皆是親民之事。皆是明德之所本具。可見聖門為治。別無岐路。此節三個則字。上節兩個則字。皆顯示感應不忒之機。全在自己。
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政。子曰。書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
此便是為政以德
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
不信自己可為聖賢。如何進德修業。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
知來之事。聖人別有心法。與如來性具六通相同。如明鏡無所不照。非外道所修作意五通。可比也。子張鶩外。尚未能學孔子之迹。又安可與論及本地工夫。故直以禮之損益答之。然禮之綱要。決定不可損益。所損益者。因時制宜。隨機設教之事耳。若知克己復禮為仁。則知實智。若知隨時損益之致。則知權智。既知權實二智。則知來之道。不外此矣。言近指遠。善哉善哉。
補註 禮。有理有事。不可損益者。理也。所可損益者。事也。故雖百世可知也。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
罵得痛切。激動良心。
【八佾第三】
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卓吾云。季氏要哭。
三家者。以雍徹。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
卓吾云。三家要笑。
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
世人雖甘心為不仁。未有肯甘棄禮樂者。但既棄仁。即棄禮樂。故就其不肯棄禮樂處。喚醒之也。卓吾云。季氏三家。哭不得。笑不得。
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
儉非禮之本。而近於本。故就此指點。庶可悟本。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此痛哭流涕之言也。嗚呼。可以中國而不如夷乎。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卓吾云。季氏聞之。不勝扯淡。便是夫子救季氏處。
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必也射乎。正是君子無所爭處。
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素以為絢。謂倩盼是天成之美。不假脂粉。自稱絕色也。人巧終遜天工。故曰繪事後素。後者。落在第二義之謂。非素質後加五采之解。禮後乎者。直斥後進之禮為不足貴。亦非先後之後。卓吾雲。與言詩。非許可子夏也。正是救禮苦心處。
子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
無限感慨。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
方外史曰。禪自白椎而往者。吾不欲聞之矣。教自擊鼓而往者。吾不欲聽之矣。律自發心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嗚呼。古今同一痛心事。世出世法。同一流弊。奈之何哉。
補註 當與三家者以雍徹章合看。
或問禘之說。子曰。不知也。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
程季清曰。王者於天下大定之後。方行禘禮。爾時九州之方物。畢貢於前。歷代之靈爽。盡格於廟。可謂豎窮橫徧。互幽徹明。浹上洽下。無一事一物。不羅列於現前一剎那際矣。示天下如指其掌。不亦宜乎。方外史曰。既云不知。又指其掌。所謂此處無銀三十兩也。
補註 莊子云。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此本性一體之說也。知神人之一體。為萬物而報恩。其知禘與一切祭之說矣。若殺生以祭神。行私而求福。則獲罪于天。無所禱也。昔人有埋金而榜之者曰。此處無銀三十兩。蕅師蓋借以喻孔子不言之言也。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
與許也。祭如不祭。謂無誠心之人。故夫子不許之。
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卓吾云。媚。便獲罪於天矣。
子曰。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花發之茂。由於培根。禮樂之文。本於至德。至德本於身。而考於古。即是千聖心法。故從周。只是以心印心。又從周。即從夏商。即從太古也。
子入太廟。每事問。或曰。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入太廟。每事問。子聞之曰。是禮也。
卓吾云。只論禮與非禮。那爭知與不知。方外史曰。不知便問。是孔子直心道場處。若云雖知亦問者。謬矣。
子曰。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子貢見得是羊。孔子見即是禮。推此苦心。便可與讀十輪。佛藏二經。(二經明剃髮染衣者。不論具戒破戒。乃至不曾受戒。亦是佛弟子相。決定不可毀辱。)卓吾云。留之。則為禮。去之。則為羊。故云。其羊其禮。
子曰。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
於三寶境。廣修供養。人亦以為靡費者。多矣。哀哉。
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子曰。關睢樂而不淫。哀而不傷。
後妃不嫉妒。多求淑女。以事西伯。使廣繼嗣之道。故樂不淫。哀不傷。若以求后妃。得后妃為解。可笑甚矣。詩傳。詩序。皆云后妃求淑女。不知紫陽何故。別為新說。
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栗。子聞之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
哀公患三家之強暴。問於有若。有若對曰。惟禮可禦暴亂。此端本澄源之論也。今云戰栗以敬神明。似則似矣。然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敬止工夫。安能大畏民志哉。卓吾云。實是說他諫他咎他。亦是說哀公。諫哀公。咎哀公。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儉乎。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然則管仲知禮乎。曰。邦君樹塞門。管氏亦樹塞門。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
一匡天下處。是其仁。不儉。不知禮處。是其器小。孔子論人。何等公平。亦何等明白。蓋大器已不至此。況不器之君子乎。
子語魯大師樂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以成。
樂是心之聲。聞其樂而知其德。故翕如純如等。須從明德處悟將來。非安排於音韻之末也。
補註 孔子論樂。即是論心。樂由心生。亦即正心之具也。孔子知正心。故知樂也。始作翕如者。因該果海。故當慎之于初也。從之者。謂聞善言。見善行。沛然莫禦。若決江河。純如者。用志不紛。乃凝于神也。皦如者。光明徧照。無所障礙。繹如者。念念相續。無有間斷。盡于未來也。一切事如是而成。樂亦如是而成也。古者司樂之官。即司教之官。故稱之曰太師。尚書舜典。命夔典樂教冑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此皆以樂正心之義也。心正而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矣。故曰神人以和。孔子于樂屢言之矣。曰。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曰樂則韶舞。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于斯也。曰。人而不仁如樂何。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曰。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曰。鄭衛之音。亡國之音也。樂之關係成敗興亡者如此。故子貢曰。見其禮而知其政。聞其樂而知其德。由百世之下。等百世之王。莫之能違也。治國者。其知此義乎。
儀封人請見。曰。君子之至於斯也。吾未嘗不得見也。從者見之。出曰。二三子何患於喪乎。天下之無道也。久矣。天將以夫子為木鐸。
終身定評。千古知己。夫子真萬古木鐸也。
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
覺浪禪師曰。此評樂。非評人也。蓋韶樂。能盡舜帝之美。又能盡舜帝之善。武樂。能盡武王之美。未能盡武王之善。舜武。都是聖人。豈有未盡善者。方外史曰。王陽明謂金之分兩不必同。而精純同。以喻聖之才力不必同。而純乎天理同。此是千古至論。故孟子曰。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是則同。亦是此旨。
子曰。居上不寬。為禮不敬。臨喪不哀。吾何以觀之哉。
即是吾不欲觀之意。非是觀其得失。
補註 哭泣盡情。哀之淺者也。念佛送終。求佛接引。出輪迴。生淨土。哀之深者也。孔子易傳。言精氣為物。遊魂為變。可知死者精氣。不死者靈魂。變則善惡殊途。升沉遠隔。若墮畜生餓鬼地獄。苦不可言。故臨命終時。家人親屬。當朗誦佛號。助生淨土。不宜哭泣擾其心神。陷親苦趣。罪莫大焉。待體溫已冷。神識已離。然後收歛。盡情哭泣無妨矣。願仁人孝子。廣播斯言。
【里仁第四】
子曰。里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知。
里以宅身。尚知以仁為美。道以宅心。反不擇仁而處。何其重軀殼。而輕性靈也。
補註 西方極樂邦。眾聖之仁里。得託蓮花生。萬倍閻浮美。樓閣七寶成。黃金為大地。思衣而得衣。思食而得食。光明照十方。壽命無量劫。不歷阿僧祇。一生補佛位。不聞惡道名。何況有其實。一句阿彌陀。得此不思議。如此妙法。不肯修行。如此淨土。不求往生。見佛聞法。精進不退。直至成佛。而甘居五濁惡世。甘受生死輪迴。可謂智乎。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見有心外之約樂。便不可久處長處。可見不仁之人。無地可容其身矣。安仁。則約樂皆安。利仁。則約樂皆利。何等快活受用。
子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
無好無惡。故能好能惡。無好無惡。性量也。能好能惡。性具也。仁。性體也。
子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
千年暗室。一燈能破。
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
此章皆誡訓之辭。若處非道之富貴。去非道之貧賤。便是去仁。便不名為君子。若要真正成個君子。名實相稱。須是終食之間不違。造次顛沛不違。
補註 讀不以其道為句。不以其道。而處富貴。是不處仁也。不以其道。而去貧賤。是去仁也。去仁何以為君子。欲無終食之間違仁。方便法門。無如念佛。念佛者。常念南無阿彌陀佛。南無譯云歸依。阿彌陀佛。譯云無量光無量壽正覺也。本性光明壽命無量。故念佛即是念仁。閒忙無廢。鈍慧均能。白居易詩云。行也阿彌陀。坐也阿彌陀。縱饒忙似箭。不廢阿彌陀。念仁全憑自力。念佛兼仗佛力。故消業障。長善根。出輪迴。生淨土。利益尤不可思議也。淨土念佛法門。若在孔子時。早入中國。必當普教修持矣。
子曰。我未見好仁者惡不仁者。好仁者。無以尚之。惡不仁者。其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
惡不仁者。用個其為仁矣四字。便是一串的工夫。卓吾云。無以尚之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正是用力力足處。蓋有之矣。謂世界爾許大。豈無一日用力者。奈我未之見耳。望之之辭。好仁者。就是慚。惡不仁者。就是愧。
子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黨。觀過。斯知仁矣。
此法眼也。亦慈心也。世人但於仁中求過耳。孰肯於過中求仁哉。然惟過。可以觀仁。小人有過。則必文之。仁人有過。必不自掩。故也。
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
不聞道者。如何死得。 若知死不可免如何不急求聞道。若知朝聞可以夕死。便知道是豎窮橫徧。不是死了便斷滅的。
補註 愚夫斷見。謂一死百了。不知死者軀殼。不死者性靈也。有死而得苦十百千萬于生者。有死而得樂十百千萬于生者。不知六道輪迴之苦。淨土無生之樂。不知孔子此言之痛切而弘深也。朝聞道而夕死可者。聞出輪迴而生淨土之大道也。六道輪迴者。天人神為三善道。畜鬼地獄為三惡道。讀地藏菩薩本願經。便知輪迴六道之無常。地獄種種慘苦之難受。讀阿彌陀經。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便知阿彌陀佛接引眾生之大願。極樂世界不可思議之莊嚴。佛法難聞。人身難得。生死事大。瞬息無常。當以如恐不及之心求之。若遲疑不決。以待來年。一失人身。萬劫難復。可不哀哉。
子曰。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
當與食無求飽。居無求安。參看。便見聖賢學脈。
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義之與比。正所謂時措之宜。卻須從格物慎獨來。若欲比義。便成適莫。義來比我。方見無適莫處。比義。則為義所用。義比。則能用義。比義。則同告子之義外。便成襲取。義比。則同孟子之集義。便是性善。當與趙州使得十二時。壇經悟時轉法華並參。
子曰。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
見德者。不見有土。見土者。不見有德。見法者。不見有惠。見惠者。不見有法。此皆獨喻於懷。不可以告人者。譬如飲水。冷暖自知而已。
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卓吾云。何利之有。
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
能以禮讓。不但用得禮。亦為得國。不能以禮讓為國。不但治不得國。亦用不得禮。
子曰。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為可知也。
此對治悉檀。亦阿伽良藥也。
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此切示下手工夫。不是印證。正是指點初心。須向一門深入耳。忠恕真實貫得去。亦是有個省處。乃能如此答話。然不可便作傳道看。顏子既沒。孔子之道的無正傳。否。則兩歎今也則亡。豈是誑語。
補註 一者不變之體。自二而十而百而千而萬。乃至無量數。皆隨緣之用。其體皆一也。全性起修。全修顯性。故曰一以貫之。
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喻字。形容君子小人心事。曲盡其致。喻義。故利亦是義。喻利。故義亦是利。釋門中發菩提心者。世法亦成佛法。名利未忘者。佛法亦成世法。可為同喻。
子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
方是慚愧二字實義。方是三人行必有我師。方可云盡大地無不是藥。此聖賢佛祖總訣也。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始終只一幾諫。幾諫。只是敬父母。故期之以聖賢。不違不怨。只是到底敬父母。
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
方。法也。為法故遊。不為餘事也。不遠遊句。單約父母在說。遊必有方。則通於存沒矣。
補註 所事非主。所學非師。所交非友。所行非義。皆非方也。遊必有方。所以慰親心也。
子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
喜懼處。正是知處。不喜不懼。便是不知。
補註 知父母恩深。生死事大。親愛別離。無能免者。安得不懼。大慈菩薩偈云。骨肉恩情相愛。難期白首團圓。幾多強壯亡身。更有嬰孩命盡。勸念阿彌陀佛。七寶池中化生。聚會永無別離。萬劫長生快樂。
子曰。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
為之難。言之得無訒乎。
子曰。以約。失之者鮮矣。
觀心為要。
子曰。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
訥言敏行。只是一事。觀欲字而字。便知。
子曰。德不孤。必有鄰。
千里比肩。百世接踵。 卓吾云。有一善端。眾善畢至。方外史曰。此約觀心釋也。
子游曰。事君數。斯辱矣。朋友數。斯疏矣。
辱。則不能事其君。疏。則不能交其友。不數。正是納忠盡誼之法。非為求榮求親而已。亦非當去當止之謂。
【公冶長第五】
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絏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於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曰非其罪。曰免於刑戮。只論立身。不論遇境。今人還知此意否。
子謂子賤。君子哉若人。魯無君子者。斯焉取斯。
卓吾云。把子賤來做一尊賢取友的榜樣。非特贊子賤已也。
補註 為政在得人。自用則小。子賤尊賢取友故鳴琴而治。誠君國子民者之榜樣也。魯無君子者。謂在上位而不能尊賢取友。則皆竊位之小人也。斯焉取斯者。嘆魯不能用子賤相一國。而使之沈淪於下邑也。魯之君臣。知孔子聖人而不能用。豈得謂有君子乎。
子貢問曰。賜也。何如。子曰。女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璉也。
卓吾批問處云。也自負。方外史曰。只因子貢自負。所以但成一器。不能到君子不器地位。
或曰。雍也。仁而不佞。子曰。焉用佞。禦人以口給。屢憎於人。不知其仁。焉用佞。
不知其仁。謂佞者本具仁理。而全不自知。可見佞之為害甚也。
補註 晉中行穆伯攻鼓。經年而不能下。餽間倫曰。鼓之嗇夫。間倫知之。請無疲士大夫而鼓可得。穆伯不應。左右曰。不折一戟。不傷一卒。而鼓可得。君奚為不取。穆伯曰。間倫之為人也。佞而不仁。若間倫下之。吾不可以不賞。賞之是賞佞人也。佞人得志。是使晉國之士。捨仁而為佞。雖得鼓。將何用之。不仁可以亡國。何有于鼓。故孔子曰。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惡利口之覆邦家者。焉用佞乎。
子使漆雕開。仕。對曰。吾斯之未能信。子說。
唯其信有斯事。所以愈覺未能信也。今之硬作主宰。錯下承當者。皆未具信根故耳。寡過未能。聖仁豈敢。既不生退屈。亦不增上慢。其深知六即者乎。
子曰。道不行。乘桴浮於海。從我者。其由與。子路聞之喜。子曰。由也。好勇過我。無所取材。
正為點醒子路而發。非是歎道不行。
孟武伯問子路仁乎。子曰。不知也。又問。子曰。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不知其仁也。求也。何如。子曰。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為之宰也。不知其仁也。赤也。何如。子曰。赤也。束帶立於朝。可使與賓客言也。不知其仁也。
此與下論言志章參看。便見夫子深知三人處。
補註 子貢問曰。賜也何如。子曰。女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璉也。子貢與子路冉求公西華三子皆瑚璉也。非不器之君子。器者能有所偏。量有所限。無偏無限。斯仁矣。
子謂子貢曰。女與回也。孰愈。對曰。賜也。何敢望回。回也。聞一以知十。賜也。聞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與女弗如也。
子貢之億則屢中是病。顏子之不違如愚是藥。故以藥病對拈。非以勝負相形也。子貢一向落在聞見知解窠臼。卻謂顏子聞一知十。雖極贊顏子。不知反是謗顏子矣。故夫子直以弗如二字貶之。蓋凡知見愈多。則其去道愈遠。幸而子貢只是知二。若使知三知四。乃至知十。則更不可救藥。故彼自謂弗如之處。正是可與之處。如此點示。大有禪門殺活全機。惜當機之未悟。恨後儒之謬解也。
補註 二者數之對。告往而知來。見生而知滅。對待知見也。十者數之成。知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即往來。即無往來。即無往來。即一切往來。即生滅。即無生滅。即無生滅。即一切生滅。不二法門也。子貢于此蓋已能信解。但行證不及顏淵耳。故孔子許其自知。
宰予晝寢。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朽也。於予與何誅。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於予與改是。
責宰我處。可謂雪上加霜。卓吾云。乃牽聯春秋之筆。
子曰。吾未見剛者。或對曰。申棖。子曰。棖也慾。焉得剛。
只說棖是慾不是剛。不可以剛與慾對辨。以對慾說剛。非真剛故。
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
卓吾云。推他上路。
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言性言天。便成文章。因指見月。便悟性天。子貢此言。只得一半。若知文字相。即解脫相。則聞即無聞。若知不可說法。有因緣故。亦可得說。則無聞即聞。
補註 除卻性道。安有文章。文章即性道之顯者也。既云夫子之言性與天道。即非不言。不可得而聞者。聞而未信。信而未解。解而未行。行而未證之差也。
子路有聞。未之能行。唯恐有聞。
卓吾云。畫出子路。方外史曰。子路長處在此。病處亦在此。若知不許夜行。投明須到之理。便如顏子之從容請事矣。
子貢問曰。孔文子。何以謂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是以謂之文也。
卓吾云。於子貢身上。亦甚有益。蓋願息。悅不若己。是子貢病痛耳。
子謂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
不遺纖善。
子曰。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
卓吾云。久而敬之四字。的是交法。
子曰。臧文仲。居蔡。山節藻梲。何如其知也。
卓吾云。夫子論知。只是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
補註 藏龜為卜。智者不惑。焉用卜為。卜靈在誠。豈在龜乎。
子張問曰。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舊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崔子弒齊君。陳文子。有馬十乘。棄而違之。至於他邦。則曰猶吾大夫崔子也。違之。之一邦。則又曰猶吾大夫崔子也。違之。何如。子曰。清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
仁者必忠。忠者未必仁。仁者必清。清者未必仁。卓吾云。仲尼認得仁字真。
補註 知讀如智。智及之。然後仁能守之。故曰未知焉得仁。必開圓解。乃有圓因。有圓因乃有圓果。但忠一主。潔一身。謂之忠。謂之清可矣。未得為仁。
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子聞之曰。再。斯可矣。
卓吾云。三。疑也。再。決也。要知三。不是三遭。再。不是兩次。
補註 此孔子教人觀心之法也。思不得其道。雖百思無益。得其道。則再思可矣。再思者。真俗雙融。空假雙照。惟精惟一。而允執厥中也。
子曰。寧武子。邦有道。則知。邦無道。則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子在陳曰。歸與歸與。吾黨之小子狂簡。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
木鐸之任。菩薩之心。
子曰。伯夷叔齊。不念舊惡。怨是用希。
周季侯曰。舊字。如飛影馳輪。倏焉過去之謂。方外史曰。如明鏡照物。妍媸皆現。而不留陳影。此與不遷怒。同一工夫。
子曰。孰謂微生高直。或乞醯焉。乞諸其鄰而與之。
卓吾云。維直道也。非譏議微生高也。
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
讀此。便知春秋宗旨。春秋。只是扶三代之直道耳。
顏淵季路侍。子曰。盍各言爾志。子路曰。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顏淵曰。願無伐善。無施勞。子路曰。願聞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
子路忘物。顏子忘善。聖人忘己。忘己。故以安還老者。信還朋友。懷還少者。
子曰。已矣乎。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
千古同慨。蓋自訟。正是聖賢心學真血脈。
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也。
孔子之忠信與人同。只是好學與人異。好學二字。是孔子真面目。故顏淵死。遂哭云。天喪予。
【雍也第六】
子曰。雍也。可使南面。
只是可臨民耳。豈可說他做得王帝。
仲弓問子桑伯子。子曰。可也簡。仲弓曰。居敬而行簡。以臨其民。不亦可乎。居簡而行簡。無乃大簡乎。子曰。雍之言然。
只是論臨民之道。不是去批點子桑伯子。
補註 居敬。是空觀。是惟一。行簡。是假觀。是惟精。空假雙照。精一雙持。是允執厥中。諸佛之心印。亦堯舜之心傳也。臨如日月之照臨使觀感而自化。故孔子然之。故曰雍也可使南面。
哀公問弟子。孰為好學。孔子對曰。有顏回者好學。不遷怒。不貳過。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則亡。未聞好學者也。
無怒無過。本覺之體。不遷不貳。始覺之功。此方是真正好學。曾子以下。的確不能通此血脈。孔子之道。的確不曾傳與他人。 有所斷故名為不遷不貳。若到無所斷時。則全合無怒無過之本體矣。孔子顏淵。皆居學地。人那得知。
補註 孔子稱顏淵好學。即在不遷怒。不貳過。顏淵死而歎曰。今也則亡。可知博極群書。身兼眾藝。而不免于遷怒屢過者。不得謂之好學也。孔門正學。止是從心性入門。從修身致力。從過勿憚改起行。顏淵短命。是天下眾生之不幸。不專謂顏子也。
子華使於齊。冉子為其母請粟。子曰。與之釜。請益曰。與之庾。冉子與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適齊也。乘肥馬。衣輕裘。吾聞之也。君子周急。不斷富。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里鄉黨乎。
子謂仲弓曰。犁牛之子騂且角。雖欲勿用。山川其舍諸。
卓吾云。夫子論仲弓如此耳。
補註 古人祭祀用牲。備物而已。非必殺之也。故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鄭康成解曰。餼生牲也。孟子言齊桓公葵丘之會。束牲載書。而不歃血。亦生牲也。若必殺而去其毛。則犁牛與騂且角者何擇焉。後人假祭神之名。充口腹之慾。其能免殺業之苦報乎。血食之神。當墮地獄。況殺之者乎。故祭用蔬素芳潔之物。最為合禮。
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其餘。則日月至焉而已矣。
顏淵心不違仁。孔子向何處知之。豈非法眼。他心智耶。三月者。如佛家九旬辦道之期。其心其餘。皆指顏子而說。只因心不違仁。得法源本。則其餘枝葉。日新月盛。德業並進矣。此方是溫故知新。
季康子問仲由。可使從政也與。子曰。由也果。於從政乎何有。曰賜也。可使從政也與。曰。賜也達。於從政乎何有。曰。求也。可使從政也與。曰。求也藝。於從政乎何有。
季氏使閔子騫。為費宰。閔子騫曰。善為我辭焉。如有復我者。則吾必在汶上矣。
有志氣。有節操。羞殺仲由冉求。
伯牛有疾。子問之。自牖執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說一命字。便顯得是宿業。便知為善無惡果。
子曰。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
樂不在簞瓢陋巷。亦不離簞瓢陋巷。簞瓢陋巷。就是他真樂處。惟仁者可久處約。約處。就是安處利處。若云簞瓢陋巷非可樂。則離境談心。何啻萬里。
補註 列子沖虛經言。仲尼閒居。子貢入侍。而有憂色。子貢不敢問。出告顏回。顏回援琴而歌。孔子聞之。果召回入。問曰。若奚獨樂。回曰。夫子奚獨憂。孔子曰。先言爾志。曰。吾昔聞之夫子曰。樂天知命故不憂。回所以樂也。孔子愀然有間。曰。有是言哉。汝之意失矣。此吾昔日之言爾。請以今言為正也。汝徒知樂天知命之無憂。未知樂天知命有憂之大也。夫樂而知者。非古人之所謂樂知也。無樂無知。是真樂真知。故無所不樂。無所不知。無所不憂。無所不為。顏回北面拜手曰。回亦得之矣。學者知無樂無憂之本性。方知孔顏之憂樂。
冉求曰。非不說子之道。力不足也。子曰。力不足者。中道而廢。今女畫。
子謂子夏曰。女為君子儒。無為小人儒。
從性天生文章。便是君子儒。從文章著腳。便是小人儒。即下學而上達。便是君子儒。滯於下學。便是小人儒。若離下學而空談上達。不是君子儒。亦不是小人儒。便是今時狂學者。
子游為武城宰。子曰。女得人焉爾乎。曰。有澹臺滅明者。行不由徑。非公事。未嘗至於偃之室也。
卓吾云。真能得人。
子曰。孟之反。不伐。奔而殿。將入門。策其馬。曰。非敢後也。馬不進也。
子曰。不有祝鮀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難乎免於今之世矣。
子曰。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
道不可須臾離。信然信然。何故世人習而不察。日用不知。
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質。如樹莖。文。如花葉。還有一個樹根。由有樹根。故使莖枝花葉。皆是一團生機。彬彬者。生機煥彩也。
補註 尊德性而不道問學。謂之野。道問學而不尊德性。謂之史。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故文質彬彬也。
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卓吾云。不直的。都是死人。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知個甚麼。好個甚麼。樂個甚麼。參。 卓吾云。不到樂的地步。那得知此。
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
不可語上。須以上作下說。為實施權也。可以語上。方知語語皆上。開權顯實也。
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問仁。曰。仁者先難而後獲。可謂仁矣。
曉得民義。便曉得鬼神道理。惟其曉得。所以能敬能遠。非以不可知。而敬之遠之也。不能先難。便欲商及獲與不獲。知難非難。則請事斯語。欲罷不能。豈獲與不獲。可動其心。
補註 世俗混稱佛菩薩為鬼神。此大誤也。佛菩薩是出世大聖。鬼神是生死凡夫。相距天淵。然皆是過去六親。未來諸佛。故當敬。修福而瞋恚墮神趣。慳貪而不施墮鬼趣。故當憐憫而遠之也。仁者須發大心。遍十方。盡未來。度脫眾生。而後成佛。故曰。先其難而後其獲。
子曰。知者樂水。仁者樂山。知者動。仁者靜。知者樂。仁者壽。
形容得妙。 智者仁者。不是指兩人說。樂者。效法也。智法水。仁法山。法水故動。法山故靜。動故樂。靜故壽。山水同依於地。動靜同一心機。樂壽同一身受。智仁同一性真。若未達不二而二。二而不二。則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智矣。
子曰。齊一變。至於魯。魯一變。至於道。
總是要他至於道耳。吳因之曰。齊固要脫皮換骨。魯也要滌胃洗腸。
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
補註 因緣和合。假名為觚。色即是空。故曰不觚。空假雙照。不即世諦。不離世諦。是為中觀。故曰觚哉觚哉。空假中一心三觀。三世諸佛之心印。又堯舜惟精惟一允執厥中之心傳也。心經。金剛經。一切大乘經。乃至禪家千七百則公案。皆可以此求之。金剛經云。如來說第一波羅密。即非第一波羅密。是名第一波羅密。忍辱波羅密。如來說非忍辱波羅密。是名忍辱波羅密。即假即空即中也。程子謂觚不觚。謂如君不君。臣不臣。范氏謂如人不仁。國不國。此但就世變感慨言之也。亦通。
宰我問曰。仁者雖告之曰。井有仁焉。其從之也。子曰。何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
此問大似禪機。蓋謂君子既依於仁。設使仁在井中。亦從而依之乎。夫子直以正理答之。不是口頭三昧可比。 陳旻昭曰。宰我此問。深得夫子之心。蓋在夫子。設使見人墜井。決能跳下井中救出。但此非聖人不能。不可傳繼。故夫子直以可繼可傳之道答之。如大舜方可浚井。以聽父母之揜。彼有出路故也。若尋常孝子。小杖則受。大杖則走矣。
子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
學於文。乃就聞以開覺路。不同貧數他寶。約以禮。乃依解而起思修。所謂克己復禮。不同無聞暗證。所以弗畔。畔者。邊畔。以文字阿師。偏於教相之一邊。暗證禪和。偏於內觀之一邊。不免罔殆之失也。
子見南子。子路不說。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
卓吾云。子路不說。全從夫子拒彌子來。意謂。既曰有命矣。緣何又見南子。
補註 此可與互鄉難與言章合看。佛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故佛菩薩。不捨罪惡眾生。孔子不拒南子與互鄉童子也。
子曰。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
子貢曰。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濟眾。何如。可謂仁乎。子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
補註 列子沖虛經言商太宰見孔子曰。丘聖者歟。孔子曰。聖則丘何敢。然則丘博學多識者也。商太宰曰。三王聖者歟。孔子曰。三王善任智勇者。聖則丘弗知。曰。五帝聖者歟。孔子曰。五帝善任仁義者。聖則丘弗知。曰。三皇聖者歟。孔子曰。三皇善任因時者。聖則丘弗知。商太宰大駭曰。然則孰者為聖。孔子動容有間曰。西方之人有聖者焉。不治而不亂。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孔子所謂西方聖人者。即周昭王甲寅歲降生天竺之釋迦牟尼佛也。
博施濟眾。果地化他之德。欲立欲達。因中二利之始。子貢求之於果。不知明其真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不是以己及人。正是自他不二。只向一念觀心處下手也。立。即不思議止。達。即不思議觀。佛法太高。眾生法太廣。觀心則易。故云能近取譬。是仁之方。方。法也。立人達人。正是博施濟眾處。堯舜猶病。正是欲立欲達處。仁。通因果。聖。惟極果。堯舜尚在因位。惟佛方名果位耳。
補註 欲立立人。欲達達人。之最優方便。無過于淨土念佛法門。了脫輪迴。是真能立。一生補佛。是真能達。是以諸佛讚歎。眾聖求生。諸天信受。列祖奉行。閑忙無礙。愚智皆能。博施濟眾。捨此末由已。
【述而第七】
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
述而不作。只因信得理無可作。既信得及。自然好古。此夫子真道脈。真學問也。卓吾云。都是實話。何云謙詞。
補註 十方三世佛。所說無異法。諸佛與聖人。皆述而不作。何況于凡夫。愚人不知此。紛紛而妄作。厭故而喜新。不知妄語罪。死墮拔舌獄。可不戒哉。
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
學不厭。誨不倦。孔子亦曾承當之矣。只一默而識之。真實難到。宜其直心直口說出。
補註 此即孔子之無我。有我相。則有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必不能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矣。
子曰。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
真實可憂。世人都不知憂。所以毫無真樂。惟聖人念念憂。方得時時樂。
補註 唐白居易問鳥窠禪師。如何是佛法。曰。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曰。如此三歲兒童也道得。曰。三歲兒童道得。八十老翁行不得。孔子且曰。是吾憂也。況吾儔乎。
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
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
卓吾云。壯哉。方外史曰。人老心不老。
子曰。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
卓吾云。學問階級。方外史曰。雖有階級。不是漸次。可謂六而常即。
補註 六而常即者。謂眾生即佛。而漸次分之。則有六種階級。一理即。二名字即。三觀行即。四相似即。五分證即。六究竟即。道德仁藝。只是仁耳。行之謂之道。得之謂之德。守之謂之仁。取之左右逢源。著于事物。謂之藝。
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嘗無誨焉。
補註 禮聞來學。不聞往教。易曰。童蒙求我。匪我求童蒙。故必其能自行束身修禮。而後可施教誨也。
子曰。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與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
卓吾云。讀此二章。乃見悔人不倦。
補註 啟之。發之。復之。是教誨。不啟。不發。不復。亦是教誨。故孟子曰。教亦多術矣。予不屑之教誨也者。是亦教誨之而已矣。
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子於是日哭。則不歌。
子謂顏淵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惟我與爾有是夫。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與。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
臨事而懼。從戒慎恐懼心法中來。好謀而成。從好問好察。用中於民而來。不但可與行軍。即便可與用行舍藏。否。則白刃可蹈。中庸不可能矣。 卓吾云。三與字。當一般看。若作仲尼牽連自家說。恐聖人無此等氣象。
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說得求富者敗興。 卓吾云。今之求富貴者。俱是執鞭之士。方外史曰。執鞭求富。還是好的。今之求富貴者。決非執鞭之士所屑。
子之所慎。齋。戰。疾。
補註 齋是禍福關。戰是存亡關。疾是生死關。聖人所為慎者。願眾生修福而免禍。弭戰而損疾也。三慎齋為首者。齋必斷肉。斷肉則斷戰疾之因。佛言。世上欲免刀兵劫。除非眾生不食肉。欲得長壽。當勤戒殺。食肉眾生。死墮惡道。若生人中。多病短命。殺生食肉。戰殺疾病之所由來也。可不慎與。願雲禪師偈云。千百年來碗裏羹。冤深如海恨難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陽復齋勸提倡素食詩云。好生當得壽而康。殺命難期自命長。我已多年飽芳潔。病魔不入榖蔬腸。(予自持六齋十齋觀音齋而病漸少今長素五年乃全無病)又云。拳罵相侵報不忘。況于食肉剖心腸。何如與物同安樂。白飯青蔬大吉祥。(名醫喻嘉言云。白飯青蔬。養生妙法。)
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
讚得韶樂。津津有味。
冉有曰。夫子為衛君乎。子貢曰。諾。吾將問之。入曰。伯夷。叔齊。何人也。曰。古之賢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為也。
非說二人以失國為悔也。只是二人既去。設無中子可立。則廢宗絕嗣能不動心否乎。既曰求仁得仁。則世間宗嗣又其最小者矣。何足介意。
補註 得仁謂得其本然之性德。性德豎窮橫遍。一切具足。而亦一切非有。何有于得。何有于失。何有于生。死而又何怨乎。子貢聞之。而知夫子不為衛君計較于得失生死之間也。求仁即是敦行孝弟。論夷齊而自知衛君應盡之分。善哉子貢之妙問。而夫子之妙答也。
子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
樂在其中。則心境一如。當與贊顏子處參看。不義富貴。但如浮雲。則似太虛不染。非巢許之所能達。
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
學易方無大過。易其可不學乎。今有窮年讀易。而過終不寡者。其可稱學易乎。
補註 說文引秘書說曰。日月為易。象陰陽也。日月光明遍照。喻性量之豎窮橫遍。陰陽即性體之寂而常照。照而常寂。故易學之圓滿究竟。無過于佛。儒有學易而不免于謗佛之大過者。非真知易者也。學易可以無大過。學佛可以成無上道。五十者。河圖洛書之中數。而五為陽。十為陰。一陰一陽之謂道。易所以教中道也。空假雙照。精一並觀。故無大過。史記引孔子之言。假我數年。若是我于易。則彬彬矣。彬彬者。文質無偏。質即惟一。即空觀。文即惟精。即假觀也。孔子老而嗜易。韋編三絕。故知五十非年也。
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
果然不俗。今人不知詩書禮。所以開口便俗。
葉公問孔子於子路。子路不對。子曰。女奚不曰。其為人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
者才是為人的。今只偷得一人生耳。何嘗肯為人哉。既是不肯為人。所以一失人身。萬劫難也。 王陽明曰。發憤忘食。是聖人之志如此。真無有已時。樂以忘憂。是聖人之道如此。真無有戚時。恐不必云得不得也。
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
卓吾云。都是實話。方外史曰。不但釋迦尚示六年苦行。雖彌勒即日出家。即日成道。亦是三大阿僧祇劫修來的。
子不語怪。力。亂。神。
今人撥無怪無神。亦可撥無力無亂否。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師心之人。那知此益。
子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
卓吾云。卻又微服而過宋。妙妙。方外史曰。王莽學之。便是東施。
子曰。二三子以我為隱乎。吾無隱乎爾。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是丘也。
卓吾云。和盤托出。方外史曰。正惟和盤托出。二三子益不能知。如目連欲窮佛聲。應持欲見佛頂。何處用耳。何處著眼。
補註 讀華嚴經文殊菩薩淨行品。便知此義。菩薩于在家出家。行住坐臥。作止語默。乃至著衣飯食。盥洗便利。一切時間。念念不離眾生。願其消除障礙。成就菩提。故孔子曰。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今有大師。與我同行同住。同坐同臥。同視同聽。同言同動。無行不與。乃至永劫相隨。而視之不見。聽之不聞。覓之不可得。是何也。心耶佛耶。一耶二耶。不可謂一。不可謂二也。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
子曰。聖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得見君子者。斯可矣。善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得見有恆者。斯可矣。亡而為有。虛而為盈。約而為泰。難乎有恆矣。
聖人只是證得本亡本虛本約之理。有恆須是信得本亡本虛本約之理。就從此處下手。便可造到聖人地位。所謂以不生不滅為本修因。然後圓成果地修證也。亡。是真諦。虛。是俗諦。約。是中諦。依此而修。為三止三觀。證此妙理。成三德三身。
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
現同惡業。曲示善機。可與六祖吃肉邊菜同參。
補註 釣弋惡行。殺命傷仁。豈聖人所以教後世者。不憤不啟。不悱不發。弋不射宿也。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釣而不綱也。列子沖虛經云。齊田氏祖於庭。食客千人。中坐。有獻魚雁者。田氏視之乃歎曰。天之於民厚矣。殖五榖。生魚鳥。以為之用。眾客和之如響。鮑氏之子。年十二。預於次。進曰。不如君言。天地萬物。與我並生。類也。類無貴賤。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為而生之。人取可食者而食之。豈天本為人生之。且蚊蚋囋膚。虎狠食肉。非天本為蚊蚋生人。虎狼生肉者哉。孔子聖人。曾謂不如鮑氏之子乎。故知釣而不綱。弋不射宿者。喻言也。
子曰。蓋有不知而作之者。我無是也。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知之次也。
知便不作。作便不知。卓吾云。甘心為次。所以為上。方外史曰。今之高談向上。恥居學地者。愧死愧死。
互鄉難與言。童子見。門人惑。子曰。人潔己以進。與其潔也。不保其往也。與其進也。不與其退也。唯何甚。
卓吾云。天地父母之心。
子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欲二即仁。仁體即是本來至極之體。猶所云念佛心即是佛也。
補註 仁之量。豎窮橫遍。可謂遠矣。然不出我現前介爾一念之心。則遠近一如也。幽溪大師淨土生無生論偈曰。法界圓融體。作我一念心。故我念佛心。全體是法界。自私自利者。皆自暴自棄者也。是故如來于明星出時。初成正覺。歎曰。奇哉。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性。但以顛倒妄想。不自證得。若離妄想。則無師智。道種智。自得現前。明星日也。眾生佛性。蔽于妄想。如日在雲。雲開而日光徧照矣。
陳司敗。問昭公知禮乎。孔子曰。知禮。孔子退。揖巫馬期而進之。曰。吾聞君子不黨。君子亦黨乎。君取於吳為同姓。謂之吳孟子。君而知禮。孰不知禮。巫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
不似今人強辯飾非。
補註 善則稱君。過則稱己。聖人從容中道之妙。於此可見一斑。司敗既問昭公知禮乎。故答曰知禮。及聞巫馬期之告。則曰。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使昭公聞之。亦應懺悔。
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
子曰。文。莫吾猶人也。躬行君子。則吾未之有得。
也是千真萬真之語。
子曰。若聖與仁。則吾豈敢。抑為之不厭。悔人不倦。則可謂云爾已矣。公西華曰。正唯弟子不能學也。
更真。 卓吾云。公西華亦慧。
子疾病。子路請禱。子曰。有諸。子路對曰。有之。誄曰。禱爾于上下神祇。子曰。丘之禱。久矣。
可與談三種懺法。
子曰。奢則不孫。儉則固。與其不孫也。寧固。
此與對林放同意。卓吾云。救世苦心。
子曰。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
蕩蕩。即坦字之註腳。所謂居易以俟命也。卻是戒慎恐懼之體。戚戚。正是無忌憚處。思之思之。
子。溫。而厲。威。而不猛。恭。而安。
像讚
【泰伯第八】
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三讓。究竟讓也。以天下讓。以天下之故而行讓也。此時文王已生。紂亦初生。泰伯預知文王之德。必能善服事殷。救紂之失。故讓國與之。令扶商之天下。是故文王之至德。人皆知之。泰伯之至德。又在文王之先。而人罔克知也。至於文王既沒。紂終不悛。至使武王伐紂。則非泰伯之所料矣。
子曰。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故舊不遺。則民不偷。
此二節。正是敦厚以崇禮的註腳。
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
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推而極之。則佛臨涅槃時。披衣示金身。令大眾諦觀。亦是此意。但未可與著相愚人言也。
曾子有疾。孟敬子問之。曾子言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籩豆之事。則有司存。
三個斯字。皆是誠於中。形於外。不假勉強。
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
在顏子分中。直是無能。無多。本無。本虛。本不見有犯者。犯事。及受犯者。但就曾子說他。便云以能問於不能等耳。若見有能。便更無問於不能之事。乃至若見有犯。縱使不報。亦非不校矣。 卓吾云。不但想他人前日而已。自家今日亦要下手矣。
曾子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
有才有德。故是君子。末二句。是贊體。非設為問答。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
弘毅二字甚妙。橫廣豎深。橫豎皆不思議。但死而後已四字。甚陋。孔子云。朝聞道。夕死可矣。便是死而不已。又云。未知生。焉知死。便是死生一致。故知曾子只是世間學問。不曾傳得孔子出世心法。孔子獨歎顏回好學。良不誣也。
補註 橫遍十方謂之弘。豎窮三際謂之毅。上求佛道。下化眾生。謂之重。死而不已。謂之遠。
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
讀詩而不能興。讀禮而不能立。習樂而不能成。何用詩禮樂耶。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若但讚一乘。眾生沒在苦。故不可使知之。機緣若熟。方可開權顯實。不可二字。正是觀機之妙。
子曰。好勇。疾貧。亂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
補註 周安士先生曰。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何懼乎。懼身後之惡名也。然此猶盛世之事也。若後世之亂賊。幷不畏此虛名矣。豈惟亂賊。即號為識字者。亦毫不知有春秋矣。惟示以人命無常。死後受報。不忠不孝之人。化作畜生餓鬼。乃知用盡奸心詭計。付之一空。他生萬苦千愁。皆我自造。回思虎鬬龍爭。圖王創霸之謀。不覺冰消瓦解。嗟乎。自有佛法以來。不知令多少亂臣賊子寒心。多少巨慝豪強喪膽。使民日遷善而不知。誰之為者。余於如來之大教見之矣。
子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
卓吾云。無周公之才美而驕吝者。豈不愧死。
補註 佛弟子周利槃陀伽。于過去世。為大法師。祕吝佛法。感愚鈍報。闕於記持。佛以苕帚二字。使之記持。于一百日中。得苕忘帚。得帚忘苕。佛愍其愚。教持一偈。成阿羅漢。辨才無盡。以驕吝故。得愚鈍報。故學者當發大心。學不厭。而教不倦也。
子曰。三年學不至於榖。不易得也。
子曰。篤信好學。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
信得人人可為聖賢。名篤信。立地要成聖賢。名好學。假使鐵輪頂上旋。定慧圓明終不失。名守死善道。危邦不入四句。正是守死善道註腳。正從篤信好學得來。邦有道節。正是反顯其失。
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約事。即是素位而行。不願乎外。約觀。即是隨境鍊心。不發不觀。
子曰。師摰之始。關睢之亂。洋洋乎。盈耳哉。
子曰。狂而不直。侗而不願。悾悾而不信。吾不知之矣。
大家要自己簡點。勿墮此等坑壍。
子曰。學如不及。猶恐失之。
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
無天下者。亦非巍巍。巢許是也。有天下者。亦非巍巍。尋常賢君是也。有天下而不與。方為不可思議。
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巍巍乎。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
卓吾云。末節。正是則天實際處。
補註 此二章。便是堯舜禹惟精惟一。允執厥中之證據。亦即佛法空假中一心三觀之實現也。有而不與。民無能名。空觀也。有成功。有文章。假觀也。菩薩發大悲願。普度眾王。皆從假觀出。若偏於空觀。則羅漢而已。
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亂臣十人。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唐虞之際。於斯為盛。有婦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
歎才難而贊至德。正因德難。故才難耳。倘紂有聖德。則武王幷九人。方將同為紂之良臣。又何至以亂臣稱哉。亢龍有悔。武王之不幸也甚矣。
子曰。禹。吾無閒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禹。吾無閒然矣。
如此。方無閒然。為君者。可弗思乎。
【子罕第九】
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卓吾云。罕言利。可及也。罕言利與命與仁。不可及也。方外史曰。言命言仁。其害與言利同。所以罕言。今人將命與仁掛在齒頰。有損無益。
補註 孔子所言。皆利也。命也。仁也。仁即心性。利命即因果。除卻心性因果。復何言乎。以學者機感之殊。則見有常言。有罕言。子貢所謂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是不聞也。非不言也。
達巷黨人曰。大哉孔子。博學而無所成名。子聞之。謂門弟子曰。吾何執。執御乎。執射乎。吾執御矣。
卓吾云。謂門弟子之言。不敢自安之語也。然黨人則孔子知己矣。
補註 射者目注一的。御則有六轡如組。兩驂如舞之妙用焉。則是執無所執也。無所執故能大。故博學而無所成名也。易傳時乘六龍以御天。龍者變化不測之象也。即此執御用之注腳。
子曰。麻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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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9-20 16: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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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違眾。吾從下。
卓吾云。真是時中之聖。
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由誠意。故毋意。毋意。故毋必。毋必。故毋固。毋固。故毋我。細滅。故粗必隨滅也。由達無我。方能誠意。不於妄境生妄惑。意。是惑。必。固。是業。我。是苦。
子畏於匡。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道脈流通。即是文。非謙詞也。如此自信。何嘗有畏。
大宰問於子貢曰。夫子聖者與。何其多能也。子貢曰。固天縱之。將聖又多能也。子聞之曰。大宰知我乎。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君子多乎哉。不多也。牢曰。子云。吾不試。故藝。
固天縱之為一句。子貢謂夫子直是天縱之耳。豈可將聖人只是多能者耶。此必已聞一以貫之。故能如此答話。然在夫子。的確不敢承當聖人二字。故寧受多能二字。而多能甚鄙甚賤。決非君子之道也。大宰此問。與黨人見識。天地懸隔。
子曰。吾有知乎哉。無知也。有鄙夫問於我。空空如也。我叩其兩端而竭焉。
不但無人問時。體本無知。即正當有人問時。仍自空空。仍無知也。所叩者。即鄙夫之兩端。所竭者。亦即鄙夫之兩端。究竟吾何知哉。既叩其兩端而竭之。則鄙夫亦失其妄知。而歸於無知矣。
補註 空空如也。即是鄙夫與佛平等之佛性。兩端即鄙夫之虛妄分別知見也。竭則性相不二。自他不二。何有兩端。兩端即空。一亦不立。
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
此老熱腸猶昔。
子見齊衰者。冕衣裳者。與瞽者。見之。雖少必作。過之。必趨。
顏淵喟然歎曰。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夫子循循然善誘人。博我以文。約我以禮。欲罷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爾。雖欲從之。末由也已。
此與問仁章參看。便見顏子真好學。又見顏子正在學地未登無學。約我以禮。正從克己復禮處悟來。欲罷不能。正從請事斯語處起手。欲從末由。正是知此道非可仰鑽前後而求得者。兩個我字。正即克己由己之己字。 王陽明曰。謂之有。則非有也。謂之無。則非無也。
補註 一切眾生。真如本性。無量無邊。不生不滅。豎窮三際。橫遍十方。故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然在後。博我以文。知真如之不變而隨緣。約我以禮。知真如之隨緣而不變。未來無盡。我願無盡故欲罷不能。全性起修。故曰既竭吾才不可謂無。故如有所立卓爾。不可謂有。故雖欲從之。末由也已。夫子之道之妙。即各各本具之真心也。非顏子之善學。烏能知夫子之善誘乎。
子疾病。子路使門人為臣。病閒曰。久矣哉。由之行詐也。無臣而為有臣。吾誰欺。欺天乎。且予與其死於臣之手也。無寧死於二三子之手乎。且予縱不得大葬。予死於道路乎。
子路一種流俗知見。被夫子罵得如此刻毒。今有禪門釋子。開喪戴孝。不知何面目見孔子。不知何面目見六祖。不知何面目見釋迦。
子貢曰。有美玉於斯。韞匱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賈者也。
沽同。而待與求不同。世人不說沽。便說藏耳。那知此意。
子欲居九夷。或曰。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卓吾云。先輩謂當問其居不居。不當問其陋不陋。最為得之。
補註 讀肇公般若無知論。可知無知是本然性體。不是孔子謙詞。譬如明鏡中空。故能隨緣現影。空空如也。即是鄙夫與佛平等之佛性。兩端即鄙夫之虛妄分別知見也。竭則性相不二。自他不二。何有兩端。兩端既空。一亦不立。
子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
亦是木鐸之職應爾。
子曰。出則事公卿。入則事父兄。喪事不敢不勉。不為酒困。何有於我哉。
不要看得此四事容易。若看得容易。便非孔子。
補註 此四者。皆是孔子之無我。有我相。則驕慢。不能出事公卿。入事父兄。有我相。則有斷見。謂人死即消滅。故喪事不能勉。有我相。則累于形骸。不知觀心之妙。而以飲酒為樂。故為酒困。我見為萬惡之原。其為毒于天下。不可勝數。故孔子一再言之何有于我哉。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
此歎境也。即歎觀也。蓋天地萬物。何一而非逝者。但愚人於此。計斷計常。今既謂之逝者。則便非常。又復如斯不舍晝夜。則便非斷。非斷非常。即緣生正觀。引而申之。有逝逝。有逝不逝。有不逝逝。有不逝不逝。非天下之至聖。孰能知之。
子曰。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
惟顏子好學。亦惟顏子好德耳。
補註 德與色對。猶性與相對。凡夫著相而不悟性。故好戀色身。好喫美食。好著美衣。好居美室。皆是好色。不知義理悅心。禪悅為食。法喜充滿。功德莊嚴之可貴也。顏子在陋巷。一簞食。一瓢飲。不改其樂。方是好德。禹之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方是好德。
子曰。譬如為山。未成一簣。止。吾止也。譬如平地。雖覆一簣。進。吾往也。
子曰。語之而不惰者。其回也與。
後一念而方領解。即是惰。先一念而預相迎。亦是惰。如空谷受聲。乾土受潤。大海受雨。明鏡受像。隨語隨納。不將不迎。方是不惰。
子謂顏淵曰。惜乎。吾見其進也。未見其止也。
進是下手。止是歸宿。正在學地。未登無學。奈何便死。真實可惜。
子曰。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實者。有矣夫。
令人惕然深省。
補註 苗是生信。秀是開解起行。實是證真。
子曰。後生可畏。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四十五十而無聞焉。斯亦不足畏也已。
今日立志。後來滿其所期。所以可畏。四十五十而不聞道。不能酬今所立之志。則越老越不如後生矣。大凡學道之人。只是不負初心所期。便為大妙。故不必勝今。只須如今。便可畏耳。
子曰。法語之言。能無從乎。改之為貴。巽與之言。能無說乎。繹之為貴。說而不繹。從而不改。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卓吾云。與字。最妙。即以法語之言。巽與之言耳。捨法。便無以正人。後三語。深望其改與繹也。
子曰。主忠信。毋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
子曰。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
卓吾云。三軍奪帥。亦非易事。借此以極其形容耳。
子曰。衣敝縕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由也與。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終身誦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詩之妙。在一用字。夫子說子路之病。在一足字。用。則日進。足。則誤謂到家。不知正是道途邊事耳。
子曰。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彫也。
王安石詩云。周公吐握勤勞日。王莽謙恭下士時。假使當年身便死。一生真偽有誰知。可與此節書作註腳。
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
卓吾曰。使人自考。方外史曰。三個者字。只是一人。不是三個人也。
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
連說三個未可。正要他勉到可處。
唐棣之華。偏其反而。豈不爾思。室是遠而。子曰。未之思也。夫何遠之有。
此與思無邪一語參看。便見興於詩的真正學問。亦可與佛門中念佛三昧作註腳。卓吾云。人之所以異於禽獸。全在思。人之所以可為聖賢。全在思。故力為辯之。不但為一詩翻案而已。
【鄉黨第十】
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廟朝廷。便便言。唯謹爾。朝。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與上大夫言。誾誾如也。君在。踧踖如也。與與如也。君召使儐。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揖所與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趨進。翼如也。賓退。必復命曰。賓不顧矣。入公門。鞠躬如也。如不容。立不中門。行不履閾。過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其言似不足者。攝齊升堂。鞠躬如也。屏氣似不息者。出。降一等。逞顏色。怡怡如也。沒階。趨翼如也。復其位。踧踖如也。執圭。鞠躬如也。如不勝。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戰色。足蹜蹜。如有循。享禮。有容色。私覿。愉愉如也。
上階如揖。身微俯也。下階如授。身稍直也。
君子不以紺緅飾。紅紫。不以為褻服。當暑袗絺綌。必表而出之。緇衣羔裘。素衣麑裘。黃衣狐裘。褻裘長。短右袂。必有寢衣。長一身有半。
吳建先曰。寢衣。即被也。被長一身有半。則可。若別作衣。著之而寢。如此之長。如何起止。甚為可笑。或曰。寢衣。只有半身長。如今人所作短衫也。亦通。
狐貉之厚。以居。去喪。無所不佩。非帷裳。必殺之。羔裘玄冠。不以弔。吉月。必朝服而朝。齊。必有明衣。布。齊。必變食。居必遷坐。
補註 此即孔子齋戒之相。與佛所說齋戒相同。明衣謂新淨布衣。變食謂不飲酒。不食葷肉。遷坐謂不坐高廣床座。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
但云不厭耳。非刻意求精細也。
補註 厭足也。與饜同。不厭謂不多食。可知疏食菜羹。是孔子平日家風。鄉黨所載食肉諸文。或是君賜。或是享禮。或朋友之饋祭肉。然且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沽酒市脯不食。則孔子固以疏食飲水為樂者也。殺生食肉。違佛禁戒。亦未得為孔子徒也。
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
色惡。即今所謂落色。如黑魚犬虌之類。臭惡。即蔥韭蒜等。割不正。謂不當殺而殺。或非分。或非時也。不得其醬。恐致傷人。故皆不食。
肉雖多。不使勝食氣。惟酒無量。不及亂。
生得如此好酒量。尚以不為酒困為愧。可見禹惡旨酒。佛門戒酒。方是正理。濟顛。林酒仙之屬。一時權變。不可為典要也。
沽酒市脯不食。
只是不坐在酒店飯店中飲食耳。難道他人請孔子。定要自做酒。自殺牲。
不撤薑食。不多食。祭於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語。寢不言。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也。
補註 言雖疏食菜羹瓜果之類。必先祭而後食。祭必齋如也。所謂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故修行人。于早中二時。當先供三寶祖先。而後自食。
席不正不坐。
不正。謂不依長幼尊卑之敘。
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鄉人儺。朝服而立於阼階。
亦是愛禮極思。
問人於他邦。再拜而送之。康子饋藥。拜而受之。曰。丘未達。不敢嘗。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君賜食。必正席先嘗之。君賜腥。必熟而薦之。君賜生。必畜之。
補註 君賜生必畜之。此即孔子之護生戒殺。
侍食於君。君祭先飯。疾。君視之。東首。加朝服。拖紳。君命召。不俟駕行矣。入太廟。每事問。朋友死。無所歸。曰。於我殯。朋友之饋。雖車馬。非祭肉。不拜。
寢不尸。居不容。
吉祥而臥。故不屍。
補註 右脅著席而臥。謂之吉祥。臨終吉祥而逝。生淨土之瑞相也。平時習慣如此。亦令氣脈流通。
見齊衰者。雖狎必變。見冕者。與瞽者。雖褻必以貌。凶服者。式之。式負版者。有盛饌。必變色而作。迅雷風烈。必變。升車。必正立執綏。車中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色斯舉矣。翔而後集。曰。山梁雌雉。時哉時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也是實事。也是表法。只一時哉時哉四字。便將鄉黨一篇血脈收盡。而實從時習中來。故得時措之宜。名為時中之聖也。三鳴而作。正色斯舉矣之證。正舉集皆時之驗。雉者。文明之物。雌者。述而不作之象。山梁者。既非廟堂。亦非窮谷。乃不行於天下。而行於後世之象。按家語。孔子嘗自筮。而得賁卦。愀然有不平之狀。謂丹漆不文。白玉不琱。質有餘。則不受飾。今賁非吾兆。以其飾也。蓋孔子是時。易學未精耳。後於雜卦傳云。賁。無色也。則得之矣。離為雉。艮為山。故云山梁雌雉。時哉時哉。
補註 色斯舉矣。翔而後集。而其本性不動也。不動而隨緣。故曰時哉時哉。賁之有色。相也。其無色。性也。賁。無色也。猶心經言。色即是空。不待色滅方為空也。以色是因緣和合。虛妄幻現。故謂之空。
論語點睛補註上
論語點睛補註下
古吳蕅益道人智旭述
陽復子江謙補註
【先進第十一】
子曰。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
先進的確有野人氣象。後進的確是君子氣象。但君子的確不如野人。故評論須如此。用之須如彼。
補註 禮與其奢也甯儉。樂與其蕩也激也甯和而平。禮樂唯心所生。亦即正心之具也。心正而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矣。今禮儉樂和。無如佛制。昔宋程子觀于叢林僧制。曰。三代威儀在是矣。誠篤論也。如能用之天下。則世界文明有日矣。(儉樸和平之禮樂。野人與能焉。孔子從先進。欲禮樂之普及于野人也。)
子曰。從我於陳蔡者。皆不及門也。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游。子夏。
陳旻昭曰。夫子尋常不喜言語。故或云文莫吾猶人也。或云焉用佞。或云予欲無言。乃教人。何以仍立言語一科耶。蓋空言。則非聖人所取。而有益之言。可裨於世道。可發明至理者。則又不可廢也。聖門第一能言。莫若宰我。於井有仁章。及三年喪章。見之。第二能言。莫若子貢。於足食足兵章。見之。皆有關於世道人心之甚者也。
補註 德行以修己。政事以安人。言語以為法于天下。文學以流傳于後世。聖門具此四科。而木鐸之全體大用全矣。四者兼之。則。孔子也。四科皆德行所攝。故顏淵稱具體而微。
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於吾言。無所不說。
人問王陽明曰。聖人果以相助。望門弟子否。陽明曰。亦是實話。此道本無窮盡。問難愈多。則精微愈顯。聖人之言。本是周徧。但有問難的人胸中窒礙。聖人被他一難。發揮得愈加精神。若顏子胸中了然。如何得問難。故聖人亦寂然不動。無所發揮。
子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
從他格親苦心處表出。
南容三復白圭。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
季康子問弟子。孰為好學。孔子對曰。有顏回者好學。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則亡。
說了又說。深顯曾子子思。不能傳得出世道脉。
顏淵死。顏路請子之車。以為之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鯉也死。有棺而無椁。吾不徒行以為之椁。以吾從大夫之後。不可徒行也。
顏路只是一個流俗知見。如何做得回的父親。
顏淵死。子曰。噫。天喪予。天喪予。
補註 此當與子畏于匡顏淵後章合看。可見聖賢相與之心。如空合空。融洽無間。
顏淵死。子哭之慟。從者曰。子慟矣。曰。有慟乎。非夫人之為慟。而誰為。
朝聞夕死。夫復何憾。只是借此以顯道脉失傳。杜後儒之冒認源流耳。若作孔子真如此哭。則獃矣。
顏淵死。門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門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視予猶父也。予不得視猶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
卓吾云。不是推干係。方外史曰。孔子待回。厚到底。後之欲厚其子弟者。思之。
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問死。子曰。未知生。焉知死。
季路看得死生是兩橛。所以認定人鬼亦是兩事。孔子了知十法界不出一心。生死那有二致。正是深答子路處。程子之言。頗得之。
補註 知本性無生無死。然後知生知死。知本性非人非鬼。然後能事人事鬼。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人鬼皆當願其成佛。此事人事鬼之大道也。
閔子侍側。誾誾如也。子路。行行如也。冉有。子貢。侃侃如也。子樂。若由也。不得其死然。魯人為長府。閔子騫曰。仍舊貫。如之何。何必改作。子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
卓吾云。勸魯人也。非讚閔子也。
子曰。由之瑟。奚為於丘之門。門人不敬子路。子曰。由也。升堂矣。未入於室也。
收之。則升堂。揀之。則門外。可參。
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子曰。過。猶不及。
卓吾云。然則師愈。子貢卻呈自己供狀。過猶不及。夫子亦下子貢鉗錘。
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
卓吾云。攻求。正所以攻季氏。
柴也愚。參也魯。師也辟。由也喭。
卓吾云。識得病。便是藥。
子曰。回也。其庶乎。屢空。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
凡夫受命所縛。賢人能不受命。惟聖人真學問。則知命。而不必轉命。是故有志為聖人者。只須俟命。今直以屢空二字。傳顏子之神。作子貢之藥。子貢一生。吃了億則屢中之虧。便不受命。而貨不覺其自殖矣。
子張問善人之道。子曰。不踐迹。亦不入於室。
此須四句料揀。一踐迹而入室。君子也。二不踐迹而入室。聖人也。三不踐迹而不入室。善人也。四踐迹不入室。有恆也。
子曰。論篤是與。君子者乎。色莊者乎。
不但教人勘他。亦是要人自勘。
子路問聞斯行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聞斯行之。冉有問聞斯行諸。子曰。聞斯行之。公西華曰。由也。問聞斯行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問聞斯行諸。子曰。聞斯行之。赤也惑。敢問。子曰。求也退。故進之。由也兼人。故退之。
卓吾云。赤原不問由求。還問赤耳。方外史曰。答由求即是答赤。
子畏於匡。顏淵後。子曰。吾以女為死矣。曰。子在。回何敢死。
卓吾云。吾以汝為死。驚喜之辭。子在。回何敢死。誰人說得出。方外史曰。悟此。方知聖人不必慟哭。又知聖人必須慟哭。
季子然。問仲由。冉求。可謂大臣與。子曰。吾以子為異之問。曾由與求之問。所謂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則止。今由與求也。可謂具臣矣。曰。然。則從之者與。子曰。弒父與君。亦不從也。
字字鈇鉞。足使子然喪魄。
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子曰。賊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子曰。是故惡夫佞者。
夫子元不責子羔不讀書。子路那得知之。
補註 惡夫佞者。謂惡夫讀書而不能教民人安社稷者也。能言而不能行。故謂之佞。此章當與左傳鄭子皮欲使尹何為邑章合讀。
子路。曾晢。冉有。公西華。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長乎爾。毋吾以也。居則曰。不吾知也。如或知爾。則何以哉。
聖賢心事。雖隱居求志。而未嘗置天下於度外。雖遑遑汲汲。而未嘗橫經濟於胸中。識得此意。方知禹稷顏子。易地皆然。奈四子各見一邊。終不能知孔子行處。故因此侍坐。巧用鉗錘。以曾點之病。為三子之藥。又以三子之病。為曾點之藥也。
子路率爾而對曰。千乘之國。攝乎大國之間。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由也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夫子哂之。
子路說的句句不虛。又且高興熱鬧。所以夫子為之撫掌大笑。袁了凡曰。禮云。笑不至矧。矧。與哂同。露齦大笑也。居喪。則笑不至矧。今言志時。聞此暢談。何妨大笑。若註云微笑。則成尖酸氣象矣。
求。爾何如。對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以禮樂。以俟君子。赤。爾何如。對曰。非曰能之。願學焉。宗廟之事。如會同。端章甫。願為小相焉。點爾何如。鼓瑟希。鏗爾。舍瑟而作。對曰。異乎三子者之撰。子曰。何傷乎。亦各言其志也。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夫子喟然嘆曰。吾與點也。
鏗爾者。舍瑟之聲。此非與點。乃借點以化三子之執情耳。
補註 先言鼓瑟。次言希。次言鏗爾。次言舍瑟。而後言作。寫出曾點從容不迫氣象。希是瑟聲漸淡。鏗爾是絃外餘音。舍瑟是安置得所。作是答問之禮。春是生機盎然。冠者童子。是作聖之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內外清淨。是養正之道。政化及于一時。教澤流于萬世。政教不可偏廢。故孔子嘆曰。吾與點。而亦兼贊由。求。赤。之能為邦也。
三子者出。曾皙後。曾皙曰。夫三子者之言。何如。子曰。亦各言其志也已矣。曰。夫子何哂由也。曰。為國以禮。其言不讓。是故哂之。唯求。則非邦也與。安見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唯赤。則非邦也與。宗廟會同。非諸侯而何。赤也為之小。孰能為之大。
不哂其為國之事。特哂其不讓之言耳。既說為國。又說非邦也與。正是與三子。以補點之虛證。一直皆夫子之言。不是一問一答也。
【顏淵第十二】
顏淵問仁。(僧問和尚如何是佛。)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和尚答曰。只你便是。)顏淵曰。請問其目。(僧又問曰。如何保任。)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和尚答曰。一翳在目。空華亂墜。)顏淵曰。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僧禮拜。)
克。能也。能自己復禮。即名為仁。一見仁體。則天下當下消歸仁體。別無仁外之天下可得。猶云十方虛空。悉皆消殞。盡大地是個自己也。故曰由己。由己。正即克己。己字。不作兩解。夫子此語。分明將仁體和盤托出。單被上根。所以顏子頓開妙悟。只求一個入華屋之方便。故云請問其目。目者眼目。譬如畫龍須點睛耳。所以夫子直示下手工夫。正所謂流轉生死。安樂涅槃。惟汝六根。更非他物。視聽言動。即六根之用。即是自己之事。非教汝不視不聽不言不動。只要揀去非禮。便即是禮。禮復。則仁體全矣。古云。但有去翳法別無與明法。經云。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立知。即是非禮。今勿視勿聽勿言勿動。即是知見無見也。此事人人本具。的確不由別人。只貴直下承當。有何利鈍可論。故曰回雖不敏。請事斯語。從此三月不違。進而未止。方名好學。豈曾子子思。所能及哉。
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仲弓曰。雍。雖不敏。請事斯語矣。
出門四句。即是非禮勿視。聽。言。動之意。邦家無怨。即是天下歸仁之意。但為中根人說。便說得淺近些。使其可以承當。
卓吾云。出門二句。即居敬也。己所二句。即行簡也。在邦二句。即以臨其民。不亦可乎也。
王陽明曰。亦只是自家無怨。如不怨天不尤人之意。
司馬牛問仁。子曰。仁者。其言也訒。曰。其言也訒。斯謂之仁矣乎。子曰。為之難。言之得無訒乎。
其言也訒。不是訒言。全從仁者二字來。直是畫出一個仁者行樂圖。牛乃除卻仁者二字。只說其言也訒。便看得容易了。故即以為之難三字。藥之。
司馬牛問君子。子曰。君子不憂不懼。曰。不憂不懼。斯謂之君子矣乎。子曰。內省不疚。夫何憂何懼。
不從君子二字上。悟出不憂不懼根源。便是不內省處。
司馬牛憂曰。人皆有兄弟。我獨亡。子夏曰。商聞之矣。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君子敬而無失。與人恭而有禮。四海之內。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無兄弟也。
卓吾云。牛多言而躁。兄又凶頑不道。料必不相容者。故憂其將害己也。子夏以死生有命。慰之。又教以處之之法。謂只待以恭敬。疎者可親。況親者乃反疎乎。蓋勸其兄弟和睦也。
子張問明。子曰。浸潤之譖。膚受之愬。不行焉。可謂明也已矣。浸潤之譖。膚受之愬。不行焉。可謂遠也已矣。
一指能蔽泰山。不受一指之蔽。則曠視六合矣。
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陳旻昭曰。假饒積粟巨萬。豈名足食。使菽粟如水火。方名足食耳。假饒擁眾百萬。豈名足兵。如周武王觀兵於孟津。諸侯不期而會者八百。方名足兵耳。足食足兵。民乃信之。則去食去兵。民亦信之矣。今時要務。正在去兵去食。不在調兵徵糧也。方外史曰。蠲賦稅。以足民食。練土著。以足民兵。故民信之。必不得已而去兵。去官兵。正所以足民兵也。又不得已而去食。去官食。正所以足民食也。所以效死。而民弗去。今時不得已。則屯兵。兵屯。而益不足矣。又不得已。則加稅。稅加而益不足矣。求無亂亡。得乎。聖賢問答。真萬古不易之良政也。又曰。既已死矣。且道有信。立個甚麼。若知雖死而立。方知朝聞夕死。可矣。不是死而後已矣的。
棘子成曰。君子質而已矣。何以文為。
有激之言。快心之論。不可無一。不可有二。
子貢曰。惜乎。夫子之說。君子也。駟不及舌。文猶質也。質猶文也。虎豹之醇。猶犬羊之醇。
文。也是皮膚上事。質。也是皮膚上事。須要知文質從何處發生出來。譬如活虎豹。活犬羊。總是活的。若虎豹之鞟。犬羊之鞟。總是死貨耳。子貢一生說話。只有此二句。大似悟的。可與文質彬彬章。參看。
哀公問於有若曰。年饑。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曰。盍徹乎。曰。二。吾猶不足。如之何其徹也。對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格言良策。萬古不刊。當與去食去兵章。刻於宮殿。子張問崇。德。辨惑。子曰。主忠信。徙義。崇德也。
能主。方能徙。不能徙。便是無主。
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
四個其字。正顯所愛所惡之境。皆自心所變現耳。同是自心所現之境。而愛欲其生。惡欲其死。所謂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也。非惑而何。
誠不以富。亦祇以異。(宜在有馬千駟章。其斯之謂與上。)
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粟。吾得而食諸。
子曰。片言可以折獄者。其由也與。子路無宿諾。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子張問政。子曰。居之無倦。行之以忠。
不曰行無倦。居以忠。便見合外內之道。
子曰。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
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小人反是。
請各各自思之。
季康子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
季康子患盜。問於孔子。孔子對曰。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
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三節。都提出一個子字。正是君子求諸己。乃端本澄源之論。
補註 自正其身。而人正矣。自殺其惡。而民善矣。以殺人為政者。殺其軀殼。而惡心不死也。若以無道殺。則怨怨相報。無有窮期。而天災人禍頻來矣。若得善人為政。遍天下獄囚。而曉以三歸五戒之善。生死輪迴之苦。喫素念佛中求生淨土之樂。俟其痛悔修善。然後減輕其罰。則死刑可廢也。故佛法殺人。不斷一命。不損一毛。而惡心自滅。易所謂神武而不殺者也。蓋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但隨惡緣。而習于為惡。雖沈淪畜生餓鬼地獄之三惡道。而佛性不變。況人道乎。願為政者。認識佛法。為救國救世無上正道。以至誠之心。躬自倡導。先正其身。而齊其家。然後施之國政。則風行草偃之效無難也。
子張問士。何如斯可謂之達矣。子曰。何哉。爾所謂達者。子張對曰。在邦必聞。在家必聞。子曰。是聞也。非達也。夫達也者。質直而好義。察言而觀色。慮以下人。在邦必達。在家必達。夫聞也者。色取仁而行違。居之不疑。在邦必聞。在家必聞。
真正好先生。金沙不濫。藥病灼然。
樊遲從游於舞雩之下。曰。敢問崇德。修慝。辨惑。子曰。善哉問。先事後得。非崇德與。攻其惡。無攻人之惡。非修慝與。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非惑與。
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問知。子曰。知人。樊遲未達。子曰。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樊遲退。見子夏曰。鄉也。吾見於夫子而問知。子曰。舉直錯舉枉。能使枉者直。何謂也。子夏曰。富哉言乎。舜有天下。選於眾。舉臮陶。不仁者遠矣。湯有天下。選於眾。舉伊尹。不仁者遠矣。
子貢問友。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無自辱焉。
自辱。則反帶累朋友。所以不可。若知四悉隨機。方可自利利他。
曾子曰。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
為蓮故華。以文會友也。華開蓮現。以友輔仁也。
【子路第十三】
子路問政。子曰。先之。勞之。請益。曰。無倦。
先。勞。並去聲呼之。先之。創其始也。勞之。考其終也。無倦。精神貫徹於終始也。卓吾云。請益處。便是倦根。故即以無倦益之。
仲弓為季氏宰。問政。子曰。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曰。焉知賢才而舉之。曰。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
仲弓獨問舉賢才。可謂知急先務。
子路曰。衞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人問王陽明曰。孔子正名。先儒說上告天子。下告方伯。廢輒立郢。此意如何。陽明答曰。恐難如此。豈有此人致敬盡禮。待我為政。我就先去廢他。豈人情天理耶。孔子既肯與輒為政。必輒巳能傾心委國而聽。聖人盛德至誠。必巳感化衞輒。使知無父之不可以為人。必將痛哭奔走。往迎其父。父子之愛。本於天性。輒能痛悔。真切如此。蒯瞶豈不感動底豫。蒯瞶既還。輒乃致國請戮。瞶巳見化於子。又有孔子。至誠調和其間。當亦決不肯受。仍以命輒。群臣百姓。又必欲得輒為君。輒乃自暴其罪惡。請於天子。告於方伯諸侯。而必欲致國於父。瞶與群臣百姓。亦皆表輒悔悟仁孝之美。請於天子。告於方伯諸侯。必欲得輒為君。於是集命於輒。使之復君衞國。輒不得已。乃如後世上皇故事。尊瞶為太公。備物致養。而始自復其位。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名正言順。一舉而可為政於天下矣。孔子正名。或是如此。
樊遲請學稼。子曰。吾不如老農。請學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遲出。子曰。小人哉。樊須也。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服。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則四方之民。繈負其子而至矣。焉用稼。
寧為提婆達多。不為聲聞緣覺。非大人。何以如此。
補註 提婆達多。示現逆行。而授記成佛。聲聞緣覺。安于小乘。而不求作佛。讀法華經提婆達多品。及信解品可知。
子曰。誦詩三百。授以之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
誦詩者。思之。
補註 誦詩三百。孔子以為多矣。可知但專一經。已是足用。若不能致用。雖多奚為。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子曰。魯衞之政。兄弟也。
子謂衞公子荊。善居室。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
子適衞。冉有僕。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卓吾曰。一車問答。萬古經綸。
補註 若問何自而庶何自而富。則必曰教。可知教是澈始澈終之事。既庶既富之後需教。未庶未富之先尤需教也。今機器橫奪人工。外貨傾銷中國。國人喜用外貨。若不廣行自製本貨。自用本貨之教令。則貧困日甚。庶富無期。願國人恐懼而急圖之也。
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者才不是說真方。賣假藥的。
子曰。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誠哉是言也。
深痛殺業。深思善人。
補註 此當與孟子公孫丑問曰。夫子當路于齊。管仲晏子之功。可復許乎章合觀。孔子曰。善人為邦百年。可以勝殘去殺。而孟子言。以齊王猶反手也。蓋飢者易為食。渴者易為飲。人民痛苦愈深。則望治之心愈切。唐魏徵嘗舉此義。以對太宗之問。其後貞觀之治。甫四年。而夜戶不閉。道不拾遺。蓋唐初于經戰之地。皆令建佛寺。其時高僧林立。宣揚佛法。贊助王化。故收效尤速也。今世亂益急人民歸佛者亦日多。若得政府躬行倡導。明令弘揚之力。則解倒懸而出水火。去殘殺而修仁慈。非難事矣。
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
可見五濁甚難化度。
補註 佛謂此娑婆世界為五濁惡世。五濁者。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也。劫濁。謂濁法聚會之時。見濁。謂邪見增盛。昏迷汨沒。煩惱濁。謂貪瞋癡慢疑五者。煩動惱亂其心。眾生濁。謂所感麤弊身心。並皆陋劣。命濁。謂因果並劣。壽命短促。不滿百歲。具此五濁。故昏迷苟且。不易化度也。轉濁為淨。莫如淨土念佛法門。行易而功高。化普而效速。誠寶中之王也。
子曰。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不正身之人。難道不要正人耶。故以此提醒之。
冉有退朝。子曰。何晏也。對曰。有政。子曰。其事也。如有政。雖不吾以。吾其與聞之。
卓吾曰。一字不肯假借。如此。
定公問一言而可以興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為君難。為臣不易。如知為君之難也。不幾乎一言而興邦乎。曰。一言而喪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
四個幾字一樣看。皆是容易之意。傳曰。幾者。動之微。知幾其神。可以參看。
葉公問政。子曰。近者說。遠者來。
子夏為莒父宰。問政。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觀心者。亦當以此為箴。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才有第二念起。便不直。 此即菩薩不說四眾過戒也。
補註 梵網經菩薩十重戒第六說四眾過戒。四眾者。出家比丘比丘尼。在家優婆塞優婆夷。所謂同法四眾也。蓮池大師云。既云同法。若遇有過。應當三諫殷勤。密令悔改。內全僧體。外護俗聞。而乃恣口發揚。貽羞佛化。豈大士之心耶。同法尚爾。況父子乎。
樊遲問仁。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
也只是克己復禮。而變文說之。
子貢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行己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曰。敢問其次。曰。宗族稱孝焉。鄉黨稱弟焉。曰。敢問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抑亦可以為次矣。曰。今之從政者。如何。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若人知有自己。便做不得無恥之行。此句。便是士之根本。三節。只是前必具後。後不具前耳。子貢從來不識自己。所以但好做個瑚璉。雖與斗筲貴賤不同。同一器皿而已。卓吾云。孝弟。都從有恥得來。必信必果。也只為不肯無恥。今之從政者。只是一個無恥。
補註 自念我與諸佛。同具佛性。同為凡夫。而今諸佛成道以來。已經無量塵沙劫數。度脫無量眾生。而我猶是耽染六塵。輪轉生死。永無出離。此是天下可慚可愧可羞可恥之甚者也。具此恥心。方能勉行聖道。
子曰。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
狂狷。就是狂簡。狂則必簡。簡即有所不為。有所不為。只是行己有恥耳。孟子分作兩人解釋。孔子不分作兩人也。若狂而不狷。狷而不狂。有何可取。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善夫。不恆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觀象玩占之人。決不無恆。無恆。即是無恥。
補註 謂不恆其德者不待占卜。而已知其必承之羞也。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無諍故和。知差別法門。故不同。情執。是同。舉一廢百。故不和。
子貢問曰。鄉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鄉人皆惡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
不善者惡。正是好處。何必怪他不善者之惡耶。
子曰。君子易事而難說也。說之不以道。不說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小人難事而易說也。說之雖不以道。說也。及其使人也。求備焉。
君子悅道。悅即非悅。小人好悅。道即非道。
子曰。君子泰而不驕。小人驕而不泰。
泰。故坦蕩蕩。從戒慎恐懼來。驕。故長戚戚。從無忌憚來。
子曰。剛。毅。木。訥。近仁。
不是質近乎仁。只是欲依於仁者。須如此下手耳。卓吾云。剛毅木訥都是仁。仁。則幷無剛毅木訥矣。
子路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謂士矣。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
卓吾云。兄弟。易切切偲偲。朋友。易怡怡。故分別言之。
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
卓吾云。說七年。便不是空話。
子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
仁人之言。惻然可思。
補註 不修德教。而教民以戰者。是棄之也。今之棄民者多矣。何以保國。
【憲問第十四】
憲問恥。子曰。邦有道。榖。邦無道。榖。恥也。
卓吾曰。原思辭祿。欲脫其身於榖之外。孔子恥榖。欲效其身於榖之中。方外史曰。若知素位而行。便不肯脫身榖外。
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為仁矣。子曰。可以為難矣。仁。則吾不知也。
為仁決不是者樣工夫。
子曰。士而懷居。不足以為士矣。
得少為足。便是懷居。與不知老之將至。相反。
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孫。
言遜。不是避禍。正是挽回世運之妙用耳。
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
有見地者。必有行履。有行履者。不必有見地。故古人云。只貴見地。不問行履也。倘無行履。決非正見。
補註 自隨唐倡科舉。以至今日。皆是以言教人。以言取人。言愈盛而德愈衰矣。妄言非見地也。妄行非行履也。其根本在求仁。求仁莫如學佛。學佛則得大辨才大無畏矣。
南宮适問於孔子曰。羿善射。奡盪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夫子不答。南宮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
千古至言。文不加點。故不答也。出後而贊。正是不答處。不答。又就是贊處。
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
警策君子。激發小人。小人若仁。便是君子。那有定名。
補註 魏徵上唐太宗疏曰。君子不能無小惡。惡不積。無妨于正道。小人或時有小善。善不積。不足以立忠。疑君子而信小人者。讀之可以猛省矣。
子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
子曰。為命。裨諶。草創之。世叔。討論之。行人子羽。脩飾之。東里子產。潤色之。
作文要訣。
補註 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言不可以不慎也。
或問子產。子曰。惠人也。問子西。曰。彼哉彼哉。問管仲。曰。人也。奪伯氏駢邑三百。飯疏食。沒齒無怨言。
補註 人也。猶言仁也。可知不仁即非人。使怨家無怒言。非仁者感化之深不能也。
子曰。貧而無怨。難。富而無驕。易。
無怨就是樂。
子曰。孟公綽。為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為滕薛大夫。
子路問成人。(卓吾云切問)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為成人矣。
卓吾云。知廉勇藝。是銅鐵。禮樂。是丹頭。方外史曰。四子若能文之以禮樂。則四子便各各成人。非要兼四子之長也。禮。是此心之節文。樂。是此心太和。誠於中而形於外。故名為文。非致飾於外也。
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
此與得見有恆。抑亦可以為次之意同。卓吾云。然則今之不成人者極多矣。
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子曰。其然。豈其然乎。
卓吾曰。是樂取之詞。非猜疑之語。方外史曰。聖人見人之善。如己之善。與後儒自是不同。
補註 曰其然者。是其時然後言。樂然後笑。義然後取之答也。豈其然者。謂所傳不言不笑不取之非也。
子曰。臧武仲以防。求為後於魯。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子曰。晉文公譎而不正。齊桓公正而不譎。
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不以兵車。故如其仁。乃救刀兵劫之真心實話。
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
大丈夫生於世間。惟以救民為第一義。小名小節。何足論也。天下後世受其賜。仁莫大焉。假使死節。不過忠耳。安得為仁。況又不必死者耶。當知召忽之死。特匹夫匹婦之諒而已矣。王珪魏徵。亦與管仲。同是個人。若夫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本非聖賢之談。正是匹婦之諒。故易辭曰。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大丈夫幸思之。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與文子同升諸公。子聞之曰。可以為文矣。
卓吾云。因他諡文子。故曰可以為文。文字不必太泥。總之。極其許可之詞。
子言衞靈公之無道也。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喪。孔子曰。仲叔圉。治賓客。祝鮀。治宗廟。王孫賈。治軍旅。夫如是。奚其喪。
低低人。尚有大用若此。況肯用聖賢者乎。
子曰。其言之不怍。則為之也難。
正要人怍。
陳成子弒簡公。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曰。陳恆弒其君。請討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
陳恆三子。一齊討矣。
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不能闕疑。便是自欺。亦即欺君。
今之不敢犯君者。多是欺君者也。為君者喜欺。不喜犯。奈之何哉。
子曰。君子上達。小人下達。
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上達。故不器。下達。故成瑚璉斗筲等器。若不成器者。幷非小人。
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
盡大地是個自己。所以度盡眾生。只名為己。若見有己外之人可為。便非真正發菩提心者矣。
蘧伯玉。使人於孔子。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為。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使者出。子曰。使乎使乎。
千古聖賢真學問真血脉。不億使者一言點出。真奇真奇。
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
未之思也。夫何遠之有。正是思不出其位。
子曰。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
卓吾云。恥字。何等精神。過字。何等力量。
補註 言過其行。即是妄語。佛教五戒。一不殺生以修仁。二不偷盜以修義。三不邪淫以修禮。四不妄語以修信。五不飲酒以修智。持五戒者。方得人身。破戒則非人也。故君子恥之。
子曰。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子貢曰。夫子自道也。
仁者知者勇者。三個者字。正與道者者字相應。所謂一心三德。不是三件也。夫子自省。真是未能。子貢看來。直是自道。譬如華嚴所明。十地菩薩。雖居因位。而下地視之。則如佛矣。
子貢方人。子曰。賜也。賢乎哉。夫我。則不暇。
不暇二字。頂門針也。若能思齊內省。則雖妍媸立辨。不名為方人矣。
補註 可知聖人。無時不是修己。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
何有於我哉。我無能焉。是吾憂也。則吾未之有得。皆患不能之真榜樣也。
子曰。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
不惟揀去世間逆億。亦復揀去二乘作意神通矣。 世人自多詐。則恆逆詐。自多不信。則恆億不信。聖人哀之。故進以先覺二字。若欲先覺。須從不詐不疑。不逆不億下手。直到至誠地位。自然任運先覺。苟不向心地克己復禮。而作意欲求先覺。便是逆億了也。故曰君子可欺。唯可欺。方為君子耳。
微生畝。謂孔子曰。丘。何為是栖栖者與。無乃為佞乎。孔子曰。非敢為佞也。疾固也。
子曰。驥不稱其力。稱其德也。
可以人而不如馬乎。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達得怨親平等。方是直。若見有怨。而強欲以德報之。正是人我是非未化處。 怨宜忘。故報之以直。謂不見有怨也。德不可忘。故報之以德。謂知恩報恩也。
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貢曰。何為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
心外無天。故不怨天。心外無人。故不尤人。向上事。須從向下會取。故下學而上達。惟其下學上達。所以不怨不尤。今人離下學。而高談上達。譬如無翅。妄擬騰空。
公伯寮。愬子路於季孫。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於公伯寮。吾力猶能肆諸市朝。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子服眼中有伯寮。孔子了知伯寮不在子路命外。伯寮自謂愬得子路。孔子了知子路之命差遣伯寮。可見聖賢眼界胸襟。
子曰。賢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
程子曰。四者非有優劣。所遇不同耳。
補註 辟世。謂在世而出世。辟地。謂危邦不入。亂邦不居。辟色。謂同居一地。而不相見。辟言。謂常常相見。而不與之言。若聖人則自他不二。無能辟所辟。故曰。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
子曰。作者七人矣。
子路宿於石門。晨門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者與。
只此一語。描出孔子之神。蓋知可而為者。伊尹。周公之類是也。知不可而不為者。伯夷。柳下惠等是也。知可而不為者。巢許。之類是也。知不可而為之者。孔子是也。若不知可與不可者。不足論矣。
子擊磬於衞。有荷蕢而過孔氏之門者。曰。有心哉。擊磬乎。既而曰。鄙哉。硜硜乎。莫己知也。斯已而已矣。深則厲。淺則揭。子曰。果哉。末之難矣。
既知音。亦知心。但不知木鐸之意耳。果哉末之難卻與知不可而為之。作一註腳。可謂難行能行。
子張曰。書云。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塚宰。三年。
古之人皆然一句。傷今思古。痛甚痛甚。
子曰。上好禮。則民易使也。
子路問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堯舜其猶病諸。
盡十方世界是個自己。豎窮橫徧。其體其量其具。皆悉不可思議人。與百姓。不過自己心中所現一毛頭許境界耳。子路只因不達自己。所以連用兩個如斯而已乎。孔子見得己字透徹。所以說到堯舜猶病。非病不能安百姓也。只病修己未到極則處耳。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
以打罵作佛事。
闕黨童子將命。或問之曰。益者與。子曰。吾見其居於位也。見其與先生並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
為學日益。為道日損。人都看作兩橛。若知下學而上達。則日益處。即日損處矣。今童子而能居位並行。何等志氣。但恐其離下學而求上達。便使依乎中庸之道。故令之將命。所以實其操履耳。居位。即是欲立。並行。即是欲達。皆童子之所難能。故知不是僅求益者。卓吾云。在居位並行處。見其欲速成。非不隅坐隨行也。若不隅坐隨行。一放牛小廝矣。何以將命。
【衞靈公第十五】
衞靈公問陳於孔子。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明日遂行。在陳絕糧。從者病。莫能興。子路慍見曰。君子亦有窮乎。子曰。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
只消慍見。便是濫。若知樂在其中。那見有窮可慍。
子曰。賜也。女以予為多學而識之者與。對曰。然。非與。曰。非也。予一以貫之。
卓吾云。腐儒謂然非與處。不如曾子之唯。可發一笑。方外史曰。俗儒妄謂曾子傳得孔子之道。則子貢亦傳得孔子之道矣。孔子何以再歎今也則亡。
子曰。由。知德者鮮矣。
痛下一針。
子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從來聖賢。只有為人為學為德而已。斷斷無有為治者。若一有為治之心。則天下益亂矣。恭己二字。即是修己以敬。又即為人為學為德之實工夫。
子張問行。子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雖州里行乎哉。立。則見其參於前也。在輿。則見其倚於衡也。夫然後行。子張書諸紳。
信而曰忠。敬而曰篤。對治子張病根也。參前倚衡。但盡其忠信篤敬耳。非以此求行也。惟不求行。夫然後行。
子曰。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
春蘭秋菊。各擅其美。
子曰。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四悉檀。
補註 不失人亦不失言。則四悉檀具矣。悉。遍也。檀。施也。四悉檀者。一世界悉檀。是興趣義。所以起信。二為人悉檀。是訓導義。所以開解導行。三對治悉檀。是警策義。所以止惡生善。四第一義悉檀。是解脫義。所以顯性證真。佛說一切法。不離四悉檀。
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
如此。方名志士仁人。今之志士仁人。宜以此自勘。
子貢問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賢者。友其士之仁者。
賢之與仁。皆吾利器也。奈何鈍置之耶。
顏淵問為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佞人殆。
王陽明曰。顏子具體聖人。其於為邦的大本大原。都已完備。夫子平日知之已深。到此都不必言。只就制度文為上說。此等處。亦不可忽略。非要是如此。方盡善。又不可因自己本領是當了。便於防範上疏闊。須是要放鄭聲。遠佞人。蓋顏子是克己。向裏德上用心的人。孔子恐其外面末節。或有疎略。故就他不足處。幫補說。若在他人須告以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達道九經。及誠身。許多工夫。方始做得。此方是萬世常行之道。不然。只去行了夏時。乘了殷輅。服了周冕。作了韶舞。天下豈便治得。
補註 綺語即鄭聲。妄言即佞人。千數百年來。靡麗之駢體。淫蕩之詩賦。謗佛非聖之文辭。皆鄭聲佞人教淫教殆之尤者也。國以為教。家以為學。而不知其非。天下大亂之所由來也。放之遠之。刪之燬之。而後天下可為也。
子曰。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未超三界外。總在五行中。斷盡二障。慮斯遠矣。
子曰。已矣乎。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
正是不肯絕望。
子曰。臧文仲。其竊位者與。知柳下惠之賢。而不與立也。
誅心在一知字。
子曰。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
厚責人者。只是不能自厚耳。
子曰。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畢竟將如之何。
補註 知因果。信輪迴。善有所勸。惡有所懲。小人有所忌憚。然後可以教之為善。周安士先生曰。人人信因果。大治之道也。人人不信因果。大亂之道也。雖聖人並起。無如之何矣。
子曰。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難矣哉。
小慧與義正相反。
子曰。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行之。行此義也。出之。出此義也。成之。成此義也。卓吾曰。不是以義為質。以禮行之。以孫出之。以信成之。方外史曰。須向君子二字上著眼。
子曰。君子病無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
子曰。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稱字。去聲。沒世而實德不稱。君子之名。真可疾矣。
子曰。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
識得自己。自然求己。小人只是不知自己耳。哀哉。
子曰。君子矜而不爭。群而不黨。
矜。則易爭。群。則易黨。故以不爭不黨為誡勉。
子曰。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
至明至公。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可行於天下。可行於萬世。真是一以貫之。
子曰。吾之於人也。誰毀誰譽。如有所譽者。其有所試矣。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人自謂在三代後。孔子視之。皆同於三代時。所以如來成正覺時。悉見一切眾生成正覺。
補註 試猶省也。如日省月試之試。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也。
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有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夫。
不敢絕望。
子曰。巧言。亂德。小不忍。則亂大謀。
二皆自亂自己耳。卓吾云。一失之浮。一失之躁。
子曰。眾惡之。必察焉。眾好之。必察焉
上句。為豪傑伸屈。下句。為鄉愿照膽。
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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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9-20 16: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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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道。只是人之所具。天地萬物。又只是道之所具。誰謂天地生人耶。
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
為三種懺法作前茅。
補註 千年暗室。一炬能消。懺悔猶炬也。無炬則永暗矣。懺法三種。一作法懺。向佛前披陳身口意罪。誓不復作。二取相懺。於定心中。運懺悔想。如佛來摩頂。以感瑞相。期消煩惱。三無生懺。正心端坐。而觀無生之理。如法華經云。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
子曰。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
學。思。本非兩事。言此。以救偏思之失耳。
子曰。君子謀道。不謀食。耕也。餒在其中矣。學也。祿在其中矣。君子憂道。不憂貧。
卓吾云。作訓詞看。
子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莊以蒞之。則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莊以蒞之。動之不以禮。未善也。
知及。仁守。是明明德。莊以蒞之。是親民。動之以禮。是止至善。不能莊蒞動禮。便是仁守不全。不能仁守。便是知之未及。思之思之。如來得三不護。方可名動之以禮。故曰修己以敬。堯舜其猶病諸。
補註 如來身口意三業。純淨離過。不須防護。名為三不護。
子曰。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
不可小知。不可以思議測度之也。可大受。如大海能受龍王之雨。能受眾流之歸也。小人反是。
子曰。民之於仁也。甚於水火。水火。吾見蹈而死者矣。未見蹈仁而死者也。
既曰未見蹈仁而死。又曰有殺身以成仁。方信殺身不是死。
子曰。當仁。不讓於師。
見過於師。方堪傳授。
卓吾云。只為學者。惟有當仁一事讓師。故云。
補註 此當與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章合看。便知不當貢高。亦不當退屈。華嚴經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故貢高與退屈二者皆非也。
子曰。君子貞而不諒。
諒。即硜硜小人。
子曰。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
敬其事敬字。從敬止發來。既敬其事。必後其食矣。
子曰。有教無類。
佛菩薩之心也。若使有類。便無教矣。
補註 列子沖虛經言。太古神聖之人備知萬物情態。悉解異類音聲。會而聚之。訓而受之。同於人民。故先會鬼神魑魅。次達八方人民。末聚禽獸蟲蛾。言血氣之類。心智不殊遠也。神聖知其如此。故其所教訓者。無所遺逸焉。列子所謂太古神聖者。非三界大師四生慈父之大覺世尊乎。
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
毫釐有差。天地懸隔。仁與不仁而已矣。
子曰。辭。達而已矣。
從古有幾個真正達的。
卓吾云。五字。便是談文祕密藏。
師冕見。及階。子曰。階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師冕出。子張問曰。與師言之。道與。子曰。然。固相師之道也。
子張看得道字奇特。孔子註得道字平常。
【季氏第十六】
季氏將伐顓臾。冉有季路見於孔子曰。季氏將有事於顓臾。孔子曰。求。無乃爾是過與。夫顓臾。昔者先王以為東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為。冉有曰。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孔子曰。求。周任有言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且爾言過矣。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冉有曰。今夫顓臾。固。而近於費。今不取。後世必為子孫憂。孔子曰。求。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夫如是。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今由與求也。相夫子。遠人不服。而不能來也。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也。而謀動干戈於邦內。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
老吏斷獄曲直分明。
補註 文德即均也。安也。和也。不均。不安。不和。故人不服也。遠人不服。而修文德以來之。此正本清源之化。若棄文德。而黷武功。近人不服。況遠人乎。故國家之憂。不在遠人。而在蕭牆之內也。
孔子曰。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卓吾云。明誅臣子。隱責君父。
補註 上承天道。下子庶民。謂之天子。非桀紂獨夫之所能混同也。好善如春之生。惡惡如秋之肅。好善如母之慈。惡惡如父之嚴。禮樂征伐。即好善惡惡之事也。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故庶人不議。庶人議而天下之亂可知矣。乃至庶人不敢議。而天下之亂益甚矣。
孔子曰。祿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於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孫微矣。
孔子曰。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
孔子曰。益者三樂。損者三樂。樂節禮樂。樂道人之善。樂多賢友。益矣。樂驕樂。樂佚遊。樂宴樂。損矣。
益者損者。都就求益招損的自身上說。
補註 多聞難。諒。更難。直。尤難中之難。如此益友。幸勿交臂失之。便辟。非直也。善柔。非諒也。便佞。非多聞也。便辟。似直而非中道。善柔。似諒而非至誠。便佞。似多聞而非正知正見。如此損友。切勿誤認。
孔子曰。侍於君子有三衍。言未及之而言。謂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未見顏色而言。謂之瞽。
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鬬。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有戒。則能御血氣。無戒。則被血氣使。一部易經。三戒收盡。
補註 是即貪瞋癡三毒也。自少。而壯。而老。一切時。皆當戒之。分舉三時者。以其易犯耳。語偏而意圓也。知三毒皆由血氣所為。則知非本性所有。能悟性者戒之非難。性體虛空。何有于色。性量一如。何有於鬬。性具萬有。何事於得。是之謂順性修戒。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
天命之性。真妄難分。所以要畏。大人。修道復性。是我明師良友。所以要畏。聖言。指示修道復性之要。所以要畏。畏天命。是歸依一體三寶。畏大人。是歸依住持佛寶僧寶。畏聖人之言。是歸依住持法寶也。不知天命。亦不知大人。亦不知聖人之言。小人既皆不知而不畏。則君子皆知。故皆畏耳。不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不知人心惟危。道心惟微。不能戒慎恐懼。是不畏天命。妄以理佛。擬究竟佛。是狎大人。妄謂經論是止啼法。不知慧命所寄。是侮聖人之言。
孔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為下矣。
只是肯學。便非下民。
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視。思明。聽。思聰。色。思溫。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問。忿。思難。見得。思義。
字字箴銘。 未之思也。夫何遠之有。君子思不出其位。與此參看。
孔子曰。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吾見其人矣。吾聞其語矣。隱居以求其志。行義以達其道。吾聞其語矣。未見其人也。
齊景公。有馬千駟。死之日民無德而稱焉。伯夷叔齊。餓於首陽之下。民到於今稱之。誠不以富。亦祇以異。其斯之謂與。
陳亢問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
未得謂得。枉了一個空歡喜。可笑可笑。
補註 聖人視一切眾生如子。有何遠近之分乎。
邦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夫人自稱。曰小童。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
補註 一邦君之妻耳。而各各稱之不同如此。可悟性一而名與相萬殊之旨。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其為致良知一也。
【陽貨第十七】
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歸孔子豚。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之。遇諸塗。謂孔子曰。來。予與爾言。曰。懷其寶而迷其邦。可謂仁乎。曰。不可。好從事而亟失時。可謂知乎。曰。不可。日月逝矣。歲不我與。孔子曰。諾。吾將仕矣。
時其亡。只是偶值其亡耳。孟子作瞰其亡。便令孔子作略。僅與陽貨一般。豈可乎哉。
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
性近習遠。方是不變隨緣之義。孟子道性善。只說人道之性。以救時耳。
補註 順性而修。則九界眾生。皆可成佛。故曰相近。隨習而流。則同體之性。而十法界分焉。十法界者。佛法界。菩薩法界。緣覺法界。聲聞法界。此謂四聖。天法界。人法界。修羅法界。畜生法界。餓鬼法界。地獄法界。此是六凡。九界對佛而言。皆眾生也。十界唯是一心。心本無界。依於所習善惡淨染四法而成十界。故曰法界。真如性內。絕生佛之假名。故曰一真法界。真者無妄。如者不變也。
子曰。唯上知。與下愚。不移。
除卻上知下愚。便皆可移。既未到上知。豈可不為之隄防。既不甘下愚。豈可不早思移易。
補註 陽明先生謂上智與下愚不移。非不可移。乃不肯移耳。上智不肯為惡。下愚不肯為善。非不能也。
子之武城。聞弦歌之聲。夫子莞爾而笑曰。割雞焉用牛刀。子游對曰。昔者偃也。聞諸夫子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戲之耳。
公山弗擾。子費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說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豈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
原不說公山決能用我。
卓吾云。言必為西周。不為東周也。
子張問仁於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於天下。為仁矣。請問之。曰。恭。寬。信。敏。惠。恭。則不侮。寬。則得眾。信。則人任焉。敏。則有功。惠。則足以使人。
要以此五者行於天下。方是仁。不得捨卻天下。而空言存心。以天下不在心外。而心。非肉團故也。
佛肸召。子欲往。子路曰。昔者由也。聞諸夫子曰。親於其身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佛肸以中牟畔。子之往也。如之何。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堅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緇。吾豈匏瓜也哉。焉能繫而不食。
磨得磷的。便非真堅。涅得緇的。便非真白。匏瓜。用為浮囊。而不用作食器。只是一偏之用。聖人無用。無所不用。故云吾豈匏瓜。乃顯無可無不可。猶如太虛空然。不可喚作一物耳。非是要與人作食器也。若作食器。縱使瑚璉。亦可磷可緇矣。
子曰。由也。女聞六言六蔽矣乎。對曰。未也。居。吾語女。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學。其蔽也蕩。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好直不好學。其蔽也絞。好勇不好學。其蔽也亂。好剛不好學。其蔽也狂。
若不好學。則仁知等。皆虛名耳。言者。但有虛名。非實義也。蔽。卻是實病矣。
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
今人都不曾學詩。
子謂伯魚曰。女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為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也與。
為字。妙。直須為文王。為周公。始非面牆。
補註 孟子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使人不以其道。不能行於妻子。譬如面牆而立。第一步已不可行。安能行之家國天下乎。故文王之化。自刑于寡妻始。然後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
子曰。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
與人而不仁章參看。
子曰。色厲。而內荏。譬諸小人。其猶穿窬之盜也與。
的當之甚。刻毒之甚。
子曰。鄉原。德之賊也。
子曰。道聽而塗說。德之棄也。
鄉原。只好偷石人石馬。道聽塗說。連石人石馬也偷不得。
子曰。鄙夫可與事君也與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無所不至矣。
照妖鏡。斬妖劍。
子曰。古者民有三疾。今也或是之亡也。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蕩。古之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古之愚也直。今之愚也詐而已矣。
葛可久頂門針。不知還救得否。可悲可憐。
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
子曰。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惡利口之覆邦家者。
二也字。一者字。賓主歷然。
子曰。予欲無言。子貢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無言。豈是不言。何言。卻是有言。說時默。默時說。參。
孺悲欲見孔子。孔子辭以疾。將命者出戶。取瑟而歌。使之聞之。
補註 既辭以疾。又取瑟而歌使之聞之。可知聖人之不肯妄語。雖不見孺悲。實已進而教之。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喚甚麼作禮樂。可恥可恥。)舊榖既沒。新榖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喪心病狂。)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真禮真樂。和盤托出。)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難道三年之喪。便報得三年之愛。且就人情真切處。點醒之耳。
陳旻昭曰。宰我答安。真有調達入地獄的手段。得他此答。方引出孔子一番痛罵。方使天下後世之為子者。皆不得安。方杜絕千古世後。欲短喪之邪說。
補註 調達。即提婆達多。於無量劫前。佛為國王。調達為阿私仙人。為王說妙法華經。自是世世示現逆行。專意害佛。生斛飯王家。為佛從弟。常以毒藏十指甲。禮佛接足。足不傷。而指自壞。又與阿闍世王。謀欲殺佛。而自為新佛。王縱五百醉象踏佛。佛以手指。指現獅子。象皆攝伏。又推大石壓佛。地神遮之。石碎。迸其小者。中佛足流血。因是陷入地獄。佛遣使問其安否。報曰。我處此。如四禪天樂。又問幾時出地獄。答曰。待世尊來入地獄。我方出之。其五逆類如此。實則大權示現。成就佛功德。故法華會中。得授記成佛。
子曰。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不有博奕者乎。為之猶賢乎已。
好行小慧。無所用心。俱難矣哉。須是居易以俟命。
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義以為上。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
勇者奪魄。
子貢曰。君子亦有惡乎。子曰。有惡。惡稱人之惡者。惡居下流而訕上者。惡勇而無禮者。惡果敢而窒者。曰。賜也。亦有惡乎。惡徼以為知者。惡不孫以為勇者。惡訐以為直者。
大須各自簡點。莫使此二人惡。
子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
曲盡女子小人情狀。
補註 女子小人。皆須教之以道。學道則易使也。若養而不教。則有怨與不孫之弊。
子曰。年四十而見惡焉。其終也已。
惡字。不作去聲讀。見惡。謂尚不能改惡從善也。雖云改過可貴。但四十不改。恐終不能改矣。故警勵之。意欲其奮發速改也。
補註 欲其不終於惡也。不終於惡。則朝聞道夕死可矣。
【微子第十八】
微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干諫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
異世者。卻知其仁。同時者。卻云不知其仁。孔子於仁字。何等認得清楚。豈似子路子貢子張武伯等。隔牆猜謎乎。
卓吾曰。千古隻眼。
方外史曰。若據後儒見識。則微子之去。箕子之陳洪範於武王。安得與比干同論。嗚呼。仁理之不明也久矣。
補註 為仁而去。為仁而奴。為仁而死。故曰殷有三仁焉。
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卓吾曰。有見有守。方外史曰。惟見。得真。故守得定。
齊景公待孔子曰。若季氏。則吾不能。以季孟之間待之。曰。吾老矣。不能用也。孔子行。
齊人歸女樂。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
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曰。鳳兮鳳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已而已而。今之從政者殆而。孔子下。欲與之言。趨而辟之。不得與之言。
又是聖人一個知己。 趨而辟之。尤有禪機。
長沮。桀溺。耦而耕。孔子過之。使子路問津焉。長沮曰。夫執輿者為誰。子路曰。為孔丘。曰。是魯孔丘與。曰。是也。曰。是知津矣。(好贊詞。)問於桀溺。桀溺曰。子為誰。曰。為仲由。曰。是魯孔丘之徒與。對曰。然。曰。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誰以易之。且而與其從辟人之士也。豈若從辟世之士哉。耰而不輟。(辟人之士。錯看孔子)子路行以告。夫子憮然曰。鳥獸不可與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可見不是辟人之士。)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菩薩心腸。木鐸職分。)
子路從而後。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問得滿撞。)丈人曰。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為夫子。(答得清楚。)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殺雞為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露出馬腳。惹出是非。)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隱者也。使子路反見之。(趙州勘婆子。)至則行矣。(勘破了也。)子路曰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此數句。絕不似子路之言。想是夫子教他的。幸得丈人不在。不然卻被丈人勘破。
補註 長沮桀溺丈人之勤四體。分五榖。自是古時學者本色。兩漢學風尚如此也。孔子欲進以大乘救世之學。故不許其辟世。然高於後世科舉學校所養成之遊民萬萬矣。今之學者。當法長沮桀溺丈人之生計自立。而更進求大乘救世之學。則真孔子徒也。讀樊遲請學稼章。亦當知此意。若戰國時許行君民並耕而食之說。則窒礙難通矣。兩漢諸帝。尚躬耕籍田。以供宗廟祭祀。而令郡國各舉孝弟力田之士。以為鄉里表率。此則良法美意可施行也。
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謂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
異於是。謂異於不降不辱。異於降志辱身。異於隱居放言也。非謂異於逸民也。以無可無不可。而附於逸民之科。又是木鐸一個註腳。
大師摯。適齊。亞飯干。適楚。三飯繚。適蔡。四飯缺。適秦。鼓方叔。入於河。播〔兆/鼓〕武。入於漢。少師陽。擊磬襄。入於海。
悽愴之景。萬古墮淚。亦可助發苦空無常觀門。
補註 此周時天子失官學在四夷之實錄也。古者百官各專其學。各世其官。賴有世祿以養之也。周東遷後。王政不行於諸侯。所入不足以養官。而散在四方。百官之學。遂變為百家之學。而古學漸衰矣。讀班固藝文志。可知其大略也。
周公謂魯公曰。君子不施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無求備於一人。
補註 此言居上要寬。寬則得眾。無求備於一人。是教凡有國者。造就人才之準則。求備於一人。可使天下無一人。不求備於一人。而人才不可勝用矣。後世科舉學校。皆以求備一人之法。使天下英才。不能成材。不能成德。而國家之根本傷矣。可嘆也夫。
周有八士。伯達。伯适。仲突。仲忽。叔夜。叔夏。季隨。季騧。
補註 八士而出於一家兄弟。又兩兩雙生。可想周士之多。文武周公德化之盛也。楊慎曰。大理董難曾見宋人小說周有八士。命名八人而四韻。伯達伯适一韻也。仲突仲忽一韻也。叔夜叔夏一韻也。季隨季騧。隨旬禾反。騧烏戈反。一韻也。周人尚文。於命子之名。亦緻密不苟如此。說見顧亭林音學五書之唐韻正。
【子張第十九】
子張曰。士見危致命。見得思義。祭思敬。喪思哀。其可已矣。
卓吾云。致命。不用思字。有理。
子張曰。執德不弘。信道不篤。焉能為有。焉能為亡。
卓吾云。罵得很。 方外史曰。弘字。篤字。用得妙。
子夏之門人。問交於子張。子張曰。子夏云何。對曰。子夏曰。可者與之。其不可者拒之。子張曰。異乎吾所聞。君子尊賢而容眾。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賢與。於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毋友不如己者。原不是拒人。
子夏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不為也。
子夏曰。日知其所亡。月無忘其所能。可謂好學也已矣。
此便是子夏之學。不是孔子之學。所謂小人儒也。
子夏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此卻說得有味。
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學。以致其道。
逼真好同喻。
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
卓吾云。今人倘有文過之念。此念便是小人了。
子夏曰。君子有三變。望之。儼然。即之也。溫。聽其言也。厲。
像贊。
子夏曰。君子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為厲己也。信而後諫。未信。則以為謗己也。
小心天下去得。
子夏曰。大德不踰閑。小德出入可也。
卓吾曰。最方而最圓。出入。形容其活動耳。云何便說未盡合理。 方外史曰。若不合理。何名小德。
子游曰。子夏之門人小子。當灑掃應對進退。則可矣。抑末也。本之則無。如之何。(鉗錘小子。)子夏聞之曰。噫。言游過矣。君子之道。孰先傳焉。孰後倦焉。(點化小子。)譬諸草木。區以別矣。(激礪小子。)君子之道。焉可誣也。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慫恿小子。)
子游之譏。是要門人知本。子夏之辯。是要門人即末悟本。只此灑掃應對進退。若以為末。到底是末。若知其本。頭頭皆本。二賢各出手眼接引門人。莫作是非會也。
補註 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天以一味降時雨。草木隨類各滋榮。君子之道。本末不二。見本見末。見先見後。皆學者機感之不同也。若即末知本。即始知卒。則非至圓至頓之聖人不能。故一乘佛法。分別而說三說五。乃至無量。為菩薩。緣覺。聲聞。天。人。及惡道眾生。曲垂方便。十方三世佛。等一大慈也。
子夏曰。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
卓吾曰。今人學未優。則已仕矣。仕而優。如何肯學。 方外史曰。惟其學未優便仕。所以仕後永無優時。
子游曰。喪致乎哀而止。
子游曰。吾友張也。為難能也。然而未仁。
曾子曰。堂堂乎張也。難與並為仁矣。
好朋友。真難得。今人那肯如此說病痛。
曾子曰。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
孟氏使陽膚。為士師。問於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惟至孝者。方能至慈。堪為萬世士師座右銘。
子貢曰。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殷鑒不遠。
子貢曰。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
光明正大之論。
衞公孫朝。問於子貢曰。仲尼焉學。子貢曰。文武之道。未墜於地。在人。賢者識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夫子焉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
卓吾曰。分明說他師文武。而語自圓妙。
叔孫武叔。語大夫於朝曰。子貢賢於仲尼。子服景伯。以告子貢。子貢曰。譬之宮牆。賜之牆也及肩。窺見室家之好。夫子之牆數仞。不得其門而入。不見宗廟之美。百官之富。得其門者。或寡矣。夫子之云。不亦宜乎。叔孫武叔毀仲尼。子貢曰。無以為也。仲尼不可毀也。他人之賢者。丘陵也。猶可踰也。仲尼日月也。無得而踰焉。人雖欲自絕。其何傷於日月乎。多見其不知量也。
陳子禽謂子貢曰。子為恭也。仲尼豈賢於子乎。子貢曰。君子一言以為知。一言以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夫子之不可及也。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也。夫子之得邦家者。所謂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緩之。斯來。動之。斯和。其生也。榮。其死也。哀。如之何其可及也。
卓吾曰。對癡人。不得不如此淺說。 方外史曰。世間癡人都如此。向他說極淺事。他便見得深。向他說極深理。他既不知。反認作淺。
【堯曰第二十】
堯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周有大賚。善人是富。雖有周親。不如仁人。百姓有過。在予一人。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所重民。食。喪。祭。
修己以敬四字。便是帝王道脉。歷歷可考。
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
子張問於孔子曰。何如。斯可以從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惡。斯可以從政矣。子張曰。何謂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子張曰。何謂惠而不費。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費乎。擇可勞而勞之。又誰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貪。君子無眾寡。無小大。無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驕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子張曰。何謂四惡。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
知命只是深信因果耳。知禮。則善於觀心。所謂約之以禮。知言則善於聞法。所謂了達四悉因緣。(終)
論語點睛補註下終
~p 12569
周易禪解序
蕅益子結冬於月臺。禪誦之餘。手持韋編而箋釋之。或問曰。子所解者是易耶。餘應之曰。然。復有視而問曰。子所解者非易耶。余亦應之曰。然。又有視而問曰。子所解者亦易亦非易耶。余亦應之曰。然。更有視而問曰。子所解者非易非非易耶。余亦應之曰。然。侍者聞而笑曰。若是乎墮在四句中也。余曰。汝不聞四句皆不可說。有因緣故四句皆可說乎。因緣者。四悉檀也。人謂我釋子也。而亦通儒。能解易。則生歡喜焉。故謂是易者。吾然之。世界悉檀也。或謂我釋子也。奈何
~p 12570-12571
解易。以同俗儒。知所解之非易。則善心生焉。故謂非易者。吾然之。為人悉檀也。或謂儒釋殆無分也。若知易與非易必有差別。雖異而同。雖同而異。則儱侗之病不得作焉。故謂亦易亦非易者。吾然之。對治悉檀也。或謂儒釋必有實法也。若知非易。則儒非定儒。知非非易。則釋非定釋。但有名字。而無實性。頓見不思議理焉。故謂非易非非易者。吾然之。第一義悉檀也。侍者曰。不然。若所解是易。則人將謂易可助出世法。成增益謗。若所解非易。則人將謂師自說禪。何嘗知易。成減損謗。若所解亦易亦非易。則人將謂儒原非禪。禪亦非儒。成相違謗。若所解非易非非易。則人將謂儒不成儒。禪不成禪。成戲論謗。烏見其為四悉檀也。余曰。是固然。汝獨不聞人參善補人。而氣喘者服之立斃乎。抑不聞大黃最損人。而中滿者服之立瘥乎。春之生育萬物也。物固有遇春而爛壞者。夏之長養庶品也。草亦有夏枯者。秋之肅殺也。而菊有黃花。冬之閉藏也。而松柏青青。梅英馥馥。如必擇其有利無害者而後為之。天地恐亦不能無憾矣。且佛以慈眼視大千。知群機已熟。然後示生。猶有魔波旬擾亂之。九十五種嫉妒之。提婆達多思中害之。豈惟堯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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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猶病哉。吾所由解易者。無他。以禪入儒。務誘儒以知禪耳。縱令不得四益而起四謗。如從地倒。還從地起。置毒乳中。轉至醍醐。厥毒仍在。徧行為外道師。薩遮為尼犍主。意在斯也。侍者再拜而謝曰。此非弟子所及也。請得筆而存之。
崇禎辛巳仲冬旭道人書于温陵之毫餘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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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禪解目錄
序
卷一(上經之一) 乾 坤
卷二(上經之二) 屯 蒙 需 訟 師 比 小畜 履
卷三(上經之三) 泰 否 同人 大有 謙 豫 隨 蠱 臨 觀
卷四(上經之四) 噬嗑 賁 剝 復 无妄 大畜 頤 大過 坎 離
卷五(下經之一) 咸 恆 遯 大壯 晉 明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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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 睽 蹇 解 損 益
卷六(下經之二) 夬 姤 萃 升 困 井 革 鼎 震 艮 漸 歸妹
卷七(下經之三) 豐 旅 巽 兌 渙 節 中孚 小過 既濟 未濟
卷八 繫辭上傳
卷九 繫辭下傳 說卦傳 序卦傳 雜卦傳
卷十 河圖說 洛書說 伏羲八卦次序說 伏羲八卦方位說 六十四卦次序說 六十四卦方位說 文王八卦次序說 文王八卦方位說
~p 12577
周易禪解卷第一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經之一
六十四卦皆伏羲所畫。夏經以艮居首。名曰連山。商經以坤居首。名曰歸藏。各有繇辭以斷吉凶。文王囚羑里時。繫今彖辭。以乾坤二卦居首。名之曰易。周公被流言時。復繫爻辭。孔子又為之傳以輔翊之。故名周易。古本文王周公彖爻二辭。自分上下兩經。孔子則有上經彖傳。下經彖傳。上經象傳。下經象傳。乾坤二卦文言。繫辭上傳。繫辭下傳。說
~p 12578-12579
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共名十翼。後人以孔子前之五傳。會入上下兩經。而繫辭等五傳不可會入。附後別行。即今經也。
可上可下。可內可外。易地皆然。初無死局。故名交易。能動能靜。能柔能剛。陰陽不測。初無死法。故名變易。雖無死局。而就事論事。則上下內外仍自歷然。雖無死法。而即象言象。則動靜剛柔仍自燦然。此所謂萬古不易之常經也。若以事物言之。可以一事一物各對一卦一爻。亦可于一事一物之中。具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若以卦爻言之。可以一卦一爻各對一事一物。亦可于一卦一爻之中。具斷萬事萬物。乃至世出世間一切事物。又一切事物即一事一物。一事一物即一切事物。一切卦爻即一卦一爻。一卦一爻即一切卦爻。故名交易變易。實即不變隨緣。隨緣不變。互具互造。互入互融之法界耳。
伏羲但有畫而無辭。設陰陽之象。隨人作何等解。世界悉檀也。文王彖辭。吉多而凶少。舉大綱以生善。為人悉檀也。周公爻辭。誡多而吉少。盡變態以勸懲。對治悉檀也。孔子十傳。會歸內聖外王之學。
~p 12580-12581
第一義悉檀也。偏說如此。剋實論之。四聖各具前三悉檀。開權顯實。則各四悉。
(乾下 乾上)
乾。元亨利貞。
六畫皆陽。故名為乾。乾者。健也。在天為陽。在地為剛。在人為智為義。在性為照。在修為觀。又在器界為覆。在根身。為首。為天君。在家為主。在國為王。在天下為帝。或有以天道釋。或有以王道釋者。皆偏舉一隅耳。健則所行無礙。故元亨。然須視其所健者何事。利貞之誡。聖人開示學者切要在此。所謂修道之教也。夫健于上品十惡者必墮地獄。健于中品十惡者必墮畜生。健于下品十惡者必墮鬼趣。健于下品十善者必成脩羅。健于中品十善者必生人道。健于上品十善者必生天上。健于上品十善。兼修禪定者。必生色無色界。健于上品十善。兼修四諦十二因緣觀者。必獲二乘果證。健于上上品十善。能自利利他者。即名菩薩。健于上上品十善。了知十善即是法界即是佛性者。必圓無上菩提。故十界皆元亨也。三惡為邪。三善為正。六道有漏為邪。二乘無漏為正。二乘偏真為邪。菩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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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正。權乘二諦為邪。佛界中道為正。分別中邊不同為邪。一切無非中道為正。此利貞之誡所以當為健行者設也。
初九。潛龍勿用。
龍之為物也。能大能小。能屈能申。故以喻乾德焉。初未嘗非龍。特以在下。則宜潛而勿用耳。此如大舜耕歷山時。亦如顏子居陋巷乎。其靜為復。其變為姤。復則后不省方以自養。姤則施命誥四方以養眾。皆潛之義也。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初如淵。二如田。時位之不同耳。龍何嘗有異哉。二五曰大人。三曰君子。皆人而能龍者也。此如大舜徵庸時。亦如孔子遑遑求仕乎。其靜為臨為師。其變為同人。皆有利見之義焉。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在下之上則地危。純剛之德則望重。故必終日乾乾。雖至于夕。而猶惕若。所謂安而不忘危。危者。安其位者也。此如大舜攝政時。亦如王臣蹇蹇匪躬者乎。其靜為泰為謙。其變為履。皆有乾乾惕厲之義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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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初之勿用。必于深淵。四亦在淵。何也。初則潛。四則躍。時勢不同。而跡暫同。此如大舜避位時。亦如大臣之休休有容者乎。其靜為大壯為豫。其變為小畜。皆有將飛未飛。以退成進之義焉。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今之飛者。即昔之或躍或惕或見或潛者也。不如此。安所稱大人哉。我為大人。則所見無非大人矣。此如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亦如一切聖王之御極者乎。其靜為夬為比。其變為大有。皆有利見之義焉。
上九。亢龍有悔。
亢者。時勢之窮。悔者。處亢之道也。此如大舜遇有苗弗格。舞干羽于兩階乎。否則不為秦皇漢武者幾希矣。其靜為乾為剝。其動為夬。皆亢而須悔者也。王陽明曰。乾六爻作一人看。有顯晦。無優劣。作六人看。有貴賤。無優劣。
統論六爻表法。通乎世出世間。若約三才。則上二爻為天。中二爻為人。下二爻為地。若約天時。則冬至後為初爻。立春後為二爻。清明後為三爻。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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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爻。秋為五爻。九月後為上爻。又乾坤二卦合論者。十一月為乾初爻。十二月為二爻。正月為三爻。二月為四爻。三月為五爻。四月為上爻。五月為坤初爻。乃至十月為坤上爻也。若約欲天。則初爻為四王。二忉利。三夜摩。四兜率。五化樂。上他化。若約三界。則初欲界。二三四五色界。上無色界。若約地理。則初為淵底。二為田。三為高原。四為山谷。五為山之正基。上為山頂。若約方位。則初為東。三為南。四為西。六為北。二五為中。若約家。則初為門外。上為後園。中四爻為家庭。若約國。則初上為郊野。中四爻為城內。若約人類。則初民。二士。三官長。四宰輔。五君主。上太皇。或祖廟。若約一身。則初為足。二為腓。三為股為限。四為胷為身。五為口為脢。上為首亦為口。若約一世。則初為孩童。二少。三壯。四強。五艾。上老。若約六道。則如次可配六爻。又約十界。則初為四惡道。二為人天。三為色無色界。四為二乘。五為菩薩。上為佛。若約六即。則初理。二名字。三觀行。四相似。五分證。上究竟。以要言之。世出世法。若大若小。若依若正。若善若惡。皆可以六爻作表法。有何一爻不攝一切法。有何一法不攝一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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爻哉。
佛法釋乾六爻者。龍乃神通變化之物。喻佛性也。理即位中。佛性為煩惱所覆故勿用。名字位中。宜參見師友。故利見大人。觀行位中。宜精進不息。故日乾夕惕。相似位中。不著似道法愛。故或躍在淵。分證位中。八相成道。利益羣品。故為人所利見。究竟位中。不入涅槃。同流九界。故雲有悔。此原始要終。兼性與修而言之也。若單約修德者。陽為智德。即是慧行。初心乾慧。宜以定水濟之。不宜偏用。二居陰位。定慧調適。能見佛性。故雲利見大人。三以慧性徧觀諸法。四以定水善養其機。五則中道正慧證實相理。上則覓智慧相了不可得。又約通塞而言之者。初是淺慧。故不可用。上是慧過于定。故不可用。中之四爻皆是妙慧。二如開佛知見。三如示佛知見。四如悟佛知見。五如入佛知見也。
用九。見羣龍無首。吉。
六十四卦。共計三百八十四爻。陰陽各半。則陽爻共有百九十二。此周公總明一切陽爻所以用九而不用七之旨也。蓋七為少陽。靜而不變。九為老陽。動而變陰。今若筮得乾卦。六爻皆九。則變為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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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不惟可知大始。亦且可作成物。而六龍不作六龍用。其變化妙無端倪矣。此如大舜薦禹于天。不以位傳其子。亦如堯舜之猶病。文王之望道未見。孔子之聖仁豈敢乎。若約佛法釋者。用九。是用有變化之慧。不用七之無變化慧也。陽動。即變為陰。喻妙慧必與定俱。華嚴云。智慧了境同三昧。大慧云。一悟之後。穩貼貼地。皆是此意。羣龍者。因中三觀。果上三智也。觀之與智。離四句。絕百非。不可以相求。不可以識識。故无首而吉。
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雲行雨施。品物流形。
此孔子彖傳。所以釋文王之彖辭者也。釋彖之法。或闡明文王言中之奧。或點示文王言外之旨。或借文王言句而自出手眼。別申妙義。事非一概。今乾坤二卦。皆是自出手眼。或亦文王言外之旨。此一節是釋元亨二字。以顯性德法爾之妙。所謂無不從此法界流也。蓋乾之德不可勝言。而惟元能統之。元之德不可名狀。惟于萬物資始處驗之。始者。對終而言。不始不足以致終。不終不足名資始。即始而終。故曰統天。舉凡雲行雨施。品物流行。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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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元之德用。所謂始則必亨者也。
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
此一節。是顯聖人以修合性。而自利功圓也。聖人見萬物之資始。便能即始見終。知其由終有始。始終止是一理。但約時節因緣假分六位。達此六位無非一理。則位位皆具龍德。而可以御天矣。天即性德也。修德有功。性德方顯。故名御天。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
此一節。是釋利貞二字。以顯性德本來融徧。所謂無不還歸此法界也。蓋一切萬物既皆資始于乾元。則罔非乾道之變化。既皆乾道變化。則必各得乾道之全體大用。非是乾道少分功能。故能各正性命。物物具乾道全體。又能保合太和。物物具乾元資始大用。乃所謂利貞也。
首出庶物。萬國咸寧。
此一節。是顯聖人修德功圓。而利他自在也。
統論一傳宗旨。乃孔子借釋彖爻之辭。而深明性修。不二之學。以乾表雄猛不可沮壞之佛性。以元亨利貞表佛性本具常樂我淨之四德。佛性必常。常必備乎四德。豎窮橫徧。當體絕待。故曰大哉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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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試觀世間萬物。何一不從真常佛性建立。設無佛性。則亦無三千性相。百界千如。故舉一常住佛性。而世間果報天。方便淨天。實報義天。寂光大涅槃天。無不統攝之矣。依此佛性常住法身。遂有應身之雲。八教之雨。能令三草二木各稱種性而得生長。而聖人則于諸法實相究盡明了。所謂實相非始非終。但約究竟徹證名之為終。眾生理本名之為始。知其始亦佛性。終亦佛性。不過因于迷悟時節因緣。假立六位之殊。位雖分六。位位皆龍。所謂理即佛。乃至究竟即佛。乘此即而常六之修德。以顯六而常即之性德。故名乘六龍以御天也。此常住佛性之乾道。雖亙古亙今不變不壞。而具足一切變化功用。故能使三草二木各隨其位而證佛性。既證佛性。則位位皆是法界。統一切法無有不盡。而保合太和矣。所以如來成道。首出九界之表。而剎海眾生。皆得安住于佛性中也。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六十四卦大象傳。皆是約觀心釋。所謂無有一事一物而不會歸于即心自性也。本由法性不息。所以天行常健。今法天行之健而自強不息。則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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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性矣。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見龍在田。德施普也。終日乾乾。反複道也。或躍在淵。進无咎也。飛龍在天。大人造也。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文並可知。佛法釋者。法身流轉五道名日眾生。故為潛龍。理即法身。不可用也。具縛凡夫。能知如來祕密之藏。故德施普。十乘妙觀。念念熏修。故反複道。不住相似中道法愛。故進无咎。八相成道。廣度眾生。故是大人之事。無住大般涅槃。亦不畢竟入于滅度。盡未來時。同流九界。故盈不可久。但恃性德。便廢修德。全以修德而為教門。故天德不可為首。馮文所曰。其潛藏者。非謂有時而發用也。即發用而常潛藏也。其在下者。非謂有時而上也。其上者不離乎下也。乾卦所謂勿用之潛龍。即大衍所謂勿用之一也。
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
六十四卦不出陰陽二爻。陰陽之純。則為乾坤二卦。乾坤二義明。則一切卦義明矣。故特作文言一傳以申暢之。此一節先明性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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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
此一節明修德也。
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
此一節結顯以修合性也。非君子之妙修。何能顯乾健之本性哉。
統論乾坤二義。約性則寂照之體。約修則明靜之德。約因則止觀之功。約果則定慧之嚴也。若性若修。若因若果。無非常樂我淨。常樂我淨之慧名一切種智。常樂我淨之定名首楞嚴定。所以乾坤各明元亨利貞四德也。今以儒理言之。則為仁義。禮智。若一往對釋者。仁是常德。體無遷故。禮是樂德。具莊嚴故。義是我德裁制自在故。智是淨德。無昏翳故。若互攝互含者。仁禮義智性恆故常。仁禮義智以為受用故樂。仁禮義智自在滿足故我。仁禮義智無雜無垢故淨。又四德無雜故為仁。四德周備故為禮。四德相攝故為義。四德為一切法本故為智也。
初九曰潛龍勿用。何謂也。子曰。龍德而隱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遯世無悶。不見是而無悶。樂則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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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則違之。確乎其不可拔。潛龍也。
約聖德釋。如文可解。若約理即釋者。龍德而隱。即所謂隱名如來藏也。昏迷倒惑。其理常存。故不易乎世。佛性之名未彰。故不成乎名。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諸趣。然畢竟在凡不減。故遯世無悶。不見是而無悶。樂則行之。而行者亦是佛性。憂則違之。而違者亦是佛性。終日隨緣。終日不變。故確乎其不可拔也。
九二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龍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閑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文亦可解。若約名字即佛釋者。庸言庸行。祇是身口七支。以知法性無染汙故。隨順修行尸波羅密。從此閑九界之邪。而存佛性之誠。初心一念圓解善根。已超三乘權學塵劫功德。而不自滿假。故其德雖博。亦不存德博之想。以成我慢也。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心難。故雖名字初心。已具佛知佛見而為君德。
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何謂也。子曰。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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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業也。知至至之。可與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无咎矣。
忠信是存心之要。而正所以進德。修辭立誠。是進修之功。而正所以居業。此合外內之道也。可往則往是其幾。可止則止是其義。進退不失其道。故上下無不宜矣。若約佛法六即釋者。正觀行位中圓妙功夫也。直心正念真如。名為忠信。所以進德而為正行也。隨說法淨。則智慧淨。導利前人。化功歸己。名為修辭立誠。所以居業而為助行也。知至至之是妙觀。知終終之是妙止。止觀雙行。定慧具足。則能上合諸佛慈力而不驕。下合眾生悲仰而不憂矣。
九四曰或躍在淵无咎。何謂也。子曰。上下无常。非為邪也。進退无恆。非離羣也。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故无咎。
此正闡明舜禹避位。仍即登位之心事也。若約佛法者。直觀不思議境為上。用餘九法助成為下。心心欲趨薩婆若海為進。深觀六即不起上慢為退。欲及時者。欲于此生了辦大事也。此身不向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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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更向何生度此身。設不證入圓住正位。不名度二死海。
九五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溼。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覩。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
此明聖人垂衣裳而天下治。初非有意有造作也。佛法釋者。如來成正覺時。悉見一切眾生成正覺。初地離異生性。入同生性。大樂歡喜。悉是此意。乃至證法身已。入普現色身三昧。在天同天。在人同人。皆所謂利見大人。法界六道所同仰也。
上九曰亢龍有悔。何謂也。子曰。貴而无位。高而无民。賢人在下位而无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李衷一曰。從來說聖人無亢。卻都從履滿招損上看。夫子乃以无位无民无輔表之。此堯舜有天下而不與之心也。非位喪民叛賢人離去之謂也。動字下得妙。無停思。無貳慮。天下極重難反之局。止在聖人一反掌間。致悔之由。止在一動。處亢之術。止在一悔。佛法釋者。法身不墮諸數。故貴而无位。佛果出九界表。故高而无民。寂光非等覺以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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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故賢人在下位而无輔。是以究竟位中。必逆流而出。示同九界。還現嬰兒行及病行也。
潛龍勿用。下也。見龍在田。時舍也。終日乾乾。行事也。或躍在淵。自試也。飛龍在天。上治也。亢龍有悔。窮之災也。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此以時位重釋六爻之義也用九而曰乾元。正顯乾卦全體大用。亦顯潛見惕躍飛亢。皆无首而皆吉。佛法釋者。理即佛為貶之極。故下。名字即佛。未有功夫。故時舍。五品位正修觀行。故行事。相似位擬欲證真。故自試。分證位八相成道故上治。究竟位不住涅槃。故窮之災。用九。則以修合性。故天下治也。
潛龍勿用。陽氣潛藏。見龍在田。天下文明。終日乾乾。與時偕行。或躍在淵。乾道乃革。飛龍在天。乃位乎天德。亢龍有悔。與時偕極。乾元用九。乃見天則。
此兼約德之與時。再釋六爻之義也。與時偕極。對與時偕行看。皆所謂時乘御天者也。乃見天則。則潛而勿用亦天則。乃至亢而有悔亦天則也。佛法釋者。佛性隱在眾生身中。故潛藏。一聞佛性。則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天下文明。念念與觀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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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無間。故與時偕行。捨凡夫性。入聖人性。故乾道乃革。由證三德。方坐道場。故位乎天德。天德者。天然之性德也。極則必返。證佛果者。必當同流九界。性必具修。全性起修。乃見性修不二之則。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貞者。性情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前約仁禮義智四德。以釋元亨利貞。今更申明四德一以貫之。統惟屬乾。而非判然四物也。舉一亁字。必具元德。舉一元字。必統四德。元之大。即乾之大矣。
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六爻發揮旁通情也。
乾具四德。而非定四。故大。故復以剛健等七字而深贊之。卦言其體。爻言其用。卦據其定。爻據其變。體大則用亦大。體剛健中正純粹精。則用亦剛健中正純粹精矣。
時乘六龍。以禦天也。雲行雨施。天下平也。
上明乾德體必具用。此明聖人因用以得體也。佛法釋者。此章申明性必具修。修全在性也。佛性常住之理名為乾元。无一法不從此法界而始。无一法不由此法界而建立生長。亦無有一法而不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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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法界為其性情。所以佛性常住之理。徧能出生成就百界千如之法。而實無能生所生。能利所利。以要言之。即不變而隨緣。即隨緣而不變。豎窮橫徧。絕待難思。但可強名之曰大耳。其性雄猛物莫能壞。故名剛。依此性而發菩提心。能動無邊生死大海。故名健。非有无真俗之二邊。故名中。非斷常空假之偏法。故名正。佛性更無少法相雜。故名純。是萬法之體要。故名粹。無有一微塵處。而非佛性之充徧貫徹者。故名精。所以只此佛性乾體。法爾具足六爻始終修證之相。以旁通乎十界迷悟之情。此所謂性必具修也。聖人乘此即而常六之龍。以御合于六而常即之天。自既以修合性。遂能稱性起于身雲。施于法雨。悉使一切眾生同成正覺而天下平。此所謂全修在性也。
君子以成德為行。日可見之行也。潛之為言也。隱而未見。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此下六爻。皆但約修德。兼約通塞言之。佛法釋者。成德為行。謂依本自天成之性德而起行也。既全以性德為行。則狂心頓歇。歇即菩提。故為日可見之行也。然猶云潛者。以其雖則開悟。習漏未除。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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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猶為虛妄煩惱所隱而未現。而正助二行。尚在觀行相似。未成般若解脫二德。是以君子必以修德成之。而弗專用此虛解也。
君子學以聚之。問以辯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學問是聞慧。寬居是思慧。仁行是修慧。從三慧而入圓住。開佛知見。即名為佛。故云君德。
九三。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无咎矣。
重剛者。自強不息。有進而无退也。不中者。不著中道而悤悤取證也。上不在天者。未登十地。入佛知見也。下不在田者。已超十住。開佛知見。因時而惕。正是不思議十行法門。徧入法界。而能行于非道。通達佛道。故雖危无咎。
九四。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無咎。
重剛不中。亦如上說。中不在人。謂已超十行。示佛知見也。或之者。迴事向理。迴因向果。迴自向他。和融法界而無所偏倚。有似乎疑之也。疑者。擬議以成變化之謂。故雖似有修證之事。而實无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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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十地入佛知見。如天普覆。如地普載。如日照晝。如月照夜。如四時次序之始終萬物。如鬼神吉凶之折攝羣機。根本妙智。窮法界无始之始。差別妙智。建法界无時之時。理既相契弗違。則凡人與鬼神。總囿。于一理者。安得不相順而利見哉。
亢之為言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其唯聖人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
凡有慧无定者。惟知佛性之可尚。而不知法身之能流轉五道也。惟知佛性之無所不在。而不知背覺合塵之不亡而亡也。惟知高談理性之為得。而不知撥無修證之為喪也。惟聖人能知進退存亡。之差別。而進亦佛性。退亦佛性。存亦佛性亡亦佛性。進退存亡不曾增減佛性。佛性不礙進退存亡故全性起修。全修在性。而不失其正也。若徒恃佛性。不幾亢而非龍乎。又約究竟位中解者。示現成佛是知進。示現九界是知退。示現聖行梵行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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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是知存。示現病行是知亡。而于佛果智斷無所缺減。是不失其正也。
(坤下 坤上)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六畫皆陰。故名為坤。坤者。順也。在天為陰。在地為柔。在人為仁。在性為寂。在修為止。又在器界為載。在根身為腹為腑臟。在家為妻。在國為臣。順則所行無逆。故亦元亨。然必利牝馬之貞。隨順牡馬而不亂。其在君子之體坤德以修道也。必先用乾智以開圓解。然後用此坤行以卒成之。若未有智解。先修定行。則必成暗證之迷。惟隨智後用之。則得主而有利。如目足並運。安穩入清涼池。亦如巧力並具。能中于百步之外也。若往西南。則但得陰之朋類。如水濟水。不堪成事。若往東北。則喪其陰之朋黨。而與智慧相應。方安于定慧均平之貞而吉也。
彖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无彊。舍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馬地類。行地无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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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吉。應地无彊。
此傳詳釋彖辭。先約地道明坤四德。次明君子體坤德而應地道也。資始所以稟氣。資生所以成形。由稟氣故。方得成形。故名順承天也。德合无彊。言其與天合德。西南。則兌離以及于於巽。皆陰之類。東北。則震艮以至坎乾。可賴之以終吉矣。佛法釋者。以坤表多所舍蓄而无積聚之如來藏性。約智名乾。約理名坤。約照名乾。約寂名坤。又可約性名乾。約修名坤。又可修中慧行名乾。行行名坤。乾坤實无先後。以喻理智一如。寂照不二。性修交徹。福慧互嚴。今于无先後中說先後者。由智故顯理。由照故顯寂。由性故起修。由慧故導福。而理與智冥。寂與照一。修與性合。福與慧融。故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也。稱理之行。自利利他。一行一切行。故德合于无疆之智而含弘光大也。牝馬行地。雖順而健。三昧隨智慧行。所以為佛之三昧也。夫五度如盲。般若如導。若以福行為先。則佛知見未開。未免落于旁蹊曲徑而失道。惟以智導行。行順于智。則智常而行亦常。故西南得朋。不過與類俱行而已惟東北喪朋。則于一一行中具見佛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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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无非法界。當體絕待。終有慶矣。所以安貞之吉。定慧均平。乃可應如來藏性之无疆也。
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性德本厚。所以地勢亦厚。今法地勢以厚積其德。荷載羣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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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9-20 16: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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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以修合性之真學也。
初六。履霜堅冰至。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此爻其靜為垢。其變為復。垢則必至于坤。復則必至于乾。皆所謂馴致其道者也。問曰。乾坤之初爻。等耳。乾胡誡以勿用。坤胡決其必至乎。答曰。陽性動。妄動。恐其洩也。故誡之。陰性靜。安靜則有成也。故決之。積善積惡。皆如履霜。餘慶餘殃。皆如堅冰。陽亦有剛善剛惡。陰亦有柔善柔惡。不當偏作陰柔邪惡釋之。說統云。善乾惡坤。此晉魏大謬處。九家易曰。霜者。乾之命。堅冰者。陰功成也。京氏曰。陰雖柔順。氣則堅剛。為无邪氣也。陰中有陽。氣積萬象。孫聞斯曰。隤霜不殺菽。冬无冰。春秋皆為記異。然時霜而霜。時冰而冰。正令正道。以堅冰為至。而至之自初也。如是謂凝謂順。冰畢竟是陰之所結。然惟陽伏于內。故陰氣外沍而為冰。聖人於乾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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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冰。明是此處註腳。馴致二字。正表坤德之順處。腳跟无霜。不秋而凋。面孔无血。見敵輒走。若約佛法釋者。乾之六爻。兼性修而言之。坤之六爻。皆約修德定行而言。初上二爻。表世間味禪之始終。中間四爻。表禪波羅密具四種也。二即世間淨禪。而達實相。三即亦世間亦出世禪。四即出世間禪。五即非世間非出世禪。又借乾爻對釋。初九有慧无定。故勿用。欲以養成其定。初六以定含慧。故如履霜若馴致之。則為堅冰之乾德。九二中道妙慧。故利見大人。六二中道妙定。故无不利。九三慧過于定。故惕厲而无咎。六三定有其慧。故舍章而可貞。九四慧與定俱。故或躍而可進。六四定過于慧。故括囊而无譽。九五大慧中正。故在天而利見。六五大定即慧。故黃裳而元吉。亢以慧有定而知悔。戰則定无慧而道窮也。又約乾為正行。坤為助行者。坤之六爻即表六度。佈施如履霜。馴之可致堅冰。冰者。乾德之象。故云乾為冰也。持戒則直方大。攝律儀故直。攝善法故方。攝眾生故大。忍辱為含章。力中最故。精進如括囊。於法无遺失故。禪定如黃裳。中道妙定徧法界故。智慧如龍戰。破煩惱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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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直方大。不習无不利。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无不利。地道光也。
純柔中正。順之至也。順理故直。依理而動故方。既直且方。則必大矣。此地道本具之德。非關習也。佛法釋者。世間淨禪即是實相。故直方大。正念真如為直。定之體也。善法无缺為方。定之相也。功德廣博為大。定之用也。世間淨禪法爾本具實相三德。能于根本禪中通達實相。故不習而无不利也。向淨禪中。覷實相理。名之為動。動則三德之理現前。于禪開祕密藏。故地道光。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无成有終。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蘇眉山曰。三有陽德。苟用其陽。則非所以為坤也。故有章而含之。有章則可以為正矣。然以其可正而遂專之。亦非所以為坤也。故從事而不造事。无成而代有終。佛法釋者。亦世間亦出世禪。亦愛亦策。故含章而可貞或從一乘无上王三昧事。則借此可發出世上上妙智而有終。不復成次第禪矣。
六四。括囊。无咎无譽。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得陰之正。而處于上卦之下。位高任重。故括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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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慎焉。吳幼清曰。坤體虛而容物。囊之象也。四變為奇。塞壓其上。猶括結囊之上口。人之謹閉其口而不言。亦猶是也。蘇眉山曰。咎與譽。人之所不能免也。出乎咎。必入乎譽。脫乎譽。必罹乎咎。咎所以致罪。而譽所以致疑也。甚矣。无譽之難也。佛法釋者。出世間禪切忌取證。取證則墮聲聞闢支佛地。雖无生死之咎。亦無利他之譽矣。若能慎其誓願。不取小證。則不為大乘之害也。
六五。黃裳元吉。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黃者。中色。君之德也。裳者。下飾。臣之職也。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斯之謂乎。佛法釋者。非世間非出世禪。禪即中道實相。故黃。不起滅定。現諸威儀。同流九界。故如裳。此真无上菩提法門。故元吉定慧莊嚴。名之曰文。全修在性。名文在中。
上六。龍戰于野。其血玄黃。象曰。龍戰於野。其道窮也。
其靜為夬。其變為剝。皆有戰之義焉。善極則斷惡必盡。惡極則斷善必盡。故窮則必戰。戰則必有一傷也。陳旻昭曰。此天地既已定位。而震龍欲出。故戰于野也。震為龍。為玄黃。氣已盛故為血。窮乎上者必反下。故為屯卦之初爻。夫乾坤立而有君。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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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之以屯。有君則有師。故次之以蒙。屯明君道。蒙明師道。乾坤即天地父母。合而言之。天地君親師也。佛法釋者。无想天灰凝五百劫而墮落。非非想天八萬大劫而還作飛貍牛蟲。乃至四禪无聞比丘墮阿鼻獄。皆偏用定。而不知以慧濟之。故至于如此之窮。
用六。利永貞。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此總明百九十二陰爻所以用六而不用八之旨也。八為少陰。靜而不變。六為老陰。動而變陽。今筮得坤卦。六爻皆六。則變為乾卦。不惟順承乎天。亦且為天行之健矣。佛法釋者。用八如不發慧之定。用六如發慧之定。發慧之定。一切皆應久修習之。禪波羅密至佛方究竟滿。故曰大終。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此仍以地道申贊坤之德也。贊乾。則自元而亨而利而貞。贊坤。則自貞而利而亨而元。乾之始必徹終。而坤之終必徹始也。文並可知。佛法釋者。即是直贊禪波羅密。以其住寂滅地。故至柔至靜。以其能起神通變化。普應群機。感而遂通。故動剛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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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般若為導而成。故後得主而有常。所謂般若常故禪亦常也。于禪中具足萬行。一一妙行與智相應。導利含識。故含萬物而化光。非智不禪。故坤道為順。非禪不智。故承天時行也。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順。即馴致其道之謂。洪化昭曰。臣而順。必不弒君。子而順。必不弒父。此正所謂辯之于早者。不作慎字解。陳非白問曰。何故積善餘慶積惡餘殃。不發實相之美。但含而未發。以此為王三昧之助。弗宜偏修以至成也。蓋禪定隨智慧行。如地承天。如妻隨夫。如臣輔君。然智慧不得禪定。則不能終其自利利他之事。故禪定能代有終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无咎无譽。蓋言謹也。
能謹則可以成變化。變化則草木亦蕃。不謹則天地必閉。閉則雖賢人亦隱矣。安得不括囊哉。佛法釋者。定慧變化。則三草二木各得潤澤生長。若入于出世果證。則灰身泯智。而无利生之事矣。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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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法門者不可以不謹也。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于四支。發于事業。美之至也。
黃是中色。即表中德。德雖在中。而通乎腠理。故雖屬正位。仍居四體。此釋黃裳義也。美在其中等。重牒上義以釋元吉之義。佛法釋者。以黃中三昧。而通達實相之理。實相雖名正位。徧入一切諸法而居眾體。蓋惟深證非世間非出世上上之禪。故能暢于四支。發于事業。而三輪不思議化。普利法界。乃為美之至也。
明于乾之初爻。而明于坤之初爻耶。答曰。乾是智巧。坤是聖力。非智巧則不能知善知惡。非聖力則不能積善積惡。故曰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佛法釋者。十善為善。十惡為不善。无漏為善。有漏為不善。利他為善。自利為不善。中道為善。二邊為不善。圓中為善。但中為不善。善即君父之義。不善即臣子之義以善統御不善。則不善即善之臣子。以不善妨礙于善。則善遂為不善所障。如君父之被弒矣。所以千里之行。始于一步。必宜辯之于早也。
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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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无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惟正故直。惟義故方。直方皆本具之德。而敬之一字。乃君子修道之要術也。敬即至順。順則必直且方。而德不孤。可謂大矣。佛法釋者。正念真如。是定之內體。具一切義。而无減缺。是定之外相。既具內體外相。則必大用現前而德不孤。所以于禪開祕密藏。了了見于佛性而无疑也。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終也。
文義可知佛法釋者。亦世間亦出世禪。雖即具足陰疑于陽必戰為其嫌于无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
夫陰陽皆本于太極。則本于體。何至相疑而戰哉。陽者見之謂之陽。不知與陰同體。故疑陰而必戰。陰者見之謂之陰。不知與陽同體。故亦疑陽而必戰。方陰之盛而戰陽。則有似乎无陽。故稱龍。以明陽本未嘗无焉。逮陰之動而變陽。則似離乎陰類。故稱血。以明陰仍未離類焉。夫惟動而將變。故玄黃相雜耳。變定之後。天玄地黃。豈可雜哉。子韶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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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頌云。君子何嘗去小人。小人如草去還生但令鼓舞心歸化。不必區區務力爭。得此旨者。可以立消朋黨之禍。不然。君子疑嫌小人。小人亦疑嫌君子。不至于兩敗俱傷者幾希矣。佛法釋者。始則誤認四禪為四果。及至後陰相現。則反疑四果不受後有之說為虛。而起謗佛之心。是必戰也。然世間豈无真證四果智德者耶。故稱龍。以顯四果之非虛焉。彼雖自謂四果。止是暗證味禪實未離于生死之類。故稱血。以定其類焉。夫玄黃者。定慧俱傷之象也。以定傷慧。慧傷而定亦傷。然此俱約修德。故言傷耳。若本有寂照之性。則玄自玄。黃自黃。雖闡提亦不能斷性善。雖昏迷倒惑。其理常存。豈可得而雜哉。又觀心釋者。陰陽各論善惡。今且以陰為惡。以陽為善。善惡无性。同一如來藏性。何疑何戰。惟不達性善性惡者。則有无相傾。起輪迴見而必戰。戰則埋沒无性之妙性。似乎无陽。故稱龍以顯性善之不斷焉。既以善惡相抗則二俱有漏。故稱血以顯未離生死類焉。夫善惡想傾奪者。由未達妙性體一。而徒見幻妄事相之相雜也。實則天玄地黃。性不可改。何嫌何疑。何法可相戰耶。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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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而同是一性。如玄黃不同。而同是眼識相分。天地不同。而同一太極。又如妍媸影像不同。而同在一鏡也。若知不同而同。則決不敵對相除而成戰。若知同而不同。則決應熏習无漏善種以轉惡矣。
周易禪解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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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禪解卷第二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經之二
(震下 坎上)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乾坤始立。震一索而得男。為動。為雷。坎再索而得男。為陷。為險。為雲。為雨。乃萬物始生之時。出而未申之象也。始則必亨。始或不正。則終于不正矣。故元亨而利于正焉。此元亨利貞。即乾坤之元亨利貞也。乾坤全體太極。則屯亦全體太極也。而或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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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二卦大。餘卦小。不亦惑乎。夫世既屯矣。儻務往以求功。祇益其亂。唯隨地建侯。俾人人各歸其主。各安其生。則天下不難平定耳。楊慈湖曰。理屯如理絲。固自有其緒。建侯。其理之緒也。佛法釋者。有一劫初成之屯。有一世初生之屯。有一事初難之屯。有一念初動之屯。初成。初生。初難。姑置弗論。一念初動之屯。今當說之。蓋乾坤二卦。表妙明明妙之性覺。性覺必明。妄為明覺。所謂真如不守自性。無明初動。動則必至因明立所而生妄能。成異立同。紛然難起。故名為屯。然不因妄動。何有修德。故曰。无明動而種智生。妄想興而涅槃現。此所以元亨而利貞也。但一念初生。既為流轉根本。故勿用有所往。有所往。則是順无明而背法性矣。惟利即于此處用智慧深觀察之。名為建侯。若以智慧觀察。則知念无生相。而當下得太平矣。觀心妙訣孰過于此。
彖曰。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
乾坤立而剛柔交。一索得震為雷。再索得坎為雨。非難生乎。由動故大亨。由在險中故宜貞。夫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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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動。本天地所以生成萬物。然方其盈滿交作時。則天運尚自草亂昧暝。諸侯之建。本聖王所以安撫萬民。然方其初建。又豈可遽謂寧貼哉。佛法釋者。无明初動為剛。因明立所為柔。既有能所。便為三種相續之因。是難生也。然此一念妄動。既是流轉初門。又即還滅關竅。惟視其所動何如耳。當此際也。三細方生。六麤頓具。故為雷雨滿盈天造草昧之象。宜急以妙觀察智重重推簡。不可坐在滅相无明窠臼之中。蓋凡做功夫人。若見雜念暫時不起。便妄認為得力。不知滅是生之窟宅。故不可守此境界。還須推破之也。
象曰。雲雷屯。君子以經綸。
在器界。 則有雲雷以生草木。在君子。則有經綸以自新新民。約新民論經綸。古人言之詳矣。約自新論經綸者。豎觀此心不在過現未來。出入无時。名為經。橫觀此心不在內外中間。莫知其鄉。名為綸也。佛法釋者。迷于妙明明妙真性。一念无明動相即為雷。所現晦昧境界之相即為雲。從此便有三種相續。名之為屯。然善修圓頓止觀者。只須就路還家。當知一念動相即了因智慧性。其境界相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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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因福德性。于此緣了二因。豎論三止三觀名經。橫論十界百界千如名綸也。此是第一觀不思議境。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
有君德而无君位。故磐桓而利居貞。其德既盛。可為民牧。故利建侯以濟屯也。佛法釋者一念初動。一動便覺。不隨動轉。名為磐桓。所謂不遠之復。乃善于修證者也。由其正慧為主。故如頓悟法門。
象曰。雖磐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磐桓不進。似无意于救世。然斯世決非強往求功者所能救。則居貞乃所以行正耳。世之屯也。由上下之情隔絕。今能以貴下賤。故雖不希望為侯。而大得民心。不得不建之矣。佛法釋者。不隨生死流。乃其隨順法性流而行于正者也。雖復頓悟法性之貴。又能不廢事功之賤。所謂以中道妙觀徧入因緣事境。故正助法門並得成就。而大得民。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柔德中正。上應九五。乃乘初九得民之侯。故邅如班如而不能進也。初本非寇。而二視之則以為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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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吾豈與寇為婚媾哉。寧守貞而不字。至于十年之久。乃能字于正應耳。吳幼清曰。二三四在坤為數十。過坤十數。則逢五正應而許嫁矣。佛法釋者。此如從次第禪門修證功夫。蓋以六居二。本是中正定法。但不能頓超。必備歷觀練熏修諸禪方見佛性。故為十年乃字。
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乘剛故自成難。非初九難之也。數窮時極。乃反于常。明其不失女子之貞。佛法釋者。乘剛即是煩惱障重。故非次第深修諸禪。不足以斷惑而反歸法性之常。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欲取天下。須得賢才。譬如逐鹿須藉虞人。六三自既不中不正。又无應與。以此濟屯。屯不可濟。徒取羞耳。佛法釋者。欲修禪定。須假智慧。自无正智。又无明師良友。瞎鍊盲修。則墮坑落壍不待言矣。君子知幾。寧捨蒲團之功。訪求知識為妙。若自信自恃。一味盲往。必為无聞比丘。反招墮落之吝。
象曰。即鹿无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堯舜揖讓。固是有天下而不與。湯武征誅。亦是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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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已。為救斯民。非富天下。今六三不中不正。居下之上。假言濟屯。實貪富貴。故曰以從禽也。從禽已非聖賢安世之心。况无無應與。安得不吝且窮哉。佛法釋者。貪著味禪。名為從禽。本无菩提大志願故。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柔而得正。居坎之下。近于九五。進退不能自決。故乘馬而班如也。夫五雖君位。不能以貴下賤。方屯其膏。初九得民于下。實我正應。奈何不急往乎。故以吉无不利策之。佛法釋者。六四正而不中。以此定法而修。則其路迂遠難進。惟求初九之明師良友以往。則吉无不利矣。
象曰。求而往。明也。
佛法釋者。不恃禪定功夫。而求智慧師友。此真有決擇之明者也。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
屯難之世。惟以貴下賤。乃能得民。今尊居正位。專應六二。膏澤何由普及乎。夫小者患不貞一。大者患不廣博。故在二則吉。在五則凶也。佛法釋者。中正之慧固可斷惑。由其早取正位。則墮聲聞闢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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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地。所以四弘膏澤不復能下于民。在小乘則速出生死而吉。在大乘則違遠菩提而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非无小施。特不合于大道耳。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以陰居陰。處險之上。當屯之終。三非其應。五不足歸。而初九又甚相遠。進退无據。將安歸哉。佛法釋者。一味修于禪定。而无慧以濟之。雖高居三界之頂。不免窮空輪轉之殃。決不能斷惑出生死。故乘馬班如。八萬大劫。仍落空亡。故泣血漣如。
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佛法釋者。八萬大劫。究竟亦是无常。
(坎下 艮上)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再索得坎。既為險為水。三索得艮。復為止為山。遇險而止。水涵于山。皆蒙昧未開發之象也。蒙雖有蔽于物。物豈能蔽性哉。故亨。但發蒙之道。不可以我求蒙。必待童蒙求我。求者誠。則告之必達。求者瀆。則告者亦瀆矣。瀆豈發蒙之正耶。不憤不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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悱不發。孔子真善于訓蒙者也。佛法釋者。夫心不動則已。動必有險。遇險必止。止則有反本還源之機。蒙所以有亨道也。蒙而欲亨。須賴明師良友。故凡為師友者。雖念念以教育成就為懷。然須待其求我。方成機感。又必初筮則告。方顯法之尊重。其所以告之者。又必契理契機而貞。然後可使人人為聖為佛矣。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山下有險。即是遇。險而止。故名為蒙。蒙之所以可亨者。由有能亨人之師。善以時中行教故也。雖有善教。必待童蒙求我者。彼有感通之志然後可應。如水清方可印月也。初筮即告者。以剛而得中。故應不失機也。瀆則不告者。非是恐其瀆我。正恐瀆蒙而有損无益也。及其蒙時。即以正道養之。此聖人教化之功。令彼亦得成聖者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溪澗不能畱。故為果行之象。盈科而後進。故為育德之象。自既果行育德。便可為師作範矣。佛法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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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此依不思議境而發真正菩提心也。菩提之心不可沮壞。如泉之必行。四弘廣被。如泉之潤物。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以九二上九二陽為師道。以餘四陰爻為弟子。初六以陰居下。厥蒙雖甚。而居陽位。又近九二。故有可發之機。夫蒙昧既甚。須用折伏法門。故利用刑人。所謂扑作教刑也。然既說桎梏之後。當羞愧懲艾而不出。若遽有所往。則吝矣。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以正法而扑作教刑。豈瞋打之謂哉。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以九居二。知及之。仁能守之。師之德也。蘇眉山曰。童蒙若无能為。然容之則足為助。拒之則所喪多矣。明不可以无蒙。猶子不可以无婦。子而无婦。不能家矣。佛法釋者。定慧平等。自利已成。故可以包容覆育羣蒙而吉。以此教授羣蒙修行妙定。名納婦吉。定能生慧。慧能紹隆佛種。為子克家。婦是定。子是慧也。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明納婦而云子克家者。以定必發慧。慧必與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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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而非偏也。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以陰居陽。不中不正。乃駁雜之質。宜從上九正應處。求其擊蒙之大鉗錘。方可治病。今貪九二之包容慈攝。殆如女見金夫而失節者乎。佛法釋者。不中不正。則定慧俱劣。而居陽位。又是好弄小聰明者。且在坎體之上。機械已深。若使更修禪定。必于禪中發起利使邪見。利使一發。則善根斷盡矣。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行不順。故須惡辣鉗錘以煅鍊之。不可使其修定。
六四。困蒙吝。
陰爻皆蒙象也。初可發。三可擊。五可包。惟四絕无明師良友。則終于蒙而已。可恥孰甚焉。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非實德之師友遠我。我自獨遠于師友耳。師友且奈之何哉。
六五。童蒙吉。
以六居五。雖大人而不失其赤子之心。故為童蒙而吉。蓋上親上九之嚴師。下應九二之良友故也。蘇眉山曰。六五之位尊矣。恐其不安于童蒙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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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強于明。故教之曰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學道之法。順則能入。設行不順。則入道无從矣。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陽居陰位。剛而不過。能以定慧之力。擊破蒙昧之關者也。然訓蒙之道。原无實法繫綴于人。所謂但有去翳法。別无與明法。若欲以我法授設。則是為寇。若應病與藥。為其解粘去縛。則是禦寇也。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无實法繫綴于人。則三根普接。契理契機。故上下皆順。
(乾下 坎上)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養蒙之法。不可欲速。類彼助苗。故必需其時節因緣。時節若到。其理自彰。但貴因真果正。故有孚則光亨而貞吉也。始雖云需。究竟能度生死大川。登于大般涅槃彼岸矣。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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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在前而知須。乃是剛健之德。不妄動以自陷耳。坎何嘗拒乾哉。且坎得乾之中爻。與乾合德。今九五位乎天位。素與乾孚。則乾之利涉。往必有功。可无疑矣。佛法釋者。譬如五百由旬險難惡道名險在前。智慧之力不被煩惱所陷。故終能度脫而不困窮。坎中一陽。本即乾體。喻煩惱險道之性本如來藏。以此不生不滅之性為本修因。則從始至終。无非稱性天行之位。從正因性。中中流入薩婆若海。故利涉大川。從凡至聖而有功也。
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果行育德之後。更无餘事。但飲食宴樂。任夫雲行雨施而已。佛法釋者。助道行行為飲。正道慧行為食。以稱性所起緣了二因莊嚴一性。如雲上于天之象。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不藉劬勞肯綮修證。故名宴樂。此是善巧安心止觀。止觀不二。如飲食調適。
初九。需于郊。利用恆。無咎。
溫陵郭氏云。此如顏子之需。佛法釋者。理即位中。不足以言需。名字位中。且宜恆以聞熏之力資其慧性。未與煩惱魔軍相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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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郭氏云。此如孔子之需。佛法釋者。觀行位中。既已伏惑。則魔軍動矣。故小有言。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郭氏云。此如周公之需。佛法釋者。相似位中。將渡生死大河。故有以致魔軍之來而後降之。
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災既在外。故主人不迷客不得便。但以願力使其來戰。以顯降魔成道之力。而三觀之功。敬而且慎。決无敗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郭氏云。此如文王之需。佛法釋者。魔軍敗衂。超然從三界穴出而成正覺矣。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未嘗用力降魔。止是慈心三昧之力。魔軍自退。而菩提自成耳。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郭氏云,此如帝堯館甥之需。佛法釋者。魔界如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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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界如。惟以定慧力莊嚴而度眾生。故為需于酒食。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郭氏曰。此如仁傑之結交五虎。佛法釋者。不惟入佛境界。亦可入魔境界。還來三界。廣度眾生。觀三界依正因果諸法。无不現現成成即是一心三觀。故常為三界不請之友。而三界眾生有敬之者必終吉也。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既同流三界。雖不當佛祖之位。而隨類可以度生。設眾生有不知而不敬者。亦與遠作得度因緣。而未大失也。
(坎下 乾上)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天在上而水就下。上下之情不通。所以成訟。然坎本得乾中爻以為體。則迹雖違。而性未嘗非一也。惕中則復性而吉。終訟則違性而凶。利見大人。所以復性也。不利涉大川。誡其逐流而違性也。佛法釋者。夫善養蒙之道。以圓頓止觀需之而已。若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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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習強。不能无自訟之功。訟者。懺悔剋責。改過遷善之謂也。有信心而被煩惱惡業所障窒。當以慚愧自惕其中而吉。若悔之不已。无善方便。則成悔葢而終凶。宜見大人以決擇開發斷除疑悔。不利涉于煩惱生死大川而終致陷沒也。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剛而無險。則不必自訟。險而无剛。則不能自訟。今處煩惱險惡窟中。而慧性勇健。所以有自訟改過之心也。所謂有孚窒惕中吉者。以剛德來復于无過之體。僅取滅罪即止。不過悔以成葢也。所謂終凶者。悔箭入心。則成大失。故不可使其成也。所謂利見大人者。中正之德有以決疑而出罪也。所謂不利涉大川者。心垢未淨。而入生死海中。必至墮落而不出也。約觀心者。修慧行名見大人。修禪定名涉大川。需約无過之人。故可習定。訟約有過之人。習定則發魔事也。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天亦太極。水亦太極。性本无違。天一生水。亦未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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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而今隨虛妄相。則一上一下。其行相違。所謂意欲潔而偏染者也。祇因介爾一念不能慎始。致使從性所起煩惱。其習漸強而違于性。故君子必慎其獨。謹于一事一念之始。而不使其滋延難治。夫是之謂善于自訟者也。佛法釋者。是破法徧。謂四性簡責。知本无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大凡善貴剛進。惡宜柔退。初六柔退。故為惡未成。改悔亦易。不過小有言而已。此如佛法中作法懺也。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无眚。
剛而不正。不能自克以至于訟。然犯過既重。何能无損。但可逋逃。處于卑約。庶免災耳。此如佛法中。比丘犯戒。退作與學沙彌者也。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佛法釋者。自既犯戒而居下流。欲以小小懺悔而復上位。罪必不滅。且亂法門矣。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无成。
六三陰柔。不敢為惡。但謹守常規。小心翼翼。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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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吉。然是硜硜之士。恐不足以成大事也。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自立則不能。附人則仍吉。所謂倚松之葛。上聳千尋也。佛法釋者。雖非大乘法門。若開權顯實。則彼所行亦即是菩薩道。故必從上乘圓頓之解方吉。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九四亦是不正之剛。故不能自克以至于訟。然居乾體。則改悔力強。故能復歸无過。而悟性命淵微之體。是則反常合道。猶佛法中因取相懺而悟无生者也。
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九五。訟元吉
剛健中正。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乃至小罪。恆懷大懼而不敢犯。大善而吉之道也。佛法。則性業遮業。三千八萬。无不清淨者矣。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過極之剛。不中不正。數數犯過。數數改悔。就改悔處。薄有慚愧之衣。猶如鞶帶。就屢犯處。更无一日清淨。猶如三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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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有過而改。名為慚愧。已不若无過之足敬矣。又何必至三褫而後為恥哉。此甚誡人不可輒犯過也。
(坎下 坤上)
師。貞。丈人吉。无咎。
夫能自訟。則不至于相訟矣。相訟而不得其平則亂。亂則必至于用師。勢之不得不然。亦撥亂之正道也。但兵凶戰危。非老成有德之丈人何以行之。佛法釋者。蒙而无過。則需以養之。蒙而有過。則訟以改之。但眾生煩惱過患无量。故對破法門亦復无量。无量對破之法名之為師。亦必以正治邪也。然須深知藥病因緣。應病與藥。猶如老將。善知方略。善知通塞。方可吉而无咎。不然。法不逗機。藥不治病。未有不反為害者也。
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用眾以正。謂六五專任九二為將。統御羣陰。此王者之道也。兵者不得已而用之。猶藥治病。故名為毒天下。佛法釋者。師是眾多法門。貞是出世正印也能以眾多法門正无量邪惑。則自利利他。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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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法王而統治法界矣。剛中則定慧莊嚴。隨感而應。雖行于生死險道。而未嘗不順涅槃。以此圓頓妙藥。如毒鼓毒乳。毒于天下。而九界之民皆悉從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地中有水。水載地也。君子之德猶如水。故能容陰民而畜坤眾。容民即所以畜眾。未有(片*戈)民以養兵者也。為君將者奈何弗深思哉。佛法釋者。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亦悉具對治法。如地中有水之象。故君子了知八萬四千塵勞門。即是八萬四千法門。而不執一法。不廢一法也。此是善識通塞。如撫之則即民即兵。失之則為賊為寇。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大司馬九伐之法名之為律。師出苟不以律。縱令徼幸成功。然其利近。其禍遠。其獲小。其喪大。故凶。孟子所謂一戰勝齊遂有南陽然且不可也。佛法釋者。初機對治之法。无過大小乘律。若違律制。則身口意皆悉不善而凶矣。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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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將才德。膺賢主專任。故但有吉而无咎也。陳旻昭曰。九二以一陽。而五陰皆為所用。不幾為權臣乎。故曰在師中吉。以見在朝則不可也。佛法釋者。有定之慧。徧用一切法門自治治他。故吉且无咎。而法王授記之矣。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自古未有无主于內。而大將能立功于外者。九二之吉。承六五之寵故也。為天下得人者謂之仁。故三錫命于賢將。即所以懷萬邦。佛法釋者。承天行而為聖行梵行等。所謂一心中五行。故為法王所寵。而授記。以廣化萬邦也。
六三。師或輿尸。凶。
不中不正。才弱志剛。每戰必敗。不言可知。佛法釋者。不知四悉因緣。而妄用對治。反致損傷自他慧命。
象曰。師或輿尸。大无功也。
六四。師左次。无咎。
雖柔弱而得正。不敢行險徼倖以自取敗。故无咎也。佛法釋者。此如宣律師不敢妄號大乘。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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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柔中之主。當此用師之時。仗義執言以討有罪。固无過也。但恐其多疑。而不專任九二之長子。故誡以弟子輿尸。雖正亦凶。佛法釋者。田中有禽。妨害良禾。喻心有煩惱。妨害道芽也。利執言者。宜看經教以照了之也。然看經之法。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智不依識。若能深求經中義理。隨文入觀。則如長子帥師。若但著文字。不依實義。則如弟子輿尸。雖貞亦凶。此如今時教家。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方師之始。即以失律凶為誡矣。今師終定功。又誡小人勿用。夫小人必徼倖以取功者耳。蘇氏云。聖人用師。其始不求苟勝。故其終可以正功。佛法釋者。正當用對治時。或順治。或逆治。于通起塞。即塞成通。事非一概。今對治功畢。入第一義悉檀。將欲開國承家。設大小兩乘教法以化眾生。止用善法。不用惡法。儻不簡邪存正。簡愛見而示三印一印。則佛法與外道幾无辨矣。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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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下 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用師既畢。踐天位而天下歸之。名比。比未有不吉者也。然聖人用師之初心。但為救民于水火。非貪天下之富貴。今功成眾服。原須細自筮審。果與元初心相合而永貞。乃无咎耳。夫如是。則萬國歸化。而不寧方來。彼負固不服者。但自取其凶矣。佛法釋者。善用對破法門。則成佛作祖。九界歸依。名比。又觀心釋者。既知對破通塞。要須道品調適。七科三十七品相屬相連名比。仍須觀所修行。要與不生不滅本性相應。名原筮元永貞无咎。所謂圓四念處。全修在性者也。一切正勤根力等。无不次第相從。名不寧方來。一切愛見煩惱不順正法門者。則永被摧壞而凶矣。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无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比則必吉。故非衍文。餘皆可知。佛法釋者。約人。則九界為下。順從佛界為輔。約法。則行行為下。順從慧行為輔。剛中。故能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上下應者。約人。則十界同稟道化。約法。則七科皆會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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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其道窮者。約人。則魔外不順佛化而墮落。約法。則愛見不順正法而被簡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建萬國親諸侯。即所謂開國承家者也。佛法釋者。地如境諦。水如觀慧。地如寂光。水如三土差別。皆比之象也。約化他。則建三土剎網。令諸菩薩轉相傳化。約觀心。則立陰界入等一切境以為發起觀慧之地。觀慧名諸侯也。此是道品調適。謂七科三十七品相比无間。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柔順之民。率先歸附。有孚而无咎矣。下賤之位。雖如缶器。而居陽位。有君子之德焉。故為有孚盈缶。將來必得徵庸。有他吉也。約佛法者。初六如人道。六二如欲天。六三如魔天。六四如禪天。九五如佛為法王。上六如无想及非非想天。今人道易趣菩提。故有他吉。約觀心者。初六如藏教法門。六二如通教法門。六三如愛見法門。六四如別教法門。九五如圓教真正法門。上六如撥无因果邪空法門。今藏教正因緣境。開之即是妙諦。故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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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柔順中正之臣。上應陽剛中正之君。中心比之。故正而吉也。佛法釋者。欲天有福。亦復有慧。但須內修深定。又通教界內巧度。與圓教全事即理相同。但須以內通外。
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又无陽剛師友以諫諍之。故曰比之匪人。佛法釋者。魔波旬无一念之善。又愛見決不與佛法相應。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六四。外比之。貞吉。
柔而得正。近于聖君。吉之道也。但非其應。故名外比。誡之以貞。佛法釋者。色界具諸禪定。但須發菩提心。外修一切差別智門。又別教為界外拙度。宜以圓融正觀接之。
象曰。外比于賢。以從上也。
九五既有賢德。又居君位。四外比之。理所當然。亦分所當然矣。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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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剛中正。為天下之共主。故名顯比。而聖人初无意于要結人心也。如成湯于四面之網解其三面。任彼禽獸驅走。雖失前禽。邑人亦知王意而不警誡。此所謂有天下而不與。吉之道也。佛法釋者。法王出世。如果日當空。名顯比。三輪施化。又初中後三語誘度。又令種熟脫三世得益。名王用三驅。于无緣人善用大捨三昧。即諸佛弟子。亦不強化无緣之人。名失前禽邑人不誡。觀心釋者。實慧開發。如赫日麗天。名顯比。一心三觀。又轉接會前三教。名王用三驅。覺意三昧。隨起隨觀。不怕念起。只怕覺遲。一覺則歸于正念。不以前念之非介懷。名失前禽邑人不誡。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陰柔无德。反據聖主之上。眾叛親離。不足以為人首矣。佛法釋者。窮空輪轉。不能見佛聞法。假饒八萬劫。不免落空亡。觀心釋者。豁達空。撥因果。自謂毗盧頂上行。悟得威音王那畔又那畔。實不與真實宗乘相應。業識茫茫。无本可據。生死到來。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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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湯螃蟹也。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終也。
從屯至此六卦。皆有坎焉。坎得乾之中爻。蓋中道妙慧也。其德為陷為險。夫煩惱大海。與薩婆若海。豈真有二性哉。且從古及今。无不生于憂患。死于安樂。故四諦以苦居初。佛稱八苦為師。苦則悚惕而不安。悚惕不安。則煩惱海動。而種智現前矣。聖人序卦之旨。不亦甚深也與。
(乾下 巽上)
小畜。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畜阻滯也。又讀如蓄。養也。遇阻滯之境。不怨不尤。惟自養以消之。故亨。然不可求速效也。約世法。則如垂衣裳而天下治。有苗弗格。約佛法。則如大集會中魔王未順。約觀心。則如道品調適之後。无始事障偏強。阻滯觀慧。不能克證。然聖人御世。不忌頑民。如來化度。不嫌魔侶。觀心勝進。豈畏夙障。譬諸拳石。不礙車輪。又譬鐘擊則鳴。刀磨則利。豬揩金山。益其光彩。霜雪相加。松柏增秀。故亨也。然當此時雖不足畏。亦不可輕于取功。須如密雲不雨自我西郊。直俟陰陽之和而後雨耳。蓋凡雲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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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者易雨。起于西者難雨。今不貴取功之易。而貴奏效之遲也。楊慈湖曰。畜有包畜之義。故云畜君何尤。此卦六四以柔得近君之位。而上下諸陽皆應之。是以小畜大。以臣畜君。故曰小畜。其理亦通。其六爻皆約臣畜君說亦妙。陳旻昭曰。小畜者。以臣畜君。如文王之畜紂也。亨者。冀紂改過自新。望之之辭也。密雲不雨自我西郊者。言祇因自我西郊故不能雨。怨己之德不能格君。乃自責之辭。猶所云。臣罪當誅。天王聖明也。六四則是出羑里時。九五則是三分天下有二以服事殷之時。上九則是武王伐紂之時。故施已行而既雨。然以臣伐君。冒萬古不韙之名。故曰君子征凶。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密雲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既畜矣。而云小者。以在我之柔德既正。又有上下之剛應之。所以一切外難不足擾我鎮定剛決之德。反藉此以小自養也。健則无物慾之邪。巽則无躁動之失。剛中則慧與定俱。故其志得行而亨也。雲雖密而尚往。則修德不妨益進。自西郊而施未行。則取效不可欲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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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鼓萬物者莫妙于風。懿文德。猶所謂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舞千羽于兩階而有苗格。即是其驗。故曰君子之德風也。觀心。則徧用事六度等對治助開。名懿文德。
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象曰。復自道。其義吉也。
九二。牽復。吉。象曰。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九五。有孚孿如。富以其鄰。象曰。有孚孿如。不獨富也。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象曰。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時當小畜。六爻皆有修文德以來遠人之任者也。初九剛而得正。克己復禮。天下歸之。故吉。九二剛中。與初同復。故亦得吉。九三過剛不中。恃力服人。人偏不服。故輿說輻而不能行。尚不可以齊家。况可服遠人乎。六四柔而得正。能用上賢以成其功。故惕出而無咎。九五陽剛中正。化被无疆。故能富以其鄰。上九剛而不過。又居小畜之終。如密雲之久而既雨。遠近皆得安處太平。此乃懿尚文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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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積滿故能如此。然在彼臣婦。宜守貞而時時自危。不可恃君有優容之德而失其分。世道至此。如月幾望。可謂圓滿无缺矣。其在君子。更不宜窮兵黷武以取凶也。○佛法觀心釋者。修正道時。或有事障力強。須用對治助開。雖用助開。仍以正道觀慧為主。初九正智力強。故事障不能為害。而復自道。九二定慧得中。故能化彼事障反為我助而不自失。九三恃其乾慧。故為事障所礙。而定慧兩傷。六四善用正定以發巧慧。故血去而惕出。九五中正妙慧。體障即德。故能富以其鄰。上九定慧平等。故事障釋然解脫。如既雨既處而修德有功。夫事障因對助而排脫。必有一番輕安境界現前。名之為婦。而此輕安不可味著。味著則生上慢。自謂上同極聖。為月幾望。若信此以往。則反成大妄語之凶矣。可不戒乎。
(兌下 乾上)
履虎尾。不咥人亨。
約世道。則頑民既格。上下定而為履。以說應乾。故不咥人。約佛法。則魔王歸順。化道行而可履。以慈攝暴。故不咥人。約觀心。則對治之後。須明識次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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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成真造實履。觀心即佛。如履虎尾。不起上慢。如不咥人亨也。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剛中上。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履之道莫善于柔。柔能勝剛。弱能勝強。故善履者。雖履虎尾。亦不咥人。不善履者。雖履平地。猶傷其足。此卦以說應乾。說即柔順之謂臣有柔順之德。乃能使彼剛健之主。中正光明。履帝位而不疚。否則不免于夬履貞厲矣。佛法釋者。以定發慧。以修合性。以始覺而欲上契本覺。以凡學聖。皆名為柔履剛。得法喜名說。悟理性名應乾不起上慢。進趣正位。則能以修合性。處于法王尊位如九五也。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佛法釋者。深知即而常六。道不浪階。是為辯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无咎。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此如伯夷叔齊之履。佛法釋者。以正慧力。深知无位次之位次。以此而往。則不起上慢矣。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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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如柳下惠蘧伯玉之履。佛法釋者。中道定慧進趣佛果。而不自滿足。潛修密證。不求人知。故吉。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為于大君。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此如項羽董卓之履。佛法釋者。知性德而不知修德。如眇其一目。尚慧行而不尚行行。如跛其一足。自謂能視。而實不見正法身也。自謂能履。而實不能到彼岸也。高談佛性。反被佛性二字所害。本是鹵莽武人。妄稱祖師。其不至于墮地獄者鮮矣。問。六三為悅之主。彖辭讚其應乾而亨。爻胡貶之甚也。答。彖約兌之全體而言。爻約六三不與初二相合。自信自任而言。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
此如周公吐握勤勞之履。佛法釋者。定慧相濟。雖未即證中道。然有進而无退矣。
九五。夬履貞厲。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此如湯武反身之履。亦如堯舜危微允執之履。或云。此是誡辭。恐其為漢武也。須虛心以應柔悅之臣。乃不疚而光明耳。佛法釋者。剛健中正。決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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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佛性。從此增道損生。出沒化物。不取涅槃以自安穩矣。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此如堯舜既薦舜禹于天。舜禹攝政。堯舜端拱无為之履。佛法釋者。果徹因源。萬善圓滿。復吾本有之性。稱吾發覺初心。故大吉也。
周易禪解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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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禪解卷第三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經之三
(乾下 坤上)
泰。小往大來。吉亨。
夫為下者每難于上達。而為上者每難于下交。今小往而達于上。大來而交于下。此所以為泰而吉亨也。約世道。則上下分定之後。情得相通。而天下泰寧。約佛法。則化道已行。而法門通泰。約觀心。則深明六即。不起上慢。而修證可期。又是安忍強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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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魔。則魔退而道亨也。強輭二魔不能為患是小往。忍力成就是大來。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約四時則如春。天地之氣交而萬物咸通。約世道如初治。上下之情交而志同為善。約體質。則內陽而外陰。陽剛為主。約德性。則內健而外順。无私合理。約取捨。則內君子而外小人。見賢思齊。見惡自省。故君子道長。則六爻皆有君子之道。小人道消。則六爻皆有保泰防否之功也。佛法釋者。若得小往大來。則性德之天與修德之地相交。而萬行俱通也。向上玄悟與向下操履相交。而解行不分作兩橛也。內具陽剛之德。而外示陰柔之忍。內具健行不息之力。而外有隨順世間方便。內合佛道之君子。而外同流于九界之小人。能化九界俱成佛界。故君子道長而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佛法釋者。天地之道。即性具定慧。天地之宜。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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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有適用之宜。財成輔相。即以修裨性也。左右民者。不被強輭二魔所壞。則能用此二魔為侍者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彙。征吉。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陽剛之德。當泰之初。豈應終其身于下位哉。連彼同類以進。志不在于身家。故可保天下之終泰矣。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剛中而應六五。此得時行道之賢臣也。故宜休休有容。荒而无用者包之。有才能馮河者用之。遐者亦不遺之。勿但以二陽為朋。乃得尚合六五中正之道而光大耳。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復。艱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象曰。无往不復。天地際也。
世固未有久泰而不否者。顧所以持之者何如耳。九三剛正。故能艱貞而有福。挽迴此天地之際。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柔正之德。處泰已過中之時。雖无致治真實才力。而賴有同志以防禍亂。則不約而相信。故猶可保持此泰也。俞玉吾曰。泰之時。三陰陽皆應。上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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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志同。不獨二五也。乾之初爻。即拔茅連茹以上交。四為坤之初爻。亦翩然連類而下交。三交乎上。既勿恤其孚。故四交于下。亦不戒以孚。上下一心。陰陽調和。此大道為公之盛。所以為泰。季彭己曰。失實。言三陰從陽而不為主也。陽實則能為主。陰虛則但順承乎陽而已。不有其富之義也。中心願者。言其出于本心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柔中居尊。下應九二。虛心用賢。而不以君道自專。如帝乙歸妹。盡其婦道而順乎夫子。夫如是。則賢人樂為之用。而泰可永保矣。
上六。城復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象曰。城復于隍。其命亂也。
泰極必否。時勢固然。陰柔又无撥亂之才。故誡以勿復用師。上既失權。下必擅命。故有自邑告命者。邑非出命之所。而今妄自出命。亦可羞矣。然上六祇是无才。而以陰居陰。仍得其正。非是全无德也。但遇此時勢。故命亂而出自邑人耳。
約佛法釋六爻者。夫欲安忍強輭二魔。須藉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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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力。初九剛正。故內魔既降。外魔亦伏。似拔茅而連彙。九二剛中。故外魔既化。內魔不起。尚中行而光大。九三過剛。故須艱貞。方得无咎。以其本是正慧。必能取定。故為天地相際。六四正定孚于正慧。故雖不富而能以鄰。知魔无實。則魔反為吾侍而如鄰。六五定有其慧。故能即魔界為佛界。具足福慧二種莊嚴。如帝乙歸妹而有祉元吉。上六守其劣定。故魔發而成亂。
(坤下 乾上)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
約世道。則承平日久。君民逸德。而氣運衰頹。約佛法。則化道流行。出家者多。而有漏法起。約觀心。則安忍二魔之後。得相似證。每每起于似道法愛而不前進。若起法愛。則非出世正忍正智法門。故為匪人。而不利君子貞。以其背大乘道。退墮權小境界故也。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內陰而外陽。內柔而外剛。內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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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釋者。若起似道法愛。則修德不合性德之天。而萬行俱不通也。向上不與向下合一。而不能從寂光垂三土之邦國也。內證陰柔順忍。而置陽剛佛性于分外。內同二乘之小人。而置佛果君子于分外。自不成佛。不能化他成佛。故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強輭二魔。人每畏懼。故泰傳極慶快之辭以安慰之。令无退怯。順道法愛。人每貪戀。故否傳極嗟歎之辭以警策之。令无取著。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佛法釋者。觀此順道法愛。猶如險坑之難。而不取其味。是謂不可榮以祿也。
初六。拔茅茹。以其彙。貞吉亨。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六爻皆有救否之任。皆論救否之方。不可以下三爻為匪人也。初六柔順而居陽位。且有同志可以相濟。故拔茅連彙而吉亨。但時當否初。尤宜思患豫防。故誡以貞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象曰。大人否亨。不亂羣也。
柔順中正上應九五陽剛中正之君。惟以仁慈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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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人心。挽迴天運。故小人得其包承而吉。然在六二大人分中。見天下之未平。心猶否塞不安。不安乃可以致亨。而非小人所能亂矣。
六三。包羞。象曰。包羞。位不當也。
以陰居陽在下之上。內剛外柔。苟可以救否者。无不為之。豈顧小名小節。諺云。包羞忍恥是男兒。時位使然。何損于坤順之德哉。易因曰。此正處否之法。所謂唾面自乾。褫裘縱博者也。
九四。有命无咎。疇離祉。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剛而不正。以居上位。宜有咎也。但當否極泰來之時。又得疇類共離于祉。故救否之志得行。離者。附麗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繫于苞桑。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也。
陽剛中正。居于君位。下應柔順中正之臣。故可以休否而吉。然患每伏于未然。亂每生于所忽。故必念念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亂。如繫物于苞桑之上。使其堅不可拔。此非大人。其孰能之。
上九。傾否。先否後喜。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剛不中正。居卦之外。先有否也。但否終則傾。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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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否之理。故得後有喜耳。
佛法釋者。順道法愛。非陽剛智德不能拔之。初六法愛未深。而居陽位。若能從此一拔。則一切俱拔。故勉以貞則吉亨。勸其志在于君。君即指法身實證也。六二法愛漸深。故小人則吉。大人正宜于此作否塞想。乃得進道而亨。六三法愛最深。又具小慧。妄認似道為真。故名包羞。九四剛而不正。雖暫起法愛。終能自拔而志行。九五剛健中正。故直入正位而吉。然尚有四十一品无明未斷。所以位位皆不肯住。名其亡其亡。從此心心流入薩婆若海。證念不退。名繫于苞桑。上九陽居陰位。始亦未免法愛。後則智慧力強。故能傾之。
(離下 乾上)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約世道。則傾否必與人同心協力。約佛法。則因犯結制之後。同法者同受持。約觀心。則既離順道法愛。初入同生性。上合諸佛慈力。下同眾生悲仰。故曰同人。蘇眉山曰。野者。无求之地。立于无求之地。則凡從我者皆誠同也。彼非誠同。而能從我于野哉。同人而不得其誠同。可謂同人乎。故天與火同
~p 12716-12717
人。物之能同于天者蓋寡矣。天非同于物。非求不同于物也。立乎上。而能同者自至焉。其不能者不至也。至者非我援之。不至者非我拒之。不拒不援。是以得其誠同而可以涉川也。苟不得其誠同。與之居安則合。與之涉川則潰矣。觀心釋者。野是三界之外。又寂光无障礙境也。既出生死。宜還涉生死大川以度眾生。惟以佛知佛見示悟眾生。名為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蘇眉山曰。此專言二。)同人曰。同人于野亨。(蘇眉山曰。此言五也。故別之。)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觀心釋者。本在凡夫。未證法身。名之為柔。今得入正位。得證中道。遂與諸佛法身乾健之體相應。故曰同人。此直以同證佛性為同人也。既證佛體。必行佛德以度眾生。名為乾行。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如日月麗天。清水則影自印現。乃君子之正也。惟君子已斷无明。得法身中道。應本具二十五王三昧。故能通天下之志。而下合一切眾生。與諸眾生同悲仰耳。
~p 12718-12719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不有其異。安顯其同。使異者不失其為異。則同乃得安于大同矣。佛法釋者。如天之與火。同而不同。不同而同。十法界各有其族。各為一物。而惟是一心。一心具足十界。十界互具。便有百界千如之異。而百界千如究竟元只一心。此同而不同不同而同之極致也。
初九。同人于門。无咎。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同人之道。宜公而不宜私。初九剛正。上无繫應。出門則可以至于野矣。故无咎。
六二。同人于宗。吝。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六二得位得中以應乎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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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9-20 16: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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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之所以為同人者也。然以陰柔不能遠達。恐其近暱于初九九三之宗。則吝矣。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象曰。伏戎于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夫二應于五。非九三所得強同也。三乃妄冀其同。故伏戎以邀之。升高陵以伺之。然九五陽剛中正。名義俱順。豈九三非理之剛所能敵哉。其。即指三。高陵指五。五遠于三。如高陵也。
~p 12720-12721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離象為墉。四亦妄冀同于六二。故欲乘九三之墉以下攻之。但以義揆。知必取困。故能反則而弗攻耳。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六二陰柔中正。為離之主。應于九五。此所謂不同而同。乃其誠同者也。誠同而為三四所隔。能弗號咷而用大師相克哉。中故與二相契。而不疑其跡。直。故號咷用師而不以為諱。鄭孩如曰。大師之克。非克三四也。克吾心之三四也。私意一起于中。君子隔九閽矣。甚矣。克己之難也。非用大師。其將能乎。楊誠齋曰。師莫大于君心。而兵革為小。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蘇眉山曰。无所苟同。故无悔。莫與共立。故志未得。觀心釋者。六爻皆重明欲證同人之功夫也。夫欲證入同人法性。須藉定慧之力。又復不可以有心求。不可以无心得。所謂時節若到。其理自彰。此修心者勿忘勿助之要訣也。初九正慧現前。不勞功
~p 12722-12723
力。便能出生死門。六二雖有正定。慧力太微。未免被禪所牽。不出三界舊宗。九三偏用其慧。雖云得正。而居離之上。毫无定水所資。故如升于高陵。而為頂墮菩薩。三歲不興。九四定慧均調。始雖有期必之心。後乃知期必之不能合道。卒以无心契入而吉。九五剛健中正。而定力不足。雖見佛性。而不了了。所以先須具修眾行。積集菩提資糧。藉萬善之力。而後開發正道。蓋是直緣中道佛性。以為迴出二諦之外。所以先號咷而後笑也。上九定慧雖復平等。而居乾體之上。僅取涅槃空證。不能入廛垂手。故志未得。
(乾下 離上)
大有。元亨。
約世道。則同心傾否之後。富有四海。約佛法。則結戒說戒之後。化道大行。約觀心。則證入同體法性之後。功德智慧以自莊嚴。皆元亨之道也。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
佛法釋者。從凡夫地直入佛果尊位。證于統一切法之中道。而十界皆應順之。名為大有。剛健文明,
~p 12724-12725
聖行梵行皆已成也。應乎天而時行。證一心中五行。以天行為體。而起嬰兒行病行之用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佛法釋者。修惡須斷盡。修善須滿足。方是隨順法性第一義天之休命也。休命者。十界皆是性具性造。但九界為咎。佛界為休。九界為逆。佛界為順。
初九。无交害。匪咎。艱則无咎。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夫有大者。患其多交而致害也。艱則終亦如初矣。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无咎。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大車。謂六五虛而能容也。雖有能容之聖君。然非九二積中之賢臣以應之。何能无敗。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剛正而居大臣之位。可通于聖君矣。豈小人所能哉。
九四。匪其彭。无咎。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辯晰也。
彭。盛也。壯也。九四剛而不過。又居離體。明辯晰而匪彭。可以事聖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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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備也。
柔中居尊。專信九二。而天下信之。不怒而民威于鈇銊。不俟安排造作以為威也。蘇眉山曰。以其无備。知其有餘也。夫備生于不足。不足之形現于外。則威削。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蘇眉山曰。曰祐。曰吉。曰无不利。其為福也多矣。而終不言其所以致福之由。豈真无說也哉。蓋其所以致福者遠矣。孔子曰。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信也。順也。尚賢也。此三者。皆六五之德也。易而无備。六五之順也。厥孚交如。六五之信也。羣陽歸之。六五之尚賢也。上九特履之爾。我之能履者。能順且信。又以尚賢。則天人之助將安歸哉。故曰聖人无功。神人无名。
約佛法釋六爻。又有二義。一約果後垂化。二約秉教進修。一約果後垂化者。初九垂形四惡趣中。而不染四趣煩惱。但是大悲。與民同患。故无交害而恆艱。九二垂形人道。能以大乘廣度一切。故有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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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而不敗。九三現行天道。不染諸天欲樂。及與禪定。故非小人所能。設小人而入天趣。未有不被欲樂禪定所害者也。九四現二乘相。故匪其彭。不與二乘同取涅槃偏證。故明辯晰。言有大乘智慧辯才也。六五現菩薩相。應攝受者而攝受之。故厥孚交如。應折伏者而折伏之。故威如吉。信以發志。是接引善根眾生。易而无備。是折伏惡機眾生也。上九現如來形。故自天祐之吉无不利。所謂依第一義天。亦現為天人師也。二約秉教進修者。初九秉增上戒學。故不與煩惱相交。九二秉增上心學。故于禪中具一切法而不敗。九三秉增上慧學。故能亨于天子。然此慧學。坐斷凡聖情解。掃空蕩有。每為惡取空者之所藉口。所以毫釐有差。天地懸隔。小人弗克用之。用則反為大害。九四秉通教法。但是大乘初門。故匪其彭。雖與二乘同觀无生。而不與二乘同證。故明辯晰。六五秉別教法。仰信中道。故厥孚交如。別修緣了。故威如而吉。上九秉圓教法。全性起修。全修在性。故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艮下 坤上)
謙亨。君子有終。
~p 12730-12731
約世道。則地平天成。不自滿假。約佛化。則法道大行之後。仍等視眾生。先意問訊。不輕一切。約觀心。則圓滿菩提。歸无所得。凡此皆亨道也。君子以此而終如其始。可謂果徹因源矣。
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終也。
儒則文王視民如傷。堯舜其猶病諸。佛則十種不可盡。我願不可盡。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不取滅度。所以世出世法。從來无有盈滿之日。苟有盈滿之心。則天虧之。地變之。鬼神害之。人惡之矣。以此謙德現形十界。則示居佛位之尊固有光。縱示居地獄之卑。亦无人能踰勝之也。
吳幼清曰。謙者。尊崇他人以居己上。而己亦光顯。卑抑自己以居人下。而人亦不可踰越之。此君子之所以有終也。
象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山過乎高。故多者裒之。地過乎卑。故寡者益之。趣得其平。皆所以為謙也。佛法釋者。裒佛果无邊功德之山。以益眾生之地。了知大地眾生皆具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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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山王。稱物機宜。而平等施以佛樂。不令一人獨得滅度。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象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
蘇眉山曰。此最處下。是謙之過也。是道也。无所用之。用于涉川而已。有大難。不深自屈折。則不足以致其用。牧者。養之以待用云爾。
六二。鳴謙。貞吉。象曰。鳴謙貞吉。中心得也。
蘇眉山曰。謙之所以為謙者。三也。其謙也以勞。故聞其風被其澤者。莫不相從于謙。六二其鄰也。上六其配也。故皆和之而鳴于謙。而六二又以陰處內卦之中。雖微九三。其有不謙乎。故曰鳴謙貞吉。鳴以言其和于三。貞以見其出于性也。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蘇眉山曰。勞。功也。艮之制在三。而三親以艮下坤。其謙至矣。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是得謙之全者也。故彖曰君子有終。而三亦云。
六四。无不利。撝謙。象曰。无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雖居九三勞謙之上。而柔順得正。故无不利而為撝謙。夫以謙撝謙。此真不違其則者也。
~p 12734-12735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无不利。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蘇眉山曰。直者。曲之矯也。謙者。驕之反也。皆非德之至也。故兩直不相容。兩謙不相使。九三以勞謙。而上下皆謙以應之。內則鳴謙。外則撝謙。其甚者則謙謙。相追于无窮。相益不已。則所謂裒多益寡稱物平施者。將使誰為之。若夫六五則不然。以為謙乎。則所據者剛也。以為驕乎。則所處者中也。惟不可得而謂之謙。不可得而謂之驕。故五謙莫不為之使也。求其所以能使此五謙者而无所有。故曰不富以其鄰。至于侵伐而不害為謙。故曰利用侵伐。莫不為之用者。故曰无不利。蕅益曰。征不服正是裒多名謙。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象曰。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也。
蘇眉山曰。鳴謙一也。六二自得于心。而上六志未得者。以其所居非安于謙者也。特以其配之勞謙而強應焉。貌謙而實不至。則所服者寡矣。故雖有邑國。而猶叛之。夫實雖不足。而名在于謙。則叛者不利。叛者不利。則征者利矣。
~p 12736-12737
佛法釋此六爻者。亦約二義。一約佛果八相。二約內外四眾。一約佛果八相者。初六即示現降神入胎。及初生相。久證无生。復示更生。故為卑以自牧。六二即示現出家。久度生死。自言為生死故出家。是為鳴謙。九三即示現降魔成道。久超魔界。證大菩提。而為眾生現此勞事。使觀者心服。六四即示現三七思惟。久已鑒機。而不違設化儀則。六五即示現轉大法輪。本无實法。皆是善巧權現。故為不富。能令十方諸佛同為証明。故為以鄰。破眾生三惑。令歸順于性具三德。故為利用侵伐。上六即示現滅度。以眾生機盡。應火云亡。為志未得。即以滅度而作佛事。令諸眾生未種善根者得種。已種者熟。已熟者脫。為征邑國也。二約內外四眾者。初六是沙彌小眾。故為卑以自牧。六二是守法比丘眾。故為鳴謙貞吉。九三是弘法比丘。宰任玄綱。故為勞謙君子。六四是外護人中優婆塞等。故恆謙讓一切出家大小乘眾而為撝謙。乃不違則。六五是護法欲界諸天。故能摧邪以顯正。而征不服。上六是色无色天。雖亦護正摧邪。而禪定中无瞋恚相。不能作大折伏法門。故志未得。
~p 12738-12739
(坤下 震上)
豫。利建侯行師。
約世道。則聖德之君。以謙臨民。而上下胥悅。約佛化。則道法流行。而人天胥慶。約觀心。則證无相法。受无相之法樂也。世道既豫。不可忘于文事武備。故宜建侯以宣德化。行師以備不虞。道法既行。不可失于訓導警策。故宜建侯以主道化。行師以防弊端。自證法喜。不可不行化導。故宜建侯以攝受眾生。行師以折伏眾生也。又慧行如建侯。行行如行師。又生善如建侯。滅惡如行師。初得法喜樂者。皆應為之。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順以動。雖豫之德。實所以明保豫之道也。夫六十四卦皆時耳。時必有義。義則必大。何獨豫為然哉。豫則易于怠忽。故特言之。佛法釋者。惟順以動。故動而恆順。所謂稱性所起之修。全修還在性也。時義豈不大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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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佛法釋者。作樂。如經所謂梵唄詠歌自然敷奏也。崇德。以修嚴性也。殷薦上帝。即名本源自性為上帝。祖考。謂過去諸佛也。
初六。鳴豫。凶。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夫盛極必衰。樂極必苦。豫不可以不慎也。故六爻多設警策之辭。亦即彖中建侯行師之旨耳。初六上和九四而為豫。自无實德。志在恃人而已。能弗窮乎。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蘇眉山曰。以陰居陰。而處二陰之間。晦之極。靜之至也。以晦觀明。以靜觀動。則凡吉凶禍福之至。如長短黑白陳于吾前。是以動靜如此之果也。介于石。果于靜也。不終日。果于動也。是故孔子以為知機也。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六三亦无實德。上視四以為豫。急改悔之可也。若遲。則有悔矣。夫視人者豈能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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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為豫之主。故名由豫。夫初與三與六。皆由我而為豫矣。二五各守其貞。慎勿疑之。不疑。則吾朋益固結也。
六五。貞疾。恆不死。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
二五皆得中。故皆不溺于豫而為貞也。但二遠于四。又得其正。故動靜不失其宜。五乘九四之剛。又不得正。安得不成疾乎。然猶愈于中喪其守而外求豫者也。
上六。冥豫。成有淪。无咎。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豫至于冥。時當息矣。勢至于成。必應變矣。因其變而通之。因其冥而息之。庶可以免咎耳。
佛法釋者。九四為代佛揚化之人。餘皆法門弟子也。初六不中不正。恃大人福庇。而忘修證之功。故凶。六二柔順中正。能于介爾心中。徹悟事造理具兩重三千。其理決定不可變易。頓悟頓觀。不俟終日之久。此善于修心。得其真正法門者也。故吉。六三亦不中正。但以近于嚴師。故雖盱豫。而稍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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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但无決斷勇猛之心。故誡以悔遲則必有悔。九四為卦之主。定慧和平。自利利他。法皆成就。故朋堅信而志大行。六五柔質不正。反居明師良友之上。可謂病入膏盲。故名貞疾。但以居中。則一點信心猶在。善根不斷。故恆不死。上六柔而得正。處豫之終。未免沈空取證。但本有願力。亦不畢竟入于涅槃。終能迴小向大。而有渝无咎。死水不藏龍。故曰何可長也。若約位象人者。初六是破戒僧。六二是菩薩聖僧。六三是凡夫僧。九四是紹祖位人。六五是生年上座。上六是法性上座也。
(震下 兌上)
隨。元亨。利貞。无咎。
約世道。則上下相悅。必相隨順。約佛化。則人天胥悅。受化者多。約觀心。則既得法喜。便能隨順諸法實相。皆元亨之道也。然必利于貞。乃得无咎。不然。將為蠱矣。
彖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大亨貞无咎。而天下隨時。隨時之義大矣哉。
震為剛。兌為柔。今震反居兌下。故名剛來下柔也。內動外悅。與時偕行。故為天下隨時。猶儒者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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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習時中。亦佛法中所謂時節若到。其理自彰。機感相合。名為一時。故隨時之義稱大。
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觀心釋者。既合本源自性。上同往古諸佛。則必冥乎三德祕藏而入大涅槃也。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官者。物之正主。九五為六二正主。則六二乃官物也。而陰柔不能遠達。乃變其節以隨初。初宜守正。不受其隨則吉。蓋交六二于門內。則得二而失五。不如交九五于門外。雖失二而有功。君子以為不失也。
六二。係小子。失丈夫。象曰。係小子。弗兼與也。
係初必失五。安有兩全者哉。所以為二誡也。
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象曰。係丈夫。志舍下也。
四為丈夫。初為小子。三近于四。而遠于初。然皆非正應也。但從上則順。係近則固。故周公誡以居貞。而孔子贊其志。
九四。隨有獲。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象曰。隨有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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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義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六二欲往隨九五。必歷四而後至。四固可以獲之。獲則得罪于五而凶矣。惟深信隨之正道。則心迹可明而无咎。亦且同初九之有功也。
九五。孚于嘉。吉。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六二陰柔中正。五之嘉偶也。近于初而歷于四。迹甚可疑。九五陽剛中正。深信而不疑之。得二之心。亦得初與四之心而吉矣。
上六。拘係之。乃從維之。王用亨于西山。象曰。拘係之。上窮也。
陰柔得正。居隨之極。專信九五。而固結不解者也。故可亨于神明。然窮極而不足以有為矣。
佛法釋者。三陽皆為物所隨。故明隨機之義。三陰皆隨順乎陽。故明隨師之道。初九剛正居下。始似不欲利生者。故必有渝乃吉。出門乃為有功。九四剛而不正。又居上位。雖膺弘法之任。有似夾帶名利之心。故有獲而貞凶。惟須篤信出世正道。則心事終可明白。九五剛健中正。自利利他。故孚于嘉而吉。六二柔順中正。而无慧力。未免棄大取小。六三不中不正而有慧力。則能棄小從大。然雖云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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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從大。豈可藐視小簡而不居貞哉。上六陰柔得正。亦无慧力。專修禪悅以自娛。乃必窮之道也。惟以此篤信之力。迴向西方。則萬修萬人去耳。
(巽下 艮上)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蠱者。器久不用而蟲生。人久宴溺而疾生。天下久安无為而弊生之謂也。約世道。則君臣悅隨。而无違弼吁咈之風。故成弊。約佛法。則天人胥悅舉世隨化。必有邪因出家者。貪圖利養。混入緇林。故成弊。約觀心究竟隨者。則示現病行而為蠱。約觀心初得小隨順者。既未斷惑。或起順道法愛。或于禪中發起夙習而為蠱。然治既為亂階。亂亦可以致治。故有元亨之理。但非發大勇猛如涉大川。決不足以救弊而起衰也。故須先甲三日以自新。後甲三日以丁寧。方可挽回積弊。而終保其善圖耳。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艮剛在上。止于上而无下濟之光。巽柔在下。安于下而无上行之德。上下互相偷安。惟以目前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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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快。曾不知遠憂之漸釀也。惟知此積弊之漸。則能設拯救之方。而天下可治。然豈當袖手无為而聽其治哉。必須往有事如涉大川。又必體天行之有終有始然後可耳。世法佛法。垂化觀心。无不皆然。
象曰。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振民如風。育德如山。非育德不足以振民。非振民不足以育德。上求下化。悲智雙運之謂也。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无咎厲。終吉。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蠱非一日之故。必歷世而後見。故諸爻皆以父子言之。初六居蠱之始。壞猶未深。如有賢子。則考可免咎也。然必惕厲乃得終吉。而幹蠱之道。但可以意承考。不可承考之事。
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象曰。幹母之蠱。得中道也。
蘇眉山曰。陰性安无事而惡有為。故母之蠱幹之尤難。正之則傷愛不正則傷義。非九二不能任也。二以陽居陰。有剛之實。而无剛之迹。可以免矣。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无大咎。象曰。幹父之蠱。終无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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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眉山曰。九三之德與二无異。特不知所以用之。二用之以陰。而三用之以陽。故小有悔而无大咎。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陰柔无德。故能益父之蠱。裕。益也。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象曰。幹父用譽。承以德也。
柔中得位。善于幹蠱。此以中興之德而承先緒者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下五爻皆在事內。如同室有鬬。故以父子明之。上爻獨在事外。如鄉鄰有鬬。故以王侯言之。尚志即是士之實事。可則即是廉頑起懦高節。即所以挽回斯世之蠱者也。
統論六爻。約世道。則初如賢士。二如文臣。三如賢將。四如便嬖近臣。五如賢王。六如夷齊之類。約佛化。則下三爻如外護。上三爻如內護。初六柔居下位。竭檀施之力以。承順三寶者也。九二剛中。以慈心法門屏翰正法者也。九三過剛。兼威折之用。護持佛教者也。六四柔正。但能自守。不能訓導于人。六五柔中。善能化導一切。上九行頭陀遠離行。似无意于化人。然佛法全賴此人以作榜樣。故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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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也。約觀心。則初六本是定勝。為父之蠱。但居陽位。則仍有慧子。而无咎。然必精厲一番。方使慧與定等而終吉。九二本是慧勝。為母之蠱。但居陰位。則仍有定。然所以取定者。為欲助慧而已。豈可終守此定哉。九三過剛不中。慧反成蠱。故小有悔。然出世救弊之要。終藉慧力。故无大咎。六四過于柔弱。不能發慧。以此而往。未免隨味禪生上慢。所以可羞。六五柔而得中。定有其慧。必能見道。上九慧有其定。頓入无功用道。故為不事王侯而高尚其事之象。所謂佛祖位中畱不住者。故志可則。
(兌下 坤上)
臨。元亨。利貞。至于八月有凶。
約世道。則幹蠱之後。可以臨民。約佛法。則弊端既革。化道復行。約觀心。則去其禪病。進斷諸惑。故元亨也。世法。佛法。觀心之法。始終須利于貞。若乘勢而不知返。直至八月。則盛極必衰。決有凶矣。八月為遯。與臨相反。謂不宜任其至于相反。而不早為防閑也。
彖曰。臨。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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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浸而長。故名為臨。說而順。剛中而應。故為大亨。以正與乾之元亨利貞同道。此乃性德之本然也。若一任其至于八月。而不早為防閑。則必有凶。以有長有消。乃自然之勢。惟以修合性者。乃能御天道。而不被天道所消長耳。
象曰。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无窮。容保民无疆。
澤。謂四大海也。地以載物。海以載地。此无窮之容保也。佛法釋者。教思无窮猶如澤。故為三界大師。容保无疆猶如地。故為四生慈父。
初九。咸臨。貞吉。象曰。咸臨貞吉。志行正也。
約世道。則幹蠱貴剛勇。臨民貴仁柔。約佛法。則除弊宜威折。化導宜慈攝。約觀心。則去惡宜用慧力入理宜用定力。初九剛浸而長。故為咸臨。恐其任剛過進。故誡以貞則吉。
九二。咸臨吉。无不利。象曰。咸臨吉无不利。未順命也。
二亦居陽剛浸長之勢。然此時尚宜靜守。不宜乘勢取進。故必吉乃无不利。若非吉便有不利矣。蓋乘勢取進。則未順于大亨以正之天命故也。
六三。甘臨。无攸利。既憂之。无咎。象曰。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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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而志剛。味著取進。以臨為甘。而不知其无所利也。然既有柔德。又有慧性。必能反觀憂改。則无咎矣。
六四。至臨。无咎。象曰。至臨无咎。位當也。
佛法釋者。以正定而應初九之正慧。故為至臨。
六五。知臨。大君之宜。吉。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
佛法釋者。有慧之定。而應九二有定之慧。此所謂王三昧也。中道統一切法。名為大君之宜。
上六。敦臨吉。无咎。象曰。敦臨之吉。志在內也。
柔順得正。居臨之終。如聖靈在天。默祐子孫臣民者矣。佛法釋者。妙定既深。自發真慧。了知心外无法。不于心外別求一法。故為志在內而志无咎。
(坤下 巽上)
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
約世道。則以德臨民。為民之所瞻仰。約佛法。則正化利物。舉世之所歸憑。約觀心。則進修斷惑。必假妙觀也。但使吾之精神意志。常如盥而不薦之時。則世法佛法。自利利他。皆有孚而顒然可尊仰矣。
彖曰。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下觀而化也。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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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陽剛在上。示天下以中正之德。順而不逆。巽而不忤。故如祭之盥手未薦物時。孚誠積于中。而形于外。不言而人自喻之也。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天何言哉。四時行焉。不可測知。故名神道。聖人設為綱常禮樂之教。民皆由之。而莫知其所以然。獨非神道乎哉。神者。誠也。誠者。孚也。孚者。人之心也。人心本順本巽本中本正。以心印心。所以不假薦物而自服矣。
佛法釋。大觀者。絕待妙觀也。在上者。高超九界也。順者。不與性相違也。巽者。徧于九界一切諸法也。中者。不墮生死涅槃二邊也。正者。雙照二諦。无減缺也。以觀天下者。十界所朝宗也。世法則臣民為下。佛法則九界為下。觀心則一切助道法門等為下。天之神道即是性德。性德具有常樂我淨四德而不忒。以神道設教。即為稱性圓教。故十界同歸服也。
象曰。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佛法釋者。古佛省四土之方。觀十界之民。設八教之網以羅之。如風行地上。无不周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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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童觀。小人无咎。君子吝。象曰。初六童觀。小人道也。
陰柔居下。不能遠觀。故如童幼之无知也。小人如童幼。則不為惡。君子如童幼。則无以治國平天下矣。
六二。闚觀。利女貞。象曰。闚觀女貞。亦可醜也。
柔順中正以應九五。女之正位乎內。從內而觀者也。士則醜矣。
六三。觀我生進退。象曰。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
進以行道。退以修道。能觀我生。則進退咸不失道。
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象曰。觀國之光。尚賓也。柔而得正。密邇聖君。无忝賓師之任矣。
九五。觀我生。君子无咎。象曰。觀我生。觀民也。
修己以敬。萬方有罪。罪在朕躬。此君子之道也。
上九。觀其生。君子无咎。象曰。觀其生。志未平也。
處師保之位。天下誰不觀之。非君子能无咎乎。既為天下人所觀。則其為觀于天下之心。亦自不能稍懈。故志未平。
約佛法釋六爻者。初是外道。為童觀。有邪慧故。二是凡夫。為闚觀。耽味禪故。三是藏教之機。進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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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退為二乘。四是通教大乘初門。可以接入別圓。故利用賓于王。五是圓教之機。故觀我即是觀民。所謂心佛眾生三无差別。上是別教之機。以中道出二諦外。真如高居果頭。不達平等法性。故志未平。又約觀心釋六爻者。初是理即。如童无所知。二是名字即。如女无實慧。三是觀行即。但觀自心。四是相似即。鄰于真位。五是分證即。自利利他。六是究竟即。不取涅槃。徧觀法界眾生。示現病行。及嬰兒行。
周易禪解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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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禪解卷第四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經之四
(震下 離上)
噬嗑。亨。利用獄。
約世道。則大觀在上。萬國朝宗。有不順者。噬而嗑之。舜伐有苗。禹戮防風之類是也。約佛法。則僧輪光顯之時。有犯戒者治之。約觀心。則妙觀現前。隨其所發煩惱業病魔禪慢見等境。即以妙觀治之。皆所謂亨而利用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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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曰。頤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王道以正法養天下。佛法以正教養僧伽。觀心以妙慧養法身。皆頤之象也。頑民梗化而須治。比丘破戒而須治。止觀境發而須觀。皆有物之象也。剛柔分。則定慧平等。動而明。則振作而智照不昏。雷電合而章。則說默互資。雷如說法。電如入定放光也。二五皆柔。故柔得中。即中道妙定也。上行者。震有奮發之象。離有麗天之象。雖不當位者。六五以陰居陽。如未入菩薩正位之象。然觀行中定慧得所。故于所發之境。善用不思議觀以治之也。
象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勅法。
明罰即所以勅法。如破境即所以顯德也。
初九。屨校滅趾。无咎。象曰。屨校滅趾。不行也。
夫噬嗑者。不論世法佛法。自噬噬他。皆須制之于早。不可釀至于深。又須得剛克柔克之宜。不可重輕失準。今初九在卦之下。其過未深。以陽居陽。又得其正。故但如屨校滅趾。即能懲惡不行而无咎也。滅趾。謂校掩其趾。
六二。噬膚滅鼻。无咎。象曰。噬膚滅鼻。乘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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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柔中正。其過易改。故如噬膚。下乘初九之剛。故如滅鼻。滅鼻。謂膚掩其鼻。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象曰。遇毒。位不當也。
在下之上。過漸深矣。以陰居陽。又有邪慧。如毒。吝可知也。然當噬嗑之時。決不至于怙終。故得无咎。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象曰。利艱貞吉。未光也。
田獵射獸。矢鋒入骨而未拔出。今噬乾胏時。方乃得之。亦可畏矣。此喻積過已久也。然剛而不過。必能自克。故利于艱貞則吉。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无咎。象曰。貞厲无咎。得當也。
柔雖如肉。而過成已久。如肉已乾矣。賴有中德可貴。如得黃金。守此中德之貞。兢兢惕厲。庶可復于无過耳。
上九。何校滅耳。凶。象曰。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過惡既盈。不可復救。如荷厚枷。掩滅其耳。蓋由聰聽不明。不知悔過遷善以至此也。
觀心釋者。初九境界一發。即以正慧治之。如滅趾而令其不行。六二境發未深。即以正定治之。所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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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不堅硬。未免打失巴鼻。六三境發漸甚。定慧又不純正。未免為境擾亂。但不至于墮落。九四境發夾雜善惡。定慧亦不純正。縱得小小法利。未證深法。六五純發善境。所得法利亦大。然猶未入正位。仍須貞厲乃得无咎。上九境發極深。似有定慧。實則不中不正。反取邪事而作聖解。永墮无聞之禍也。
(離下 艮上)
賁。亨。小利有攸往。
約世道。則所噬既嗑之後。偃武修文。約佛法。則治罰惡僧之後。增設規約。約觀心。則境發觀成之後。定慧莊嚴。凡此皆亨道也。然世法佛法。當此之時。皆不必大有作為。但須小加整飭而已。
彖曰。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賁則必亨。以其下卦本乾。而六二以柔來文之。則是質有其文。亦是慧有其定。故亨也。上卦本坤。而上九分剛以文之。則是文有其質。亦是定有其慧。故小利有攸往也。文質互資。定慧相濟。性德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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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屬強設。名為天文。體其有定之慧寂而常照。為文明。體其有慧之定。照而常寂。為止。是謂以修合性。名為人文。性德則具造十界。故觀之可察時變。修德則十界全歸一心。故觀之可化成天下。
象曰。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獄。
賁非折獄之時也。庶政苟明。則可以使民无訟矣。佛法釋者。山下有火。外止內明。故于三千性相之庶政。一一明之。了知一切法正一切法邪。終不妄于其中判斷一是一非。而生取捨情見。如无敢折獄也。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象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卦雖以剛柔相文。得名為賁。而實非有事于矯飾也。故六爻皆取本色自賁。而終極于曰賁。正猶詩所謂素以為絢。蓋天下之真色。固莫有勝于白者。今初九抱德隱居。晚食以當肉。安步以當車。乃以義自賁者也。
六二。賁其須。象曰。賁其須。與上興也。
柔順中正。虛心以取益乎上下之賢。乃以師友自賁者也。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象曰。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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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正而居明體之上。足以潤及于六二六四。而使之同為聖賢。乃以師道自賁者也。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象曰。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无尤也。
柔而得正。知白賁之可貴。故求賢无厭倦心。近則親乎九三。俯則應乎初九。仰則宗乎上九。无一非我明師良友。即六二六五。亦皆我同德相輔之朋。見賢思齊。見不賢而自省。安有寇哉。蓋由居上卦之下。則是上而能下。不敢自信自專。乃以虛心自賁者也。
六五。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柔中而有陽剛之志。能知道德之樂。而不以勢位自驕。視天位之尊與丘園等。如大禹之菲飲食。惡衣服。卑宮室。為束帛戔戔吝惜之象。實則吾无間然而終吉。蓋以盛德自賁者也。
上九。白賁。无咎。象曰。白賁无咎。上得志也。
以剛居艮止之極。又在卦終。而居陰位。則非過剛。年彌高。德彌邵。純淨无疵。如武公之盛德至善以自賁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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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釋者。初九以施自賁。六二以戒自賁。九三以忍自賁。六四以進自賁。六五以定自賁。上九以慧自賁。又初九為理賁。不以性德濫修德故。六二為名字賁。從此發心向上故。九三為觀行賁。不可暫忘故。六四為相似賁。不住法愛故。六五為分證賁。于三諦不漏失故。上九為究竟賁。復于本性。无纖瑕故。
(坤下 艮上)
剝。不利有攸往。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約世道。則偃武修文之後。人情侈樂。國家元氣必從此剝。約佛法。則規約繁興之後。真修必從此剝。約觀心有二義。一約得邊。則定慧莊嚴之後。皮膚脫盡。真實獨存。名之為剝。一約失邊。則世間相似定慧。能發世間辯才文彩。而于真修之要反受剝矣。約得別是一途。今且約失而論。則世出世法皆不利有攸往。所謂不利有攸往者。非謂坐聽其剝。正示挽回之妙用也。往必受剝。不往。則順而止之。所以挽回其消息盈虛之數。而合于天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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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山附于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山附于地。所謂得乎丘民而為天子也。百姓足君孰與不足。故厚下乃可安宅。此救剝之妙策也。觀心釋者。向上事。須從腳跟下會取。正是此意。
六爻約世道。則朝野无非陰柔小人。惟一君子高居塵外。約佛化。則在家出家。皆以名利相縻。惟一聖賢遠在蘭若。約觀心。則修善斷盡。惟一性善從來不斷。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象曰。剝床以足。以滅下也。
床者所以棲身。剝床則身无所棲矣。初在最下。故如剝足。于世法為惡民。于佛法為惡伽藍民。于觀心為剝損戒足也。別約得者。是剝去四惡趣因。然設无四惡趣。則大悲无所緣境。故誡以蔑貞凶。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象曰。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于世法為惡臣。于佛法為惡檀越。于觀心為剝損禪定。无定。則散亂不能辨理。故未有與。別約得者。是剝去人天散善。然設无人天散善。則无以攝化眾生。故亦誡以蔑貞凶。
六三。剝之无咎。象曰。剝之无咎。失上下也。
于世法。為混迹小人之君子。于佛法。為有正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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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護。于觀心。為剝損智慧。剝慧則不著于慧。故能因敗致功。坐斷兩頭而失上下。又別約得者。是剝去色无色界味禪暗定。故得无咎。
六四。剝床以膚。凶。象曰。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下卦如床。上卦如身。今剝及身膚。不可救矣。于世法為惡宰輔。于佛法為惡比丘。于觀心為剝无一切因果。別約得者。是剝去二乘入真法門。然設无真諦。則无以出生死而不染世間過患。故誡以切近于災。所謂毫釐有差。天地懸隔也。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无不利。象曰。以宮人寵。終无尤也。
于世法。為柔君以在君位。又居陽而得中。能師事上九高賢。挽回天下之亂。如文王之師呂尚。于佛法。為福德比丘作叢林主。率眾僧以師事聖賢。于觀心。為即修惡以達性惡。性惡融通。任運攝得佛地性善功德。故无不利。又別約得者。從空入假。剝二邊以歸中道。故須達中道統一切法。如貫魚以宮人寵。使法法皆成摩訶衍道。則无不利。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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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世法為事外高賢。如呂尚箕子之類。于佛法為出世高流。人間福田。于觀心為性善終不可剝。故如碩果不食。君子悟之以成道。小人恃之而生濫聖之慢者也。別約得者。亦指性德從來不變不壞。能悟性德。則當下滿足一切佛法。故君子得輿。執性廢修。則墮落惡趣。故小人剝廬。
(震下 坤上)
復。亨。出入无疾。朋來无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約世道。則衰剝之後。必有明主中興而為復。約佛化。則淪替之後。必有聖賢應現。重振作之而為復。約觀心又二義。一者承上卦約失言之。剝而必復。如平旦之氣。好惡與人相近。又如調達得无根信也。二者承上卦約得言之。剝是蕩一切情執。復是立一切法體也。若依第三觀。則從假入空名剝。從空入假名復。若一心三觀。則以修脗性名剝。稱性垂化名復。復則必亨。陽剛之德為主。故出入可以无疾。以善化惡。故朋來可以无咎。一復便當使之永復。故反複其道。至于七日之久。則有始有終。可以自利利他而有攸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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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曰。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无疾。朋來无咎。反複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利有攸往。剛長也。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觀心釋者。佛性名為天地之心。雖闡提終不能斷。但被惡所覆而不能自見耳。苦海无邊。回頭是岸。一念菩提心。能動无邊生死大海。復之所以得亨者。以剛德稱性而發。遂有逆反生死之勢故也。此菩提心一動。則是順修。依此行去。則出入皆无疾。朋來皆无咎矣。然必反複其道七日來。復者。體天行之健而為自強不息之功當如是也。充此一念菩提之心。則便利有攸往。以剛雖至微。而增長之勢已自不可禦也。故從此可以見吾本具之佛性矣。又出謂從空出假。入謂從假入空。既順中道法性。則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而能遊戲于生死涅槃。故无疾也。朋謂九界性相。開九界之性相。咸成佛界性相。故无咎也。
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楊慈湖曰。舜禹十有一月朔巡狩。但于冬至日則不行耳。觀心釋者。復雖有剛長之勢。而利有攸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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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必靜以養其機。故觀行即佛之先王。既大悟藏性之至日。必關閉六根。脫粘內伏。暫止六度萬行商旅之事。但觀現前一念之心。而未可徧歷陰界入等諸境以省觀也。
初九。不遠復。无祇悔。元吉。象曰。不遠之復。以修身也。
此如顏子。約佛法者。正慧了了。頓見佛性。頓具諸行。所以元吉。如圓教初住。又約六度。即是般若正道。
六二。休復。吉。象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此如曾子。約佛法者。正定得中。鄰真近聖。如圓教十信。又約六度。即是正定與慧相連。
六三。頻復。厲。无咎。象曰。頻復之厲。義无咎也。
此如子路。約佛法者。有定有慧。而不中正。故須先空次假後中。名為頻。復勤勞修證而得无咎。又約六度。即是精進勤策相續。
六四。中行獨復。象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此如蘧伯玉。約佛法者。正定而與初應。如通教利根接入于圓。又約六度。即是忍辱。由與初應。則生法二忍。便成第一義忍。
六五。敦復。无悔。象曰。敦復无悔。中以自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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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如周宣。漢文。宋仁。約佛法者。定慧調勻。亦且得中。但與陽太遠。故必斷惑證真之後。俟開顯而會入圓位。如藏通二乘。又約六度。即是持戒。雖遠于初。但自考三業无失。自然合理而得无悔。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象曰。迷復之凶。反君道也。
此如王安石方孝孺等。生今反古。名為迷復。非昏迷不復之謂。約佛法者。不中不正。恃世間小定小慧以為極則。因復成迷。故不惟凶。且有災眚。若以此設化教人。必大敗法門。損如來之正法。至于十年而弗克征。以其似佛法而實非佛法。反于圓頓大乘之君道。如今世高談圓頓向上者是也。又約六度。即是布施。而遠于智慧。著相。著果報。起慢。起愛,亦能起見。故雖是善因。反招惡果。良由不達佛法之君道故耳。
(震下 乾上)
无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約世道。則中興之治。合于天道而无妄。約佛法。則中興之化。同于正法而无妄。約觀心。則復其本性。真窮惑盡而无妄。皆元亨而利于正者也。然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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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法。自利利他。皆須深自省察。不可夾一念之邪。不可有一言一行之眚。儻內匪正而外有眚。則決不可行矣。聖人持滿之戒如此。
彖曰。无妄。剛自外來。而為主于內。動而健。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震之初爻。全攬乾德為體。故曰自外來為主于內也。性德雖人人本具。然在迷情。反為分外。今從性起修。了知性德是我固有。故名為主于內。夫既稱性起修。必須事事隨順法性。儻三業未純。縱有妙悟。不可自利利他。既不合于性德。則十方諸佛不護念之。安能有所行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无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佛法釋者。師子奮迅。三世益物。名茂對時。番番種熟脫。使三草二木任運增長而歸一實。名育萬物。
初九。无妄往吉。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彖云无妄之往何之矣。乃指匪正有眚。出于无妄而往于妄也。此云无妄往吉。乃依此真誠无妄而往應一切事也。所以得志而吉。
六二。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象曰。不耕穫。未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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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田一歲曰菑。三歲曰畬。世未有不耕而穫。不菑而畬者。夫不耕不菑。此絕无望于穫畬者也。然能穫能畬。此何以致之乎。孔子云。隱居以求其志。行義以達其道。又云。耕也餒在其中矣。學也祿在其中矣。六二以陰柔中正。上應九五陽剛中正之君。惟以求志達道為心。而毫不以富貴利祿為念。乃利有攸往而不變其塞耳。
六三。无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不中不正。居震之上。此執无妄之理而成災者也。夫行人得牛。何乃執理而求償于邑人。豈非禍及无辜者乎。
吳幼清曰。无妄之善有三。剛也。當位也。无應也。剛者。實也。當位者。正也。无應者。无私累也。諸爻或有其三。或有其二。或有其一。初九三皆全。其最善也。九五九四有其二。九五剛而中正。九四剛而无應。是其次也。六二上九有其一。六二中正。上九剛實。是又其次也。唯六三于三者咸无焉。而亦得為无妄。何也。下比中正之六二。上比剛實无私之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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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有人。在己雖无一善。而上有嚴師。下有良友。親近切磨。夾持薰染。亦不至于為惡。上六三之所以亦得為无妄也。
陳旻昭曰。世固有忠臣孝子。遇不得已之時勢。竟冒不忠不孝之名。而萬古不能自白者。因災而息其欲自陳白之妄心。是為无妄之災。如繫牛于邑。而行人得之。彼行人決不可查考。而邑人決无以自白。惟有吞聲忍氣。陪償其牛而已。忠臣孝子之蒙怨者亦復如是。
九四。可貞。无咎。象曰。可貞无咎。固有之也。
以陽居陰。不好剛以自任。蓋其德性然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藥有喜。象曰。无妄之藥。不可試也。
剛健中正。此无妄之至者也。夫立身于无過之地者。未免責人太過。所謂執藥反成病矣。故勿藥而有喜。蓋以己律人。則天下孰能從之。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象曰。无妄之行。窮之災也。
以陽居陰。雖非過剛。而居无妄之極。則是守常而不知變通者也。既无善權方便。其何以行之哉。
佛法釋者。六爻皆悟无妄之理而為修證者也。初九正慧直進。故現生克果而得志。六二正定治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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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須于禪法不取不證。則可以借路還家。六三不中不正。雖有小小定慧能開示人。令其得道得果。如行人得牛。而自己反成減損。久滯凡地。如邑人之災。九四慧而有定。自利有餘。乃是達其性具定慧。非是修而後有。九五剛健中正。自利已圓。為眾生故。示現病行。豈更須對治之藥。即初心修觀亦復如是。一切境界无非性德。體障即德。无可對治也。上九不中不正。恃性德而不事修德。躬行多眚。何利之有。蓋由一味高談向上。以至于窮,故成災也。
(乾下 艮上)
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畜。蓄積也。蓄積其无妄之道以養育天下者也。約世道。則中興之主。復于无妄之道。而厚蓄國家元氣。約佛化。則四依大士。復其正法之統。而深養法門龍象。約觀心。則從迷得悟。復于无妄之性。而廣積菩提資糧。皆所謂大畜也。世出世法。弘化進修。皆必以正為利。以物我同養為公。以歷境練心為要。故不家食吉。而利涉大川也。
彖曰。大畜。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剛上而尚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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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養賢也。利涉大川。應乎天也。
乾之剛健。艮之篤實。皆有輝光之義焉。以此日新其德。則蓄積深厚廣大。故名大畜。然所謂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者。非是性外別立修德。乃稱性所起之修。全修在性者也。試觀乾德之剛。上行居卦之終。而六五能尊尚之。且卦體外止內健。豈非本性大正之道乎。六五以柔中之德。上則養賢師以風天下。下則養賢士以儲國用。豈非不家食吉之正道乎。且以柔中之德。應九二天德之剛。剛柔相濟。何遠不通。豈非利涉大川之正道乎。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一山之中具有天之全體。一念心中具攝十世古今。攬五時八教之前言。該六度萬德之往行。以成我自心之德。以此自畜。即以此畜天下矣。
吳幼清曰。識。謂記之于心。德大于前言往行。猶天之大于山也。以外之所聞所見。而涵養其中至大之德。猶山在外。而藏畜至大之天于中也。前言往行。象山中寶藏之多。德象天之大。
初九。有厲。利己。象曰。有厲利己。不犯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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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爻皆具剛健篤實輝光之義。而自新新民者也初九陽剛在下。正宜隱居求志。故有惕厲之功。而先利自己。己利既成。任運可以利人。若己躬下事未辦。而先欲度人。則犯災矣。
九二。輿說輹。象曰。輿說輹。中无尤也。
剛而得中。專修定慧。似无意于得時行道者。然自利正是利他之本。故中无尤。
九三。良馬逐。利艱貞。曰閑輿衞。利有攸往。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剛而得正。居乾之上。不患不能度生也。患其欲速喜進。失于防閑耳。故必利于艱貞。閑其輿衞。乃利攸往。亦以上有六四之良友。六五之賢君。上九之明師。與之合志。必能互相警勵。故可往也。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柔而得正。下則應初九剛正之良友。親九三剛正之畏友。上則近六五柔中之聖君。過端未形。而潛消默化。如童牛未角。先施以牿。更无牴觸之患。以此自養。以此為天下式。大善而吉。悅而且樂者矣。
六五。豶豕之牙。吉。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豶。犗也。犗則不暴。而牙仍堅利也。柔得中位。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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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而應下乾。性德既无偏頗。所養又復周足。自利成就。可以君臨天下。舉天下之善惡眾庶。无不入吾陶冶。故如豶豕之牙。
上九。何天之衢。亨。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以剛柔相濟之德。當聖君師保之任。隱居所求之志。至此大行无壅。蓋不啻行于天衢也。
(震下 艮上)
頤。貞吉。觀頤。自求口實。
約世道。則畜德以養天下。約佛化。則畜德以利羣生。約觀心。則菩提資糧既積。而長養聖胎也。自利利他。皆正則吉。皆須視從來聖賢之所為頤者何如。皆須自視其所以為口實者何如。
彖曰。頤。貞吉。養正則吉也。觀頤。觀其所養也。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頤之時大矣哉。
養正則吉。明養而非正。正而不養。皆非吉道也。不觀聖賢之所養。則无以取法思齊。不觀自養之口實。則无以匹休媲美。且如天地全體太極之德以自養。即能普養萬物。聖人養賢輔成己德。即可以及萬民。誰謂養正之外別有利人之方。故正自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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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即全具位育功能而稱大也。
象曰。山下有雷。頤。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言語飲食。皆動之象也。慎之節之。不失其止也。故知養正莫善于知止。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凶。象曰。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陽剛為自養養他之具。知止為自養養他之貞。初九陽剛足以自養。如靈龜服氣。可不求食。而居動體。上應六四。觀彼口實。反為朵頤。失其貴而凶矣。此如躁進之君子。于佛法中。則如乾慧外凡。不宜利物。
六二。顛頤。拂經。于丘頤。征凶。象曰。六二征凶。行失類也。
以上養下。乃理之常。六二陰柔。反藉初九之養。拂其經矣。又居動體。恐或不肯自安。將求頤于六五之丘。五雖與二為應。然亦陰柔。不能自養。何能養人。征則徒得凶耳兩。陰无相濟之功。故為失類。此如无用之庸臣。于佛法中。則如時證盲禪。進退失措。
六三。拂頤。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象曰。十年勿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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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悖也。
陰柔不能自養。又不中正。以居動極。拂于頤矣。雖有上九正應。何能救之。終于无用而已。此如邪僻之宰官。于佛法中。則如六羣亂眾。大失軌範。
六四。顛頤。吉。虎視耽耽。其欲逐逐。无咎。象曰。顛頤之吉。上施光也。
陰柔得正。而居止體。雖无養具。得養之貞者也。下應初九。賴其養以自養養人。此如休休有容之大臣。吉之道也。初方觀我而朵頤我隨其視之耽耽。欲之逐逐。以禮而優待之。在初則不足貴。在我則養賢以及萬民。可謂上施光矣。於佛法中。則如賢良營事。善為外護。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川。象曰。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
陰柔无養人之具。空居君位。故名拂經。居止之中。順從上九。此亦養賢以及萬民。為得其正者也。但可處常。不可處變。宜守成。不宜創業耳。此如虛己之賢君。于佛法中。則如柔和同行。互相勉(最-又+力)。
上九。由頤。厲吉。利涉大川。象曰。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以陽剛居止極。卦之所以為頤者此也。此如望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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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師保。可以拯濟天下者矣。于佛法中。則如證道教授。宰任玄綱。
(巽下 兌上)
大過。棟撓。利有攸往。亨。
約世道。則賢君以道養天下。而治平日久。約佛化。則四依以道化羣生。而佛法大行。約觀心。則功夫勝進而將破无明也。夫治平既久。則亂階必萌。所宜防微杜漸。化道既盛。則有漏易生。所宜陳規立矩。功夫既進。則无明將破。所宜善巧用心也。
彖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撓。本末弱也。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大矣哉。
大者既過。所以必當思患豫防。初上皆弱。所以剛中。不宜恃勢令撓。剛雖過而得中。又以巽順而悅行之所以猶有挽回匡濟之術。乃得亨也。永保无虞亦在此時。盛極忽衰亦在此時。其關係豈不大哉。
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无悶。
澤本養木。而反滅木。大過之象也。惟以獨立不懼遯世无悶之力持之。庶學有本而養有素。可以砥柱中流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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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藉用白茅。无咎。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世法佛法。當大過時。皆以剛柔相濟為得。過剛過柔為失。今初六以柔居巽體之下。而在陽位。无功名富貴以累其心。唯庸德庸言下學上達以為其務者也。約佛法者。定有其慧。兼以戒德精嚴。故无咎。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剛而得中。又居陰位。陽得陰助。如枯楊生稊老夫女妻之象。蓋過于下賢者也。約佛法者。慧與定俱。如先見道。後修事禪。故无不利。
九三。棟撓。凶。象曰。棟撓之凶。不可以有輔也。
過剛不中。任其剛愎。以此自修。則德必敗。以此治世。則亂必生。故棟撓而凶。約佛法者。純用邪慧。故不可有輔。
九四。棟隆。吉。有它吝。象曰。棟隆之吉。不撓乎下也。
剛而不過。足以自立立人。但居悅體。恐其好大喜功而不安守。故誡以有它則吝。約佛法者。亦是慧與定俱。但恐夾雜名利之心。則自利利他未必究竟。故誡以有宅則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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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无咎无譽。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
雖云陽剛中正。然在大過之時。則是恃其聰明才智者也。享成平之樂。不知民事艱難。且不知下用賢臣。惟與上六陰柔无用之老臣相得。何能久哉。約佛法者。慧力太過。无禪定以持之。何能發生勝果。
上六。過涉滅頂。凶。无咎。象曰。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居過極之地。惟有柔正之德。而无濟難之才。故不免于凶。而實非其咎也。約佛法者。正定无慧。終為頂墮。
(坎下 坎上)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約世道。則太平久而放逸生。放逸生而患難洊至。約佛法。則從化多而有漏起。有漏起而魔事必作。約觀心。則慧力勝而夙習動。夙習動而境發必強。皆習坎之象也。然世出世法。不患有重沓之險難。但患无出險之良圖。誠能如此卦之中實有孚。深信一切境界皆唯心所現。則亨而行有尚矣。又何險之不可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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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曰。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
善觀心者。每即塞以成通。夫習坎雖云重險。然流而不盈潮不失限。何非吾人修道之要術。所貴深信維心之亨。猶如坎卦之剛中一般。則以此而往。必有功矣。且險之名雖似不美。而險之義實未嘗不美。天不可升。天非險乎。山川丘陵。地不險乎。城池之險以守其國。王公何嘗不用險乎。惟在吾人善用險。而不為險所用。則以此治世。以此出世以此觀心。无不可矣。
象曰。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常德行。即學而不厭也。習教事。即誨人不倦也。習坎之象。乃萬古聖賢心法。奚險之可畏哉。此正合台宗善識通塞。即塞成通之法。亦是巧用性惡法門。
初六。習坎。入于坎窞。凶。象曰。習坎入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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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9-20 16: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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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道凶也。
在險之時。不論自利利他。唯貴有孚而定慧相濟。今初六以陰居下。毫无孚信之德。乃汨沒于惡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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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能自出者也。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剛中有孚。但居下卦。則夙習尚深。未能頓達聖境。僅可小得而已。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勿用。象曰。來之坎坎。終无功也。
不中不正。柔而志剛。自謂出險。不知前險之正來。此如邪見增上慢人。故終无功。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无咎。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柔而得正。與九五之中正剛德相與。所謂因定發慧。正出險之妙道也。正觀如酒。助道如簋。誠朴如缶。方便道如牖。從此可發真而无咎矣。
九五。坎不盈。祇既平。无咎。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陽剛中正。已得出世真慧現前。如坎之不盈。而風恬浪靜也。但初破无明。餘惑未盡。故中未大。此勉其速趣極聖而已。
上六。繫用徽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凶。象曰。上六失道。凶三歲也。
陰居險極。有定无慧。如凡外癡定。極至非想。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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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三界繫縛。而見取既深。猶如寘于叢棘。永不得免離也。
(離下 離上)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火性无我。麗附草木而後可見。故名為離。約世道。則重險之時。必麗正法以御世。約佛法。則魔擾之時。必麗正教以除邪。約觀心。則境發之時。必麗正觀以銷陰。故皆利貞則亨也。牝牛柔順而多力。又能生育犢子。喻正定能生妙慧。
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榖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如日月必麗天。如百榖草木必麗土。吾人重明智慧。亦必麗乎性德之正。則自利既成。便可以化天下矣。夫智慧光明。必依禪定而發。禪定又依理性而成。今六五六二。麗乎中正之位。故有亨道。如牝牛能生智慧犢子而吉也。吳幼清曰。上卦為重明。下卦三爻皆麗乎正。
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明而又明。相續不息。自既克明其德。便足以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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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矣。
初九。履錯然。敬之。无咎。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用觀之始。雖有正慧。而行履未純。故常若錯然之象。惟兢兢業業。不敢自安。則德日進而習日除。可辟咎矣。豈俟咎之生而後除哉。
六二。黃離。元吉。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中正妙定。稱性所成。以此照一切法。使一切法皆成中道。乃絕待圓融之妙止也。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過用其慧而无定以濟之。有時歡喜太甚。則鼓缶而歌。有時憂慮太切。則大耋之嗟。悲歡亂其衷曲。乾慧不能自持。其退失也必矣。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象曰。突如其來如。无無所容也。
雖似有慧有定。而實不中不正。不能調適道品。故時或精進。則失于太速。而突如其來如。時或懈怠。則置諸罔覺。而焚如死如棄如也。夫進銳者退必速。其來既突。則決无所容矣。又何俟于焚死棄。而後知其非善終之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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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得中之定。能發實慧。進德固无疑矣。然堯舜其猶病諸。文王望道未見。伯玉寡過未能。孔子聖仁豈敢。從來聖賢之學皆如是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无咎。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剛而不過。又居明極。自利已成。化他有術。人自歸慕而折首。非有醜惡而須伐也。身正則邦正。邦正。則六合歸心。重譯奉命矣。是之謂王用出征。豈以奮武揚威為出征哉。
周易禪解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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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禪解卷第五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下經之一
上經始乾坤而終坎離。乃天地日月之象。又寂照定慧之德也。是約性德之始終。下經始咸恆而終既濟未濟。乃感應窮通之象。又機教相叩。三世益物之象也。是約修德之始終。又上經始于乾坤之性德。終于坎離之修德。為自行因果具足。下經始于咸恆之機教。終于既濟未濟之无窮。為化他能所具足。此二篇之大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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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下 兌上)
咸。亨。利貞。取女吉。
艮得乾之上爻而為少男。如初心有定之慧。慧不失定者也。兌得坤之上爻而為少女。如初心有慧之定。定不失慧者也。互為能所。互為感應。故名為咸。約世道。則上下之相交。約佛法。則眾生諸佛之相叩。約觀心。則境智之相發。夫有感應。必有所通。但感之與應皆必以正。如世之取女。必以其禮。則正而吉矣。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咸何以為感哉。下卦坤體之柔。上于六而成兌。上卦乾體之剛。下于三而成艮。乃天地之二氣感應以相與也。又艮止而兌說。以男而下女。此感應之正。所以吉也。約佛法者。艮為生。兌為佛。眾生感佛既專。則佛說法應之。約觀心者。艮為觀。兌為境。觀智研境既專。則境諦開發而得悅矣。世出世法。皆以感而成事。故可以見天地萬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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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慢如高山。法水不停。今山上有澤。豈非以其虛而能受哉。
初六。咸其拇。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咸雖感而遂通。須不違其寂然不動之體。又須善識時位之宜。儻因感而搖其主宰。則反失能應之本矣。大槩感應之道。互為能所。然下三爻既居止體。且在下位。故皆不宜妄應于他。上三爻既居悅體。且在上位。故皆宜善應于物。今初六以陰居下。而為九四所感。未免腳指先動。夫用行舍藏原无定局。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行得其當則吉。不得其當則凶。故未可判定是非。即所謂志在外者亦自不同。若志在天下。不顧身家。則吉。若志在利名。不顧心性。則可羞矣。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陰柔中正。而為九五所感。儻躁妄欲進則凶。惟安居自守則吉。蓋安居自守。乃順乎柔中之道而不害也。
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象曰。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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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剛正居止極。而為上六所感。未免亟亟以利生為務。不知欲利他者。先須自利成就。若一被順境所牽。則頓失生平所養。亦可羞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剛而不過。定慧齊平。得感應之正道。故吉而悔亡。見其己心他心。互含互攝。有憧憧往來之象。既以心為感應之本。則凡有血氣莫不尊親。有朋從爾思之象。惟其得感應之正。雖終日感而不違其寂然不動之體。故未感害也。惟其悟一心之往來。雖知本自何思何慮。而還須精義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窮神知化以深造于不可知之域。故未肯遽以現前所證為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陽剛中正而居悅體。如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之象。乃允合于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之妙。故得毫无過失可悔。而善始善終。證于究竟。名為志末。末。猶終也。
上六。咸其輔頰舌。象曰。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柔而得正為兌之主。內依止德。外宣四辯。為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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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頰舌之象。說法无盡。誨人不倦。故曰滕口說也。然初之咸拇。上之咸舌。皆不言吉凶者。以初心初步。有邪有正。事非一概。說法利生。亦有邪有正。轍非一途故也。觀于彖辭亨及利貞之誡。則思過半矣。
(巽下 震上)
恆。亨。无咎。利貞。利有攸往。
夫感應之機。不可一息有差。而感應之理。則亙古不變者也。依常然之理而為感應。故澤山得名為咸。依逗機之妙而論常理。故雷風得名為恆。澤山名咸。則常即无常。雷風名恆。則无常即常。又咸是澤山。則无常本常。恆是雷風。則常本无常。二鳥雙遊之喻。于此亦可悟矣。理既有常。常則必亨。亦必无咎。但常非一定死執之常。須知有體有用。體則非常非无常。用則雙照常與无常。悟非常非无常之體。名為利貞。起能常能无常之用。名利有攸往也。
彖曰。恆。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相應恆。恆亨无咎利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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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恆。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恆何以名久。以其道之可久也。震體本坤。則剛上而主之。巽體本乾。則柔下而主之。此剛柔相濟之常道也。雷以動之。風以鼓之。此造物生成之常道也。巽于其內。動于其外。此人事物理之常道也。剛柔相應。此安立對待之常道也。久于其道。即名為貞。便可亨而无咎。天地之道亦若是而已矣。始既必終。終亦必始。始終相代故非常。始終相續故非斷。非斷非常。故常與无常二義俱成。天地則有成住壞空。日月則有晝夜出沒。四時則有乘除代謝。聖道則有始終體用。皆常與无常二義雙存。而體則非常非无常。強名為恆者也。
象曰。雷風恆。君子以立不易方。
方者。至定而至變。至變而至定者也。東看則西。南觀成北。不亦變乎。南決非北。東決非西。不亦定乎。立不易方。亦立于至變至定至定至變之道而已。
初六。浚恆。貞凶。无攸利。象曰。浚恆之凶。始求深也。
夫居咸者。每患无主靜之操持。而居恆者。每患无變通之學問。今初六以陰居下。知死守而不知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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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求之愈深。愈失亨貞攸往之利。故凶。
九二。悔亡。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以剛居柔。且在中位。不偏不倚。无適无莫。乃久于中道。非固執不通之恆。故悔亡也。
九三。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象曰。不恆其德。无所容也。
過剛不中。以應上六。未免宜久而不肯久。正與初六相反。然過猶不及。且陽剛而反不恆。尤可羞矣。張慎甫曰。三之不恆。藉口圓融變通而失之者也。
九四。田无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四為震主。恆于動者也。動非可久之位。安能得禽。蓋靜方能有獲耳。
六五。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柔中而應九二之賢。似得恆之正者。然大君宰化導之權。乃絕无變通闔闢之用。不幾為婦道乎。
上六。振恆。凶。象曰。振恆在上。大无功也。
陰居動極。志大而才小。位尊而德薄。且下應九三不恆之友。其何以濟天下哉。王安石方孝孺似之。
(艮下 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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遯。亨。小利貞。
夫世間之道。久則必變而後通。進則必退而後久。此卦剛而能止。是不以進為進。而正以退為進者也。故亨。然說一退字。便有似于自利之小道矣。若充此小道。不幾失立人達人之弘規乎。故誡以小利貞。言雖示同小道。而終利于大人之貞也。
彖曰。遯。亨。遯而亨也。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小利貞。浸而長也。遯之時義大矣哉。
尺蠖尚屈而後申。龍蛇亦蟄而後震。君子之學。欲自利利他者。豈不以遯而得亨哉。且九五剛當其位。以應六二之賢。乃與時偕行之道。所以亨也。所言小利貞者。慮其陰柔自守之志。漸漸浸而長也。夫善遯者。則退正所以為進。不善遯者。則退竟終于不進矣。所關顧不大哉。
象曰。天下有山。遯,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外健內止。未嘗有意于遠小人。而小人自不能媚也。以小人為用。故不惡。小不能擅權。故而嚴。約聖學者。天君為主。百骸聽命。耳目口腹之慾不能為亂也。
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象曰。遯尾之厲。不往何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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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處遯之時。須隨其德位以為進退。方不失亨貞之道。今初六陰柔居下。才位俱卑。惟固守為宜。不可妄往以取災也。此如樂正裘牧仲。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柔順中正。非榮名利祿之所能牽。上應九五剛健中正之君以行其志。國有道。不變塞焉。故象以執用黃牛之革。此如伊尹。
九三。係遯。有疾厲畜臣妾吉。象曰。係遯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剛而得正。可以有為。而居止極。則未免為遯之一字所係。此絕人忘世之道。君子之疾也。然雖不能大有所為。亦須厲勉其精神以畜臣妾則吉。所謂不能治國。亦且齊家以為天下風可也。丈人現二子于子路。亦是此意。但无援天下之大手段耳。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以剛居柔。上輔九五。下應初六。承天子之德。撫天下之民。休休有容。君子之吉道。非小人所能學也。此如衞武公。(否本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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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嘉遯。貞吉。象曰。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剛健中正。下應六二陰柔中正之賢。當此遯時。雖有英明神武作略。不自露其才華。遯之嘉美。貞而且吉者也。此如湯王。
上九。肥遯。无不利。象曰。肥遯无不利。无所疑也。
剛而不過。尊居師保之位。望隆于天下。而不自伐其德。故為肥遯而无不利。此如太公。
(乾下 震上)
大壯。利貞。
夫退養之功愈密。則精神道德益壯。然大者既壯。不患不能致用。特患恃才德而妄動耳。利貞之誡。深為持盈處滿者設也。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夫人一體之中。有大者。有小者。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今言大壯。乃是大者壯也。剛則非情慾所能撓。動則非舊習所能囿。所以壯也。言利貞者。以大者本自正也。不正何以稱大。故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約佛法者。天地即表理智。亦表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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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非禮弗履。正佛法中所謂悲體戒雷震也。
初九。壯於趾。征凶有孚。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
雖云大者必正。須知正者乃大。若恃其大以為正。正便成邪。恃其壯以為大。大必不久。恃其正以為壯。壯必有衰。洪範所以有高明柔克之訓。正為此耳。今初九過剛不中。故往則必凶。以其自信自恃。乃必窮之道也。
九二。貞吉。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陽居陰位。剛而不過。又得其中。得中即得正矣。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氐+氏)羊觸藩。羸其角。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雖本君子。但好剛任壯。未免同于(衽-壬+任)金革蹈白刃暴虎馮河之小人。適足取困而已。何能決斯世之藩哉。若真是君子。則勢雖壯盛。而不自恃。慊然似罔也已。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輹。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
陽居陰位。以柔濟剛。得大壯之貞者。所以削平禍亂而不損其神。以此運載天下。无往而不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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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喪羊于易。无悔。象曰。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柔而得中。故絕无剛壯喜觸之態而无悔也。位不當。猶所謂有天下而不與。
上六。(羝-氐+氏)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艱則吉。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難則吉。咎不長也。
質位俱柔。但有壯名。而无壯義。故无攸利。然善用柔者。正不必慕大壯之虛名。惟艱守其柔克之道。則柔能勝剛。反得吉矣。此勸其不能遂則須退也。
(坤下 離上)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大壯而能貞。則可進于自利利他之域矣。當此平康之世。賢侯得寵于聖君。錫馬蕃庶。錫之厚也。晝日三接。接之勤也。觀心釋者。妙觀察智為康侯。增長稱性功德為錫馬蕃庶。證見法身理體為晝日三接。
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明若未出。不名平康之晉時。不順不麗。不名晉世之賢侯。不柔不進。不得錫接之蕃數。蓋六五之柔即坤全體。坤與合德。故進而上行以麗之也。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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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者。根本實智光明。破无明住地而出。故云明出地上。定與慧俱。止觀不二。故云順而麗乎大明。无明實性即佛性。无明轉。即變為明。故柔進而上行。是以功德智慧重重增勝也。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本覺之性名為明德。始覺之功名之為昭。心外无法名之為自。自昭明德。則新民止至善在其中矣。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无咎。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晉之六爻。皆應自昭明德以新民者也。而時位不同。所養亦異。故吉凶悔吝分焉。初六以陰居陽。定有其慧。且居順體。故可進而晉如。然在卦下。又與鼫鼠為應。非我良朋。則斷不宜欲速。故有阻而摧如。夫晉與摧皆外境耳。何與于我。但當守正則吉。縱令一時不足取信。惟寬裕以待之。終无咎矣。言獨行正者。自信自肯不求人知之意。言未受命者。猶孟子所謂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之意。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于其王母。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柔順中正。自昭明德。常切望道未見之愁。正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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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者也。上與六五王母合德。 錫以本分應得之福。故名介福。縱令貴極人臣。非分外也。
六三。眾允。悔亡。象曰。眾允之。志上行也。
以陰居陽。定有其慧。當晉之時。而在順體之上。初六所謂罔孚者。裕養至此。眾皆允之。而悔亡矣。隱居以求其志。行義以達其道。故曰志上行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君子之自昭明德也。外宜晦而內宜明。故闇然而日章。以九居四。則外剛而內柔。外明而內晦者也。如鼫鼠。能飛不能過屋。能緣不能窮木。能遊不能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不亦危乎。
蕅益子曰。予昔初入閩中。見有鬻白兔者。人爭以百金買之。未幾。生育甚多。其價漸減至一錢許。好事者殺而烹之。臭不可食。遂无人買。博古者云。此非白兔。乃鼫鼠耳。噫。本以賤鼠。謬膺白兔之名。无德居高位元者蓋類此矣。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以六居五。定有其慧。又為離明之主。得中道而處天位。正所謂自新新民。无所不用其極者也。雖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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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鼫鼠之九四。仰承晉角之上九。而與坤順合德。故往接三陰。同成順麗大明之治。則吉无不利。舉世皆蒙其福慶矣。又何失得之可恤哉。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无咎。貞吝。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上九亦外剛而內柔。外明而內晦者也。而居晉極。則如獸之角矣。以角觸人則凶。維用以自治。如伐邑然。則厲吉而无咎。然不能自治于早。至此時而方自治。雖得其正。不亦吝與。四十五十而无聞焉。斯亦不足畏也已。故曰道未光也。
(離下 坤上)
明夷。利艱貞。
知進而不知退。則必有傷。夷者。傷也。明入地中。其光不耀。知艱貞之為利。乃所謂用晦而明。合于文王箕子之德矣。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文明柔順。雖通指一卦之德。意在六二。內難正志。專指六五。艱貞晦明。則文王箕子所同也。觀心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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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煩惱惡業。病患魔事。上慢邪見。无非圓頓止觀所行妙境。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
甯武子之愚不可及。兵法之以逸待勞。以靜制動。以闇伺明。皆明夷之用也。聖學則闇然而日章。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此如太公伯夷之避紂也。先垂其翼。則不露其飛之形。及行之速。則三日而不遑食。蓋義當遠遯。不欲主人知之而有言耳。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文明中正之德。當此明夷之時。雖左股業已受傷。猶往拯救。唯馬壯故吉耳。羑里既囚之後。仍率三分天下之二以服事殷。順而不忤。誠萬古人臣之則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以剛居剛。在離之上。夜盡將旦之時也。正與上六闇主為應。如武王伐紂。得其大惡之首。然以臣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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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事不可疾。當持之以貞耳。象云南狩之志。猶孟子所云有伊尹之志。則可无伊尹之志則纂也。辭義懍然。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已居坤體。入暗地矣。柔而得正。稍遠于上。故猶可獲明夷之心而出門庭。如微子抱祭器以行遁。但出門庭。遜于荒野。非歸周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迫近暗君。身已辱矣。外柔內剛。居得其中。用晦而明。明照萬古。洪範九疇之燈誰能息之。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國也。後入于地。失則也。
以陰居陰。處夷之極。初稱天子。後成獨夫者也。蓋下五爻皆明而示晦。故能用晦而明。此則不明而晦。故失則而終入地耳。
(離下 巽上)
家人。利女貞。
欲救天下之傷。莫若反求于家庭。欲正家庭之化。莫若致嚴于女貞。牝雞之晨。維家之索。不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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誡也。佛法釋者。觀行被魔事所擾。當念唯心。唯心為佛法之家。仍須以定資慧。以福助智。以修顯性。名利女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佛法釋者。禪定持心。則內冥法體。智慧了境。則外施化用。修德之定慧平正。本乎性德之寂照不二也。在因名男女。在果名父母。既證果德。十界歸仰。故名嚴君。性修不濫。名父父子子。真俗並照。名兄兄弟弟。福慧互資。名夫夫婦婦。一世界清淨故。十方世界皆悉清淨。名正家而天下定也。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火因風鼓。而今風自火出。猶家以德化。而今德從家播也。有物則非无實之言。有恆則非設飾之行。所以能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耳。佛法亦然。律儀清淨。則可以攝善攝生矣。
初九。閑有家。悔亡。象曰。閑有家。志未變也。
以剛正居有家之初。即言有物行有恆以閑之。則可保其終不變矣。佛法釋者。即是增上戒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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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无攸遂。在中饋。貞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陰柔中正。而為內卦之主。故每事不敢自專自遂。唯供其中饋之職而已。佛法釋者。即是增上定學。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過剛不中。似失于嚴厲者。然以治家正道觀之。則未失而仍吉。儻畏其悔厲。而從事于嘻嘻。始似相安。終以失家節而取吝矣。佛法釋者。即是增上慧學。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陰柔得正。為巽之主。所謂生財有大道者也。佛法釋者。即緣因善心發。富有萬德。名為解脫。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假。大也。書云不自滿假。詩云假以溢我。又曰假哉皇考。皆取大義。九五陽剛中正。而居天位。以六合為一家者也。大道為公。何憂恤哉。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故交相愛。佛法釋者。正因理心發。性修交徹。顯法身德。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剛而不過。居巽之上。卦之終。其德可信。故不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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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如。所謂其儀不忒正是四國者也。佛法釋者。了因慧心發。稱理尊重。名般若德。
(兌下 離上)
睽。小事吉。
夫善修身以齊家者。則六合可為一家。苟齊之不得其道。則一家之中睽隔生焉。如火與澤。同在天地之間。而上下情異。又如二女。同一父母所生。而志不同行。是豈可以成大事乎。姑任其火作火用。澤作澤用。中女適張。小女適李可耳。觀心者亦復如是。出世禪定。世間禪定。一上一下。所趣各自不同。圓融之解未開。僅可取小證也。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火澤因動。則上下勢睽。靜則未始上下也。二女因行。則其志不同。居則未始不同也。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雖然。世豈能有靜而无動。有居而无行哉。今此卦以兌說而附麗乎離明。六五又以柔為離主。進而上行。且得中位。下應九二之剛。是以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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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獲吉也。此亦文王曲就人情被睽所局而言之耳。若充此睽之理性。以盡睽之時用。則天地睽而其事同。男女睽而其志通。萬物睽而其事類。有何一法不攝于睽。有何一法不從睽出哉。蓋于同起睽。則其吉小。于睽得同。則其用大也。佛法釋者。寂照一體。名天地睽而其事同。止觀雙行。名男女睽而志通。萬行不出正助二行。二行不離性具。如萬物不出陰陽二爻。二爻不離太極。名萬物睽而事類。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離得坤之中爻。澤得坤之上爻。其性同也。火則炎上。澤則潤下。其相異也。觀相元妄。則相異而性亦似異矣。觀性元真。則性同而相亦本同矣。惟君子知其以同而異。故不以異而昧同也。知異本同。故六而常即。不生退屈。知同而異。故即而常六。不生上慢。知異本同。故冥契真源。知同而異。故雲興萬行。知異本同。故上无佛道可成。下无眾生可度。知同而異。故恆莊嚴淨土。教化諸眾生。知異本同。故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知同而異。故或遊戲生死。或示現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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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无咎。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剛正无應。居睽之初。信此以往。則无過而悔亡矣。縱令喪馬。不必逐之。馬當自復。勸其勿以得失亂吾神也。縱遇惡人。不妨見之。可以无咎。勸其勿以善惡二吾心也。如孔子見季康子見南子見陽貨等。皆所以辟咎耳。豈真有所利之也哉。蓋凡得失之念稍重。善惡之心太明。則同者必異。異者必不可同。惟率其剛正之天德。則得失泯。善惡融。雖居睽世而悔亡矣。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剛而得中。上應六五柔中之主。而當此睽時。近與六三相鄰。五必疑其遇三而舍己也。故須委曲明其心事。如遇主于巷焉。夫君臣相遇。萬古常道。豈以于巷而謂之失哉。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終。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无初有終。遇剛也。
本與上九為應。而當睽之時。不中不正。陷于九二九四兩陽之間。其迹有可疑者。夫二自遇主于巷。四亦自遇元夫。何嘗有意汙我。我无中正之德。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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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疑焉。故妄見其輿若曳。其牛若掣。而不敢往從上九。且自謂我之為人。必當被上九之天所劓。不得通其貞潔之情。如此。則无初矣。但睽極必合。心迹終必自明。賴遇上九之剛。後說弧以待之。故有終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无咎。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睽必有應。乃可相濟。二與五應。三與上應。四獨无應者也。故名睽孤。然初九剛正在下。可以濟睽。當此之時。同德相信。互相砥礪。可以行其濟睽之志而无咎矣。蓋君子深知以同而異。故陰與陽異而相應亦可。陽與陽同而相孚亦可耳。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六五乃九二之主也。陰柔不正。反疑二之遇于三焉。以其居中。則猜忌未深。終與二合。故得悔亡。聖人又恐其躊躕未決也。故明目張膽而告之曰。厥宗上九。已說弧以待六三。其相合如噬膚矣。爾往從九二于巷。有何咎哉。孔子更為之鼓舞曰。不惟无咎。且君臣相合。睽終得濟而有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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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象曰。遇雨之吉。羣疑亡也。
上九與六三相應。本非孤也。睽而未合。則有似乎孤矣。三本不與二四相染。而其迹似汙。故見豕負塗也。二四各自有遇。本无心于染三。而虛妄生疑。故載鬼一車也。先則甚疑。故張弧而欲射之。後疑稍緩。故說弧而往視之。逮見其果非與寇結為婚媾。于是釋然如雲既雨而吉矣。既不疑三。亦不疑二與四。故羣疑亡。
統論六爻。惟初九剛正最善濟睽。餘皆不得其正。故必相合乃有濟也。佛法釋者。惟根本正慧。能達以同而異。故即異而恆同。否則必待定慧相資。止觀雙運。乃能捨異生性入同生性耳。
(艮下 坎上)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
大凡乖異不合。則所行必多阻難。然正當阻難時。豈无拯難良策哉。往西南。則說也。順也。明也。拯難之要道也。往東北。則止也。險也。益其蹇而已矣。惟大人能濟蹇。惟正道能出蹇。蹇故可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而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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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曰。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
愚者汨于情慾之私。雖有不測之險臨其前。盲无見也。况能止哉。能止。不惟不陷于險。從此必求出險之良策矣。安得非智。本以東北之坎艮。往就西南之離兌與坤。故剛柔相濟而得其中。若守此東北。則終于險。終于止而已矣。惟九五陽剛中正。當大人之位。以拯邦國之蹇。故往見之者。必有拯蹇之功。然爻中獨上六明利見大人餘不言者。見大人亦待其時。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蹇之時用。即全體大易之時用也。六十四卦皆爾。每于人所忽者一提醒之云爾。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山本毓泉。宜涵而不宜汎。今水流于上。使人不能厝足。此乃山有缺陷。非水之過也。君子知一切險難境界。惟吾心自造自現。故不敢怨天尤人。但反身以修其德。如治山者。培其缺陷。則水歸澗壑。而不復橫流矣。
初六。往蹇來譽。象曰。往蹇來譽。宜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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蹇以見險能止為知。故諸爻皆誡其往而許其來。來即反身修德之謂也。初六見險即止。知機而不犯難。其反身修德功夫最早。故可得譽。夫豈逡巡畏縮也哉。理宜修德以待時耳。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象曰。王臣蹇蹇。終无尤也。
陰柔中正。反躬无怍。而上應九五陽剛中正之君。方居險地。安得不蹇其蹇以相從事。然諸爻皆以能止為知。而此獨不然者。正所謂事君能致其身。公爾忘私。故雖似冒險。終无尤也。易讀曰。匪躬正本反身來。平日能反身以體蹇。纔能臨時匪躬以濟蹇。
九三。往蹇來反。象曰。往蹇來反。內喜之也。
九三為艮之主。剛而得正。見險能止者也。既知往則必蹇。故來而反身修德。則內二爻无不喜之。
六四。往蹇來連。象曰。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已入坎體。其蹇甚矣。然設能來而反身修德。則猶可連于艮之三爻而獲止也。陰本不實。故來連于當位而實之九三也。
九五。大蹇朋來。象曰。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居坎之中。蹇之大者也。剛健中正。六二應之。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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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來共濟大蹇。然非朋之能來助我。實由我之中道足為拯蹇節則。故上下諸爻皆取節則于我耳。釋迦出五濁世。得无上菩提。為一切眾生說難信法。其真能為甚難希有之事者乎。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象曰。往蹇來碩。志在內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陰柔居險極。豈可更有所往。亦惟來而反身修德則碩吉耳。碩者。實也。大也。吉之所以能實大者。以利見九五大人故也。君子求諸已。故志在內則吉。輔世長民莫如德。故利見為從貴。此指天爵為貴。非徒以人爵也。須跋陀羅最後見佛得度。其碩吉之謂乎。
(坎下 震上)
解利西南。无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
世間之局。未有久蹇窒而不釋散者。方其欲解。則貴剛柔相濟。故利西南。及其既解。則大局已定。更何所往。唯來復于常道而已。設有所往。皆當審之于早。不審輒往。凶且隨之。寧得吉乎。此如良將用兵。祇期歸順。良醫用藥。祇期病除。觀心修證。祇期復性。別无一法可取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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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解之時大矣哉。
險在前則宜止。險在下。則可動以免之。此皆時節因緣之道。不可得而強也。西南為坤。故往則得眾。來復東北。不過于柔。故乃得其中。早鑒事機。故往可有功。如天地之雷雨作。亦因夙得其時。故百果草木皆甲拆耳。觀心釋者。兼修禪定。為利西南。萬行顯發。為往得眾。不捨正觀。名為來復。證于法身。為乃得中。有攸往而利生。必須夙能鑒機則吉。說法不虛。為往有功。性修融合。為天地解。悲體戒雷震。澍甘露法雨。則世出世果。三草二木。各得以時生長熟脫。非佛菩薩何能用此解之時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誤犯之過。則直赦之。令其自新。輕重諸罪。亦寬宥之。令得末減。佛法釋者。即作法取相无生三種懺法。令人決疑出罪。又觀心釋者。即是端坐念實相。銷滅眾罪也。
初六。无咎。象曰。剛柔之際。義无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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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則陰陽和矣。而以六居初。上應九四。適當其際。故義无咎。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以剛中而上應六五。本自无可狐疑。六三不中不正。意欲乘我。象如三狐。我田獵而獲除之。得與六五柔中相合。此正而吉者也。黃為中色。失喻直道。得其中直之道。故除疑而應乎貞矣。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象曰。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陰柔不中不正。自无應與。上思負四。下欲乘二。不知其非道也。是故二以為狐而田之。四以為拇而解之。五以為小人而退之。上以為隼而射之。不亦至可羞乎。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三在四下。欲負于四。故四以三為拇。四未當位。不如九二剛中。故二自能田獲三狐以從五。四必待二之至。始信拇之宜解也。二與四皆陽類。故名為朋。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象曰。君子有解。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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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退也。
五與二為正應。而三且思乘二。則五不能无疑于二矣。賴九二之君子。剛而得中。決能解去六三。上從于我而吉。但觀六三之退。則信九二之有解矣。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无不利。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隼高飛而善摯。以喻負且乘之六三也。當解之時。人人樂為君子。獨六三悖理飛摯。二雖田之。四雖解之。以皆各有正應。不同上六之在局外。又陽與陰情必相得。故或以為狐。或以為拇。不如上六之絕无情係。直以為隼。且居卦終。則公侯之位也。柔而得正。則藏器于身。待時而動者也。故獲之而无不利。
觀心釋六爻者。六三即所治之惑。餘五爻皆能治之法也。初以有慧之定。上應九四有定之慧。惑不能累。故无咎。九二以中道慧。上應六五中道之定。而六三以世間小定小慧。乘其未證。竊思亂之。故必獵退狐疑。乃得中直正道。六三依于世禪。資于世智。起慢起見。妄擬佛祖。故為正道之所對治。九四有定之慧固能治惑。以被六三見慢所負。且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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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中道。故必待九二中道之慧。始能解此體內之惑。六五以中道定。下應九二中道之慧。慧能斷惑。則定乃契理矣。上六以出世正定。對治世禪世智邪慢邪見。故无不利。
(兌下 艮上)
損。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難既解矣。相安于无事。必將剝民以奉君。此世道之損也。惑既治矣。從此增道損生。此觀心言損也。且以世道言之。凡為上者。必其勞而不怨。欲而不貪。真足以取信于民。則雖損之而元吉无咎。凡為下者。必以可貞之事益上。勿貢諛。勿獻異。勿開勞民傷財種種弊端。則利有攸往。蓋下事上。猶人事天地鬼神祖宗也。享以其誠。不以其物。雖二簋便可用享。豈以多物為敬哉。觀心者。信佛界即九界。故元吉无咎。知九界即佛界。故不動九界而利往佛界。不壞二諦而享于中道也。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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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濟為益。上行為損。此聖賢觀于天下萬世不易之道而立此名也。上必有孚。乃可損下而元吉无咎。下必可貞。乃利有攸往以益上。雖二簋亦可用享。蓋不過各論其時。但貴與時偕行而已。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山下有澤。則山必日損。君子以為吾心之當損者莫若忿欲。故懲忿則如摧山。窒欲則如填壑。俾復于平地而後已也。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損之。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初與四為正應。宜損我以益四者也。四方陰柔有疾。故宜已我之事。而速往益之。則得无咎。然以剛益柔。但使斟酌得中可耳。勿令過也。以剛正而應柔正。故往則合志。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九二剛中而不過剛。六五柔中而不過柔。各守其貞可矣。又何須更往益之。以成過猶不及之凶哉。弗損而益。其益乃大。故五有或益以十朋之龜者。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象曰。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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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三則疑也。
六三與下二爻。皆損下以益上者也。初二仍陽。三獨變而為陰。三人行損一人矣。今以一陰上行而益上九。在我固為國爾亡家。而上九陽剛。反能以弗損之益益我。不亦得其友乎。所以凡事宜專一也。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无咎。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陰柔不中。疾也。初九已遄來益我。我但資初九以自損其疾。則初有喜而我无咎矣。遄指初九。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柔中虛己以應九二。九二守貞。弗以有形之物益之。故能使天下歸心。罔不來益以重寶也。蓋人君能虛心用賢。則合于上天。而自上祐之矣。
上九。弗損益之。无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上九受六三之益極矣。苟不有以報之。三雖无怨。人必不服。安能无咎。安能貞吉。安能利有攸往。然欲益三。正不必損我也。蓋三之為臣。固所謂國爾亡家者。但深鑒其一人獨行之誠。則大得其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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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為得友矣。是謂弗損益之。
(震下 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損而有孚。則與時偕行。可以致益。此世間盈虛消息之理也。增道損生。則日進于自利利他之域。此觀心成益也。攸往以處常。涉川以處變。苟得其益之道。則无不利矣。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進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中正。指九五六二言之。震巽皆屬木。故其道可涉川。天施。故坤得其初爻而為震。地生。故乾得其初爻而為巽。然不止于震巽而已。舉凡坎離艮兌等。无非天施地生之益。故其益无方。而與時偕行也。益即全體乾坤。全體太極。全體易道。其餘六十三卦无不皆然。聖人姑舉一隅。令人自得之耳。佛法釋者。損佛界之上。以益九界之下。損己利人。故民說无疆。本高迹下。故自上下下。而其道大光。天行。聖行。名為中正。梵行起于嬰病二行。名為木道乃行。放光現瑞以動之。四辯說法以巽之。開圓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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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性德名為天施。立圓行以成修德名為地生。種而熟熟而脫。番番四悉。名為與時偕行。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風以鼓之。遷善之速也。雷以動之。改過之勇也。陸庸成曰。風之入也最微。故片善不遺。纖過必剔。雷之發也最迅。故遷无畱畱念。改无停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无咎。象曰。元吉元咎。下不厚事也。
居益之初。受上益最厚者也。以下位受此厚益。可安然无所事乎。然剛正而為震主。必能大作以致元吉。則无咎矣。蘇眉山曰。益之初九。損之上九。皆正受益者也。彼自損而專益我。將以厚責我也。我必有以塞之。故損上九利有攸往。益初九利用大作。然上之有為也其勢易。有功則其利倍。有罪則其責薄。下之有為也其勢難。有功則利歸于上。有罪則先受其責。故元吉而後无咎。以所居者非厚事之地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吉。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陰柔中正。以受九五陽剛中正之益。惠我以心。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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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惠我以物。故能使天下歸心。罔不來益我以重寶也。為臣則永貞吉。不可因天祐人助而異其心。為王則用享于帝吉。自新新民而其命維新。象曰。自外來者。明其非心所期。以本无計功謀利之私故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而受上九之擊。其擊我也。正所以益我也。知凶事之真能益我。則无咎矣。位雖不中。而有孚則為中行。可以告公用圭。公指上九。圭以通信。信通則圭仍還公。不取公之物益我。但取公之擊以益我耳。恆人每以凶事為非益。故聖人特明凶事之益固有之。能信凶之為益。則不凶矣。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六四與上二爻。皆損上以益下者也。五上仍陽。四獨變而為陰。是直以身殉民。豈非遷國之象。豈非中行之道乎。初爻既受我益。剛而得正。有大公之心。方將利用大作以報我。我即以之為依可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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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志在益民。故民皆以公心從之。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陽剛中正。應于六二。真實以益下為心者也。惠之以心。則惠而不費。天下咸被其澤。其元吉何必問哉。故能感六二永貞之吉。大得其志。而還報我以好德也。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上九本宜損已以益六三者也。因六三不中不正。故不與其益而反擊之。三固得其凶事鉗錘之益。然在上九。豈可恆以此立心哉。以此立心。則舉凡在下者。皆亦莫益于我。而或擊于我矣。故誡以立心勿恆。恆則必凶。上九不中不正。不仁而在高位元。但思益我。不料擊我。思益而不得益。故曰偏辭。不料擊而得擊。故曰自外來也。
周易禪解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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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禪解卷第六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下經之二
(乾下 兌上)
夬。揚于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約世道。則民說无疆。坐享豐樂。而所行必決。約佛法。則損己利他。化功歸己。決當進斷餘惑。證極果也。夫世間。豈容有陽而无陰。有男而无女。有君子而无小人。然陰居陽上。女占男先。小人據于君子之上。則必將共決去之。必將至王庭以揚之。必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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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相信而聲明其罪以號之。凡此皆有厲之道也。吾謂宜反身修德而告自邑。不宜以力爭而即戎。但使以德往化。則无不利矣。佛法釋者。體惑法界。即惑成智。名告自邑。敵對相除。名為即戎。
彖曰。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說。決而和。揚于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健而說。決而和。正明應以德化。不應以力爭也。知危則光。尚力則窮利有攸往。則以德化小人。小人皆為君子。而剛長乃終也。
象曰。澤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祿宜施。德宜居。祿不施則恩枯。德不居則本喪。又以此施祿。則及下而可以化人。以此居德。則自滿而為人所忌。
初九。壯于前趾。往不勝為咎。象曰。不勝而往。咎也。
重剛不中。不宜進。而壯于進步。徒自折耳。何能勝哉。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剛而得中。知懼知警。居德既周。則有戎可无患矣。
九三。壯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有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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咎。象曰。君子夬夬。終无咎也。
過剛不中。怒且悻悻然現于其面。太剛必折。有凶道也。君子于此。何不自夬其夬。舍上下四陽。而獨行其與上六應之正理。則以德相化。陰陽相和。庶遇雨而若濡。雖彼羣陽不知我心。不諒我迹。或有慍者。然化小人之道必應如此。終无咎也。言夬夬者。羣陽以決去小人為夬。今吾以決不同彼羣陽為夬夬也。
九四。臀无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象曰。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九四以下爻為臀下爻純剛无柔。如有骨无膚。臀既无膚。行必次且不前。若讓彼羊在前。而隨其後。則羊仍屬我所牽。便可悔亡。但以剛不中正。聞此善言。決不相信也。羊。指上六。為兌之主。四宜牽之。不宜決之。亦不宜與之爭前後也。
九五。莧陸夬夬。中行无咎。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上六柔脆如莧。而在五剛之上。如莧在陸。人人得踐踏之。嗟嗟。彼獨非坤德乎。彼獨非太極全體所成。還具太極全體者乎。是宜夬彼羣陽所夬而護養之。乃為中行之道。可无咎耳。然在夬時。終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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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君子小人二其心。未肯忘于大同。故曰中未光也。聖人于復。則諄諄以保護微陽。于夬則諄諄以保護殘陰。陰陽豈可偏廢哉。
上六。无號。終有凶。象曰。无號之凶。終不可長也。
下之五爻。聖人所以勸誡羣陽者至矣。以六居上。雖得其正。而陰柔才弱。不能惕號以自周備。故終不可長不若反乎下以為姤耳。
(巽下 乾上)
姤女壯。勿用取女。
約世道。則決之于意中者。必將遇之于意外。約佛法。則決斷餘惑而上同諸佛者。必巧用性惡而下遇眾生。又約究竟。則夬是无間道。姤是解脫道。約初心。則夬是乾慧。姤是理水也。以无號之一陰忽反于下而得其所安。勢必漸壯。故九二宜包而有之。不宜使賓取之。佛法釋者。在佛為性惡法門。在眾生不了。則為修惡。九二行菩薩道。自可示同修惡。不令餘人作惡。又解脫道。一得永得。名女壯。无所取著。名勿用取女。理水亦爾。
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時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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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矣哉。
不曰剛遇柔而曰柔遇剛者。柔為政也。佛法釋者。剛是性德。柔是修德以修顯性名柔遇剛。剛是妙觀。柔是妙止。從止起觀。名柔遇剛。剛是智慧。柔是禪定。因定發慧。名柔遇剛。修本无加于性。止亦不可偏勝。定亦不可偏多。故曰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天得地之初爻而為巽。撓萬物者莫疾乎風。齊乎巽。而萬物潔齊。故曰品物咸章也。九二之剛。下遇初六。上遇九五之中正。在世法中。則為大臣得君以撫民。在佛法中。則為智慧稱性以成福。故曰天下大行也。
象曰。天下有風。姤。后以施命誥四方。
剝乎上者反乎下。名之曰復。性德也。觀慧也。不可即致用也。故如雷在地中而后不省方。夬乎上者反乎下。名之曰姤。修德也。止定也。即可以取效也。故如天下有風而后施誥命。復以見天地之心。姤以見時義之大。復即乾知大始。姤即坤作成物。復即金聲。姤即玉振。復即智巧。姤即聖力。而腐儒以抑陰戒小人釋之。不亦陋乎。
初六。繫于金柅。貞吉。有攸往見凶。羸豕孚蹢躅。象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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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于金柅。柔道牽也。
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養君子。此世法之必應互相繫屬者也。无性不能起修。无修不能顯性。非智不禪。非禪不智。此佛法之必應互相繫屬者也。一陰始生于下。得九二金柅以繫之。此貞吉之道也。不繫則有攸往。往則見凶。如羸豕必能蹢躅。由不早為調御故耳。柔道宜與剛德相牽。則互相與有成矣。
九二。包有魚。无咎。不利賓。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修顯性。則性有修。定發慧。則慧有定。性修交成。定慧平等。无咎之道也。但可內自證知。豈可舉似他人。世法亦爾。吾民吾子。豈可令他人分治哉。
九三。臀无膚。其行次且。厲。无大咎。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二近于初。故包有魚。三遠于初。故臀无膚。无膚則行必次且矣。然雖厲而无大咎者。以與初六同居巽體。但行未與柔道相牽合耳。
九四。包无魚。起凶。象曰。无魚之凶。遠民也。
剛不中正。執性而廢修。恃慧而棄定。猶世宰輔。居上而遠民也。方其高談理性。正逞狂慧。不知其為
~p 12912-12913
凶。臨命終時。地獄相現。則悔无所及。猶包中无魚。起水而後知之。
九五。以(杞-己+巳)包瓜。含章。有隕自天。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舍命也。
枸杞枝軟而長。以此包瓜。則其蔓交繫而不可解。此九二與初六相遇之象也。九五為姤之主。乃高居于上。遠不相及。但以剛健中正。則性德久熏成種。將欲發煥。故名含章。由其志不舍命。不肯自暴自棄。故初六雖不相遇。必有自天隕墜以遇我者矣。發得本有。名為自天。无心契合。名為有隕。又九二如大臣。能有初六之民。與民固結。九五如聖君。能用九二之賢臣。故名含章。既有九二。則并九二所遇初六之民而有之矣。民與之。即天與之。故云有隕自天。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居姤之終。不與柔遇。名姤其角。此如二乘偏真空慧。但免无魚之凶。不无焦芽敗種之吝也。
(坤下 兌上)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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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則相聚。世出世之常也。聚安有不亨者哉。幽明之情萃。故有廟可假。上下之情萃。故大人可見。用大牲以假有廟。利攸往以見大人。皆順乎時義之所當然。所謂貞也。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同一致孝享耳。有時云二簋可用。有時云樽酒簋貳。今則云用大牲吉。同一見大人耳。有時云不利涉川。有時云往蹇來碩。今則云利有攸往。夫豈有私意于其間哉。宜儉則儉。宜豐則豐。可往則往。可來則來。皆所以順天命而觀物情耳。
象曰。澤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戒器戒不虞。
楊慈湖曰。澤所以能瀦水而高上于地者。以有坊也。民所以得安居而聚者。不可无武備也。除治戎器。戒備不虞。皆大易之道也。蕅益子曰。約佛法。則毗尼內禁。約觀心。則密咒治習。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无咎。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當萃之時。未有不志于萃者也。二陽為受萃之主。
~p 12916-12917
而四陰萃之。初與四為正應。本可信也。不中不正。故不能終其信。而乃亂乃萃焉。乃亂故若號。乃萃故一握為笑。言其號笑夾雜而為一握也。然既是正應。何所疑恤。不若往從為无咎耳。志亂故號笑夾雜。明相應之理未嘗亂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象曰。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柔順中正。上應九五陽剛中正之君。本无可疑者也。乃初六與六三皆往萃于九四。我居二者之間。設不自引而出。何以取信于九五乎。苟引出而得其信。則不必用大牲。而用禴亦利矣。舍二陰而獨從所應。故如用禴。其物甚薄。但由二有中德。故不變所守以隨兩陰耳。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上无應與。志欲萃而无從。故嗟如而无所利。然當萃之時。往從九四。亦可无咎。但非正應故得小吝。而九四則巽以受之矣。
九四。大吉无咎。象曰。大吉无咎。位不當也。
當萃之時。初六應之。六三歸之。不幾以臣擬君乎。
~p 12918-12919
故必大吉乃得无咎。如伊尹周公之終盡臣道可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陽剛中正。以天位而受萃者也。然惟二實應之。上實附之。而初與三已萃于九四矣。僅可无咎。若能忘吾位以任九四。聽彼二陰之匪孚我。而元萃于四者永貞弗改。則九四既為吾臣。二陰何一非吾民也。故得悔亡。設但恃其位以為萃。則志未光矣。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以陰居陰。而在上位。心不自安。故齎咨涕洟。以附悅于九五。得无咎也。
(巽下 坤上)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
氣聚而上升。如木之升于地。元亨可知也。巽順非果于有為者。故勸以用見大人勿恤。萬物齊乎巽。而相見乎離。故南征則吉。欲其嚮明以行志也。
彖曰。柔以時升。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征吉。志行也。
巽木本柔。故必以時而升。木之升固必藉土。土亦
~p 12920-12921
以生木為功。今九二剛中而應六五。蓋不惟木之志。亦是土之志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道體本无大小。而君子之積德也。順而致之。必由小以高大。譬如合抱之木始于微芒。但不可(片*戈)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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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9-20 16: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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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可助長耳。
初六。允升大吉。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為巽之主。上與二陽合志。故信能升而大吉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升九二之求孚于六五。以各不得其正。非如萃六二之孚于九五也。但萃之六二。以兩鄰同質。而不同志。故中雖未變。而須引吉。今升之九二。以兩鄰異質。而志相合。故不惟无咎。而且有喜。
九三。升虛邑。象曰。升虛邑。无所疑也。
以堅剛之木。上升于柔順之土。何疑阻哉。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巽之升也為木。坤之升也為山。而人之升也為亨于天地山川鬼神。其事不同。其所以為順一也。方木之升于地。人但以為木剋土耳。不知木升即是
~p 12922-12923
地升。以離地四微。別无木四微故。如太王之去豳而邑于岐。人但以為王棄豳耳。不知邑岐即是邑豳。以非捨豳人而別撫岐人故。
六五。貞吉升階。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朝有君子。則聖王之志得。猶地有喬木。則成園苑。故地未有不以升木為志者也。九二剛中。而五應之。此明與以可升之道。猶聖王之設階以升君子。但恐其以陰居陽。不能鑒九二之孚。故特以貞誡之。欲其貞于九二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貞。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升至于冥。可以息矣。而有不息之貞。則宜冥而益升。此所謂天爵也。修其天爵。則匹夫不為貧賤。而不富可消矣。
(坎下 兌上)
困。亨。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
升而不已必困。此盈虛消息之常也。困心衡慮。實所以致亨。然不以正道持之。不以大人處之。何能吉无咎哉。設无躬行實德。而但有空言。決不足以取信矣。
彖曰。困。剛揜也。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惟君子
~p 12924-12925
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坎剛在下。而為兌柔所揜。剛既被揜。水漏澤枯。困之象也。處險而說。素患難行乎患難。遯世无悶。不改其樂。非君子其孰能之。九二九五。皆以剛而得中。此大人之貞。吉之道也。苟不守此貞。而徒尚口。適足以取窮而已矣。
象曰。澤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水在澤下。澤中无水。枯槁窮困。此已定之命也。君子致之而已。豈容作意而不順受。剛中故處險能說。此在我之志也。君子則心遂之。豈因顛沛而或稍違。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歲不覿。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六爻皆處困者也。惟剛中大人能不失其所亨。初六居下。臀之象也。上應九四之株木。正當困時。不能相庇。而陰居險初。則如入于幽谷。三歲不能相見矣。
九二。困于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亨祀。征凶。无咎。象曰。困于酒食。中有慶也。
當困之時。能以剛中自養。故名困于酒食。九五陽
~p 12926-12927
剛中正之君。必將以朱紱錫我。使我同濟時困。我但當默然以誠應之。如亨祀然。若遽往則必有凶。而志在救時。仍无咎也。中有慶即是貞大人吉。此如伊尹就湯。紱。蔽膝也。
六三。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象曰。據于蒺藜。乘剛也。入于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陰柔不中不正。居于二陽之間。四如石。二如蒺藜。上六不與相應。故入其宮而不見其妻。由无禎祥之德。所以自取其凶。
九四。來徐徐。困于金車。吝。有終。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夫處困而亨。非剛中者不能也。九四正在困時。猶不能忘情于初六。而來徐徐。既志在初六。豈惟不與九二合德。反困于九二之金車而吝矣。然九二剛中。必能與我同濟時困。不因我不當位而遂棄我。故可有終。
九五。劓刖。困于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九五陽剛中正。居于尊位。視天下如一身者也。上六困于葛藟。如劓我之鼻。初六困于株木。如刖我
~p 12928-12929
之足。我方賴九二同行濟困。猶如赤紱。而彼方困于酒食。則是我困于赤紱也。然九二中直。必徐應我而有悅。我當竭誠以感之。如祭祀然。庶可以受福矣。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動悔有悔。征吉。象曰。困于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處困之極。可以動而行矣。陰柔才弱。疑慮未當。猶牽纏而不自安。懼其動而有悔。而每自退悔也。故聖人直以征吉決之。
(巽下 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无喪无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
夫井者。居其所而遷者也。知井之居所而遷。則知困之窮而通矣。故次困而明井。邑可改。井不可改。可改則有喪有得。既不可改。何喪何得。食水者往。未食者來。人有往來。井何往來。下瓶將及于水曰汔至。得水收繩未盡曰未繘井。繘井則有功。未繘羸其瓶則凶。此皆人之得喪。非井之得喪也。知井无得喪。則知性德六而常即。知人有得喪。則知修德即而常六。故曰井德之地也。又曰井以辯義。
~p 12930-12931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水輪含地。故鑿地者无不得水。喻如來藏性具一切陰界入等。故觀陰界入者无不得悟藏性。但貴以妙止觀力深入而顯發之。藏性一顯。自養養他更无窮盡也。困之貞大人吉。曰以剛中。今改邑不改井。亦曰乃以剛中。困似專指修德。其實發明全修在性。今似專指性德。其實要人全性起修。故隨明未有功而羸瓶則凶。其重修德甚矣。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夫擔水惠人。則所及者寡。鑿井任伋。則所潤者多。擔水者有作善。鑿井者无作善也。君子之慰勞于民也則勸其交相為養焉。故養而不窮矣。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无禽。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无禽。時舍也。
井之六爻。三陰為井。三陽為泉。初居最下。故象如泥。不惟人不食之。禽亦不顧之矣。理即佛也。
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象曰。井谷射鮒。无與也。
在下之中。故為井谷。有泉可以射鮒。而上无應與。
~p 12932-12933
如甕既敝漏。不能相伋也。魚之至小者名鮒。蓋指初六。此是名字即佛。薄有聞熏。未成法器。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以陽居陽。其泉潔矣。猶居下卦。不為人食。是可惻也。上六應之。故可用汲。蓋王既明而用賢。則賢者之福非止獨受而已。此是觀行即佛。圓伏五住故井渫。未證理水故不食。宜求諸佛加被。則可自利利他也。
六四。井甃无咎。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甃者。以甎石包砌其傍。所以禦汙而潔泉者也。故曰修井。此是相似即佛。從思慧入修慧。禦二邊之汙。而潔中道之泉。
九五。井冽寒泉食。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陽剛中正。泉之至潔而泠然者也。功及于物。故得食之。此是分證即佛。中道理水。自利利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以陰居上。如井之收。收。即井欄。常露之而勿幕。眾皆汲之。而所養无窮矣。此是究竟即佛。功德滿足。盡未來際恆潤眾生。
~p 12934-12935
(離下 兌上)
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夫邑改而井不改者。言其處也。井舊。則无禽而泥。可弗革乎。學者以變化氣質為先。猶火之鍛金也。方其煅也。金必苦之。既煅成器。而後信火之功也。此革之道。即乾坤之道。大亨以正者也。未信故有悔。已孚則悔亡矣。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革而信之。明未革則人不信也。革而當。乃使人信。其悔乃亡。明不當則悔不亡也。須如天地之革時。湯武之革命。方可取信于人耳。革何容易。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曆明時。
時无實法。依于色心分位假立。心无形像。依色表見。色有共相及不共相。共相之在上者為日月星(宿-百+西@人)。因日月星(宿-百+西@人)周行于天。據其所歷之度。以明春夏秋冬之時。春則萬物皆春。乃至冬則萬物皆冬。故知時惟心現。无在而无所不在。猶如火性无我。
~p 12936-12937
亦无在而无所不在。雖澤中亦自有之。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即其驗也。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象曰。革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
離為能革。兌為所革。而初九居下。上无應與。此不可以有為者也。但用黃牛之革以自鞏固可耳。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陰柔中正。為離之主。得革物之全能者也。革必已日乃孚。而上應九五。是其嘉配。故征吉而无咎。
九三。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過剛不中。而應上六。上六陰柔得正。乃君子而如文豹者也。何容更以剛燥革之。征則必凶。雖得其貞。亦仍危厲。但可自革以相順從。其言至于三就。庶亦可以取信也。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兌金之質。本待煅以成器。而九四无應于下。則无肯成我者。悔可知也。但剛而不過。又附近于離體之上。其志可信。故悔亡而有孚。可以改其所秉之定命。而日進于自利利他之域矣。
~p 12938-12939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以陽剛中正之大人。又得六二陰柔中正之應以輔助之。故如虎之神變。炳乎有文。不待占而足以取信于天下也。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凶。居貞吉。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豹亦生而有文者也。但待時而變現耳。九三剛燥小人。既見其變。亦革言三就以相順從。然僅革面。未始革心。君子正不必深求也。若欲令心革而往征之。未免得凶。惟居貞以默化之則吉。
(巽下 離上)
鼎。元吉亨。
革物者莫若鼎。此陶賢鑄聖烹佛鍊祖之器也。安得不元吉而亨哉。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初陰為足。二三四陽為腹。五陰為耳。上陽為鉉。非鼎象乎。以木巽火而亨飪。非鼎用乎。勿謂鼎之道小。聖人亨以享上帝。亦此鼎耳。即大亨以養天下
~p 12940-12941
聖賢。亦此鼎耳。何必離事別求理哉。且以卦德言之。內則巽順。外則離而耳目聰明。六五以柔為離之主。進而上行。得中位而應九二之剛。此豈非聖賢佛祖自陶自鑄自烹自鍊之道。其元亨也宜矣。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鼎者。國之重寶。君位之所寄也。得其道以正其位。則命可凝。德不稱位。則命去而鼎隨去矣。約象明之。德如木。命如火。有木則有火。木盡則火亡。有德以正其位則命凝。德亡則命亡。故曰惟命不于常也。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初為鼎趾。應四故顛。然及其未烹物而顛之。舊積否惡從此可出矣。顛趾如得妾。出否如得子。母以子貴。因其子而知得妾之未悖。因出否而知顛趾之有功也。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无尤也。
二當鼎腹之下分。陽剛故為有實。上應黃耳金鉉之六五。能護守之。初雖顛趾而有疾。終不害及我
~p 12942-12943
也。然在二。則宜慎所之矣。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三當鼎腹之中分。其實腴美。有雉膏可食矣。上无應與。如鼎方革耳而不可行者焉。賴六五柔中之黃耳。貫上九剛而不過之玉鉉。方將舉二以及三。如陰陽之和而得雨。則可以虧悔而終吉矣。懷道而不思致用。故失其義。猶所云不仕无義。激之使及時行道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攸-攵+束)。其形渥。凶。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四當鼎腹之上分。其實既滿。而下應初六。則不勝其重。足云折矣。形貌能无赧汗乎。始也不自知其德薄。知小力小。妄據尊位。而謀大任重。今一旦不勝其任。此其所自信者為如何也。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五為鼎耳。而有中德。故其色黃。以虛受實。故為金鉉。鉉即指上九也。以鉉貫耳。以耳舉鼎。盡天下聖賢而養之。豈非聖人大亨之正道乎。然六五自本无實。特下應九二之剛中以之為實。即以此而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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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所謂為天下得人者耳。
上九。鼎玉鉉。大吉无不利。象曰。玉鉉在上。剛柔接也。
上為鼎鉉。自六五觀之。則如金之剛。自其剛而不過之德言之。則如玉之潤矣。金遇猛火則鎔。玉非火所能壞。以此舉鼎。故大吉无不利也。
(震下 震上)
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裏。不喪匕鬯。
主重器者莫若長子。長子未有不奮動以出者也。故震則必亨。然其亨也。必有道以致之。方其初動而來。虩虩乎。如蠅虎之周環顧慮。仍不失其和。而笑言啞啞。夫惟存于己者既嚴且和。以此守重器而為祭主。縱遇震驚百里之大變。能不喪其匕鬯矣。佛法釋者。一念初動。即以四性四運而推簡之。名為虩虩。知其无性无生。名為笑言啞啞。煩惱業境種種魔事橫發。名為震驚百里。不失定慧方便。名為不喪匕鬯也。
彖曰。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恐懼乃能致福。福不可以倖邀。所謂生于憂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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啞啞亦非放逸。仍不失其法則也。惟其養之有素如此。故雖當驚遠懼邇之變。人皆退避。而偏能出此凝定之神以當之。可以守宗廟社稷而為祭主也。為祭主。即是不喪匕鬯註腳。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君子不憂不懼。豈俟雷洊震而後恐懼修省哉。恐懼修省。正指平日不睹不聞慎獨功夫。平日功夫能使善長惡消。猶如洊雷能使陽舒陰散也。惟其恐懼修省慣于平日。故雖遇洊雷。亦復不憂不懼矣。問曰。孔子迅雷風烈必變。復云何通。答曰。此是與天地合德。變則同變。亦非憂懼。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六爻皆明恐懼修省之道。而德有優劣。位有當否。故吉凶分焉。初九剛正。為震之主。主器莫若長子。吉可知矣。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于九陵。勿逐。七日得。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六二乘初九之剛。蓋嚴憚切磋之畏友也。藉此深自惕厲。以振刷我陰柔懦弱之習。舉吾平日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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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純善多種寶貝盡喪不顧。直躋于乾健高明之九陵。勿更畱意求逐。然至于七日。復其故位。則中正純善之德仍在矣。
六三。震蘇蘇。震行无眚。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三遠于初。初之所以驚發我者。蘇蘇而不切矣。三當自以震行。勿因遠于畏友。而緩其恐懼修省之功。則无眚也。
九四。震遂泥。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九四亦震主也。以陽居陰。復陷四陰之間。雖似洊至。遂失其威而入泥。豈能如虩虩啞啞之有光哉。
六五。震往來厲。億无喪有事。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喪也。
震六二者惟初九。故但云來厲。震六五者。則初九與九四也。初震既往。四震復來。五得藉此以自惕厲。令所行日進于高明。故曰危行。猶所云邦有道危言危行也。以六居五。不過于柔。又得中道。故其德甚多。而毫无所喪。但有恐懼修省之事耳。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鄰。无咎。婚媾有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凶无咎。畏鄰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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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九之剛。固不足以及我。九四震亦遂泥。聲已索索无餘威矣。而陰柔弱極。方且視矍矍而惶惑无措。以此征往。則中心无主。神已先亂。凶可知也。然震既不及其身。止及其鄰。即因震鄰而恐懼修省。亦可无咎。但禍未至而先防。乃明哲保身之道。儻與婚媾商之。必反以為迂而有言矣。君子可弗自勉乎。
(艮下 艮上)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
夫動與止。雖是相對待法。亦是相連屬法。又是无實性法。究竟是无二體法也。不動曰止。不止曰動。此約相對待言也。因動有止。因止有動。此約相連屬言也。止其動則為靜。止其靜則為動。動其止則為動。動其動則為止。此約无實性言也。止即是動。故即寂恆感。動即是止。故即感恆寂。此約无二體言也。知動止无二體者。始可與言止矣。夫人之一身。五官備于面。而五臟司之。五臟居于腹。而一背繫之。然玄黃朱紫陳于前。則紛然情起。若陳于背。則渾然罔知。故世人皆以背為止也。然背之止也。縱令五官競騖于情慾。而仍自寂然。逮情之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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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復一背原无所分別。而畢竟隨往。故以面從背。則背止而面亦隨止。以背從面。則面行而背亦隨行。究竟面之與背。元非二體。不可兩判。今此卦上下皆艮。止而又止。是艮其背者也。艮背何以能无咎哉。是必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斯无咎耳。身本非實。特以情欲錮之。妄見有身。今向靜時觀察。其中堅者屬地。潤者屬水。煖者屬火。動者屬風。眼耳鼻舌異其用。四支頭足異其名。三百六十骨節。八萬四千毫竅。畢竟以何為身。身既了不可得。即使歷涉萬變。又豈有人相可得哉。故行其庭而亦不見其人。此則止不礙行。即行恆止。故无咎也。
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也。
止其行而為靜。止其止而為動。動靜以時。无非妙止。故其道光明也。止非面牆之止。所非處所之所。特以法法本不相知。法法本不相到。猶此卦之上下敵應而不相與。是以覓身了不可得。雖行其庭。而亦了无人相可見。合于光明之道而无過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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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山並峙。各安其位者也。是故草木生之。禽獸居之。寶藏興焉。位位无非法界故也。君子于此非不思也。知離此現前之位。別无一法可得。故思不出其位。不出位而恆思。則非枯槁寂滅。思而不出其位。則非馳逐紛紜。恆思則能盡其位之用。故一切旋乾轉坤事業。无不從此法界流。不出則能稱其位之量。故一切位天育物功能。无不還歸此法界。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居艮之下。其位為趾。止之于初。不令汨于所欲往。斯固未失正而无咎矣。然必利于永貞。時止則止。時行則行。乃獲敦艮之吉耳。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趾也。腓也。股也。皆隨心而為行止者也。然趾无力。不能自專。又正行時趾元自止。今六二其位為腓。而以陰居陰。當艮之時。力能專止而不隨心動。故曰不拯其隨。此非動靜不失其時之道。蓋由未肯謙退。而聽命于天君。故令其心不快。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三位在限。而以剛居剛。為艮之主。則腰臗硬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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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屈申者也。夫上下本自相聯。猶如夤然。今分列而不相繫屬。其危厲不亦薰心矣乎。
六四。艮其身。无咎。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四位在于胸腹。彖云艮其背。而此直云艮其身。身止則背不待言矣。夫千愆萬繆皆由身起。今陰柔得正。能止諸躬。何咎之有。楊龜山曰。爻言身象言躬者。伸為身。屈為躬。屈伸在我不在物。兼爻與象。是屈伸兼用矣。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五位在心。心之聲由輔以宣。而以陰居陽。又復得中。能于言未出口前豫定其衡。故言无妄發。發必有序。而口過終可免矣。
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為艮之主。居卦之終。可謂止于至善。无所不用其極者矣。性德本厚。而修德能稱性復之。故曰以厚終也。震為長男。故舉乾之全體大用而虩于其初。艮為少男。故舉乾之全體大用而敦于其上。一始一終。知及仁守之功備。非動非靜之體復矣。
(艮下 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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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敦艮既非面牆。則止而不失其行之時矣。行之以巽。故名曰漸。君子將致身以有為。必如女之歸夫。始終以禮而非苟合。乃得吉耳。苟不利貞。則躁進固足取辱。雖漸進亦豈能正人哉。佛法釋者。理則頓悟。乘悟併銷。如震虩而艮敦。事非頓除。因次第盡。如女歸而漸進。又次第禪門名之為女。即事禪而達實相名之為歸。以圓解徧修事禪名之為貞。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進有頓漸。今明以漸而進。故如女歸則吉也。得位則往有功。儻進不得位。則不可往明矣。以正則可正邦。儻進不以正。則不能正邦明矣。然此卦何以為進得位。則由九五剛得中耳。何以為往有功。則由止而巽故動不窮耳。止者動之源。設无止體。則一動即窮。如溝澮因雨暫盈。可立待其涸也。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木在山上。以漸而長。觀者不覺。君子居德亦復如是。山有喬木。則山益高。俗有居賢德之君子。則俗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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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鴻漸于于。小子厲。有言。无咎。象曰。小子之厲。義无咎也。
洪覺山曰。漸何以象鴻也。鴻。水鳥。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出則有時。居則有序。蘇眉山曰。鴻。陽鳥而水居。在水則以得陸為安。在陸則以得水為樂者也。初六陰爻。如鴻在水。上无應與。故為漸于水涯。于人則為小子。正宜乾乾惕厲。且宜有言以求人之切磋琢磨。如鴻在干。而哀鳴覓伴。乃无咎也。无應本宜有咎。以當漸初。而能自厲。則其義可无咎矣。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二亦在水。而應九五。則如漸于磐石。飲啄皆和樂矣。養道以待時。豈无事而食哉。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象曰。夫征不復。離羣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九三陽爻。如鴻在陸。上无應與。則无水矣。鴻不亂配。而六四亦无應與。與三相鄰。設三征而從四。則為離鴻羣而可醜。設四俯而就三。則為失其道而雖孕亦不敢育。凶可知已。夫非配而私相為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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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言之則寇也。三若守正而禦之。則在我既无離羣之醜。在四亦无失道之凶。乃可順相保耳。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无咎。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四亦在水。而乘九三之剛。不足安身。如漸于木。非鴻之所能棲。以鴻之趾連。不能握木故也。或得其橫而且大有如桷者。庶幾可以无咎。意指上附九五言之。蓋以陰居陰則順。為巽之主則巽。故可冀其无咎耳。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五本在陸。而居尊位。則如高陵矣。下應六二之婦。方飲食衎衎以自養。非九三之所能汙。故三歲不孕終莫之勝而吉也。聖王得名世之臣。滿其夢卜求賢本願。不亦快乎。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上亦在陸者也。但九三為木落南翔之陸。入于人中。故凶。上九為冰泮北歸之陸。超于天外。故吉。所謂鴻飛冥冥。弋者何慕。但可遠望其羽。用為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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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士之儀則耳。又凡鴻飛之時。成配者以次在後。孤而无侶者獨在于前。今上九超然物外。下无應與。如世間義夫。志不可亂。故吉也。以羽為儀。則其為用也大矣。故曰聖人百世之師。
(兌下 震上)
歸妹。征凶。无攸利。
夫漸而進者。未有不歸其所者也。以少女而歸長男。過以相與。亦既得其所歸。然一歸則當終身守之。若更他往則凶。又設以少女用事擅權。則无所利。佛法釋者。修次第禪。蓋攝世間事定而歸佛法正慧者也。儻直用此事定而設化儀。則必墮于愛見之網而凶。若耽著此定。則紆偏權曲徑而无所利也。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征凶。位不當也。无攸利。柔乘剛也。
如人有正配而不育。則必取少女以育子。此亦天地之大義。以例國君用名世為宰輔。不妨用小才小德為百官。觀心用妙定合妙慧。不妨用次第諸禪助神通。設使天地不交。則萬物不興。故歸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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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人道之以終而成始者也。夫如是。則歸妹何過。獨恨其以說而動。則名為繼嗣。實在情欲。如國君名為羣寮。實在便嬖。觀心名為助道。實在味禪。故所歸者名為妹也。女捨夫而他適。臣捨君而他往。定捨慧而獨行。則必得凶。以卦中陰爻之位皆不當故。女恃愛而司晨。臣恃寵而竊柄。定久習而耽著。則无攸利。以卦中六三之柔。乘九二初九之剛。六五上六之柔。乘九四之剛故。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方雷之動。必感于澤。而雷則易息。澤恆如故。此豈可為夫婦恆久之道。亦豈君臣相遇之道。亦豈定慧均平之道乎。君子之于事也。未暇問其所始。先慮永其所終。苟以永終為慮。則知歸妹之敝矣。昔有賢達。年高无子。誓不取妾。其妻以為防己之妒也。宛轉勸曰。君勿忌我。以致无後。賢達曰。吾豈不知卿有賢德哉吾年老矣。設取幼妾。未必得子。吾沒之後。彼當如何。是以誓弗為耳。其妻猶未深信。乃密訪一少艾。厚價買之。置酒于房。誘其夫與之同飲。抽身出房。反鎖其門。賢達毅然從窗越出。喻其妻曰。吾豈以衰頹之身汙彼童女。令彼後半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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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退失措也。幸速還彼父母。勿追其價。于是妻及親友无不歎服。未幾。妻忽受胎。連育三子。後皆顯達。噫。此所謂永終知敝。以德動天者乎。聖人于彖傳中。隨順恆情。則以天地大義許之。于大象中。勸修陰德。則以永終知敝醒之。知此義者。亦可治國。亦可觀心矣。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此卦以下兌為妹。以震為所歸者也。兌三爻中。六三為妹。而初九九二從嫁者為娣。震三爻中。九四為所歸主。而六五如帝乙之主婚。上六如宗廟之受祭。今初九以剛正之德。上從六三之妹。歸于九四。而為其娣。六三如跛。待初能履。故得征吉。娣之為德。貴在能恆。相承于三。則三吉而初亦吉矣。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以剛中之德。亦從六三而為娣。六三如眇。待二能視。夫不自有其明。而使人獲其視。非幽人之貞其孰能之。然亦止是娣德之常耳。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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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兌之主。恐其說之易動也。故誡之曰。須待六五之命。勿令人輕我。而反重我之娣以歸也。由位未當。故誡之。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三既須五命而後歸我。則我之歸妹不愆期乎。然雖遲歸。會須有時。如大舜不得父命。則待帝堯之命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五為帝乙。六三為妹。亦稱女君。初九九二為娣。以袂而論。則三不如初之與二。以女而論。則如月幾望而圓滿矣。夫以帝女之貴。而能行嫁于下。不驕不亢。豈非吉之道乎。
上六。女承筐无實。士刲羊无血。无攸利。象曰。上六无實。承虛筐也。
震為兌所承之筐。兌為震所刲之羊。三承于六。筐則无實。六刲于三。羊則无血。故无攸利。蓋生不積德。死後无靈。不能使子孫繁衍。至于不獲已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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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此非女士之過。皆上六无實之過也。君子永終知敝。早見及于此矣。
周易禪解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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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禪解卷第七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下經之三
(離下 震上)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
家有妻妾則豐。國有多土則豐。觀心有事禪助道則豐。豐則必亨。然非王不足以致豐。豐則可憂。而勿徒憂。但宜如日之明照萬彙可也。
彖曰。豐。大也。明以動。故豐。王假之。尚大也。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
~p 12974-12975
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明而不動。動不以明。皆非王者之道。皆不可以致豐。故惟王乃能尚大耳。所謂勿憂宜日中者。亦非止之令其不昃。正宜用其明以照天下。則不為豐所蔽也。至于昃食盈虛。雖天地不能違時。徒憂何益。
象曰。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
折獄如電之照。致刑如雷之威。天之雷電。偶一至焉。常至則物必壞。君子之用刑獄。不得已爾。輕用則民必傷。天之雷電必在盛夏。君子之用刑獄。必于豐樂康阜之時。
初九。遇其配主。雖旬无咎。往有尚。象曰。雖旬无咎。過旬災也。
他卦六爻。每以陰陽相應為得。所謂沈潛剛克高明柔克也。惟豊六爻。則陽與陽相得。陰與陰相得。所謂強弗友剛克燮友柔克也。初九剛正。遇九四為其配主。互相砥礪。故雖旬无咎。而往有尚。若不速往。至于過旬。不免日中則昃而有災矣。
六二。豐其蔀。日中見斗。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象曰。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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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為離之主。至明者也。上與六五柔中合德。可以互相資益。而六五為九四所隔。如豊其蔀而日中見斗者焉。夫六五燮友。可以誠感。而不可以急應。故往則反得疑疾。惟有孚發若則吉。蓋信以除疑。發以撤蔀也。蔀本无實。因疑故有。志發則疑除。疑除。則蔀撤而見九二之日矣。五本賢君。故其志可發。
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沫。折其右肱。无咎。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
以剛正而居離體。可以照天下者也。應于上六。陰陽交而霈然大雨。故于日中但見水沫紛飛。失王假尚大之事。終不可以有為矣。明莫若左。動莫若右。上六居震之極。妄動自傷。故在九三如折右肱。此上之咎。非三咎也。
九四。豐其蔀。日中見斗。遇其夷主。吉。象曰。豐其蔀。位不當也。日中見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以陽剛為震之主。興云蔽曰。故為豐蔀見斗。幸遇初九剛正。如日方升而往有尚。力能等我而為夷主。相與摧散陰霾。行照天下。不失豐亨之義。故吉也。六二之豐蔀見斗。乃指六五被九四所蔽。今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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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則自豐其蔀。致使日中見斗。故以位不當幽不明責之。
六五。來章。有慶譽。吉。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柔中居尊。而六二以信發之。雖全賴彼離明之德。亦實由我能來之也。君臣合德。天下胥蒙其慶矣。
上六。豐其屋。蔀其家。闚其戶。閴其无人。三歲不覿。凶。象曰。豐其屋。天際翔也。闚其戶。閴其无人。自藏也。
以陰居陰。處震之極。豊之上。拒絕離明。惟恐容光之或照及我也。故豐其屋。則堂高數仞。飛檐斜桷。若欲翔于天際者。蔀其家。則多設覆蔽。深自藏隱。縱闚戶而閴若无人者。此乃從闇至闇。雖至三歲猶不相覿。凶何如哉。三歲言其甚久。亦以隔于九三。共三爻故。
(艮下 離上)
旅。小亨。旅貞吉。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故次豐之後明旅也。豐以尚大。旅以小亨。貞豈有大小哉。在大則大。在小則小。耍不失其貞而已。不失其貞。則无往而不吉矣。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旅之時義大矣哉。
~p 12980-12981
在外故名為旅。處旅莫尚于柔。用柔莫貴于得中。得中則能順剛。而天下无難處之境矣。止故能隨寓而安。麗明故能見機而作。此旅之貞。即乾之貞。即坤之貞。即大易之貞也。從來大聖大賢。自天子至于庶人。无不全以乾坤大易之貞而處旅。无不即于旅時而具見乾坤大易之貞者。詎可以造次而忽其時義之大哉。佛法釋者。下三土无非旅泊千三土中作大佛事。故時義大。若以寂光法身視之。仍名小亨。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畱獄。
山如亭舍。火如過客。君子之省方巡狩也。法離之明。法艮之慎。故刑可用而獄不可畱。蓋設使畱獄不決。則不惟失離之明。亦且失艮之慎矣。觀心釋者。念起即覺。覺即推破。不墮掉悔也。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
陰柔在下。不中不正。旅而瑣瑣者也。瑣瑣猶云屑屑。由无高明遠大之志。所以自取其災。
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僕貞。象曰。得童僕貞。終无尤也。
當旅之時。各以在上相近之爻為次為處為巢。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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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宜依陽。陽宜附陰。今六二陰柔中正。順乎九三之剛。故為即次。以陰居陰。而在艮體。為懷其資。下有瑣瑣之初六。而无二心于我。為得童僕貞。夫即次懷資猶屬外緣。得童僕貞則由內德。有德如是。可謂旅貞吉矣。終无尤。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三以四為其次。而以陽遇陽。又屬離體。故焚其次而亦可傷矣。又復過剛不中。處此旅時。猶不知所以善與其下。致使童僕離心遠去。此豈人之罪也哉。
九四。旅于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象曰。旅于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君子行役。志元不在資斧。九四近附六五。聊可處矣。以陽居陰。陰為資斧。猶云資糧。可以致用。故名資斧。然五方在旅。不能即大用我以行其志。故雖獲于處。而猶未得位也。既未得位。故雖得其資斧。而于行道之心仍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
此正所謂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者也。虛心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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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賢以濟吾旅。如射雉者。雖或亡其一矢。終必得雉。故人譽之。天命之矣。蓋以人合天。天必祐之。名為上逮。
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于易。凶。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
處旅莫尚于柔。今以剛不中正。而在離極。更无覆護之者。如鳥焚其巢矣。先則以處高為樂故笑。後則以焚巢无歸故號咷。離本有牝牛之德。乃以任剛傲慢。不覺喪之。凶何如哉。然巢之焚。由其以旅在上。乃是高亢加人。故義能招之。豈可歸咎于命數。牛之喪。由其不知內省。驕矜自是。故禍生于所忽。而終莫之聞。豈可怨尤于他人。
(巽下 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善處旅者。无入而不自得。不巽則无以自容矣。巽以一陰入于二陽之下。陰有能而順乎陽以致用。故小亨而利有攸往利見大人也。觀心釋者。增上定學。宜順于實慧以見理。
彖曰。重巽以申命。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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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在旅也。得乎丘民而為天子。民有能而順乎君。君則殷勤鄭重。申吾命以撫綏之。蓋由剛巽乎中正之德。故其志得行。故柔皆順之也。剛不中正。則不足以服柔。柔不順剛。則亦不得小亨矣。利有攸往。利見大人。正所以成其小亨。不往不見。何以得亨也哉。
象曰。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風必相隨繼至。乃可以鼓萬物。君子必申明其命。篤行其事。乃可以感萬民。故曰君子之德風。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象曰。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初六。巽之主也。巽主于入。而陰柔每患多疑。故或進而且退。夫天下事本无可疑。特其志自疑耳。決之以武人之貞。則志治而天下事不難治矣。此所云武人之貞。即彖所云有攸往而見大人者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紛若。吉。无咎。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九五陽剛中正。為巽之主。如坐床上。則九二巽德之臣。固宜在床下矣。然以剛中得初六之順。未免有僭竊之嫌。故必用史以紀吾所行。用巫以達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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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悃。紛若不敢稍疏。乃得中而吉无咎也。
九三。頻巽。吝。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以剛居剛。非能巽者。勉強學巽。時或失之。蓋志窮則不止于志疑。疑可治而窮則吝矣。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
陰柔得正。為巽之主。順乎九五陽剛中正之君。此休休有容之大臣。天下賢才皆樂為用者也。故如田獲三品而有功。三品者。除九五君位。餘三陽皆受其羅網矣。
九五。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雖有其德。苟无其位。則不敢變更。雖有其位。苟无其德。則不能變更。九五蓋德位相稱者也。故得其巽之貞。而亦吉。亦悔亡。亦无不利。然事既變更。則是无初。變更得正。所以有終。又必丁寧于未更三日之先。且豫揆度于既更三日之後。則吉也。盤庚以之。
上九。巽在床下。喪其資斧。貞凶。象曰。巽在床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凶也。
以陽剛居卦上。舉凡九五九二之能巽者。皆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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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下矣。而我方上窮而不知。故初六六四之資斧。皆為二五所用。而不為我用。其凶也。是其正也。何所逃乎。
佛法釋六爻者。初是世間事禪。有進有退。二是空慧。宜史巫以通實相。三是乾慧。不能固守。四是出世間禪。多諸功德。五是中道正慧。接別入圓。故无初有終。上是邪慧。滅絕功德。
(兌下 兌上)
兌。亨。利貞。
入則自得。自得則說。自得則人亦得之。人得之則人亦說之矣。說安得不亨哉。然說之不以正。君子不說。故利貞焉。書云。无拂民以從己之欲。罔違道以千百姓之譽。
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剛中則无情欲偏倚之私。柔外則无暴戾粗浮之氣。此說之至正。天地同此一德者也。以此德而先民。民自忘勞。以此德而犯難。民自忘死。即此是說之大。民自勸而胥化于善。非以我勸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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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
澤相麗則不枯竭。學有朋則不孤陋。以文會友。講也。以友輔仁。習也。講而不習則罔。習而不講則殆。講則有言不背于无言。習則无言證契于有言。又講則即无言為有言。習則即有言成无言矣。
初九。和兌。吉。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剛正无應。和而不同。得兌之貞者也。无私故未有疑。
九二。孚兌。吉。悔亡。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剛中則誠內形外。自信其志。亦足以取信于天下矣。
六三。來兌。凶。象曰。來兌之凶。位不當也。
六三為兌之主。何以凶哉。乾得坤之上爻而為兌。以陽為體。以陰為用者也。若內无其體。徒欲外襲其用以來取悅于人。則亂義必矣。君子所以惡夫侒者。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兌不可以不利貞也。三之來兌。何足戀惜。乃不忍絕而商之。心必未寧。惟介然自斷。速疾勿遲。則有喜矣。大臣不為諂媚所惑。天下且受其慶。不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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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有喜而已。
九五。孚于剝。有厲。象曰。孚于剝。位正當也。
陽剛中正。誠內形外之至者也。故不惟可孚于君子。亦可孚于剝正之小人。使彼改惡從善。反邪歸正。而有厲焉。蓋既有其德。又有其位。故化道如此之盛耳。
上六。引兌。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上六亦為兌主。然既无其體。惟思以悅引人。則心事亦曖昧矣。三欲來四。上欲引五。其情態同。而三不當位故凶。上猶得正故不言凶。
(坎下 巽上)
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
悅而後散之。謂公其悅于天下。而不獨樂其樂。故亨也。既能與民同樂。則上可以悅祖考。故王假有廟。遠可以悅四夷。故利涉大川。而悅不可以不正也。故誡之以利貞。
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九二剛來而不窮。六四柔得位乎外而上順于九五。此能擴充兌卦剛中柔外之德。而渙其悅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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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者也。安得不亨。又九五居上卦之中。此王假有廟以悅祖考之象。乘巽木而涉坎水。此遠悅四夷決定有功之象。而貞在其中矣。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于帝立廟。
風行水上。不勞力而波濤普徧。先王享帝以事天。立廟以事先。盡其一念誠孝。即足以感通天下。恩波亦无不徧矣。故曰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視諸掌乎。
初六。用拯。馬壯吉。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初居坎下。受四之風而用拯。拯則出水而登陸矣。坎于馬為美脊。今初六順于九二。故為馬壯而吉。
九二。渙奔其杌。悔亡。象曰。渙奔其杌。得願也。
此正彖傳所謂剛來而不窮者也。當渙時而來奔據于杌。卓然安處中流。得其自悅悅他之願。故悔亡。
六三。渙其躬。无悔。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陰居坎體之上。六四上同上九之風而渙之。舉體散作波濤以潤于物。志在外而不在躬。故无悔也。
六四。渙其羣。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象曰。渙其羣无吉。光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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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正彖所謂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也。陰柔得正。為巽之主。上同九五。下无應與。盡渙其羣以合于大公。此則天下一家。萬物一體。名雖為渙。而實乃有丘矣。聖人无己。无所不己。光明正大之道。豈平常思慮所能及哉。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无咎。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發大號以與民同悅。如汗之發于中而浹于四體。蓋四之渙羣。由五為王而居于正位。四乃得上同之。是故大號如汗渙于外。王居正位常在中。故无咎也。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无咎。象曰。渙其血。遠害也。
血者。坎之象。逖者。遠也。人有大患。為其有身。常情執之。保為己躬。正理觀之。乃膿血聚。毒害本耳。上九用六四之風。以渙六三之躬。六三可謂忘身為國。故志在外而无悔。然非上九為其遠害。則六三何能興利乎。合六爻言之。九二如賢良民牧。承流宣化。六四如名世大臣。至公无私。九五如治世聖王。與民同樂。上九如保傅司徒。教民除害。初因此而出險。既拔苦必得樂。故吉。三因此而忘我。既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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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必興利。故无悔也。
(兌下 坎上)
節。亨。苦節不可貞。
水以風而渙。以澤而節。節則不潰不涸。而可以常潤。故亨。夫過于渙必竭。故受之以節。然過于節則苦。又豈可常守乎。
彖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得中則不苦。苦則窮。窮則不可以處常。不苦則說。說則并可以行險。惟節而當位。斯為中正。惟中正故通而不窮。天有四時。王有制度。皆所謂中正以通者也。
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
若冕旒。若宗廟。若樂舞。若階陛。若蓍龜。若爵祿等。皆有其數以為度。制使各得其節。則无過與不及。而不奢不儉。若見君。若事親。若接賓。若居喪等。皆根乎德以成行。議使各當其節。則无過與不及。而可繼可傳。如澤節水。稱其大小淺深。要使不潰不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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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九。不出戶庭。无咎。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
節之義亦多矣。或時節。或裁節。或品節。或名節。或撙節。或符節。或節制。或節文。或節限。或節操。今且以時節言之。剛正而居下位。九二塞于其前。故順時而止。不出戶庭。既知裁節。則品節名節皆善矣。復以節制言之。上應六四。水積尚淺。故宜塞使不流也。
九二。不出門庭。凶。象曰。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
若以時節言之。既在可為之位。又有剛中之德。六三已闢其門。而乃上无應與。固守小節。豈非大失。復以節制言之。上對九五。水積漸深。便宜通之使流。胡須阻塞以致洪汎。豈非失時之極。
六三。不節若。則嗟若。无咎。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若以時節言之。陰不中正。居下之上。又為悅主。故始則恣情適意而不知節若。後則憂患洊至而徒有嗟若。自取其咎。无可以咎誰也。復以節制言之。上對上六。水已汎濫。而澤口不能節之。徒有嗟若而已。將誰咎乎。
六四。安節。亨。象曰。安節之亨。承上道也。
若以時節言之。柔而得正。居大臣位以承聖君。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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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安節。所謂太平宰相也。復以節制言之。下應初九。塞而不流。任九五上六之波及于物。而我獨享其安。故亨。
九五。甘節吉。往有尚。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
陽剛中正。居于尊位。所謂當位以節者也。无過不及。故甘而吉。行之无敝。故往有尚。自居位中。故非失時。極之九二所能阻礙。
上六。苦節貞凶。悔亡。象曰。苦節貞凶。其道窮也。
若以時節言之。純陰而居節之極。固守不通。故其道既窮。雖正亦凶。彼執為正。實非正也。惟悔而改之則不窮。不窮則凶可亡矣。復以節制言之。水以流下為其節操。六三兌口上缺。不能節制。故上六盡其流下之節而不稍畱。遂至枯竭而為苦節。故曰其道窮也。
(兌下 巽上)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四時有節。故萬物信之。而各獲生成。數度德行有節。故天下信之。而成其感應。孚者。感應契合之謂。中者。感應契合之源也。由中而感。故由中而應。如豚魚之拜風。彼豈有安排布置思議測度也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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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而能若豚魚拜風。則吉矣。然欲致此道。則利涉大川。而又利貞。蓋不涉川。不足以盡天下之至變。不利貞。不足以操天下之至恆。不涉川。則不能以境鍊心而致用。不利貞。則不能以理融事而立本也。
彖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合全卦而觀之。二柔在內。則虛心善順。毫无暴戾之私。分上下而觀之。兩剛得中。則篤實真誠。毫无情欲之雜。兌悅則感人以和。巽順則入人必洽。故邦不祈化而自化也。信及豚魚。猶言信若豚魚。蓋人心巧智多而機械熟。失无心之感應。不及豚魚之拜風者多矣。故必信若豚魚。而後可稱中孚也。巽為木。為舟。浮于澤上。內虛而木堅。故能无物不載。无遠不達。人之柔在內如虛舟。剛得中如堅木。斯可歷萬變而无敗也。夫中孚即天下之至貞。惟利貞乃成中孚。此豈勉強造作所成。乃應乎天然之性德耳。試觀颶風將作。豚魚躍波。魚何心于感風。風何心于應魚。蓋其機則至虛。其理則至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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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人現在一念心性亦復如是。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不在過去。不在現在。不在未來。覓之了不可得。可謂至虛。天非此无以為覆。地非此无以為載。日月非此无以為明。鬼神非此无以為靈。萬物非此无以生育。聖賢非此无以為道。體物而不可遺。可謂至實。夫十方三世之情執本虛。而心體真實。決不可謂之虛。天地萬物之理體本實。而相同幻夢。決不可謂之實是故柔與剛非二物。內與中非二處也。知乎此者。方可名貞。方可涉川。方信及豚魚而吉矣。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澤感而風應。風施而澤受。隨感隨應。隨施隨受。此中孚之至也。君子知民之為惡也。蓋有出于不得已者焉。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故于獄則議之。功疑惟重。罪疑惟輕也。于死則緩之。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也。如此。則殺一人而天下服。雖死不怨殺者矣。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君子戒慎乎其所不覩。恐懼乎其所不聞。皆是向一念未生前下手。即本體即功夫。即功夫即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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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能遯世不見知而不悔。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所謂闇然而日章者也。纔起一念。則名為他。則志變而不燕矣。小人而无忌憚。行險徼(行-亍+幸)。皆從此一念構出。可不虞之于初也哉。中孚以天地萬物為公。若專應六四。便名有他。
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吾有好爵。吾與爾靡之。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剛得中而居二陰之下。此正闇然日章者也。鶴鳴子和。感應並出于天然。豈有安排勉強。故曰中心願也。子无專指。但取同德相孚之人。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若以卦體合觀。則三與四皆所謂柔在內者也。今以諸爻各論。則六三陰不中正。為兌之主。本應上九而彼方登天獨鳴。不來相顧。近得六四。敵體同類。故有時欣其所得。則或鼓。有時怨其所應。則或罷。有時遙憶上九。則或泣。有時且娛六四。則或歌。皆由无德。不能當位故也。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无咎。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
柔而得正。陰德之盛者也。故如月幾望焉。六三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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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得我為匹。我必亡其匹。絕其類。乃上合于天地萬物為公之中孚而无咎也。
九五。有孚攣如。无咎。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也。
陽剛中正。居于尊位。德位相稱。天下信之。攣如而不可移奪者也。然亦止盡中孚之道而已。豈有加哉。故但曰无咎。亦猶圓滿菩提歸无所得之旨歟。
上九。翰音登于天。貞凶。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長也。
剛不中正。居巽之上。卦之終。自信其好名好高情見。而不知柔內得中之道者也。如雄雞捨其牝而登鳴于屋。已為不祥。况欲登天。天不可登。人必以為怪而殺之矣。何可長也。
(艮下 震上)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君子之制數度議德行也。使其節如天地四時。則豚魚亦信之矣。夫豈有過也哉。自其不能應乎天者。以有他而不燕。故過或生焉。然過從求信而生。過則小矣。過生。而聖賢為之補偏救弊。如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之類。未免矯枉過正。此亦所謂小過也。夫求信而成小過。其過可改也。故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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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枉而為小過。其過可取也。故亨。然必要于得正而已矣。貞則小過便成无過。不貞則小過將成大過。是故當小過時。但可為小事以祈復于无過之地。不可更為大事以致釀成不測之虞。譬如飛鳥已過。遺我以音。不宜上而宜下。上則音啞而我不得聞。下則音揚而我得聞之。得聞鳥音。以喻得聞我過而速改焉。則復于无過之地。過小。而吉乃大矣。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小者即小事。小事有過。故仍不失其亨。設大者過。則必利有攸往乃亨矣。惟與時行。故雖過不失其貞。彖但言貞。傳特點出時行二字。正顯時當有過。則過乃所以為貞。倘不與時行。雖強欲藏身于无過之地。亦不名為貞也。且人有剛柔二德。任大事則宜用剛。處小事則宜用柔。今此卦柔得其中。得中則能與時行。故小事吉。剛失位而不中。不中則不能與時行。故不可以大事。且卦體中二陽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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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之背。外各二陰如舒二翼。有似飛鳥之象。鳥若上飛。則風逆而音啞。鳥若下飛。則風順而音揚也。錢啟新曰。大過。大者過也。曰剛過而中。小過。小者過也。曰柔得中。其所謂過。皆有餘之謂。大成其大。如獨立遯世等事。小成其小。如過恭過哀過儉等事。初不是過剛過柔。更不是過中。故大過之後。受之以坎離之中。小過之後。受之以既濟未濟之中。君子以天下與世論。須是大過。以家與身論。須是小過。大過以剛大有餘為用。剛中之能事。小過以柔小有餘為用。柔中之能事。剛中又巽兌二柔之用。柔中又震艮二剛之用。都不是過中之過。又匪專以坎為剛中。離為柔中。故隨小大而皆亨。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吳草廬曰。恭以救傲。哀以救易。儉以救奢。救其過以補其不足。趣于平而已。所謂時中也。項氏曰。曰行曰喪曰用。皆見于動。以象震也。曰恭曰哀曰儉。皆當止之節。以象艮也。
初六。飛鳥以凶。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陰不中正。上應九四。宜下而反上者也。凶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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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矣。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設欲上進。則必過九四之祖。遇六五之妣。然兩陰不相應。而六二陰柔中正。居于止體。故不復上及六五之君。但遇其九四之臣。以知九四雖臣。而實有德。決不可過故也。二與四同功而異位。故有相遇之理。太公避紂而遇文王。此爻似之。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重剛不中。而應上六。如鳥身不能為主。反隨翼而高飛。既弗肯過防閑之。必有從而戕之者矣。其凶何如。
九四。无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九三信其剛正。自以為无咎者也。乃弗防而致戕。九四居位不當。自知其有咎者也。乃周公許其无咎。何哉。蓋人惟自見有不足處。方能過于省察。堯舜其猶病諸。文王望道未見。孔子五十學易。伯玉寡過未能。皆此意耳。四與初應。故弗過而遇之。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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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初來聽命于四。則四為主而无咎。設使四往聽命于初。則初反為主。喜上而不喜下。初得凶。而四亦甚厲矣。故必戒而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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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9-20 16: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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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是永守其不宜上宜下之貞。乃可長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陰柔不正。下无應與。雖為天下共主。膏澤不下于民。如雲自西郊。雖密不雨者焉。乃使九四之公。坐收下位羣賢。如弋彼在穴而不費力。蓋由六五之已上。違于不宜上宜下之貞故也。此如紂不能用太公反使文王取之。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象曰。弗遇過之。巳亢也。
下應九三。而陰居動體卦極。方與初六鼓翰奮飛。故弗遇九三。而竟過之。一切飛鳥皆悉離之。遺羣獨上身死羽落而後已。其凶也。蓋天擊之。故曰災眚。其災也。實自取之。故曰已亢。桀紂亡國。亦僅失其不宜上宜下之貞所致而已。豈有他哉。設肯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何以至此。
(離下 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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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君子之于事也。恭以濟傲。哀以濟易。儉以濟奢。凡事適得其中。則无不濟者矣。无不濟故亨。不惟在大。而亦及小。蓋无所不亨者也。然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亂。乃萬古之正理。試觀舟不覆于龍門。而覆于溝渠。馬不蹶于羊腸。而蹶于平地。豈謂溝渠平地反險于龍門羊腸哉。禍每生于不測。患莫甚于无備故也。故必利貞以持之。不然。方其初得既濟。皆以為吉。終必以此致亂。不可救矣。如水得火濟而可飲可用。然設不為之防閑。則火炎而水枯。水決而火滅。不反至于兩傷乎。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小者尚亨。則大者不待言矣。六十四卦。惟此卦剛柔皆當其位。故貞。六二柔得其中。為離之主。以此濟水。水方成用。故初吉。然設以為既无不濟。便可終止。則必致水決火滅火炎水枯之亂。或任其火燼水竭。故曰其道窮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方其既濟。似未有患。患必隨至。故君子深思而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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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即彖所謂利貞者也。說統云。體火上之水以制火而防其溢。體水下之火以濟水而防其烈。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无咎。象曰。曳其輪。義无咎也。
六爻皆思患豫防之旨也。既濟則初已濟矣。輪猶曳而若欲行。尾猶濡而若欲渡。无事不忘有事。防之于初。則不至于終亂。故義无咎。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五陽剛中正而居君位。二以陰柔中正應之。必有小人欲為離間而竊其茀者。二得中道。故安然不尋逐之。惟勿逐乃七日自得。逐則失中道而弗得矣。勿逐二字。即思患豫防之妙。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以重剛居明極。高宗伐鬼方之象也。然且三年克之。困憊甚矣。况剛明未必如高宗者乎。况可用小人以窮兵黷武殃民賊國乎。奈何不思患而豫防之也。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美帛曰繻。敝絮曰袽。繻必轉而為袽。可无戒乎。潘雪松云。四居三之後。離明盡而坎月方升時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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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稱日昃之離。在四何可忘終日之戒。蕅益曰。疑即是思患豫防之思。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離東坎西。下卦盡離明之用以致濟。猶如殺牛。九五以坎中剛正之實德而享受之。曾不費力。猶如禴祭。蓋雖有其德。苟无其時。不能致此。雖有其時。苟无實德。亦不能致此也。而思患豫防之旨。則在以誠不以物中見之。
上六。濡其首。厲。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以陰柔居險之極。在濟之終。所謂終止則亂。不能思患豫防者也。如渡水而濡其首。不亦危乎。
(坎下 離上)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无攸利。
既有既濟。必有未濟。以物本不可窮盡故也。既有未濟。必當既濟。以先之既濟。原從未濟而濟故也。是以有亨道焉。然未濟而欲求濟。須老成。須決斷。須首尾一致。倘如小狐之汔濟而濡其尾。則无所利矣。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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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六五之柔得中。所謂老成決斷。而能首尾一致者也。未出中。言尚未出險中。此時正賴老成決斷之才識。首尾一致之精神。而可不續終如小狐乎。然雖不當位。而剛柔相應。則是未濟所可以可亨之由。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物之性不可不辨。方之宜不可不居。故君子必慎之也。如火性炎上。水性潤下。此物之不可不辨者也。炎上而又居于上。不已亢乎。是宜居下以濟水。潤下而又居于下。將安底乎。是宜居上以濟火。此方之不可不居者也。如水能制火。亦能滅火。火能濟水。亦能竭水。又水火皆能養人。亦皆能殺人。以例一切諸物无不皆然。辨之可弗詳明。居之可弗斟酌耶。
初六。濡其尾。吝。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陰柔居下。无濟世才。將終于不濟而可羞矣。豈知時勢已極。固易為力者哉。
九二。曳其輪。貞吉。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剛而不過。以此曳輪而行。得濟時之正道者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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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在中。故能行正。可見中與正不是二理。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象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陰不中正。才德俱劣。故往必得凶。然時則將出險矣。若能乘舟以涉大川。不徒自恃其力。則險可濟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剛而不過。如日方升。得濟時之德之才之位者也。故貞吉而悔亡。于以震其大明之用。伐彼幽闇鬼方。三年功成。必有賞于大國矣。濟時本隱居所求之志。今得行之。
六五。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柔中離主以居天位。本得其正。本无有悔。此君子之光也。又虛己以孚九二。而其暉交映。天下仰之。吉可知矣。
上九。有孚于飲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六五之有孚吉。天下已既濟矣。故上九守其成。而有孚于飲酒。乃與民同樂。无咎之道也。然君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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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天下也。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亂。苟一任享太平樂。而无競業惕厲之心。如飲酒而濡其首。吾信其必失今日此樂。以彼不知節故。節者。如天地之四時必不可過。亦謂之極。初六柔疑太過。故云亦不知極。上九剛信太過。故云亦不知節。知極知節。則未濟者得濟。已濟者可長保矣。
周易禪解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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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禪解卷第八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繫辭上傳
伏羲設六十四卦。令人觀其象而已矣。夏商各于卦爻之下。繫辭焉以斷吉凶。如所謂連山歸藏者是也。周之文王。則繫辭于每卦之下。名之曰彖。逮乎周公。復繫辭于每爻之下。名之曰象。孔子既為彖傳象傳以釋之。今又統論伏羲所以設卦。文周所以繫辭。其旨趣。綱領。體度。凡例。徹乎性修之源。通乎天人之會。極乎巨細之事。貫乎日用之微。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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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繫辭之傳。而自分上下焉。
隨緣不變不變隨緣之易理。天地萬物所從建立也。卦爻陰陽之易書。法天地萬物而為之者也。易知簡能之易學。玩卦爻陰陽而成之者也。由易理方有天地萬物。此義在下文明之。今先明由天地萬物而為易書。由易書而成易學。由易學而契易理。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羣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盪。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
此先明由天地萬物而為易書也。易之乾坤。即象天地。易之貴賤。即法高卑。易之剛柔。即法動靜。易之吉凶。即法方物。易之變化。即法形象。是故易之有剛柔相摩。八卦相盪。而變化无窮。猶天地之有雷霆風雨。日月寒暑。而萬物皆備。蓋无有一文一字是聖人所杜撰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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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則賢人之業。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此明由易書而成易學。由易學而契易理也。萬物雖多。不外天地。易卦雖多。不出乾坤。聖人體乾道而為智慧。智慧如男。體坤道而為禪定。禪定如女。智如金聲始條理。定如玉振終條理。智則直心正念真如。故易知而无委曲之相。定則持心常在一緣。故簡能而无作輟之歧。正念真如。故吾无隱乎爾而易知。持心一緣。故无入不自得而易從。易知。故了知生佛體同而有親。易從。故決能原始要終而有功。有親。不惟可大而又可久。即慧之定也。有功。不惟可久而又可大。即定之慧也。德業俱備。以修顯性。故得理而成位矣。易理本在天地之先。亦貫徹于天地萬物之始終。今言天下之理者。以既依理而有天地。則此理即渾然在天下也。亦以孔子既示為世間聖人。故且就六合內言之。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得。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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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者。爻之辭也。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惟其易理全現乎天地之間。而人莫能知也。故伏羲設卦以詮顯之。文周又觀其象。繫辭焉而明吉凶。以昭告之。順理者吉。逆理者凶也。夫易理本具剛柔之用。而剛柔各有善惡之能。剛能倡始。而過剛則折。柔能承順。而過柔則靡。然剛柔又本互具剛柔之理。故悟理者能達其相推而生變化。是故吉凶者。即失理得理之象也。悔吝者。乃憂于未然慮于事先之象也。知吉凶之象。則必為之進退。而勿守其窮。故變化者。明示人以進退之象也。知悔吝之方。則必通乎晝夜而善達其用。故剛柔者明示人以晝夜之象也。然則六爻之動。一唯詮顯三極之道而已。三極之道。即先天易理。非進非退。而能進能退。非晝非夜。而能晝能夜。天得之以立極于上。地得之以立極于下。人得之以立極于中。故名三極之道。乃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之極理也。夫易理既在天而天。在地而地。在人而人。是故隨所居處无非易之次序。祗須隨位而安。只此所安之位。雖僅六十四卦中之一位。便是全體三極。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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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理。不須更向外求。而就此一位中。具足无量无邊變化。統攝三百八十四種爻辭。无有不盡。是可樂而玩也。平日善能樂玩。故隨動皆與理合。縱遇變故。神恆不亂。自能就吉遠凶。此乃自心合于天理。故為理之所祐。豈徼(行-亍+幸)于術數哉。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補過也。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齊小大者存乎卦。辯吉凶者存乎辭。憂悔吝者存乎介。震无咎者存乎悔。是故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承上居則觀其象。而言象者莫若彖也。動則觀其變。而言變者莫若爻也。彼彖爻所言吉凶者。乃示人以失得之致。使人趣得而避失也。所言悔吝者。乃示人以小疵。使勿成大失也。所言无咎者。乃示人以善補其過。使還歸于得也。是故位以列其貴賤。使人居上不驕。為下不倍也。卦以齊其小大。使人善能用陰用陽。不被陰陽所用也。辭以辯其吉凶。使人知吉之可趣凶之可避也。此其辯別之端甚微。非觀象玩占者不能憂之。此其挽回之力須猛。非觀變玩占者不能震之。是故卦有小大。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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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易。蓋明明指人以所趨之理矣。所趨之理即吉道也。自非全體合理。決不能有吉无凶。
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體。
夫觀象玩辭觀變玩占者。正以辭能指示究竟所趨之理故也。易辭所以能指示極理者。以聖人作易。本自與天地準。故能彌合經綸天地之道也。聖人之作易也。仰觀天文。俯察地理。知天文地理之可見者。皆是形下之器。其事甚明。而天文地理所以然之故。皆不出于自心一念之妄動妄靜。動靜无性。即是形上之道。其理甚幽。此幽明事理。不二而二。二而不二。惟深觀細察乃知之也。原其所自始。則六十四始于八。八始于四。四始于二。二始于一。一何始乎。一既无始。則二乃至六十四皆无始也。无始之始。假名為生。反其所以終。則六十四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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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八。八終是四。四終是二。二終是一。一終是无。无何終乎。无既无終。則一乃至六十四亦无終也。无終之終。假名為死。由迷此終始死生无性之理。故妄于天地間攬精氣以為物。游魂靈以輪迴六道而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也。聖人既如此仰觀俯察。乃至鬼神之情狀皆備知已。然後作易。所以易則與天地相似。故不違也。依易起知。知乃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也依易起行。行乃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也。知行具足。則安土敦仁。廣度含識。故能愛也。是以橫則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豎則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橫徧豎窮。安有方所。既无方所。寧有體相哉。神指聖人。易指理性。非无體之易理。不足以發无方之神知。非无方之神知。不足以證无體之易理。旁行者。普現色身三昧。現形六道也。不流者。不隨六道惑業所牽也。樂天者。恆觀第一義天也。知命者。善達十界緣起也。安土者。三塗八難皆常寂光也。敦仁者。于一切處修大慈大悲三昧也。晝者涅槃。夜者生死。了知涅槃生死无二致故。三世一照。名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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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盛德大業至矣哉。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
夫易雖无體。无所不體。非離陰陽形體而別有道也。一陰一陽。則便是全體大道矣。然非善稱理以起修者。不能繼陰陽以立極。而即彼成位于中者。全是本性功能。乃世之重力行者。往往昧其本性。是仁者見之謂之仁也。世之重慧解者。往往不尚修持。是知者見之謂之知也。百姓又日用而不自知。故君子全性起修全修顯性之道鮮矣。然仁者雖但見仁。而仁何嘗不從知以顯。知者雖但見知。而用何嘗不隨仁以藏。仁體至微而恆顯。知用至露而恆藏。此即一陰一陽之道。法爾鼓舞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者也。不與聖人同憂。且指易之理體而言。其實聖人之憂亦不在理體外也。且聖人全體易理。則憂亦非憂矣。包含天地萬物事理。故為富有。變化不可窮盡。故為日新。業業之中具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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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德德之中具大業。故為生生。凡德業之成乎法象者皆名為乾。不止六陽一卦為乾。凡效法而成其德業者皆名為坤。不止六陰一卦為坤。極陰陽之數。而知數本无數。從无數中建立諸數。便能知來。即謂之占。非俟揲蓍而後為占。既知來者。數必有窮。窮則必變。變則通。通則久。即是學易之事。非俟已亂而後治已危而求安之謂事。終日在陰陽數中。而能制造陰陽。不被陰陽所測。故謂之神。自富有至謂神五句。贊易理之无體。極數三句。贊聖神之无方也。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禦。以言乎邇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夫乾。其靜也專。(一)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一)其動也闢。(X)是以廣生焉。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
上云生生之謂易。指本性易理言也。依易理作易書。故易書則同理性之廣大矣。言遠不禦。雖六合之外。可以一理而通知也。邇靜而正。曾不離我現前一念心性也。天地之間則備。所謂徹乎遠邇。該乎事理。統乎凡聖者也。易書不出乾坤。乾坤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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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靜。動靜无非法界。故得大生廣生而配于天地。既有動靜。便有變通以配四時。隨其動靜。便為陰陽以配日月。乾易坤簡以配至德。是知天人性修境觀因果无不具在易書中矣。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義之門。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
夫聖人依易理而作易書。易書之配天道人事也如此。故孔子作傳至此。不覺深為之歎賞曰。易其至矣乎。夫易。乃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知則高高山頂立。故崇。禮則深深海底行。故卑。崇即效天。卑即法地。蓋自天地設位以來。而易理已行于其中矣。但隨順其本成之性。而不使一念之或亡。則道義皆從此出。更非性外有少法可得也。是故易象也者。不過是聖人見天下之賾。而擬其形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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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物宜者耳。易爻也者。不過是聖人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者耳。夫天下之物雖至賾。總不過陰陽所成。則今雖言天下之至賾。而安可惡。若惡其賾。則是惡陰陽。惡陰陽。則是惡太極。惡太極。則是惡吾自心本具之易理矣。易理不可惡。太極不可惡。陰陽不可惡。則天下之至賾亦安可惡乎。夫天下之事雖至動。總不出陰陽之動靜所為。則今雖言天下之至動。而何嘗亂。若謂其亂。則是陰陽有亂。太極有亂。吾心之易理有亂矣。易理不亂。太極不亂。陰陽不亂。則天下之至動亦何可亂乎。是以君子當至賾至動中。能善用其擬議。擬議以成變化。遂能操至賾至動之權。蓋必先有中孚之德存于已。而後可以同人。孚德既深。雖先或號咷。後必歡笑。况本无睽隔者乎。然欲成孚德。貴在錯地之一著。譬如藉用白茅。則始无不善。又貴在究竟之不變。譬如勞謙君子。則終无不吉。倘勞而不謙。未免為亢龍之悔。倘藉非白茅。未免有不密之失。而所謂不出戶庭者。乃真實慎獨功夫。非陽為君子陰為小人者所能竊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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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况其邇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况其邇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遠。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金雖至堅。同心者尚能斷之。此所謂金剛心也。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術也以往。其无所失矣。
苟。誠也。誠能從地穩放。即禪門所謂腳跟穩當者也。白茅潔淨而柔輭。正是第一寂滅之忍。
勞謙君子有終吉。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語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禮言恭。謙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慎斯術也以往。即始而見終也。亦因該果海義。致恭以存其位。令終以全始也。亦果徹因源義。
亢龍有悔。子曰。貴而无位。高而无民。賢人在下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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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輔。是以動而有悔也。不出戶庭无咎。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易曰負且乘致寇至。盜之招也。
事者心事。器者象貌。佛法所謂懷抱于結使。不應著袈裟者也招字妙甚。可見致魔之由皆由主人。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此明河圖之數。即天地之數。即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者也。太極无極。祇因无始不覺妄動強名為一。一即屬天。對動名靜。靜即是二。二即屬地。二與一為三。三仍屬天。二與二為四。四仍屬地。四與一為五。五仍屬天。四與二為六。六仍屬地。六與一為七。七仍屬天。六與二為八。八仍屬地。八與一為九。九仍屬天。八與二為十。十仍屬地。十則數終。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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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復加。故河圖止有十數。然此十數總不出于天地。除天地外別无有數。除數之外亦別无天地可見矣。總而計之。天數凡五。所謂一三五七九也。地數亦五。所謂二四六八十也。一得五而成六。六遂與一合而居下。二得五而成七。七遂與二合而居上。三得五而成八。八遂與三合而居左。四得五而成九。九遂與四合而居右。既言六七八九。必各得五而成。則五便在其中。既言一二三四。則便積而成十。十遂與五合而居中。積而數之。天數一三五七九。共成二十有五。地數二四六八十。共成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而變化皆以此成。鬼神皆以此行矣。有陰陽乃有變化。有變化乃有鬼神。變化者。水火木金土。生成萬物也。鬼神者。能生所生。能成所成。各有精靈以為之主宰也。變化即依正幻相。鬼神。即器世間主。及眾生世間主耳。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卦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于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
衍。乘也。大衍。謂乘此天五地五之數。而演至于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也。河圖中天地之數。共計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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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五。今以天五地五。原非兩五。是其定數。以對于十。亦是中數。一得之以為六。二得之以為七。三得之以為八。四得之為九。複合一二三四以成于十。故除中宮五數。以表數即非數。而惟取餘五十以為大衍之數。以表從體起用。及揲蓍時。又于五十數中。存其一而不用。以表用中之體。亦表无用之用。與本體太極實非有二。夫從體起用。即不變隨緣義也。用中之體。即隨緣不變義也。將此四十九策。隨手分而為二。安于左右。象吾心之動靜。即成天地兩儀。次以左手取左策執之。而以右手取右策之一。掛于左手之大指間。象人得天地合一之道而為三才。次四四以揲之。象天地間四時新新不息。次歸其所奇之策。扐于左手无名指間。以象每年必有閏日。又以右手取右策執之。而以左手四四揲之。歸其所奇之策。扐于左手中指之間。是名再扐。以象五歲必有兩個閏月。是為再閏。已上分二。掛一。揲四。歸奇共四營而為一變。取其所掛所扐之策置之。然後再取左右揲過之策而重合之。重復分二。掛一。揲四。歸奇。故云再扐而後掛也。是為二變。又取所掛所扐之策置之。然後更取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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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揲過之策而重合之。重復分二。掛一。揲四。歸奇。是為三變。置彼三變所掛所扐之策。但取所揲之策數之。四九三十六則為○。四八三十二則為--。四七二十八則為一。四六二十四則為X。于是成爻。○為陽動。動則變陰。--為陰靜。一為陽靜。靜皆不變。X為陰動。動則變陽。故下文云。四營成易。三變成爻。十八變成六爻。則為卦也。此蓍草之數。及揲蓍之法。乃全事表理。全數表法。示百姓以與知與能之事。正所謂神道設教。化度无疆者矣。謂之大乘。不亦宜乎。若不以惟心識觀融之。屈我羲文周孔四大聖人多矣。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九七皆乾。而爻言其變。故占時用九不用七。一爻三十六策。則乾卦六爻。共計二百一十六策也。八六皆坤。而占時用六不用八。一爻二十四策。則坤卦六爻。共計一百四十四策也。合成三百六十策。可當期歲之日。然一歲約立春。至第二年春。則三百六十五日有奇。約十二月。則三百五十四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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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云三百六十。適取其中。亦取大概言之。不必拘拘也。又合上下二篇六十四卦之策而總計之。陽爻百九十二。共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陰爻百九十二。共四千六百八策。故可當萬物之數。夫期歲之日。萬物之數。總惟大衍之數所表。大衍不離河圖。河圖不離吾人一念妄動。則時劫萬物。又豈離吾人一念妄動所幻現哉。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
一變必從四營而成。以表一念一法之中。必有生住異滅四相。三變成爻。以表爻爻各具三才之道。六爻以表三才各有陰陽。十八變以表三才各各互具而无差別。
八卦而小成。
三爻已可表三才。九變已可表互具。故名小成。
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八可為六十四。不過引而伸之也。三百八十四爻以定天下之吉凶。是在觸類而長之也。至于觸類而長。則一一卦。一一爻。皆可斷天下事。而裁成輔相之能事无不盡矣。
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子曰。知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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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有一必有二。有二必有四。有四必有八。有八必有六十四。有六十四必有三百八十四。然三百八十四爻。秖是六十四卦。六十四卦。秖是八卦。八卦秖是四象。四象秖是兩儀。兩儀秖是太極。太極本不可得。太極不可得。則三百八十四皆不可得。故即數可以顯道也。陰可變陽。陽可變陰。一可為多。多可為一。故體此即數之道者。可以神其德行也。既即數而悟道。悟道而神明其德。則世間至賾至動。皆可酬酢。而鬼神所不能為之事。聖人亦能祐之矣。先天而天弗違。此之謂也。人但知揲蓍為變化之數耳。若知變化之道。則无方之神。无體之易。皆現于靈知寂照中矣。故述傳至此。特自加子曰二字。以顯咨嗟詠歎之思。而史記自稱太史公曰乃本于此。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前文云。君子觀象玩辭觀變玩占。今言此四即易所有聖人之道也。夫玩辭則能言。觀變則能動。觀象則可以制器。玩占則可以卜筮決疑。言也。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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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器也。卜筮也。聖人修身治人之事。豈有外于此四者哉。
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嚮。无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于此。
君子。學聖人者也。學聖人者必學易。善學易者。舉凡有為有行。必玩辭而玩占。果能玩辭玩占。則易之至精。遂為我之至精矣。
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于此。
參者。彼此參合之謂。伍者。行伍定列之謂也。雖彼此參合。而不壞行伍之定列。雖行伍定列。而不壞彼此之參合。故名參伍以變。由彼此參合。則其數相錯。由行伍定列。則其數可綜。故云錯綜其數。舉凡河圖洛書之成象。揲蓍求卦之法式。无不皆然。非僅偏指一種也。陰陽各有動靜。故成天地之文。六十四卦各具六十四卦。故定天下之象。誠能觀象以通變。觀變以極數。則易之至變。遂為我之至變矣。
易。无思也。无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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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于此。
夫易雖至精至變。豈有思慮作為于其間哉。惟其寂然不動。所以感而遂通。誠能于觀象玩辭觀變玩占之中。而契合其无思无為之妙。則易之至神。遂為我之至神矣。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
由此觀之。則易之為書。乃聖人所以極深而研幾者也。苟極其深。則至精者在我。而能通天下之志。苟研其幾。則至變者在我。而能成天下之務。苟從極深研幾處悟其无思无為寂然不二之體。則至神者在我。故能不疾而速不行而至矣。謂聖人之道不全寄詮于易書中可乎。今有讀易而不知聖人之道者。何異捨醇醲而味糟粕也。
子曰。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聖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于此哉。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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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
此欲明易書之妙。而先示易理之大也。夫所謂易。果何義哉。蓋是開一切物。成一切務。包盡天下之道者也。是故聖人依易理而成易書。以通天下之志。使人即物而悟理。以定天下之業。使人素位而務本。以斷天下之疑。使人不泣歧而徼(行-亍+幸)。是故蓍之德。極其變化而不可測也。卦之德。有其定理而不可昧也。爻之義。盡其變通而未嘗隱也。夫蓍圓而神。卦方以知。爻易以貢皆所謂寂然不動感而遂通者也。聖人即以此洗心退藏于密。所謂自明誠謂之教。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故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不俟問于蓍龜而後知吉凶也。此惟古之聰明睿知。斷惑而无惑可斷者。刀能與于此耳。
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
夫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則又何俟蓍龜之神物。而後斷民之吉凶哉。但聖人能之。眾人不能。不藉蓍龜以示。則民不信也。是以明于借物顯理。乃天之道。因占決疑。乃民之習。故藉此蓍龜以開民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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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而聖人亦示現齋戒然後卜筮者。正欲以此倍神明其德也。
是故闔戶謂之坤。闢戶謂之乾。一闔一闢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制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謂之神。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子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
是故德既神明。方知易理无所不在。且如闔戶即謂之坤。闢戶即謂之乾。一闔一闢即是變。往來不窮即是通。見即是象。形即是器。隨所制用即是法。隨其民用出入即是神。則乾坤乃至神明。何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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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在日用動靜間哉。凡此皆易理之固然。而易書所因作也。是故易者。无住之理也。從无住本。立一切法。所以易即為一切事理本源。有太極之義焉。既云太極。則決非凝然(一)法。必有動靜相對之機。而兩儀生焉。既曰兩儀。則動非偏動。德兼動靜。靜非偏靜。亦兼動靜。而四象生焉。既曰四象。則象象各有兩儀之全體全用。而八卦生焉。既曰八卦。則備有動靜陰陽剛柔善惡之致。而吉凶定焉。既有吉凶。則裁成輔相之道方為有用。而大業生焉。易理本自如此。易書所以亦然也。是故世間事事物物。皆法象也。皆變通也。乃至皆深皆遠。皆賾皆隱也。而法象之大者莫若天地。變通之大者莫若四時。縣象著明之大者莫若日月。崇高之大者莫若天位之富貴。備物致用利天下者莫若天德之聖人。探賾索隱。鉤深致遠。定吉凶。令人知趨避。成亹亹。使人進德業者。莫若蓍龜之神物。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即從而則之。天地變化。聖人即從而效之。天垂象。現吉凶。聖人即從而擬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即法而為八卦九疇。然則易之有四象。所以示人動靜進退之道也。易有繫辭。所以昭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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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合天之學也。易有吉凶定判。所以明斷合理之當為。而悖理之不可為也。故大有上九之辭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吾深知其故也。夫天无私情。所助者不過順理而已。人亦无私好。所助者不過信自心本具之易理而已。誠能真操實履。信自心本具之易理。思順乎上天所助。則便真能崇尚聖賢之書矣。安得不為天所祐。而吉无不利哉。
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乾坤其易之蘊耶。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則无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是故夫象。聖人有以見天地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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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發明易理易書。及聖人作易吾人學易之旨。亦既詳矣。然苟非其人。苟无其德。則隨語生解。亦何以深知易理易書之妙致乎。故更設為問答。而結歸其人其德行也。夫書何能盡言。言亦何能盡意。然則聖人之意豈終不可見乎。詎知聖意不盡于言。而亦未嘗不寓于言。聖言不盡于書。而亦未嘗不備于書。且如易書之中。亦既立象以盡意。聖意雖多。而動靜二機足以該之。故乾坤二象即可以盡聖人之意也。又復設卦以盡情偽。動靜雖只有二。而其中變態。或情或偽。不一而足。故六十四卦乃能盡萬物之情偽也。又復繫辭焉以盡其言。蓋舉天下事物一一言之。則勞而難徧。今借六十四卦而繫以辭。則簡而可周也。雖六十四卦已足收天下事物之大全。而不知事事物物中又各互具一切事物也。故變而通之。每卦皆可為六十四。而天下之利斯盡矣。雖有三百八十四爻動靜陳設。若不于中善用鼓舞。使吾人隨處得見易理。則亦不足以盡神。而聖人又觸處指點以盡神矣。雖復觸處指點。然收彼三百八十四爻大綱。總不出乾坤二法。故乾坤即易之蘊藏也。夫本因易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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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乾坤。既有乾坤。易即立乎其中。設毀此乾坤二法。則易理亦不可見。設不見易理本體。則乾坤依何而有。不幾至于息滅哉。此甚言易外无乾坤。乾坤之外亦无易也。蓋易即吾人不思議之心體。乾即照。坤即寂。乾即慧。坤即定。乾即觀。坤即止。若非止觀定慧。不見心體。若不見心體。安有止觀定慧。是故即形而非形者。向上一著即謂之道。无形而成形者。向下施設即謂之器。道可成器。器可表道。即謂之變。從道垂器。從器入道。即謂之通。自既悟道與器之一如。以此化天下之民。即謂之事業矣。是故夫象也者。不過是聖人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者也。夫爻也者。不過是聖人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者也。是以卦可極天下之賾。辭可鼓天下之動。變可盡化裁之功。通可極推行之妙。此終非書之所能盡言。亦非言之所能盡意也。神而明之。必存乎其人。而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又必存乎德行耳。德行者。體乾坤之道而修定慧。由定慧而徹見自心之易理者也。
周易禪解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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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禪解卷第九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繫辭下傳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剛柔者。立本者也。變通者。趨時者也。吉凶者。貞勝者也。天地之道。貞觀者也。日月之道。貞明者也。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簡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功業見乎變。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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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情見乎辭。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此直明聖人作易。包天地萬物之理。而為內聖外王之學也。蓋自八卦成列。而天地萬物之象已皆在其中矣。因而重之。而天地萬物之交亦皆在其中矣。剛柔必互具剛柔。而天地事物之變又皆在其中矣。繫辭焉而命之。而吾人慧迪從逆之動又皆在其中矣。夫吉凶悔吝。皆由一念之動而生者也。一念之動。必有剛柔以立其本。一剛一柔。必有變通以趨于時。得其變通之正者則勝。不得變通之正者則負。故吉之與凶。唯以貞勝者也。此易中示人以聖賢學問。全體皆法天地事理。非有一毫勉強。是故天地之道。一健一順。各有盈虛消長之不同。皆以變通之正示人者也。日月之道。一晝一夜。亦有中昃盈缺之不定。皆以變通之正為明者也。天下之動。萬別千差。尤為至賾。實不可亂。乃歸極于變通之一正者也。夫乾之變現于六十四卦。雖有一百九十二爻。无不確然示人以易矣。夫坤之變現于六十四卦。雖亦一百九十二爻。无不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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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示人以簡矣。此易簡之理。正所謂千變萬化而貞夫一者也。爻即效此易簡。象即像此易簡。苟吾心之爻象一動乎內。則事物之吉凶即現乎外。吉可變凶。凶可變吉。得此善變之方。乃見裁成輔相功業。而聖人所以教人之真情。則全見乎卦爻之辭。所應深玩細觀者也。是故生生之謂易。而天地之大德。不過此无盡之生理耳。聖人體天立極。其所以濟民无彊者則在位耳。何以守位。則必全體天地之德。純一不已之仁耳。仁則物我一體矣。庶必加之以富。故曰財。富必加之以教。故曰義。此內聖外王之學。一取法于天地事物者也。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本法天地身物以作八卦。既作八卦。遂能通神明之德于一念。類萬物之情于一身。
作結繩而為網(ㄇ@人/古)。以佃以漁。蓋取諸離。
驅鳥獸魚蛇于山澤。使民得稼穡者。乃深明物各宜麗其所者也。故取諸離。
包犧氏沒。神農氏作。斲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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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天下。蓋取諸益。
魚鳥之害既除。田疇之利方起。
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
農事既備。商賈隨興。
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通變神化。全體乾坤之德。所謂自強不息厚德載物者也。
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
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
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
坤如重門。震如擊柝。暴客。溫陵郭氏以為初至之客。甚通。蓋使動者得隨地而安也。
斷木為杵。掘木為臼。臼杵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
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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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明故下悅。所謂若大旱之望雨者是也。
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
震木之下。別有天焉。宮室之象也。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无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
以巽木入于澤穴之中。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以書契代語言。遂令之與天同久。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彖者。材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由此觀之。所謂易者。不過示人以象耳。而象也者。則是事物之克肖者也。所謂彖者。則是事物之材質也。所謂爻者。則是效天下之動者也。是故得有吉凶悔吝之生著也。夫動則必有吉凶悔吝之生著。君子可不思所以慎其動乎。
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其故何也。陽卦奇。陰卦耦。其德行何也。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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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慎其動。當辨君民之分于身心。孟子所謂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也。觀于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可以悟矣。奇者。天君獨秉乾綱之謂。耦者。意念夾帶情欲之謂。陽一為君。而兩陰之二為民以從之。所謂志壹則動氣。故是君子之道。陰二為君。而兩陽之一反為民以從之。所謂氣壹則動志。故是小人之道。
易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夫心之官則思。而不知思本无可思也。能思无思之妙。則无思无慮而殊塗同歸。能達无思之思。則雖一致而具足百慮。思而无思。所謂退藏于密。屈之至也。无思而思。所謂感而遂通。信之至也。屈乃所以為信。信乃所以為屈。觀師所謂往復无際動靜一源。肇公所謂其入離其出微。皆此理耳。法界
~P 13096-13097
離微之道。豈思議之可及。故曰未之或知。苟證此思即无思无思而思之妙。則可以窮神知化矣。殊途同歸。一致百慮。皆所謂一君二民之道也。
易曰。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耶。
妄計心外有法。而欲求其故。所謂困于石也。不知萬法唯心。而執有差別。所謂據于蒺藜也。无慧故名辱。无定故身危。喪法身慧命。故死期將至。永无法喜。故不見其妻。此二君一民之道也。
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无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
禽喻惑。器喻戒定。人喻智慧。解之上六。獨得其正。而居震體。如人有慧。故能以戒定斷惑也。宗門云。一兔橫身當古道。蒼鷹才見便生擒。亦是此意。
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屨校滅趾无咎。此之謂也。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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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以小善為无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无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滅耳凶。
夫戒定之器必欲其成。障戒障定之惡必宜急去。勿輕小罪以為无殃。懲之于小則无咎。釀之于終則必凶。修心者所宜時時自省自改也。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家國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繫于苞桑。
自有因過而憬悟以進德者。自有无過而託大以退道者。故君子雖未必有過。尤宜乾乾惕厲。如否之九五可也。安其位是德。保其存是知。有其治是力。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
欲居尊位。莫若培德。欲作大謀。莫若拓知。欲任重事。莫若充力。德是法身。知是般若。力是解脫。三者缺一。決不可以自利利他。
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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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此所謂德厚而位自尊者也。十法界不出一心。名之為幾。知此妙幾。則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故上交不諂。下合十方六道一切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故下交不瀆。稱性所起始覺。必能合乎本覺。故為吉之先見。
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易曰。不遠復。无祇悔。元吉。
此所謂知大而謀自遠者也。欲證知幾之神。須修不遠之復。
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男女搆精。萬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
此所謂力大而任可重者也。既有不遠之復。須有致一之功。男慧女定。不使偏枯。乃可以成萬德矣。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无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
~P 13102-13103
惟仁可以安身。惟知可以易語。惟力可以定交。仁是斷德。知是智德。力是利他恩德。有此三者。不求益而自益。今危以動則德薄。懼以語則知小。无交而求則力小。不亦傷乎。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耶。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其稱名也。雜而不越。于稽其類。其衰世之意耶。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辯物。正言斷辭。則備矣。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有易理即有乾坤。由乾坤即通易理。如城必有門。門必通城。蓋乾是陽物。在天曰陽。在地曰剛。在人曰知。坤是陰物。在天曰陰。在地曰柔。在人曰仁。而陰不徒陰。陰必具陽。陽不徒陽。陽必具陰。故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即天道而為地道。即地道而為人道。即人道而體天地之撰。通神明之德。易理既然。易書亦爾。所以六十四卦之名雜而不越。雜。謂大小善惡邪正吉凶之不同。不越。謂總不外于陰陽二物之德。然使上古之世。有善无惡。有正无邪。則此書亦可无作。今惟以衰世既有善惡邪正之
~P 13104-13105
殊。欲即此善惡邪正。仍歸于非善非惡之至善。非邪非正之至正。所以方作易耳。是以易之為書。能彰往因。能察來果。能以顯事會歸微理。能使幽機闡成明象。故以此開示天下萬世。名无不當。物无不辨。言无不正。辭无不斷也。一卦止有一名故小。一名具含眾義故大。包盡內聖外王之學故旨遠。辭不煩而意已達故文。言偏而意无不圓。故曲而中。事定而凡情難測。故肆而隱。因決疑以明失得之報。遂令民之蚩蚩亦可避失而趨得也。
易之興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言其有與民同患之深心也。
是故履。德之基也。謙。德之枘也。復。德之本也。恆。德之固也。損。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辯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
心慈而力健。故為德基。內止而外順。故為德柄。天君為主。故是德本。動而深入。故德可固。譬如為山。故為德修。鼓舞振作。故為德裕。積而能流。故為德辯。入而能出。故為德地。徧入一切。故為德制。○素位而行之謂履。蘊高于卑之謂謙。為仁由已之謂復。動而有常之謂恆。去惡淨盡之謂損。積善圓滿
~P 13106-13107
之謂益。歷境鍊心之謂困。有源不窮之謂井。无入不得之謂巽。其實六十四卦。无非與民同患。內聖外王之學。且就九卦指點者。以其尤為明顯故也。
履和而至。謙尊而光。復小而辯于物。恆雜而不厭。損先難而後易。益長裕而不設。困窮而通。井居其所而遷。巽稱而隱。
和即兌慈。至即乾健。尊即山高。光即坤順。小即一陽而為眾陰之主。入于羣動。故雜而不厭。譬如為山。方覆一簣。故先難而後易。鼓舞振作。則自然長裕。窮即澤之止水。通即坎之流水。由積故流。猶所謂隱居求志而行義達道也。井不動而澤及于物。巽能徧入一切事理深奧之域。故稱而隱。
履以和行。謙以制禮。復以自知。恆以一德。損以遠害。益以興利。困以寡怨。井以辯義。巽以行權。
此正明九卦之用如此。以此而為內聖外王之學。所以能歸非善非惡之至善。非邪非正之至正。而聖人與民同患之綫索亦盡露于此矣。○按此九卦。亦即是以餘九法助成不思議觀之旨。蓋易即不思議境之與觀也。作易者有與民同患之心。更設九法以接三根。履是真正發菩提心。上求下化。
~P 13108-13109
謙是善巧安心止觀。地中有山。止中有觀也。復是破法徧。一陽動于五陰之下也。恆是識通塞。能動能入也。損是道品調適。能除惑也。益是對治助開。成事理二善也。困是知次位。如水有流止。不可執性廢修也。井是能安忍。謂不動而潤物也。巽是離法愛。謂深入于正性也。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无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又明于憂患與故。无有師保。如臨父母。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易書雖具陳天地事物之理。而其實切近于日用之間。故不為遠。雖近在日用之間。而初无死法。故為道屢遷。隨吾人一位一事中。具有十法界之變化。故變動不拘。周流六虛。界界互具。法法互融。故上下无常。剛柔相易。所以法法不容執著而唯變所適。唯其一界出生十界。十界趣入一界。雖至變而各有其度。故深明外內之機。使知競業于一念之微。又明示憂患之道。及所以當憂當患之故。能令讀是書者。雖无師保。而如臨父母。可謂愛之深
~P 13110-13111
教之至矣。是以善讀易者。初但循其卦爻之辭。而深度其所示之法。雖云不可為典要。實有一定不易之典常也。然苟非其人。安能讀易即悟易理。全以易理而為躬行實踐自利利他之妙行哉。
易之為書也。原始要終。以為質也。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辭擬之。卒成之終。若夫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噫。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二多譽。四多懼。近也。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凶。五多功。貴賤之等也。其柔危。其剛勝邪。
夫離卻始終之質。則无時物。離卻時物。亦无始終。故學易者。須得其大體。盡其曲折。乃可謂居觀象動觀變也。然雖發心畢竟二不別。而初則難知。上則易知。以二心中先心難故。既發心已。終當克果。一本一未法如是故。是以初辭擬之。卒以此而成終。顧為學者又不可徒恃初心已也。若夫徧涉于萬事萬物之雜途。而撰成其德行。及深辯修行之是非。則非其中之四爻不備。夫事物雖有萬殊。是
~P 13112-13113
非雖似紛糅。豈真難辯也哉。噫。亦要歸于操存捨亡迪吉逆凶之理。則所以自居者斷可知矣。知者觀于彖。辭。提綱挈領以定大局。則雖時物相雜。而是非可辯。思過半矣。何謂是之與非。且如二與四同是陰也。而譽懼不同。則遠近之分也。三與五同是陽也。而凶功不同。則貴賤之分也。柔宜近不宜遠。四之位近君。故雖多懼。而其要无咎。二之位遠君。但用柔中。故多譽也。剛宜貴不宜賤。五之位貴。上位必須剛德乃克勝也。此約時位如此。若約修證者。知慧宜高遠。行履宜切實穩當。故知內聖外王之學。皆于一卦六爻中備之。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道有變動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雜故曰文。文不當故吉凶生焉。
上明質與時物。且約人道言之。而實三才之道无不備焉。且如三畫便是三才。而三才決非偏枯單獨之理。當知一一才中還具兩才事理。故象之以六畫。而六者非他。乃表一一畫中又各還具三才之道。不但初二為地。三四為人。五上為天而已矣。
~P 13114-13115
是故三才各有變動之道名之曰爻。爻有初終中間之等故名曰物。物又互相夾雜不一故名曰文。文有當與不當。故吉凶從此而生。而所以趨吉避凶裁成輔相于天地者。則其權獨歸于學易之君子矣。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无咎。此之謂易之道也。
此正明學易之君子。于末世中而成盛德。自既挽凶為吉。又能中興易道以昭示于天下萬世也。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恆簡以知阻。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是故變化云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來。天地設位。聖人成能。神謀鬼謀。百姓與能。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變動以利言。吉凶以情遷。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遠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或害之。悔且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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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9-20 17: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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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叛者其辭慙。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遊。失其守者其辭屈。
~P 13116-13117
夫易道雖甚大。而乾坤足以盡之。乾易而知險。坤簡而知阻。惟其知險。故險亦成易。否則易便成險矣。惟其知阻。故阻亦成簡。否則簡亦成阻矣。悟此簡易險阻之理于心。故悅。知此挽回險阻以成簡易之不可草率。故其慮研。既悅其理。又研其慮。則知行合一。全體乾坤之德。遂可以定吉凶成亹亹也。是故世間之變化云為。舉凡吉事无不有祥。聖人于此。即象事而可以知器。即占事而可以知來矣。由此觀之。天地一設其位。易理即已昭著于中。聖人不過即此以成能耳。然其易理甚深奧。亦甚平常。以言其深奧。則神謀鬼謀。終不能測。以言其平常。則百姓何嘗不與能哉。夫百姓何以與能。即彼八卦未嘗不以象告。即彼爻彖未嘗不以情言。即彼剛柔雜居。而吉凶未嘗不可見也。是故易卦之變動。不過以百姓之利言也。易辭之吉凶。不過以百姓之情令其遷善也。是故百姓之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遠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此百姓之情。即易中卦爻之情也。凡易之情。近而相得則吉。不相得則凶。或害之。悔且吝矣。而此相得不相得之情。能致吉凶悔吝者。豈他人強與
~P 13118-13119
之哉。試觀將叛者其辭慙。乃至失其守者其辭屈。可見一切吉凶禍福无不出于自心。心外更无別法。此易理所以雖至幽深。實不出于百姓日用事物之間。故亦可與能也。
說卦傳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于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于陰陽而立卦。發揮于剛柔而生爻。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窮理盡性以至于命。
夫因蓍有數。因數立卦。因卦有爻。此人所共知也。借此以和順道德。窮理盡性。此人所未必知也。且蓍之生也。實由聖人幽贊于神明而生之。數之倚也。實參兩于天地。卦之立也。實觀變于陰陽。爻之生也。實發揮于剛柔。此尤人所不知也。惟其蓍從聖人幽贊生。乃至爻從發揮剛柔生。故即此可以和順道德。使進修之義條理有章。既得進修之義。則理可窮。性可盡。而天命自我立矣。作易之旨顧不深與。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
~P 13120-13121
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
吾人自无始以來。迷性命而順生死。所以從一生二。從二生四。乃至萬有之不同。今聖人作易。將以逆生死流。而順性命之理。是以即彼自心妄現之天。立其道曰陰與陽。可見天不偏于陽。還具易之全理。所謂隨緣不變也。即彼自心妄現之地。立其道曰柔與剛。可見地不偏于柔。亦具易之全理。亦隨緣不變也。即彼自心妄計之人。立其道曰仁與義。仁則同地。義則同天。可見人非天地所生。亦具易之全理。而隨緣常不變也。天具地人之兩。地具天人之兩。人具天地之兩。故易書中以六畫成卦而表示之。于陰陽中又分陰陽。于柔剛中互用柔剛。故易書中以六位成章而昭顯之也。何謂六位成章。謂天地以定其位。則凡陽皆屬天。凡陰皆屬地矣。然山澤未始不通氣。雷風未始不相薄。水火相反。而又未始相射也。是以八卦相錯。而世間文章成矣。即此八卦相錯之文章。若從其從一生二。從二生四。從四生八之往事者。則是順生死流。若
~p 13122-13123
知其八止是四。四止是二。二止是一。一本无一之來事者。則是逆生死流。逆生死流。則是順性命理。是故作易之本意。其妙在逆數也。謂起震至乾。乾惟一陽。即表反本還源之象耳。
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晅之。艮以止之。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先以定動猶如雷。後以慧拔猶如風。法性之水如雨。智慧之照如日。妙三昧為艮止。妙總持為兌悅。果上智德為乾君。果上斷德為坤藏。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
帝者。吾人一念之天君也。不憤不啟。不悱不發。故出乎震。既發出生死心。須入法門以齊其三業。三業既齊。須以智慧之明見一切法。既有智慧。須加躬行。智行兩備。則得法喜樂。又可說法度人。說法則降魔為戰。戰勝。則賞賜田宅。乃至解髻珠以勞之。既得授記。則成道而登涅槃山矣。
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饗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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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萬物皆出乎震。况為聖為賢。成佛作祖。獨不出乎震邪。萬物皆齊乎巽。而三業可弗齊邪。萬物皆相見乎離。而智慧可弗明邪。萬物皆養于坤。而躬行可弗履踐實地邪。萬物皆說乎兌。而可无法喜以自娛。可无法音以令他喜悅邪。陰陽相薄。即表魔佛攸分。萬物所歸。正是勞賞有功之意。自既成終。則能成物之始。自覺覺他之謂也。約觀心者。一念發心為帝。一切諸心心所隨之。乃至三千性相。百界千如。无不隨現前一念之心而出入也。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撓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夫神不即萬物。亦不離萬物。故曰妙萬物也。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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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心。能動无邊生死大海。震之象也。三觀破惑无不徧。巽之象也。慧火乾枯惑業苦水。離之象也。法喜辨才自利利他。兌之象也。法性理水潤澤一切。坎之象也。首楞嚴三昧究竟堅固。艮之象也。凡此皆乾坤之妙用也。即八卦而非八卦。故曰神也。
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
健則可以體道。順則可以致道。動則可以趨道。入則可以造道。陷則可以養道。麗則可以不違乎道。止則可以安道。說則可以行道。此八卦之德也。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
讀此方知蠢動含靈皆有佛性。雖一物各象一卦。而卦卦各有太極全德。則馬牛等亦各有太極全德矣。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若約我一身言之。則八體各象一卦。然卦卦有太極全德。則體體亦各有太極全德矣。又體體各有太極全德。則亦各有八卦全能也。又馬牛等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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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腹及與口等。則馬牛等各具八卦全能尤可知也。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只此眾物各體之八卦。即是天地男女之八卦。可見小中現大。大中現小。法法平等。法法互具。真華嚴事事无礙法界也。佛法釋者。方便為父。智度為母。三觀皆能破一切法為長男。三止皆能息一切法為長女。三觀皆能統一切法為中男。三止皆能統一切法為中女。三觀皆能達一切法為少男。三止皆能停一切法為少女。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于地也為黑。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旉-丶)。為大塗。為長子。為決躁。為蒼筤竹。為萑葦。其于馬也為善鳴。為馵足。為作足。為的顙。其于稼也為反生。其究為健。為蕃鮮。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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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于人也為寡髮。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于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于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于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于木也為堅多心。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胃。為戈兵。其于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鱉。為蟹。為(嬴-女+虫)。為蚌。為龜。其于木也為科上槁。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蓏。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于木也為堅多節。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其于地也。為剛鹵。為妾。為羊。
此廣八卦一章。尤見易理之鋪天(丁-亅+巾)地。不間精粗。不分貴賤。不論有情无情。禪門所謂青青翠竹。總是真如。鬱鬱黃花。无非般若。又云牆壁瓦礫皆是如來清淨法身。又云。成佛作祖。猶帶污名。戴角披毛。推居上位。皆是此意。前云乾健也。坤順也。乃至兌說也。而此健等八德則能具造十界。且如健之善者。則為天為君。其不善者。則為瘠為駁。順之善者。則為地為母。其不善者。則為吝為黑。下之六卦无不皆然。可見不變之理常自隨緣。習相遠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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瘠駁等仍是健德。吝黑等乃是順德。可見隨緣之習理元不變。性相近也。若以不變之體。隨隨緣之用。則世間但有天圜乃至木果等可指陳耳。安得別有所謂乾。故大佛頂經云无是見者。若以隨緣之用。歸不變之體。則惟是一乾健之德耳。豈更有天圜乃至木果之差別哉。故大佛頂經云无非見者。于此會得。方知孔子道脈。除顏子一人之外。斷斷无有能會悟者。故再歎曰今也則亡。○此中具有依正因果善惡无記煩惱業苦等一切諸法。而文章錯綜變化。使後世儒者无處可討綫索。真大聖人手筆。非子夏所能措一字也。歐陽腐儒乃疑非聖人所作。陋矣陋矣。
序卦傳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禾*犀)也。物(禾*犀)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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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
~P 13136-13137
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豊。豊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P 13138-13139
序卦一傳。亦可作世間流轉門說。亦可作功夫還滅門說。亦可作法界緣起門說。亦可作設化利生門說。在儒則內聖外王之學。在釋則自利利他之訣也。
雜卦傳
剛柔合德。憂樂相關。與求互換。見雜相循。起止盛衰之變態。乃至窮通消長之遞乘。世法佛法无不皆然。自治治人其道咸爾。而錯雜說之。以盡上文九翼中未盡之旨。令人學此易者。磕著砰著。无不在易理中也。筆端真有化工之妙。非大聖不能有此。
乾剛坤柔。比樂師憂。臨觀之義。或與或求。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
臨有能臨所臨。以卦言之。陽臨陰也。以爻言之。上臨下也。觀有觀示觀瞻。二陽觀示四陰。則陽為能示。陰為所示也。四陰觀瞻二陽。則陰為能瞻。陽為所瞻也。建侯而利居貞。故見而不失其居。包蒙而子克家。故雜而著。
震。起也。艮。止也。損益。盛衰之始也。大畜。時也。无妄。災也。
~P 13140-13141
損下益上為衰之始。損上益下為盛之始。時无實法。而包容萬事萬物。故大畜須約時言。所謂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三大阿僧祇劫修行者是也。自恃无妄。則便成災。所謂唯聖罔念作狂。又復道箇如如。早已變了。
萃聚而升不來也。謙輕而豫怠也。
勞謙反得輕安。豫悅反成懈怠。修德者所應知。
噬嗑。食也。賁无色也。
有間隔而可食。无采色為真賁。故違境不足懼。文采不足眩也。
兌見而巽伏也。
欲說法者。還須入定。欲達道者。先須求志。
隨。无故也。蠱。則飭也。
隨不宜无事生事。蠱不妨隨壞隨修。
剝。爛也。復。反也。晉。(書/一)也。明夷。誅也。
爛則必反。(書/一)則必誅。禍兮福所乘。福兮禍所乘。學易者所應觀象玩辭觀變玩占者也。
井通而困相遇也。
井不動而常通。困雖窮而相遇。此示人以自守之要道也。
~P 13142-13143
咸。速也。恆。久也。
速即感而遂通。久即寂然不動。斯為定慧之道。
渙。離也。節。止也。解。緩也。蹇。難也。睽。外也。家人。內也。否泰。反其類也。
有離必有止。有緩必有難。有外必有內。有泰必有否。有否必有泰。類相反而必相乘。學易者不可不知。
大壯則止。遯則退也。
壯即宜止。遯即宜退。皆思患豫防之學。
大有。眾也。同人。親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
眾必相親。相親必革弊而日新其德。
小過。過也。中孚。信也。
有過不妨相規。相規乃可相信。
豐多故也。親寡旅也。
豐必多故。旅必寡親。素位而行。存乎其人。
離上而坎下也。
智火高照萬法。定水深澄性海。
小畜。寡也。履。不處也。
但懿文德。則其道寡。雖辨定分。與時變通。而无定局。
~P 13144-13145
需。不進也。訟。不親也。大過。顛也。姤。遇也。柔遇剛也。漸。女歸待男行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歸妹。女之終也。未濟。男之窮也。
不進乃可進。不親乃可親。大不可過。所以誡盈。柔能勝剛。所以成遇。定必須慧。故女待男。養正則吉。故須觀頤。已定者不必言。但當謀其未定者耳。終則有始。窮則思通。凡此。皆言外之旨象中之意也。
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上云乾剛坤柔。則剛柔乃二卦之德。豈可以剛決柔。使天下有乾无坤。其可乎哉。且立天之道曰陰與陽。則天亦未嘗无陰也。立地之道曰柔與剛。則地亦未嘗无剛也。今所謂剛決柔者。但令以君子之剛。而決小人之柔。則小人可化為君子。而君子道長。設使以小人之剛。而決君子之柔。則君子被害。而小人亦无以自立。必終至于憂矣。所以性善性惡俱不可斷。而修善須滿。修惡須盡也。問。何謂君子之剛。答。智慧是也。何謂君子之柔。答。慈悲是也。何謂小人之剛。答。瞋慢邪見是也。何謂小人之柔。答。貪欲癡疑是也。噫。讀此一章。尤知宣聖實承靈山密囑。先來此處度生者矣。不然。何其微言奧
~P 13146-13147
旨。深合于一乘若此也。思之佩之。
易解跋
憶曩歲幻遊溫陵。結冬月臺。有郭氏子來問易義。遂舉筆屬稿。先成繫辭等五傳。次成上經。而下經解未及半。偶應紫雲法華之請。旋置高閣。屈指忽越三載半矣。今春應畱都請。兵阻石城。聊就濟生庵度夏。日長无事。為二三子商究大乘止觀法門。復以餘力拈示易學。始竟前稿。嗟嗟。從閩至吳。地不過三千餘里。從辛巳冬至今夏。時不過一千二百餘日。乃世事幻夢。蓋不啻萬別千差。交易耶。變易耶。至于歷盡萬別千差世事。時地俱易。而不易者依然如故。吾是以知日月稽天而不歷。江河競注而不流。肇公非欺我也。得其不易者。以應其至易。觀其至易者。以驗其不易。常與无常。二鳥雙遊。吾安知文王之于羑里。周公之被流言。孔子之息機于周流。而韋編三為之絕。不同感于斯旨耶。予愧无三聖之德之學。而竊類三聖與民同患之時。故閣筆而復為之跋。時乙酉閏六月二十九日也。
北天目道人古吳蕅益智旭書
周易禪解卷第九
~P 13149
周易禪解卷第十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河圖說
繫辭傳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此河圖之。數也。解現繫辭上傳中。)
~P 13150-13151
此先天之數。除中五天地生數以為太極本位。用餘五十為揲蓍之策也。五位相得者。一得五而為六。二得五而為七。三得五而為八。四得五而為九。中得一二三四而為十也。各有合者。一合六。二合七。三合八。四合九。五合十也。一與九為十。二與八為十。三與七為十。四與六為十。一二三四為十。共成五十。而中之五點。每點含十。故以中五為本數也。然雖先天之數。亦含後天八卦之用。且如一六生水。故坎居正北。二七生火。故離居正南。三八生木。故震居正東。四九生金。故兌居正西。五十生土。故土仍居中。乾寄位于西北者。陽位陽數之間也。坤寄位于西南者。陰數陰位之盡也。陰陽互結而為山。故艮居東北。陰陽互鼓而為風。故巽居東南。○約出世法者。一是地獄之惡。六是天道之善。為善惡一對。二是畜生之惑。七是聲聞之解。為解惑一對。三是餓鬼之罪苦。八是支佛之福田。為罪福一對。四是脩羅之瞋恚。九是菩薩之慈悲。為瞋慈一對。五是人道之雜。十是佛界之純。為純雜一對。又約十度修德者。一是布施。六是般若。此二為福慧之主。如地生成萬物。故居下。二是持戒。七是方
~P 13152-13153
便。此二為教化之首。如天普覆萬物。故居上。三是忍辱。八是大願。此能出生一切善法。故居左。四是精進。九是十力。此能成就一切善法。故居右。五是禪定。十是種智。此能統御一切諸法。故居中。實則界界互具。度度互攝。蓋世間之數。以一為始。以十為終。華嚴以十表无盡。當知始終不出一心一塵一剎那也。
洛書說
大禹因洛書而作九疇。今以一三五七九居四方及中央正位。以二四六八居四維偏位。又隱其十。正表陽德為政。而陰德輔之。在人。則為知及仁守之學。智巧聖力之象也。
~P 13154-13155
左右前後縱橫斜直視之。皆得十五之數。以表位位法法之中。皆具天地之全體滿數。非分天地以為諸數也。物物一太極于此可見。
約出世法。則九界皆即佛界。故不別立佛界之十。又九波羅密皆即種智。故不別立種智之十。蓋凡數法若至于十。便是大一數故。數于此終。即于此始故。
伏羲八卦次序說
繫辭傳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太極非動非靜。雙照動靜。故必具乎陰陽。陽亦太極。陰亦太極。故皆非動非靜。雙照動靜。還具陰陽而成四象。四象亦皆即是太極。所以皆亦非動非靜。雙照動靜。還具陰陽而成八卦。然則八卦只是四象。四象只是陰陽。陰陽只是太極。太極本无實法。故能立一切法耳。)
~P 13156-13157
若從一生二。從二生四。從四生八。從八生六十四等。是為順數。若從六十四遡至八。八遡至四。四遡至二。二遡至一。一亦本无實法。是為逆數。順數則是流轉門。逆數則是還滅門。流轉從陰陽二畫出。還滅從陰陽二畫入。故曰乾坤其易之門。聖人作易。要人即流轉而悟還滅。超脫生死轉迴。故曰易逆數也。
伏羲八卦方位說
先天八卦。約體言之。乾南表天。坤北表地。離東表日。坎西表月。震居東北。動之初也。兌居東南。海之象也。巽居西南。入之初也。艮居西北。山之象也。須彌在此方視之。則居西北。日月星辰至西北。皆為須彌腰所掩。故妄計天缺西北也。
~P 13158-13159
伏羲六十四卦次序說
隨拈一陰一陽。必還具一陰一陽。故六重之而成六十四卦。其實卦卦无非太極全體。故得為四千九十六卦也。
~P 13160-13161
伏羲六十四卦方位說
約一天下。亦以此卦圖而分布之。約一省一府一
~P 13162-13163
縣。亦各以此卦圖而分布之。近約一宅。亦以此卦圖而分布之。即單約一房一坐具地。亦以此卦圖而分布之。大不礙小。小不礙大。大亦祇是六十四卦。小亦全具六十四卦。一時一刻亦有此六十四卦。亙古亙今亦只此六十四卦。若向此處悟得。便入華嚴事事无礙法界。故李長者借此以明華藏世界。不然。豈令福建在南。則有乾无坤。燕都在北。則有坤无乾。天竺在西。但為坎地。支那在東。惟是離方也耶。
文王八卦次序說
~P 13164-13165
男即父。女即母。又父只是男。母只是女。坤體得乾為三男。有慧之定。即止而觀也。震為觀穿義。艮為觀達義。坎為不觀觀義。乾體得坤為三女。有定之慧。即觀而止也。巽為止息義。兌為停止義。離為不止止義。震動艮靜。坎能動能靜。乾非偏于動也。巽動兌靜。離能動能靜。坤非偏于靜也。又震動而出。巽動而入。艮靜而高。兌靜而深。坎兼動靜。而從上之下。上終不窮。離兼動靜。而從下之上。下終不盡。信知一一皆法界也。
文王八卦方位說
說卦傳曰。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又曰。震。東方也。乃至艮東北之卦也。
此須約觀心工夫解釋。具在說卦傳解中。
~P 13166-13167
後天八卦。約用而言離表火騰。故旺于南。坎表水降。故旺于北。交發立堅。溼為巨海。乾為洲潬。故坎雖居北。而水輪含十方界。坤艮之土亦徧四維。火勢劣水。抽為草木。故有震巽。木旺于春。故震居東方。巽亦屬木。又能生火。其象為風。故居東南。地性堅者名之為金。金旺于秋。故居西方。乾亦屬金。又表須彌是四寶所成。在此地之西北也。
右圖說有八。或與舊同。或與舊異。只貴遙通儒釋心要而已。觀者恕之蕅益敬識。
校刻易禪紀事
(瑞)叨侍大師五年。每見久精易學之士。一聞大師拈義。无不傾服。遂發心募梓全集。輒以易禪居首。大師解易既畢。方出圖說。故並附于末卷。或有問曰。紫陽本義。圖說在前。謂聖人作易精微之旨。全在語言文字之先。今胡得倒置耶。大師答曰。聖人悟無言而示有言。學者因有言而悟無言。所以古有左圖右書之說。何倒之有。且文字與圖皆標月指耳。不肯觀月。而爭指之前後。不亦惑乎。問者默然。茲因校刻。并識此語。願我同志閱斯編者。了知
~P 13168
文字與圖無非吾人心性註腳。不作有言會。不作無言會。庶不負法恩矣。門弟子通瑞百拜敬書
周易禪解卷第十
周易禪解十卷連圈計字十一萬五千四百十八個又加刻卦象工十八個由願款支付刻資洋二百六十圓四角
民國四年夏六月 金陵刻經處識
初 校 工 作 附 註
頁 碼
紙 本
更 正
「暌」
睽
二十三個(共-卄+廿)
共
三十三個(侯-ユ+工)
侯
~p 12573
「大社 壯 」是明顯的錯誤
「大壯 晉」
~p 12750
●(巽上 艮下) 的圖印錯
改貼正確的
~p 13027
●(坎下 離上) 的圖印錯
改貼正確的
~p 12816
第九行第十三個字(丘@T-l),應是「丘」沒印清楚.
丘
~p 12959
木在山上。以漸而長。觀者不覺。君。子居德亦復如是。
(「君。子」中間的句號應是多出來的,已刪除.)
~p 13045
「寧有體相哉」之後不見有「。」
加上了,方便斷句.
~p 13056
「臣不密則失身」之後不見有「。」
加上了,方便斷句.
~p 13076
第十行第一個「埋」,應是「理」沒印清楚 ,原句:(易「理」本自如此)
理
~p 13161
亦以此卦圖而。分佈之。
刪了中間的「。」
卷第十出現的紅色字是加上去的,書上並沒有那些標題.
佛說梵網經菩薩心地品玄義
佛說梵網經菩薩心地品合註卷第一
嗡
普贤菩萨名,诸佛第一子,我善根回向,愿悉与彼同。
身口意清净,自在庄严刹,逮成等正觉,皆悉同普贤。
如文殊师利,普贤菩萨行,我所有善根,回向亦如是。
三世诸如来,所叹回向道,我回向善根,成满普贤行。
愿我命终时,除灭诸障碍,面见阿弥陀,往生安乐国。
生彼佛国已,成满诸大愿,阿弥陀如来,现前授我记。
严净普贤行,满足文殊愿,尽未来际劫,究竟菩萨行。
佛弟子妙音代父母师长、历劫冤亲、法界众生礼佛三拜,求生净土。
祈愿:
诚敬谦卑。和顺义理。欢乐慈孝。无争无求。清净平等。知恩报恩。知足惭愧。去恶就善。事师三皈。奉持经戒。不念人非,欣乐人善。关怀照顾,言传身教。言动安徐。公平公正。吃素印经。随缘济众。看破放下。忍辱精进。发菩提心。一向专念。天下和顺。日月清明。风雨以时。灾厉不起。国丰民安。兵戈无用。崇德兴仁。务修礼让。国无盗贼。无有怨枉。强不凌弱。各得其所。
并愿以印行功德,回向法界一切有情,所有六道四生,宿世冤亲,现世业债,咸凭法力,悉得解脱,现在者增福延寿,已故者往生净土,同出苦轮,共登觉岸。
整个宇宙跟自己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整个宇宙一切众生,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类处在一个地球村中,应该平等对待,和睦相处,互敬互爱,互助合作,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文章到此结束,谢谢您的阅读!敬请常念#南无阿弥陀佛#!祝各位福慧增长、六时吉祥、法喜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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