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pashing 發表於 2015-10-18 13:43:47

諸法從心生,諸法皆空

六根,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種感覺器官,為心、心所之所依。
六塵(境),指色聲香味觸法等六種客觀的覺知對象,為心、心所之所緣。
六識,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種了別作用,為心、心所之能依。

「六根」與「六塵」和合,心即反應而生起「六識」,識具有分別作用,判斷作用和認識作用,由此萬物從心生。諸法(一切法)是指一切萬物現象,即世間的萬物現象。因此,諸法從心生。

以眼為例:

萬物(大地山河、眾生、物件等等)不能顯現自己的形相。萬物依靠光才能顯現為色塵(色境)。俱舍論:「色境有青、黃、赤、白、雲、煙、 塵、霧、影、光、明、闇等十二顯色,與長、短、方、圓 、高、下、正、不正等八種形色。」色塵(色境)是十二顯色和八種形色的不同組合。

當光線射向萬物,萬物反射光,顯現為色塵。眼根接收萬物的色塵,心即反應而生起眼識。眼識具有視覺的分別作用,判斷作用和認識作用,故令眼能夠看見萬物的不同形相。這是諸法顯現於外的形相(相)。

因緣和合生,即萬物(因)是依靠光(緣)和眼(緣)才能顯現形相有或存在,自己不能顯現形相有或存在,故說萬物非(實)有,非(實)存在。這是緣起有或假有。

因緣離散滅,即沒有光和眼,萬物不能顯現自己的形相有或存在,但卻是存在的,故說萬物非(實)無,非(實)不存在。

萬物是非有相非無相,非存在相非不存在相,故沒有實在性或自性,是空。《摩訶衍論》:「諸法亦非有相,亦非無相」。因此,諸法(一切法)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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