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pashing 發表於 2014-4-27 16:29:28

為什麼佛教否定創造者(神、上帝或大梵天)的存在 ?

為什麼佛教否定創造者(神、上帝或大梵天)的存在 ? 假設物質具有創造生命的能力,名為創造者(神、上帝或大梵天)。 一切事物是由有為法和無為法而成,故世上沒有獨立存在的事物,存在的事物不能夠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必須從因緣和合而生(有為法),是有生滅變化的,例如眾生、世俗自性。世俗自性是萬物所顯現的性質或特性。若果存在的事物不是因緣和合而生(無為法),它必定是由因緣和合所生的事物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是無生滅變化的,例如勝義自性。勝義自性是眾生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真如」、「實相」、「法身」、「佛性」、「如來藏」等等,但被「妄心」蒙蔽而不能覺察。                              
                                                         事物|---------------------------------------------
|                                                         |- 是因緣和合而生的(有為法) ---      - 不是因緣和合而生的(無為法)- 不是由因緣和合所生的事物       |----> - 是由因緣和合所生的事物 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                        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 有生滅變化的                                       - 無生滅變化的 若果創造者不是由因緣和合所生的物質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祂必定是因緣和合而生(有為法),是有生滅變化的,那麼,祂又如何創造眾生 ? 若果創造者不是因緣和合所生的(無為法),祂必定是由因緣和合所生的物質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是無生滅變化的,那麼,祂又如何創造眾生 ? 見下表。 有為法
世俗自性創造者
不是由因緣和合所生的眾生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不是由因緣和合所生的物質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
是因緣和合而生。是因緣和合而生 !?
是有生滅變化的。是有生滅變化的 !?
那麼,創造者又如何創造眾生 ?
無為法
勝義自性創造者
不是因緣和合而生。不是因緣和合而生。
是由因緣和合所生的眾生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是由因緣和合所生的物質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 !?若果說創造者是獨立存在的,便違犯果從因生的原則。
是無生滅變化的。是無生滅變化的。
那麼,創造者又如何創造眾生 ?
佛陀以「緣起」來說明宇宙人生規律— 因緣和合生、離散滅。因緣是指主因和次因或助因,是產生結果的主要原因及促成這種結果的次要原因。因遇到緣便生果(因緣和合生果),例如,煩惱(因)的甲君遇見街上的小貓(緣),憤怒地踢向小貓(惡果)。 因不一定立即產生果,只有緣份到了,才能產生果。無論如何,因果法則是自作自受,你所做的行為,最後都回到你的身上受報。 果從因生,例如:「我」是從母體或父母體而生。沒有任何事物是無因而生,否定了無因論,無因生的創造者。 因(主因)緣(次因或助因)和合生果,例如:人的因是受精卵(生命的元素),受精卵和人的緣是父母的助緣,教育,宗教,道德和各種人影響。因緣和合,入胎、住台、出胎,以及成長,才有今天的外表、性格及才能。沒有任何事物由一因而生,否定了一因論,大梵(因)創世(果)論,上帝(因)造人(果)論。 創造者理當創造一個平等博愛的世界,但事實不是,眾生不是完美的 — 有善有惡、有正有邪、有聰明有愚笨、有美麗(或英俊)有醜陋。 其實,創造者只不過是受苦、受害或有愛心的眾生的盼望,盼望有一個萬能的創造者拯救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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