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请珍惜自己的生命

认清自杀的真相

 

天华出版公司编辑部编

 

第一章 自杀的痛苦

第二章 死后的真相

第三章 理性的批判

第四章 当前世界性的自杀问题与防治

 

第一章 自杀的痛苦

 

我们置身于现代社会,所发现的自杀方法,其途径极多,因此,他们所感受的痛苦也各有不同。

 

现在,分为四类来分别说明——

 

一、窒息而死

 

(一)投 水

 

投水自杀——我有一个朋友,曾经亲自经历过一次。他平时极为镇定,喜怒不形于色。后来因为生意失败,潦倒商场,竟然投上海黄浦江自杀,幸而被路人发现救起,送到医院急救。我得知消息,马上去看他,他一见我,涕泪迸流,悲不自胜。我就问他投水后的感受,他凄然地说:痛苦难当。

 

“究竟痛苦到什么程度呢?”

 

“江水直灌呼吸道,肺部气体又内逼,内外并冲,胸痛如裂,无法忍受(另外有人耳鼻因而溢血),但在刹那间,就闷绝过去了。”他说。

 

“既已闷绝,痛苦应该没有感觉了。是不是?”我说。

 

“不是!不是!胸部闷塞的剧烈感,依然强烈。”

 

这个朋友素来是一个不动声色的人,他在医院中和我谈话的时候,竟然心有余悸,眼泪直流,可见投水的痛苦,是如何地可怕了!

 

(二)自 缢

 

自缢,就是上吊。自缢与投水,虽然同样是“窒息”缺氧而死;但是自缢死亡,是因为喉管被截断,血流被阻止,自然更加一番痛苦。从前有一人叙述他的自缢经过情形时说道:“一经投缳,气管闭塞,血液倒流,身如刀割。接下来就是全身麻木,痛入骨髓。”以上两人,还都是“自杀”后立即遇救,还缺乏自杀的全部经历过程。

 

现在,再看外国人关于“窒息”而死的情形,是怎样的描写。

 

据西方医学界研究,在窒息的时候,意识昏迷,是因为血液不十分酸化的缘故。但是他的血液还有某种程度的迟缓流动,以致血色黯黑,肺部起小斑点,有充血现象。

 

又当罪犯被执行绞刑时,咽喉骤然被压迫,气管不通,血流阻滞,自然是无比痛苦。开始时二十秒到三十秒之间,外表好似很稳静。稍后因呼吸运动,频繁短促,又不得畅通,便发生“呼气”及“吸气”的痉挛现象(应是肺部的反射作用,并不是真有空气出入)。那时的痛苦,就更无法形容了。最后,身体已经疲惫不堪,呼吸紊乱,微弱直到气绝为止。气绝之后,面色枯白,两眼突出,舌头悬于唇外,双手紧握,恐怖异常。

 

又说:“窒息而死的人,开始是肺脏受到强大压力,接着筋肉麻痹,最后虚脱而死。自始至终,意识虽然混乱,但是肉体所起的变化,和难忍的痛苦,却清清楚楚印在心上。从我的朋友经验证明,他确实知道胸部闷塞感,可见并不是没有意识。然而他被救起的经过完全记不起来,所以说,意识虽有,但没有活动——到将死那一刹那,意识忽然清醒,而在水中那一瞬间尤其特别清楚。所有过去和现在的一切景象,清清楚楚出现在心灵上。死者在此时,往往悲从中来,深深懊恼自己孟浪。但到了这种地步,悔恨也来不及了。因此,自杀的人,在将死未死的时候,不仅身体上感受到无限痛苦,就是心灵上也蒙受无限的痛苦,才走到“死的尽头”。

 

另外,何励庵先生又说:有朋友姓严,到西山深处扫墓回来,夜长昼短,很快就天色入暮了。怕中途遇上老虎,在归途上拼命地奔跑,途中望见山腰间有一座破庙,急急奔进去,当时天已黑尽,听到墙角有人说话:“这里不是人待的地方,你赶快走吧!”严某心里毛毛的,问那人为什么坐在这种黑角落里?他说:“我实在是吊死鬼,是在这里找替身的!”严某听了之后,毛骨悚然。但是他想一想又说:“我与其冒着被虎咬的危险,宁愿被鬼害死算了,那——我们就共宿一宿吧!”鬼说:“那你不走也可以。可是阴阳两条路,你受不了阴气的侵袭,我也受不了阳气的烁炙,我们都会浑身难受不安,我们各占一角,不要接近好了。”

 

接着,严某问他等着找替身的缘故,鬼说:“上天有好生之德,不希望人们自杀,譬如忠臣殉国,烈女殉夫,虽然是横死夭寿,但和寿终正寝是一样,不必找替身。至于那些被环境所逼迫,穷途末路,更无求生可能的人。可怜他们情非得已,也让他们迳自投胎;同时仍然按他生平所作,依善恶受报,也不必找替身。另外倘若有一线生机,或者为了一点小事想不开,或遇事拖累别人,呈发暴戾之气,轻率地投缳自缢,就违背上天好生之德了。所以一定要使他等着找替身,表示对那些轻视生命的人一种惩罚。因此,把他们幽囚在阴暗之处,经常是百年岁月……。”

 

又问:“是不是有诱人做替身这回事呢?”

 

鬼说:“这种事我是不忍心做的。凡是一个人自缢,是为保全节义而死的,他的灵魂从头顶上升,他的死亡过程也快。为了嫉妒、含忿而死的,灵魂从胸口以下下降,死亡的过程就很迟。在未气绝的时候,所有的血管内血液倒流,肌肉和皮肤仿佛一寸一寸地割裂,痛似凌迟,肺、肝、肠胃里,如同烈火烧烤,无法忍受。像这样经过十几个小时,形体与灵魂才分离。想到这样剧烈痛苦之事,当我看到想要自缢的人,即阻止他不要做这种傻事,快迷途知返,怎么肯设下陷阱诱他去做替身呢?”

 

严某又说:“你存这种念头,一定会升到天道为神的。”

 

鬼说:“这种事我是不敢妄想,只有专心念佛、发露忏悔,期求佛陀接引罢了!”

 

片刻之后,天已将明,再问已没有回声,再细看也看不到人影。后来严某每次上坟,一定携带饭食和纸钱去祭他。同时,也总是有旋风在左右卷来卷去。过了一年,旋风没有了,心里想:一定是他因为“一念的善心”,已解脱鬼道了。

 

——见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

 

【增补】

 

戈荔田说:“有一个妇女受到她婆婆虐待,自缢身亡。她住的房子因此废弃无人居住,用来收藏杂物。后来她的公公娶了一个妾,比她婆婆更为凶悍,公公又喜欢在暗地里纵容他的妾,全家人很高兴这个妾遇到了劲敌,也在暗地里支援她。因此,做大房婆婆的弄得灰头土脸,无法反攻,只有忿忿准备去上吊。但是家里已无其他的屋子可供上吊,于是偷偷地跑到媳妇上吊过的那间空屋。在刚开门的时候,忽然看到媳妇披着头发,拖着舌头,迎门站着,婆婆本来就很凶,一点也不在乎,只是告诉她做鬼的媳妇说:“你不要向我发狠了,我现在就还你的命!”媳妇没有回答她。对着她直扑过去,阴风惨惨,顿时婆婆吓昏倒在地上。不久家人来寻找,经过急救才苏醒过来。婆婆说出她看到媳妇的经过,大家都安慰她,还好没有失掉性命。”

 

这一夜,婆婆梦到媳妇告诉她说:“婆婆的命我该去顶替,同时,做媳妇的也没有报复婆婆的道理。更不会把婆婆的性命当作替身,所以我拒绝了婆婆偿还我的命。我的鬼魂现在被幽禁在暗室里,凄惨万分,希望婆婆千万不要再走我的老路了!”

 

婆婆听到这番话哭醒了,惭愧万分,便请来很多出家人,为媳妇做七天超荐法会。

 

戈傅斋先生又说:“这个妇人有这种善念,已足够上升天道的条件了,其实也不必再为她超度了。”这席话实在很得当,然而戈荔田(傅斋)先生,都不愿说出死者的姓氏,这是我感觉缺憾的地方。

 

——见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

二、麻醉而死

 

安眠药片、迷幻药、吗啡、鸦片……,都是麻醉毒剂,服用过量能使中枢神经麻痹,使生命陷于死亡状态。有些企图“自杀的人”,误以为这种麻醉性药品吞服以后,可以毫无痛苦地迷迷糊糊死去,什么都不知道了。所以有些企图自杀的人,不约而同,都跑到这条路上去了。但是,据我所见,吞麻醉剂的结果与他们的想像完全相反。服了麻醉剂,并不是就此糊里糊涂地死去,依旧要醒过来,并且醒过来以后,极为痛苦(近来例如歌星甄妮在港服安眠药的例子)。去年我一个朋友的女儿,服了过量镇静剂,昏昏地睡去,她的家人没有察觉,足足睡了一天一夜,方才醒来,顿觉头胀欲裂,五脏翻腾,欲呕又呕不出来,所感受到的痛苦,强烈无比。还有一位朋友的太太,因夫妇口角,吞服了鸦片,我去他家探望的时候,女的已醒过来,却不发一语,双目圆睁,呻吟不绝,状至恐怖。那种惨痛的样子,至今还映在我的脑海。以上所举都是事实,不过将他们的姓名隐去。

 

又据报载,有一家大医院的一位护士,她于下午二时,偷服了吗啡,一直到半夜才醒来,痛苦呻吟的声音,把同室的人都从梦中惊醒。从以上三件案例看来,的确可以证明,服了麻醉剂,终究要醒过来,而且又极为痛苦。有人却说:“不会怎样的痛苦,他们所以醒过来,只因当事人所服太少,倘若多量吞食,一定是一眠不醒,又何来痛苦呢?”殊不知服了少量麻醉剂,已经难过万分,何况服了大量的呢?大凡服了大量麻醉剂的人,四肢必然完全无力。在别人看来,只见他瞑目不动,以为并无痛苦。其实此人正在饱受种种苦楚煎熬——如头眩气促、心胸闷痛。不过因为他四肢五官疲乏得无法将他所受的痛苦表示出来而已。所以别人初见时,看不出服者的苦状,以为服了麻醉剂便会安然地死去。等到后来,因受药力伤害得太厉害,终于不能支援,就在挣扎的时候,只能发出微弱而凄惨的呻吟;此种呻吟的声音,不知包含了多少身体的痛苦以及心灵上的痛苦在内。也许这里面也含有许多悔恨与哀怜的求救。不过那时候已经软弱得不能明白表示了,所以只认为他不过呻吟两声罢了。此说并非没有根据,据报章刊有许多医学专家发表谈话,服毒和麻醉剂的人,当被人发觉时,大都呻吟不已。可见此种自杀的人,死时并不是平平安安的死去(我的一个朋友曾吞服鸦片自杀,当毒发时,他说痛苦异常,只求速死)。况且此类自杀的人,在经过若干痛苦和发出若干呻吟声的时候,还没有被人察觉,以致因剧烈的痛苦而昏厥过去,变成陷于极深的失神状态。但服大量麻醉剂临死并无痛苦这类话,也许会有人赞成。但是,倘若有人信了它,就上大当,吃了大苦了。我对于这一件事,本来就想与大家共同讨论讨论,现在趁这个机会,加以详细地说一说。

 

我们要知道,那些安眠、镇静、麻醉剂服多了,都会陷于极深的失神状态。当时呼吸停止、心脏跳动、与死亡一般无二,可是经过一个消解时间,仍然会醒过来,不过经过的时间没有一定,从几分钟、几小时、几天、几十天、几个月都有(西方医学界证实),经医生勘验,有许多吞麻醉药而死的人,往往已断定其死亡,就胡乱地为其“早计埋葬”(西方习用语,犹同“未死而葬”),等到醒过来,早已被家人入殓,欲出无门,终至闷死在棺中。此种痛苦、恐怖、试想多么可怕!如果要了解麻醉剂为害之烈,必须先了解“失神状态”之如何危险,现在先举几个国外发生的例子来证明——

 

(一)戴夫所著《早计埋葬》一书说:

 

“在‘物产展览会’附近的一个妇人,有一天昏厥气绝,入于极深的休克状态。医生判定已死,此时因正当盛夏,仅隔六小时,便匆匆举行葬礼。过了很多天,这妇人的母亲预备将她女儿的尸体迁葬到另一地,因此将坟墓挖开;这时母亲顿时大吃一惊——因为看到她女儿的尸体,已不是葬时的安睡模样;现在是散乱如麻,裹身体的布已撕成碎片;其实这个妇人根本没有死,便被医生误诊而活埋了。后来她醒过来的时候,痛苦烦闷已极,所以将衣服围布啮成片片而死,她母亲见到这种惨状,从此精神错乱……。”

 

(二)据菲戛洛杂志刊载法国一位医生,自述解剖验尸的经过情形如下:

 

“约在五年前,一个因‘发狂’而死的妇人,死后两天,征得她的家人同意,医生准备对她病理加以解剖。因此把她的尸体横停在大理石桌上,另有一枝烛火,安置在妇人的胸前。因为此时正当午夜,一切安排就绪。于是我(医生自道)手持解剖刀,直剖妇人的上腹部。不料这妇人竟然狂叫一声,顿时跃起,烛光马上坠地熄灭。她一手抓紧我的头发,一手乱抓我的面部。我因而恐怖至极,就用手中解剖刀乱刺。妇人被刀所刺痛,长嘶一声倒地不起,我也从此昏厥,不省人事。直到次日中午醒来,见妇人横卧血泊之中,一把尖刀直贯她的心脏。至今思之,心有余悸。那妇人的爪痕,仍然留在我的脸上。……。”

 

我读了以上两件悲剧故事,不禁为之落泪。也为这两个妇人而哀痛。但是像这一类事情,世界上发生的当不在少数。总之,使人坠入昏迷失神状态的,虽然不全是麻醉剂,可是麻醉剂绝对能使人陷于昏迷不醒状态。人,一旦入了这种状态,就可能会发生上述悲剧事件。虽然如此,有人听到这番报导,依然难免起疑,说:“近来西方医学昌明,难道连死与活都分辨不出来么?”如谈到这一问题,确是一件大公案。

 

几年前,巴黎医科大学的德尔塞赫教授,鉴于“死的征候”难以判定,就拿出一大笔钱,来征求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论文。后来收到了一百多件的研究报告,竟然没有一个入选。死的征候不易判定,由此可见。现在经西方医学界检验,除了尸体腐烂之外,如呼吸断绝、心跳停止、巩膜起斑,乃至骨硬体冷等,都不足为死亡的决定特征。可是,尸身腐坏的时间没有一定,如说非到尸身腐坏的时候,才可判定死亡,那么在尸身未烂之前,就不能埋葬了,那又怎么可以呢?然而照现在一般医生对病危的人,只要气息一断,心跳停止,就算是“死亡”,这又多么危险呢?所以西方医学界对“早计埋葬”,加以严密戒备,并且有各处“人道协会”专理此事。根据伦敦“人道协会”报告,在过去二十二年中,竟有二、一七五人因“预防早计埋葬”而重获生命。另外,“哈姆布尔格协会”,不到五年,也救了一○七人。虽然各处多少不同,但都有良好的成绩。就以上述所说二千多人而论,早经医生判定“死亡”。如不是“人道协会”的慎重戒备,救命有方,他们早已埋骨黄土。枉死城中,平添了无数冤魂!我对“早计埋葬”一事,所以不嫌琐碎反覆引证,就是要国人对这一“生死”问题,郑重加以注意。我们想到,自西方麻醉药品输入中国以来,像这一类枉死的人,不知多少!(上海)申报曾经发表“自杀方法的研究”一文,所引事实,可为佐证,再加引述。

 

“‘洗冤录集证’记载:尝闻‘老仵作’(古代验尸官)言:检查服鸦片人的尸体,伏者居多,侧者亦常有,惟平仰者甚少。其故由于死者埋葬之后,鸦片毒退,仍复醒回,辗转棺中气闷而死的缘故。又记道光七、八年间,粤东有吴姓其人,旅中穷极无聊,吞服鸦片而死。旅店主人,不敢将他收殓。知三水地方,居有死者的亲属,随即遣人报信。及亲属至,死者已于前一天醒转,计死去三日四夜。”

 

我的朋友孙君曾说:

 

“有一天,我的妻子胃气痛复发,她就将家人所传的丹方,名叫‘九笼佛手’服了。九笼佛手,是在鸦片水中煮过九次的佛手。岂知她服了之后,渐渐的神志不清,昏厥过去了。于是举家惊惶失措。因为她服用‘九笼佛手’时,没人看见,就立即请医生急救。据医生说她一定服了什么毒,随后施用种种急救方法,终究无效。接着脉断气绝,医生说是死了,就在忙乱间为她准备后事,预备将她入殓;想不到过了九个小时,还没入殓时她却又有了气息,人也渐渐醒过来了,到今天还活得好好的,这是今年(一九三一年)九月事。从此事可知,‘九笼佛手’药力还小,所以仅隔九个小时就醒转过来。如果服了鸦片、吗啡,就不同了。

 

不仅鸦片是如此,安眠药、镇静剂都是同类性质。大量服用,都会至人于“死亡状态”。上海名医萧某也说:服了大量安眠药,虽然一时死去,但是终究要醒转来。一个人若多服“麻醉剂”,难道不怕“生埋活葬”么?我想西方国家,对“自杀”防护如此周密,生埋活葬的,尚且难免。中国既无“人道协会”,又执着于习俗,受到一般法令约束,死后一两天,就要入殓。当目前自杀风气难以扼止的时候,因此送掉性命的人,恐怕不在少数。我的朋友任君告诉我说:“若干年前我有一个亲戚,吞鸦片自尽。死的那一天,是六月一日,天气酷热。到入殓的时候,尸体不但没有一点臭味,而且非常柔软,简直不像死人的样子。我一向怀疑这种事,现在才恍然大悟,这个人并没有死掉,决然无可怀疑了!”因此,照我的看法,凡是遇到服镇静、麻醉剂过量自杀的人,即使呼吸断绝与死人一样,把他看为昏厥可以,但绝不可宣布此人已死。守候几天,以观动静,最为稳当(最好就地挖一个坑,把他的头放在坑上沿,身体放在坑里面;或将麻醉昏厥的人,置于泥地上,身上用泥土遍盖,只留头部,身体不烂不可入棺,这样亦可醒转)。即使是因其他病症而死的人,收殓也不可乙太急。例如“生产、血晕、疯瘫、癫狂”等,都可以致人于昏厥,如果家人不加审慎,岂不是造成自杀者,在枉死城中枉死了吗?总之,人不自杀,又那会枉死以致遭遇极苦?深盼存有自杀意图的人,早日觉悟。

 

三、中毒而死

 

“中毒”或“服毒”,就是一种器官或多种器官,受到毒性药品侵入,而使生物躯体变化、损坏,而导致死亡。其实,毒品,亦包括麻醉剂。

 

除麻醉剂之外,例如服用“强烈化学品”而自杀致死的很多,尤以服农药自杀,特别提出讨论。

 

(一)硝酸、硫酸、盐酸、巴拉松

 

这一类药品,腐蚀的作用最强烈;一入口,便触发剧烈的燃烧,最后导致消化系统全部腐蚀出血而昏厥。表现在外形上的,依毒药的种类,可发现当事者的口唇,呈黄、黑、白等色。又发生呕吐、昏眩、泄泻及剧烈的胃肠炎。内脏坏死,剧痛难忍,兼之冷汗虚脱,脉搏微弱,呼吸急促,进而面色青白等,同时发生,当事人因此导致呼吸闷塞而死。

 

(二)砒石与磷

 

砒石,就是中国俗说的“砒霜”,西药的学名“砷”;磷,是火柴制剂。这两种毒剂都是烈性毒药,服后所产生的后果,征候相似。当事人服后发生剧烈的食道、胃肠炎,痛不可忍,晕眩呕吐泄泻,经急救后可稍稍平复。数天后胃肠再度发炎,血管二度发生病变,窍孔流血,末后,常因脂肪质变性而死。

 

同时,大量的砒,溶入血中,突起急性中毒,剧烈的发生呕吐以及昏睡、谵语、搐搦、肢节麻痹,最后心脏麻痹而死。砒中毒后,体内疼痛如烈火烧灼、千刀断肉,反侧难忍、皮肤出现血斑。经解剖后,可见内脏有普遍出血现象。

 

磷中毒与砒中毒情形相仿。

 

四、其他自杀方式

 

(一)饮弹自戕与刀械自杀

 

有一位朋友从军多年,历经枪林弹雨,曾数度负伤。据他说,当两军相对冲锋之时,弹雨横飞,枪弹着身,如同猛挨一拳,开始时不觉得痛苦,但不久,头部便感昏眩,视线模糊,一刹那就昏过去了。

 

我问他为什么忽然会昏过去?他说:痛极了才昏过去。可说在昏过去的时候,痛苦虽没有完全感觉到,可是醒来之后,则剧痛难当。有的手扒脚踢,满地翻滚,身上泥土,都被他挖掘成坑,你看是如何地难受了!总之,不论受伤轻重,昏过去了,终究要醒过来。不过伤重的人,往往因流血过多,虚惫已极,动弹不得。别人看到以为他静静地死了,没有什么痛苦;殊不知他真是极苦难当,有口难言……。我听了他这番话,颇为伤恸。

 

又有一位朋友姓马,他也从军多年;我问他负伤以后的情形。他说:有一次作战,一位军官腹部中枪负伤,当时就昏过去了。等醒来之后,满地打滚,痛苦极了,要我补他一枪算了,免得受这种灼烧剧痛的煎熬。他与那位军官是至交,实在不忍补他一枪,可是又没有办法救他。他仆在地上,又翻滚老半天才在挣扎中死去。当他翻滚的时候,看他筋骨暴起,曲指如钩,双目血红狰狞,恐怖极了。

 

从以上两个人的例子可以发现:

 

负伤不死的人,固然要醒过来:就是致死的枪伤,也要醒过来。死——还是很困难的一件事,还要“慢慢地等死”。其次,在那里翻滚,确实感到痛苦,就是僵卧不动的重伤者,也感痛苦;所感的痛苦,也许更加厉害。

 

总而言之,不论用枪自杀,或被杀,绝不是就此昏厥不醒而不感痛苦的。所以要用枪自杀的人,此中的痛苦,是不可不知的。但愿当您举枪时,再三思之,勿轻举妄动。

 

至于刀伤的痛苦,那两位军官朋友,都说比“枪伤”更为惨痛。

 

(二)辗 死

 

自从有铁路以来,想不开的人,就发现“卧轨自杀”,是一种一了百了的解脱方法。以为火车过处,身首异地,什么都不知道了。但是这种死法,究竟痛不痛苦呢?——实在是残酷且悲哀极了(几年前电影演员洪波在中华路卧轨自杀,就是一个例子)。

 

(三)跳楼自杀

 

跳楼自杀,和从一般高处向下跳的自杀方式,都是一样的结果。当死者最初向下跳时,往往因为震动过烈,失去知觉,等他醒来之后,全身骨折肉绽、腑脏碎裂。

 

根据《死的研究》一书作者哈伊姆博士——“从山崖下坠”的回忆报告说:

 

“我身如疾风般,从山顶坠落在下面岩石之上,经过弹震,又弹起掷在后右方大石头上。自己感觉从几十公尺高空下坠,头触岩石,接着又弹撞石壁,都听到沉闷而巨大的响声,顿时知觉全失。陷入七八个小时的昏迷后,才感觉到万箭刺体般的碎痛。”

 

(四)饿 死

 

饿死是被动的,但是自己绝食,则是主动的。

 

西方医学界,曾以动物来作“绝食试验”;当一个动物由“挨饿期”到“死”的过程中,有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时间,均呈“稳静状态”。但隔不了好久,体温上升,突然间会兴奋暴躁,无法停止。接下来,是体温突降,生命便告终结;人,也是同样过程。实际上,照上述情况,一个动物饿死,它的“过程”,又分为“绝食弧”、“饿死弧”两个段落。在“绝食弧”阶段,生命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到“饿死弧”阶段,体重减缩,身心衰弱,终至兴奋暴躁,内部发生奇异的感觉,连“人肉”也想吞食,道德意识完全消失。绝食后,生存的期间,延长至六十天,是常有的事。甚至可延至三个月之久。在这种状态下,长期接受“心脏衰弱”、“暴躁”、“意识穷凶极恶”,惨何忍言?

 

(五)综 论

 

以上所述种种自杀,也许还没有包括目前更新的自杀方式在内。虽然它们的性质不同,痛苦情况不同,但大概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自始至终,痛苦清清楚楚会感受出来(如溺死、自缢死、服毒……痛苦景象都明明白白)。

 

二、昏厥后,复苏,痛苦印象深刻,感受依然十分敏锐(如服麻醉剂、跳楼等)。

 

三、将死时,意识转为清楚,过去和现在的景象,历历分明。这一条,不仅窒息而死是如此,即使其他一切的死,也是如此。例如普通病死,也有“回光反照”景象。但回光反照是外灼的,而意识转为清楚,则是内部自觉的;这种景象,还在回光反照以后,生命断绝之前。

 

所以从第一、第二两项来看,可知任何方式的自杀,迟早要感受到自杀的痛苦的,而且了了分明,绝不是幻觉和假像。

 

从第三项言,可知任何方式的自杀,到临死时,意识一定转变清醒。既已清醒,所感受的痛苦更强烈。

 

由此可以断言:“感受到痛苦”和“临死意识转变得特别清楚”,是“自杀而死”的共通性。就是将肢体截断,也逃不了这共通的过程,同时也必然感到剧烈的痛苦。

 

(六)旧式科学思想误人

 

自杀的原因,虽说是“客观环境和主观心理反应”所造成,但是受到“科学说教”的影响也不少。因为一般科学家对“生命”二字的诠释,没有明确的理念。而现在大家奉为圭臬的,就是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所主张的“依稀”、“笼统”的一个诠释。在他的《生物学原理》一书中,说明“生命是一种顺应环境的内部的连续变化”。后人根据他的主张,更为明显的诠释。所谓“生命是全体对内和对外的不断活动”。对内活动,就是脏腑生理变化所唤起的营养呼吸循环排泄等。对外活动,如肌肉收缩等。“不断”是指内外二种活动连续不断而言。然而,我们只说“生命就是对内和对外不断的活动”也未尝不可。换一句话说,生命就是内部的呼吸循环,与外部的肌肉收缩等不断的活动,也并无不可,又何须加上“全体”二字?由于近代生物学家试验,从鸡身上割下来一块肉,这一块肉,在适宜环境之下,依然不会变坏,而且还长出毛,好像没有割下一样。那么这块肉既有了“活动”,也应该说它有生命了,可是——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加上这“全体”二字,就是说:“生命是指内外部全体活动”而言,并不是指单项的或多项的活动而言。所以说:“生命是全体对内和对外不断的活动”。生命的诠释即是这样,现在人所奉为圭臬的也是如此:因此就有人反驳他说:“第一要解决的是——能活动的是否代表生命的存在?如果论‘活动’,如日月经天,江河流地,空气流动声光远播,磁石吸铁,电产生能,乃至世间所有‘质点’,在时空中,都流动不定,这都可以叫做活动。那么,江河日月,是不是都有生命呢?如说没有,可知能活动的,不一定是具有(意志的)生命。至于说一项或多项的活动,不一定是生命;必须要具有整体的活动,才可说是有生命的东西,此理更加不通。单项的活动既不能构成生命,为什么‘整体的活动’,就是生命呢?整体不是由多种单元构成的么?难道成为‘整体’的时候,单一的条件就会突变了么?譬如以‘油’而言,单一的原子既不是油,为什么集合成群,集滴成液,就成了油呢?究竟这一个油原子是不是具有油性呢?如果它不具油性,那么它的总体,终究不成为油。如果它具备了油性,一滴之微,也还是油。一与全体,有什么奥秘存在?所以从这一角度来看,这种论题之荒谬,令人发笑。总之,“生命”这一名词,实在是很难诠释的了。

 

科学家与哲学家,对生命的解释,论战从古及今,依旧是悬案。所以一般人都不了了之。

 

美国著名科学家霍列斯夫说:“生命的真性质,与死的真实性,我都不明白!”神经医学家纳姆博士也说:“我对生命及死的意义,还无确切的见解。”可见西方人对生命的原理并不十分了解。就是斯宾塞所说,也不过是一种假定的意义,而不是生命的真正诠释。可是今人却奉为至理名言,认为是确切不移的真理,岂不荒谬。比如有人把鸡头斩了,信仰斯宾塞“生物学原理”的人,必然会坚决地说:“鸡头斩断之时,就是鸡命断绝之时;它一定不会感觉痛苦。”如果你责问他为什么?他就说:“鸡的身体内外活动已经停止(呼吸断绝),生命当然没有了。那么知痛觉痒的触受意识,自然也就消灭了。”

 

然而,他虽然是这么说,这只可怜的鸡,还在那里作死后颠扑挣扎、痛苦难当的样子。可是有人就是不承认那是已死的鸡挣扎于死后的痛苦之中,说那是一种神经的反射作用。在普遍心理学上,既然有这般见解;无怪他们认为一些寻死的人,卧在铁轨之上,听火车隆隆而来,以为身体轧断,生命便已死亡,便不知痛苦。所以身体一麻木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这种迷信科学的一知半解,实在是可笑。

 

科学家还有一种创论,认为“思想在脑部”,“痛痒感受”,也由脑主管,脑神经坏了,便不知痛苦了。相信这一论调的人,实在不少。所以就有人在想不开时,举起手枪,对着脑袋射击,也有从高楼山崖向下撞头而死的。像这一种死法,只是受到一般科学理论的影响。可是我们想到一个脑袋突然受到重创碎了,也不过一时晕过去了,又为什么知道它不再醒过来?不会感到痛苦呢?我们真想不透人们为何迷信至此。我们看看那些第一流医院,是如何处理因车祸、重创、重病“停止呼吸”的人的。那一家医院的医生不是当那一条生命“呼吸一旦断绝”,便把它送到太平间的?

 

先驱科学上,虽然也认为生命的停止呼吸、脉搏停跳,并不代表一个人已经“完全死亡”,但是一般医生根本不理这一套!

 

科学家们、医生们的想法影响“人类自杀得以解脱”的观念最大的,莫过于“一死百了”的“断灭论”。

 

自杀的人,越来越多,受到科学进步的影响也很大。因为科学越发达,自杀的技巧越好,方式越简单,而且认为技巧越好,越不会痛苦。

 

(七)自杀的新理解

 

我们不厌舌敝唇焦地再说一次,“死后生命断灭和思想由脑袋所主宰”的论调,已被新的科学观念所否决了。由于近来“心理学、灵魂学、心电研究、催眠术”的研究日益进步。因此,“心光”的妙用,也逐渐发现了。我们知道,能左右世界,支配一切的,是“心”的力量;而不是客观的物象。例如:思想是“心”的作用;感觉是“心”,令人健康的是“心”,令人消瘦的也是“心”;乃至一切行为造作,无不是以“心”为主宰。在心理学、灵魂学、催眠学的试验中,所发现的奇异超人的境界,没有一样不是“心”的力量和作用。因此,可知“心力”,极为不可思议。西方著名学者密德所著《死的研究》一书中说:“心,不但是离脑而独立,更以脑为工具,而产生种种作用。而且心的要素与物质的要素,互生关系,而又互为影响。”最近弗拉曼宁(Flammarion)在《死亡及其奥秘》一书中说道:“心灵自有它的灵智;而且心灵是整体的,独立的,所以也是不灭的!”像这一类的理论,在欧美各国,早已风行一时;而我们还在那里守着干屎橛,抱着那些科学上最腐化不堪的论调,洋洋得意,肯定为世间唯一的真理,生死以之,不愿稍变,真是顽固可笑。世间任何一件事物都是可变的、生灭的;思想学术也是进化的,但真理是不变的。所以对一切理论,绝不可泥古不化。

 

现在,西方哲学界所崇尚的新理论,一言以蔽之,就是“心灵万能,心灵不灭”。德国著名哲学家叔本华也说:“死为物质生命的最后,而不是自己存在的最后。”这种铭言——真是又“空灵”又“实在”。比较“思想由脑主宰,一死百了”这种陈旧不落实的论调,已不可同日而语。就是对“自杀”而言,也可以圆满解决了。

 

上面曾说过,“感受到痛苦,与临死意识转为清醒,是自杀而死的共同特征”,究竟这两层理由何在呢?如谈到第一层,自杀以后,所以会感觉到痛苦的缘故,一方面是因为“心灵独立”“身坏而心不坏”,感受的能力没有消失(因药力或震动力的破坏内脏,失掉知觉,但这也是暂时的)。另一方面心灵虽是独立,而“心灵与肉体”却有互存关系,所以身体的痛苦还是感觉得到。即使是“身体断裂、脑组织破坏”,这种强烈的痛苦,无不清清楚楚。

 

至于第二层,临死时意识转清的理由也有两种:一是“反射作用”:好像将熄灭的灯,突然增明,返照刹那之后再灭。二是“承前启后的作用”:因为心灵既然不灭,所以此期生命将灭的时候,一定再度营建一个未来的生命以接续之。既然要营构一个未来的生命来相续,所以在此时意识不能不起特殊作用,给予能力,帮助构造(参看下一章“千里眼”)。我们强调一个人自杀(死了)之后意识会突然清醒,其原因在此。从新学理角度如此一讲,自杀而死的过程;便清清楚楚。自杀以后剧烈的痛苦完全会感受到,直到“死定”为止,绝不含糊。人,何苦要自杀呢?

 

案:西方哲学界,有一派“纯粹的唯心论者”,也可称为“觉性论”者,依他们说,自杀以后的痛苦,会清清楚楚地感受到。总之自杀的苦痛,非常强烈。譬如用手捏着鼻子,或者将头浸入水中,已觉难过。那有投水自杀、气闭血阻,而不痛苦的呢?

 

刀伤了指头,针刺到肉。那种疼痛,那有身体被轧断,五脏被子弹射穿,血肉模糊的痛苦剧烈呢?

 

足趾偶然踢到石头,那种疼痛,又那里比得上从高楼下坠粉身碎骨的痛苦呢?

 

至于说到“脑部”碎裂,就不觉痛苦,这是欺人之谈。

 

一个人要是自杀了,如果觉得痛苦,脑部反应必然最为厉害。因为神经愈灵敏的地方,所反应的痛苦也愈厉害(如乳头、指尖等处),脑部不是神经最灵敏的地方么,因此,它所反应的痛苦也自然特别厉害了!

 

第二章 死后的真相

 

我们活在世间做人,大家都没有“死过”;活人讲死后的真相,真是隔靴搔养。何况要人信服你的话,那更不容易。

 

现在我首先要使大家知道,死后的灵魂(神识),的确能记忆生前和临死时的一切经过。所以我把我所见所闻的“中外各地”发生过的事实,就所知写出来证明这个理论,而且这些事实,都是有根有据的。不过大家千万不可存有成见,认为看得见的东西就“存在”,看不见的东西就“不存在”。要知道——看得见的东西不一定“有”,看不见的东西,不一定“无”;譬如:“空气”、“电”、“原子”,肉眼那里看得见?可是大家为什么确信它“存在”呢?海市蜃楼看得见,何以又说它无呢?可知一种事物的“存在”与“不存在”,并非以“看见或看不见”为认定标准。更进一步说,平时“信以为有”的事物,往往是不存在的;平常认为它不存在的,也往往是“存在”的。像原子、电子、质子。科学家信以为有,而订为物质基本要素。然而东西方各国,有许多哲学家、科学家、却不认为世界有所谓“实质的存在”。并且认为原子、电子都是“妄说”。至于像平常斥为迷信的“鬼”、“灵魂”、“神”、“菩萨”,以为绝无存在的可能。而近代欧美各国,经研究专家证明,都已肯定为“实有”。

 

总之,宇宙间一切真相难明,知识无穷。所以万事万物,都不可凭想像判断,也不可妄加肯定。说“有”说“无”,信“有”信“无”,全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与真理的标准,全不相干。因此,人们对事物价值的判断,应该虚心,不要执己见为真理。——这一节讲灵魂为存在,以下再说“枉死后的苦相。”

 

一、灵魂是存在的事物

 

要明白死后真相,首先要肯定“灵魂”为存在的事物;如果否定了灵魂,那么死后一切都消失了,那有什么真相不真相可讨论呢?

 

现在举八项世界各地的事实,来证明“灵魂”为一种“存在”事物。

 

(一)近来西方各国,非常崇拜“心灵不灭”学说,确信有灵魂的存在,因此研究“灵魂”的学者、学会、心理学会如雨后春笋,遍于各地。这些学会的会员,还都是有地位的科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物理学家,像英国的洛奇爵士(Oliver lodge)、小说家柯南道尔,都是会员中的一分子。

 

(二)英国汤姆森所著《科学大纲》,久为东西学界推崇。而“灵学”一科,竟然也罗列其中,并确认“灵魂学”亦是一种“科学”。更值得人们注意的是,现在英法各国大学,多设有“灵魂学”一门学科,供学生选修;将来“灵魂学学士”,亦将在社会占有一席地位了。

 

(三)拍摄“鬼”的照片、录下“灵魂”的声音,将来都是可能的事。也时有所闻我们中国各地民间拍到鬼神的照片。但录下“鬼”的声音的,尚未发现。(天华编案:科学家已能用寇里恩式摄影法摄下人体及生物的灵电磁光。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印行之“禅定天眼通之实验”。)

 

现在举西方国家一项例证:

 

英国海军少校朴顿,到美国菲特斐奥游历,到了那里,就住在他朋友渥利福斯书房中。入夜以后,他就榻而卧。将到半夜,忽然听到房中有歌声响起,歌词清新入耳,词云:“马鞭草与朱色之丹兮,打破我迷恋中的快乐……”。细听声音低细如秋虫哀鸣。他便起来寻找,但是什么都没看到,等他回床,歌声又起了。他就惊讶地问道:“是谁呀?”接下来就听到一缕低微的女子声音答道:“我是莎娜呀!我唱歌与你何干啊!”说完,歌声又起了。这位海军少校无可奈何,只得睡了。第二天,他把这件事告诉他的朋友渥利福斯。渥利福斯在晚间也到这间书房来睡觉,当他深夜刚入睡之时,听到歌声宛转低吟,徐徐地破空而唱。从歌词内容,记得这首歌,确是莎娜生前爱唱的一首歌。原来莎娜,是渥利福斯芳年早逝的妹妹。后来透过美国灵学会派人到这里,把鬼的歌声加以录音,灌成了唱片,至今仍然保存在“美国灵学研究总会”档案中。据说“灵魂的声音”,比“人声”频率低沈约百分之五十二。

 

(四)近年来欧美各国设立的“灵学会”中,往往有“出现鬼影、听到鬼声、笔自动写字、家具自动搬动、钢琴无人自奏、乐器无人自鸣”的惊人现象。可是没有见过这类事实的人,都不相信。

 

下面有个例子,以供作证。

 

《死的研究》一书载有伽灵顿所记“灵感会”一事,离奇动听,摘录如下:

 

“由‘撒比阿’(灵媒)所主持的‘灵感会’,每一次开始时,灵媒面前的桌子,在灯光灿烂之中、众人严密监视之下,忽然腾起,浮在空中,离地有二尺之高。停在空中约二三十秒,不坠。像这样反覆数百次。有一次内室的小桌子,忽然腾空向外飞,落于外面灵媒面前施法的桌子上。”

 

“每次灵媒主持的灵感会上,一定有一两种乐器,无人自鸣,有一次一只小鼓突然自己敲了起来,又飞到灵媒的头上,然后飞到内室落下。”

 

“至于鬼魂的身体及面部也出现过一两次。有一次灵媒右边的监视人,觉得肩膀有人碰一下,回头一看,分明有一个人影子,在逐渐淡化,逐渐淡薄如轻烟,然后移入内室而没。”

 

“有一次,灵媒撒比阿的手足被人用绳绑住。不久,忽然出现一只白手,又将绳解开。于是灵媒再请人把他的手足牢牢缚定,那只白手又出现,绳又解掉,并且把绳子扔在一个旁观人的身边。另一次会中,一个绅士从衣袋中取出一个烟盒,当众放在桌子上。忽然烟盒自动开启,香烟自动飞到那位绅士的口中。”

 

“我到‘灵感会’不下四十次,对会中所显一切现象,绝少疑惑。更由于它们一再表现,断定绝无魔术行为。”

 

又,《平等阁笔记》一书记载——

 

“从前伍廷芳博士,游美的时候,参观灵学会十多处,所见令人闻所未闻,有听到鬼灵声音的、有与鬼灵说话的、有与鬼灵握手的,有一次见到鬼灵现形与人跳舞的。据说,伍廷芳曾赠一位鬼魂一束鲜花,那位鬼魂马上捧着鲜花隐去。”

 

(五)西方国家有一种人,有特殊的目力,名叫“千里眼”,也叫“透视眼”。当某人临死之时,心身所起种种痛苦,以及蜕为灵魂的经过情形,都能清清楚楚地辨别。

 

有一篇有关“千里眼”的文章,记载有一个叫阿摩尼亚的男子,便具“眼通”的能力。

 

“……他的母亲死期已近,好在我的身心已能进入透视状态,见到这位妇人体内器官已无力接受精神的支配(灵魂与肉体渐次分离时)。在分离时,恰如至亲好友一般,难舍难分,在将分未分的时候,发生了这样的阻力,临危者似感十分痛苦。

 

“没有好久,她的头部,似为一种美丽柔和,而有光泽的光晕所包围。大小脑皆逐渐扩大,特殊的交流电气作用,也中止了。”

 

“灵与肉分离的时间愈近,头部的光晕与热度逐渐增加,肢体末端都逐渐发冷而呈现黑色。在环绕头部四周柔软的灵气中,另外呈现一个头部轮廓,这个头形逐渐地清楚,最后发出一种强烈的光辉,几乎阻断了我的透视。这个灵魂的头,却从肉体的头颅上映射而出。当映射而出的时候,四周有芬芳的大气,晃漾波动。接着这灵魂的头颅,模型已具,大气也就随之消失。”

 

“灵魂的头已经形成。于是,肩部、胸部,到全部身体,逐一形成。生时的肉体所有的缺陷,不完美处,也一并消失,而趋于完美。”

 

“新完成的灵体,矗立在肉体的头上。此时‘灵肉’两者的关系,愈形隔离。此时,忽然发现活动而又疾速的一束电光。其中一部分归于肉体,又分散到全体,以防止身体骤然崩溃。”

 

“这一离开身体而形成的灵体,开始呼吸周围大气中灵的部分。最初呼吸似有困难,但渐渐习惯,转现愉悦之色。细观灵体状态,与肉体全然一致。外形,五脏六腑,乃至毛发手足,与生时无二,真是不可思议。”

 

“灵体的精神状态与情绪,虽然没有及时观察,只见它态度安详,并不以家属的悲哀而悲哀。因为它深知它的家人不知它的灵魂依然存在的缘故。”

 

“灵魂的变化经过,须费二个半小时,在它呼吸四周的新空气,已经习惯以后,便从肉体的头部移动。以它很自由的意志,移步向外。从室内到室外,继而飘浮到空中。我看见了不禁惊喜交集。接着见到两个灵体从灵界出现,与那位死去的妇人相见。并且一同走向地球的上空,冉冉上升。一转瞬间,距离渐渐拉远,逐渐消失。”

 

狄维在他的名著《死与来生》一书中,也有千里眼所见“生命濒死”的记载。因为大致相同,不再引述。总之,“千里眼”在西方时有所见,并非凤毛麟角,绝无仅有。记得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外籍教授魏狄克也曾告诉我们见过千里眼的情形。千里眼并且能知过去未来,毫厘不爽。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六)自古以来,大宗教家,以及大哲学家,无不坚信灵魂的存在。例如犹太族的摩西、耶稣;阿拉伯的穆罕默德;印度的圣者释迦,都亲证灵魂不灭,死后有因果轮回。就是我国的孔子也说:“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鬼神之为德,其智矣乎?”可见孔子承认灵魂的存在。其他如希腊苏格拉底、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以及德国哲学家叔本华,都主张心灵不灭。

 

(七)从来鬼神灵迹,载于“经籍、史书、传记、笔记、报章”,难于尽述。就是我的朋友中,亲见鬼灵的人,也不在少数。并非水光阳焰,似真似幻。

 

据以上所说,“灵魂不灭”之论,证据充足,实在无可否认了。

 

有人说:你所讲的,是“中阴”、是“识神”,就是“人死迳生鬼界”,也得说是一个鬼;灵魂一词,带着“我相主宰”,于佛理难通。我说:如果以这种道理问难,我只有认过而已。要知道我所要表明的,重于事而不重理。人,到了要自杀的时候,再去研究此中道理,已来不及了。 我们知道有随俗论事,以便让人知道“死后并不是一切都消灭,而是去受苦”。这才是紧要的。就理上说,“识神与灵魂”固有分别,如从事上说,则同时显示“死后生命不灭”之理,并无不同。所以滥用“灵魂”一词,方便而已。

 

二、枉死后的苦痛

 

一个人既然知道“灵魂不灭”,死后还有来生。以为现世的生命,为时短促,苦多乐少,有什么宝贵可言?不如自杀算了,也许可以解脱痛苦。但他却不知道人生一世,本来已很苦,如果自杀了,不但在苦上再加自杀的苦,而来生受报尤其是苦。而且所受的是“惨苦、极苦、长久苦、苦中苦”,真是有说不尽的苦。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大家千万不要轻生,以致后悔无穷。但是有人说:一生只归一生,自杀是今生的事,与来生何干?又怎么会受大苦呢?我说:要明白这个道理,只要把西方学界所发现的一件事,先来引述一下,理由就可举一反三了。

 

外国人发现什么呢?——就是突然死亡的人,眼中留有最后所见的物象(过了不久,印象就渐渐消失)。譬如某人被杀,那个凶手就是这个被杀者眼中所留最后的印象。西方人用兔子来实验。用棍子把兔子击毙,从兔子眼中,则可见到致兔子于死的凶器映现。看到这项试验的人都极为惊异,而不知其故。实则此种理由不难了解。实在是因为人或兔子,当他被杀时,就反应出极端的恐怖、绝大的痛苦。这种形势,强烈地映入心中。眼睛第一个反映出这种景象,仿佛照相机一样,就把他反照下来了。既然有这种发现,那么生前自杀,死后受苦的道理,就不难明白了。人们要知道,能分别苦乐境界的能力,全是心灵作用。心灵既受到绝大的恐怖和痛苦,这种印象是不会消失的(与“能力不灭论”Law of Conservation of Energy 相符)。就是人死了成了鬼魂,这种恐怖和痛苦,还会时时复现,相续至多生多世。因此死后的惨苦,是无法用语言表达详尽的。现在分四项说明:

 

(一)灵魂昏迷

 

根据西方“灵学研究会”报告,灵魂最初离开肉体的时候,因为受到“肉体死亡”的冲击,心智较生前减退,能力也较生前减弱,但是不久即可恢复。至于自杀的人情形就不大相同了。因为自杀的人死时受到剧烈痛苦的震荡,迷离昏昧,心灵能力部分丧失,经久犹难恢复;我们看到每一届“灵魂发表会”,死者之灵,凭藉灵媒与生人晤谈时,往往突现“颠倒迷失”的现象。这是由于死时的颠倒状况,突现于灵魂心中所致。据西方人说:这是常有的事。自然死亡的人尚且如此,自杀而死的,更可想而知了。

 

(二)丑态常存

 

“临终一念”,对死后有绝大的影响。所以“死时安详”,死后灵魂也安详平静;“临死悲哀”,死后依然悲哀。不但哀乐如此,就是临死时的形象——死后也会常常现相。有人看到“断头鬼、缢死鬼”,实际就是临死的真实状貌。丑态常存,这是家属对临终时的人要千万留意的问题。要让家人安详地逝世,不可让他哀伤、愁思、烦恼。

 

下面有两个西方人的故事。

 

在《死亡及其奥秘》一书中,记述罗依班律给佛拉曼宁的信中说:

 

“一天夜间,我别了友人徐鹏,又到一家咖啡店小坐,因此回家已迟。但觉得身体轻健,心中安详。当时夜已深沉,就上床入睡。谁知睡不了多久,突然被恶梦惊醒。忽见友人徐鹏满头鲜血的立在床前,并向我道别;惊吓之余,我立刻坐起。那血淋淋的徐鹏,依然历历在目。待到天明七时后出门,预备探听消息,恰好对方也有人来,报告徐鹏已死。因此,得悉就在与他分手那一夜,从楼上跳跃下,脑壳碎裂而死。”

 

又弗兰马利文所著《不知之物》一书中记述,有一妇人曾见到她弟弟(在一次战役中重伤而死)的幽灵。

 

书中说:

 

“我夜间突然醒来,见我弟奥立白,兀然僵立于我的卧床之旁,他的膝部,被一种有光的雾气所包围。此时明月已沈,夜色如漆,雨声潇潇,倍觉凄凉,因之我从床上跃起,穿越我弟弟的灵体而过。到了门口,正要开门时,再一回头,见那白茫茫的灵体也逐渐移动,向我走来,他双目注视,表示亲切而又痛苦的样子。因此,看到他的右侧腮部被刀削掉,鲜血淋漓,面色如白腊而透明,其状极惨。”

 

书中又提到后来那位妇人得知她的弟弟果然战死,受伤的地方,正与她夜间所见相同。

 

(三)自杀时的痛苦,死后会常现

 

(1)西方有《鬼语》一书,系美国一位法律学者荷滋死后,透过英国女作家拔柯的手写成。后由南京中央大学孟宪成教授译为中文,已故外交家伍廷芳作序。死者荷滋在书中说:“自杀的人,死后遭遇极惨。”

 

又说:

 

“世间有最可爱的事,也有最可怕的事。例如自杀这件事,人们如果知道死后的剧苦,像那样酷烈。无论如何,也不会寻死了。”

 

(2)英国汤姆森所著《科学大纲》一书中有云:

 

“如果在一间房中,曾经演过惨杀的悲剧,用精神感应法,可使此种经久幽秘的事,重演一遍。剧中所有角色,和当时出事时的情景,会映现分明,历历在目。”

 

这是由精神感应的力量,激发鬼魂重现惨死景象。更因反射的力量,这种惨景,映现在人们眼中,因为鬼魂心里,惨案会再予浮现,如同磁石吸铁一般。

 

(3)友人孙世英曾经告诉我一件事:

 

“报载苏州思婆巷有一户人家,夫妇不和,丈夫凶狠,持刀将太太杀了。事隔数年,有一天深夜,巡逻警察正在巡查。突然间看见男女争吵,男的持刀将女的杀了。片刻不见了。后来查证于邻近一老人,据说数年前,确有此事,自后此种惨景,每年这一天就出现一次,那位老人已见过好几次。”

 

友人虽说他已不能完全记忆——可是查考这件事,大致与上述所写一样,这都是因为鬼魂心中感到死时的惨痛,辐射再现。

 

以上所举的例子,大多摘于西方书中。恐怕大家看多了生厌,现在再举几个中国的例子,也都有真凭实据。

 

在没有写出以前,先谈谈“扶乩”这件事。不信扶乩的人,以为都是扶的人搞鬼,其实不然。扶乩之术,虽然是我国土产,而现在西方国家也很盛行。在日本称为“灵子术”,灵子,就是“巫”的意思。扶乩由日本传到荷兰,再由荷兰传到欧美各国。西方国家称“扶乩”的板为“维吉板”(Owig board),现在各地“灵学会”中颇多使用。前美国总统威尔逊生前相信扶乩。有一次乩盘上写出无数希伯来古文。他平时并不认识这种文字:可见扶乩也有很多意义在其中,虽然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

 

现在要说的,就是近代高僧——宁波观宗寺的谛闲法师所经历的事情。他是近代鼎鼎大名的天台宗师,当无虚妄。

 

(4)显感利冥录(节文):

 

“一九二六年夏天,旅居北京的佛教界居士们,恭请浙江观宗寺,谛闲老法师来京宣讲‘圆觉经’。当时住在西城小沙锅胡同的钱叔陵居士,喜欢扶乩。北京都城隍‘白知’,有一天前来降坛。乩文说:谛闲老法师可惜无暇来一谈,诸位能不能去礼请呢?大家问:下星期天可不可以?乩文说:可。后来谛老如约而至;白城隍再度降坛,文云:今日蒙大师惠然光临,感激无比。在乩文中,向谛老提出很多问题。其中一条说:世间庸人,做鬼最苦,终日昏昏沉沉,如有所失。而横死者,鬼魂更为惨苦,又难超生。不知何故?问过之后,周仓临坛,大家问他死时痛苦为什么到今天还会再现(周当时是坠城而死)?谛老为他说法开示完毕,周仓感谢而去。”

 

周仓死了已一千多年,自杀的痛苦依然不灭;推究其原因,全在当时一念之误,企图自杀的朋友,该以此为鉴。更有一层,大家以为周仓已死千年,为什么至今仍会降坛,不免奇怪?这就可见灵魂不灭,确然无疑了。

 

(5)上海法藏寺兴慈老法师亲口所说:

 

“天台山方广寺(兴慈长老所主持的)有二位比丘,先后为同参道友,后一位因为失足,坠落石桥下面死亡。有一天,他的同参正在静坐,忽见到死去的道友出现在面前,恍惚间跟着他走出禅房,行到石桥边,那已死之僧突然间一跃而下。只见血肉狼藉。痛苦哀嚎一阵,惨不忍睹。一瞬间,又恢复原来面目说:‘我天天受这样的苦。’他的道友心中大恸,因此仓促出定……”

 

(6)周敏群先生说:

 

“北平有文效孙其人,有一天到崇效寺看牡丹,在很多的游人中,有一位眉目英锐、侠情流漾的青年,与众不同。便走过去揖问大名。这位青年说姓谭。名叫‘炎言’,籍贯湖南,曾在官场浮沉,暂住京师,不久回乡,此人神情高洁,谈吐豪迈,效孙因此对他极为倾倒,就与他做了朋友。以后就时时相聚,友情日增。但转瞬之间,寒冬已到。有一天,炎言挟一幅画,仓促来找效孙,并且惨然对效孙说:‘我将回湖南,从此一别,不知何时再见’效孙便问道:“你为什么要急着回去呢?”炎言说:‘我有脖子痛的病,每到冬天必发。今天疼的更厉害,所以想回去治疗。’谈话的时候,就把画轴送给效孙,说:‘这是友人为我画的小像,持来相赠,聊供别后纪念。今日行装待发,无法久谈了。’话说完忽然不见。效孙非常惊愕,知是鬼魂异类。马上将画轴展开,果然是炎言的小像,并题有‘望海词’一阕。有‘曾经沧海,又来沙漠,四千里外关河,骨相空谭……’等句。到此效孙才憬然大悟,这位青年鬼魂,不是别人,就是光绪戊戌政变时,在北京慷慨赴义的六君子之首谭嗣同。因为谭的遗著《莽苍苍集》中,也刊有这首自题小影的词。大约因为被斩时的惨痛突发,所以急急离去……。”

 

录自《神鬼交通》

 

(7)杨仁山先生说:

 

“先父做旌德地区教育首长时,有一学生,曾经遇到过吊死鬼,并且互相谈话,据那吊死鬼说:枉死鬼,无法超生,最为惨苦。且必须请高僧超度、诵经才能脱身。那位学生就答应他,为他作佛事,但是要他变现缢死的状态。鬼不愿应允,说变现缢死状态的时候,非常痛苦,非经三五天不能回复原状;后经那位学生再三请求才答应。但是他说:‘我变相的时候,不但人性全失,而且不能认识人。你在床上必须将帐门抓紧,以防备我扑过去,否则两相不利。’然后,那缢死鬼便变得极可怖的样子,满屋乱扑,一如傍徨无主。又连扑帐门三次,没有扑过去,才破空长鸣一声,奔出门去。”

 

(8)松江佛教会会长耿君镳先生说:

 

“本县人吴伯庚的儿子吴光田,在南京东南大学读书的时候,与几位同学参加革命,非常热心。但事机不密,被孙传芳的军队知道了,马上派兵到校,抄查证据,当时光田义愤填膺,因为言语间抵触了士兵,竟被他们用乱刀砍死。后来国民政府轸念忠勇,追奖议恤。虽然不算白死。可是他的鬼魂却受苦不了。死后三个月,灵魂不时回家,附在老人或幼儿身上,陈诉刀刺的苦痛,非语言可以形容。虽然死已很久,痛苦依旧。说时涕泪如雨。家人听了,十分哀伤,特地请高僧能禅法师说幽冥戒,为他超荐,后来他的灵魂才不再附人体出现。”

 

【增补一】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说:乌鲁木齐(迪化),汉译是“好围场”;当我旅居该地的时候,有一个名叫“乌鲁木齐”的翻译官说:“新疆军队里,有一位火头军,名叫巴拉。从军打仗时,遇到敌人(贼寇),每次都全力奋战,后来有次被流矢射穿左腮帮,箭头从右耳后方出来,还咬牙奋战,砍杀一个贼兵,与贼一同倒地死亡后来我因事宿于当地军事首长私宅,梦到巴拉来拜谒,衣冠鲜明,不像低级士兵,而且梦中忘了他已死,问他现在何处?要到什么地方去?他说:‘因受差遣经过此地,偶然遇到主人,思念殷切,才来拜访。’又问他为什么得到(阴间)官职?他说:‘忠孝节义,也为天帝所尊重。凡是为国捐躯的人,虽然低到炊事兵,生前如果没有犯罪,幽冥也要留一个职位给他;原有过恶的人,也会消除他以前犯的罪,到人道转生,部下现在是博克达的山神手下部将,职位等于一个团长。’又问他要到什么地方去?他说‘去昌吉!’问他为什么事去?他说:‘奉命送重要文件,但不知内容是什么?’然后我忽然醒来,他的话仍然留在耳边。当时是在乾隆三十三年(西元一七六八)的六月到八月十六日,有‘昌吉叛变’事,巴拉的鬼魂不敢预先泄漏。”

 

——见《阅微草堂笔记》

 

【增补二】

 

乌鲁木齐的军政指挥官——巴颜弼说:“从前出征‘乌什’时,晚间做梦到一处地方。山边有六七个帐篷,但是看不到兵,虽有几十个人走来走去,也仿佛像文官。我到那边细看一下,遇到已逝世的护军统领(大约师长级)某人,我们互相握手慰藉辛劳。我问他逝世已久,现在有什么事到这里来呢?他说:‘我因为平生正直,所以得封阴官。现在我是跟随军队查记战死者的名单。’我见到他的桌上摆着很多册子,有黄、红、紫、黑多种,就问他这些册子是以“黄旗、红旗……”来分类的吗?他微笑说:“旗?那里有‘紫旗和黑旗’呢?这只是代替甲乙丙丁的次序罢了。”我再问他这些次序以什么为标准?他说“忠心为国,奋不顾身,名字登在黄册子上,遵守军令,宁死不屈,登在红册子上,随军征战,辗转阵亡,登记入紫色册子,大军溃败,无路逃生,尸无葬地,断肘缺足的,登入黑色册子。”我再问他:“一个命令下来,血肉横飞,又那能一一判定忠贞等级,而毫无一点差别呢?”他说:“这只有阴官能分辨得清楚。大凡人死魂魄还在,他的灵气还如生时,应该登入黄色册子的,他的灵气如同烈火一般炽盛,壮势逼人;应该登在红册子上的人,他的灵气好像一股烟气直向上升,风都吹不散;应该登在紫色册子上的,他的灵气仿佛云中泄出闪电,来往闪烁;在这三类中,最上一等要列入神明级;最下等也要列入善道;至于列入黑册子的,他的灵气畏畏缩缩,如同死灰枯木,在阳界的政府会褒扬他的忠义,也同例享有哀荣;而阴曹地府,却以平常的鬼魂对待,不再把他列入高级了。”

 

巴提督侧耳恭听,肃然动容,正想问问自己的将来,忽然被炮声惊醒,后来常把这件事告诉他的部下说:“我领军作战每想到这些话,便觉得牺牲于战场,生命轻如鸿毛,毫无所惜。”

 

——见《阅微草堂笔记》

 

【增补三】

 

翰林院的译官伊实,随军出征伊犁(新疆)时,血战突围,身受七处重伤而死。过了两昼夜,又醒了过来,拼命跑了一昼夜,才追到自己的军队。当时我与博晰斋,同在翰林院任职,见他身有伤痕,详细地问他原委。他说;受伤时绝没有痛苦,但是起初如同昏睡,接着渐有知觉,而魂已离开身体。四面一看,都是一片风沙坑洞,不识东西,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已死。突然想到孩子还小,家又贫穷,心酸彻骨,便感觉身如一片树叶,随风飘飘荡荡。又忽然想到就这么死了实在不甘心,发誓要做厉鬼来杀贼,便感觉身体仿佛生铁浇铸一般,风吹不动。在徘徊四顾之时,正要直上山顶,看望敌兵在何处,忽然如大梦初醒,已僵卧在战场血泊中了。晰斋叹息地说:听到这段故事,使人觉得战死并不可怕。正因为如此,忠臣烈士,才容易做到,一般人为什么贪生怕死而不愿做一个烈士呢?

 

——见《阅微草堂笔记》

 

(9)耿君镳先生又说:

 

“本县有徐姓的女儿,因为得罪了继母,不堪威逼,就上吊自缢死了。后来,房东因为徐女住的房间常有怪事发生,恐怕对自己的住宅不利,就设法作法祛除。因为有人对他说,请道士来作法,可以将她的鬼魂幽囚起来,在十二年间不再胡闹。而徐姓人家,竟然听从这项计划,而后十二年中果然平安无事。可是期满之后,鬼魂依旧会出来附在她两个妹妹身上。叙述她死后之苦(时时觉得身体悬在空中,仿佛死前被吊的景况一样),逢人便哭,伤心欲绝。有一次,正当她的大妹分娩,产妇忽然变色,喃喃自说自话。说她是已死的姊姊,要求替她做几堂经忏,以便超度。但是她的妹夫却不信鬼,含糊不允,婴儿也始终生不下来。等到答允之后,才听婴儿哇哇落地的声音。后来佛事做完,一家才平安。由此可知礼佛的功德,实在不可思议。”

 

(10)上海法藏寺能禅法师说:

 

“人死了,灵魂已离肉体,我们看了好像两不相关;但是死者的‘识神’如同带着身体走路,与生前一样。凡是横死的人,他的鬼魂痛苦不安,东奔西窜,必须等着有人为他超荐,痛苦才停止。”

 

【增补四】

 

死后入地狱:

 

“地狱”之说,自古已有。非但宗教家说有“地狱”存在。就像希腊大哲学家毕达哥拉斯也说,不洁的灵魂,因为灵气重浊,而堕地狱,义大利诗人但丁,也有“火石地狱”的描述。即使赫滋在《鬼语》一书中,也说他曾亲见过很多地狱的实景。在火石地狱之下,还有“个人地狱”,一经堕落,受苦无穷,因此可知“地狱”并非虚无飘渺之事。

 

《醒世千家诗》上说:

 

“江苏吴江有个姓蒋的人,与人赌气输了,服毒自杀。后来附在他妻子身上向人说:‘我不该死而死,遂被罚进枉死城(地狱的别名)火床铜柱,惨苦万分。因此才知生在人间一日,胜过死了千年。’劝大家宁可气死,不可自杀,以致后悔莫及。大哭而去……。”

 

又,《果报类编下卷》“说铃”上说:

 

“镇江人张大,旅居扬州,康熙七年五月病死,见了阎王,王说:抓错了人!你既然到这里,可捎一封信到阳间。于是,令一鬼兵引他游览一座城市,城门口匾上写着‘枉死’两个字。他看到很多鬼魂,拖着一尺多长的舌头,自称是吊死鬼。每天到这个时辰,必须再度经历上吊之苦。后又见到很多鬼魂,身体肿胀,衣服尽湿,自称是投水自尽的。又见到一些鬼魂,有的无头,有的断喉,有的七孔流血,自称生前是自杀而死,服毒而死的人。他们每一天定时照生前的死法表演一次,苦痛万分,那些鬼魂又异口同声说:‘我们在生时,都认为一死了事,但想不到死后痛苦到这般,真是悔恨都来不及了。’张大说:‘那些鬼魂到何时才能重新投胎做人呢?’鬼兵说:‘不能了。大凡阎罗王殿前托生做人的鬼魂,乃十分少有。人身难得,反而不知珍惜,而寻短见。这些人在阴间辜负了阎王一番鼓励在世间为善做人的恩义,在阳世又辜负了父母三年乳养的大德。何况一个人自尽,往往会使阳世亲眷遭遇司法诉讼,真是害人不浅。因此阎王最恨这些人,判决他们入畜生道,不容易投胎人身……’看完了这一幕,他回报阎王,阎王说:‘你回到人间,可以把这番话告诉世人。’然后阎王大声拍击桌子,张大才悠然醒来!”

 

三、找寻替身

 

据史籍记载,自杀以后,不但受苦无穷,而且一定受到冥界囚禁。例如《子不语》一书中说,有个姓朱的鬼魂说:“横死的人,冥界专门命令一位监狱管理人员,来管束自杀的鬼魂,又不得回到故乡。”又有一个缢死的妇人说:“缢死的人,被囚地狱,凄苦万分。”在《北东围笔录》中,也有记载“溺死鬼”自诉身世的话。他们说魂魄长年消散在寒水之中。诸如此类,记载极多。溺死鬼往往要找到“替身”,才可以自由投胎。缢死鬼也常有讨替身的事情发现。这种说法虽然有些荒诞,但却不可不信。因为目前“灵魂学还在幼稚时期,灵魂的真相,还没有绝对明朗化。”西方一般灵学家,也是如此说。我们要知道世间的事,常会出人意料之外。绝对地肯定有无,全是妄断。

 

现在略举数则,以便证明!

 

(一)薛福成(清末名士,曾国藩幕府)曾说:

 

“我的外祖父顾氏,住在无锡内西溪上,是几百年的大族。雍正初年,有一个道士,经过他家门口,忽然停在那里瞪着眼看着门里面说:‘糟糕!吊死鬼走进这家了!’过了一会,又连说有七个吊死鬼来了。于是他走过来向看门人说道:‘这家宅院有七个吊死鬼入门,自今以后,当有七个人自缢。如果现在驱鬼,还来得及,(你们)为什么不请我作法来解除这一灾难呢?’看门人赶急走入内宅向主人报告。当时主人是顾持国先生,性情刚正严厉,认为道士胡闹,就把道士骂了一顿。道士笑着说:“当真是命中注定,无法挽回了!”说罢长叹一声而去!过了几年,顾持国的女儿将出嫁,与他的女婿家因花轿问题相持不下,女儿忽然气得上吊死了。后来,顾的重孙(即孙子的孙子),被他母亲责骂。竟然和他的媳妇在楼上一同上吊死了!顾的孙媳妇高氏,与顾的孙子相处不睦,也突然自缢,接下来她的丈夫也上吊了此残生,顾持国的曾孙,有一天,从书房回来,又在一棵桑树下吊死了。我的外祖母——陈氏夫人,嫁到顾家以后,有一天早晨起床,派吴姓女佣出去买花,等她把花拿回来,陈太夫人已在侧房上吊死了。死因不明不白。到此时,一家自缢人口刚好七个,真是奇谭!”

 

录自《庸庵笔记》

 

(二)狄平子(民初闻人)先生说:

 

“光绪二十三年秋天,江苏高邮马棚湾下二十里路,有一个陆家庄,有个庄稼人好赌,每赌必输,因此,和他的太太经常吵架。有天晚上,钱已输光了,但是他还知道太太有两百个钱藏在枕头下面。本来不想拿走,免得太太唠叨,就叫他表弟去要,他表弟就听吩咐到他家里,隔着圆洞形窗户向里偷看,他的表嫂正在灯下纺纱,可是身后却站着一个高冠华丽的男人。他心里感觉很奇怪,以为他表嫂有了外遇。但经仔细一看,他表嫂又仿佛根本不知道有人在他身后站着。

 

“这个人手拿一根短杖,杖的一端稍微弯曲,略似西洋人的斯蒂克;那个人就用有弯曲的一端去钩他表嫂所纺织的纱,他一钩纱便乱了;每一钩乱,那妇人便再把它接起来,像这样连断连接有五次之多。妇人最后终于烦了,便停了纺机,长叹一声站起来,一面擦泪一边哭。接着就用带子挂在床梁上面,自己站在凳子上,把头伸进去把带子拉紧,这时那个衣冠鲜明的男子集中眼神凝视着妇人上吊,好像这是最紧要的关头。就在这间不容发的时候,那表弟不觉大叫一声,推门而入,表嫂吓倒在地,此时邻居都听到声音跑过来了。再看那戴高帽穿马褂的人,僵在那里,形同木鸡。这人戴的是有缨的高帽子,身穿长袍马褂,并且留着马蹄袖子,胸着一个方形的袋子,脸上有几根胡子,用力推他,仿佛一缕烟雾,无论用刀刺,用棍打,都不会动一下,大家此时才知道这人是鬼,直到半个月之后,还有一片黑影子依稀能看到。”

 

见《平等阁笔记》

 

(三)薛福成先生又说溺死鬼找替身一段故事:

 

“(清代)两江总督衙门(曾国藩曾出任此职),在金陵(南京)城北,洪秀全军队占据金陵时,曾选为‘天王府’地址。内中有花园,园内有莲池。同治三年六月(西元一八六四),清军克服金陵,洪秀全的宫中,投水池自杀的有一百多人。过了八年之后(同治十年),又改建为总督公署。当时我(薛自称)在曾文正公的手下做秘书,而那公署幕僚所住的地方,与花园相距很近。我夜里看书,经常到深夜零时以后。往往听到窗外有必必剥剥的声音、用手推窗户的声音、敲门的声音、彻夜不停止。等到曾文正公卸任,李鸿章来此就职时,是同治十三年(西元一八七四年)秋天。幕僚中有人派他的佣人去外边茶炉子取水时,很久不回来。又派一个人去催,经过花园,听到轻微的呻吟声。这时,才看到先前去取水的仆人,倒在池边,两手撑着地,作强撑的模样。另外,有一团黑气环绕着他,几乎快被拖到水里去了。后来去的佣人看到这种景况就大声呼叫,大家听到声音都一齐奔过来。那团黑气忽然飞进了水池,水被分开,响起一阵破水声。那个仆人此时昏厥不省人事,用姜汤灌他,很久才醒过来。他说:走到花园,看到一个鬼从水池中冒出来拉他下水。他吓得倒在地上,虽然嘴不能讲话,但是心里明白,竭力抓住地,免得被拖下水。但是如再拖延几分钟,无人来救,就没命了。这个时间正是下午,不过两三点钟光景,天气阴雨,水鬼竟然走出水池拉人。自此凡是经过这池子的人,都有了戒心!

 

“可是,不到二十天,李总督的侄儿,却忽然淹死在池中。他的年龄已四十多岁,先几天接得家信,获知儿子死了。因此,水鬼趁他忧愁的时候,来害了他!”

 

《庸庵笔记》

 

【增补】

 

四川黄书云的《觉园笔记》记载说:“自流井(四川的食盐产地)的街道很窄。”有些人家常常在屋后临河的水面,搭起木板。建一层楼住在上面,把窗户打开就可以俯视河水了。每一家的房子都是这样,一眼看去没有两样。有一个做篾器的工人,夜里作工。听到两个鬼在水上讲话,有一个说:‘我明天就能得到替身,脱离水难了。’另一个鬼说:“真为你高兴!——那个人是谁呢?”

 

这个鬼说:“午后有个挑煤的人,把煤卖完,在街上喝酒。喝醉了,会到河边来喝水。我就把他拉下水,他就可以代替我了。”篾工细听之后,第二天午后,打开窗户对着河,把手中的篾片支出窗外,坐着编东西。他时时低下头看,果然看到一个人踉踉跄跄来了,带着一股酒气;这人把担子放下来,蹲在河边,身体微微向前倾,几乎要掉到河里去了。他在河边捧着水拚命地喝,一面说:‘好喝!好喝!’然后,一面掬水,一面喝,喝罢,连口念‘阿弥陀佛’。结果也没出什么纰漏,竟然肩着担子走了。夜里,又听那个鬼对同伴说:‘你的替代人没有到吗?’那同伴说:‘来了,我趁他捧水时拉他,他几乎掉下来了。想不到水喝了不少,却直口念阿弥陀佛,我倒退三丈之外;我再到岸边,他又喝水,又口念佛号,我吓得直后退,眼冒金星不能动,而他老兄已经肩着担子走远了。’第二天吕仙岩佛教会的会员来店里休息,听到篾工讲这番话,回家之后,我把它照实记下来!”

 

见《觉园笔记》

 

总之,一个人自己作不得主,鬼就会找上门来,这是一定的道理;如果能洞澈世间真相,天下如意的事少,不如意的事多。那么遇到逆境自然就不会产生悲愤心理,不会自艾自怨。心里自然会安泰,邪鬼那里迷得住他;况且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从前蔡炳候先生,可作榜样,现在录他的事实如下:

 

袁子才先生说:

 

“杭州北关门外,有一栋房子,经常闹鬼,人不敢住,重门深锁。有一个姓蔡的读书人,要买这栋房子,别人都认为不吉利。蔡某人不听。等到买卖契约画了押,家人又不肯搬进去。蔡某自己跑去把门打开,点着烛一个人坐在这栋房子里。夜将过半,看到一个年轻女子轻飘地从户外走来,头上围着细绸巾,向蔡某行跪拜礼。一方面又拿一根绳子挂在屋梁上,把头伸进去,作上吊的样子。蔡某面无惧色。那女子再挂一条绳,向蔡招手,蔡把一只脚弯着伸进她作成的绳结里。那女子说:‘你弄错了!’蔡说:‘你错了才有今天,我没有错!’那女鬼大哭,一面仆在地上礼拜,然后隐去。自此这栋房子里闹鬼的事,便没有了。蔡某人不久又中了进士!”

 

见《子不语》

 

第三章 理性的批判

 

近来报纸上,刊出的“自杀统计表”上分析,因失恋而自杀的,占自杀总人数百分之四十;为情困扰自杀的,占百分之二十;为失业自杀而死的占百分之二十;其他原因为百分之二十;由此可知生计困难,确是自杀而死的一项重要原因。然而男女两性为情感所迷,因而牺牲生命的,竟有百分之六十!在这种离奇的世界上,发生这种离奇的现象。因这一离奇现象,人们好奇的心理,也被激发了。因此我们来分析一下“自杀究竟值不值得”?自杀有什么可投入的?

 

一、爱情是个什么东西?

 

别的情形,我们暂且不问,只问发生恋爱关系的那些青年男女,究竟为了什么,甘心把性命牺牲?我想现在的人,高唱爱情,莫非就为这“爱情”二字么?恐怕除了这二字,世间再没有那么大的魔力,可以叫人自愿就死。但是死了,爱情还存在么?并且爱情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我们也应当把这二字的意义,认明一下。我们常常听别人说什么“爱情神圣”咧!“爱情纯洁”咧!还有什么“爱情至上”咧!“山盟海誓”咧!那些甜甜蜜蜜的话,听到耳朵里,好像肉都要麻,骨都要酥,心就被它们弄得摇摇不定了。话虽这么说,傻终究是傻,这里头神秘的魔力,究竟有些莫名其妙。我们请问:“爱情二字,在父子兄弟朋友之间,行不行得通呢?”因此有人答道:“爱情的意义,有广狭之分的。不过要像这种性命交关的爱情,恐怕只限于男女之间,别的地方不能够通用吧!”我们因此又问道:“既限于男女之间,那么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和六七十岁的老婆婆,也会发生很深的爱情么?”有人道:“大致都要在少年或中年的时候,彼此才会有爱情发生。到了老年,就讲不到什么爱情不爱情了。”我更问道:“既是这么说,一个翩翩的美少年,与一个缺口歪鼻、十不全的丑女生,就是说年龄相当,也能一见倾心,耳鬓厮磨的日日守在一块儿么?”那人便嗫嚅道:“这却很难。要像这一种因缘,恐怕不容易得到。大概彼此面貌,终要过得去才行。”我因此就哈哈的笑道:“那么,爱情二字的意义,照逻辑讲起来,岂不是‘淫色’二字的代名词么?爱情限于男女,无非是性欲冲动,就是淫。关于年龄美貌就是色。所谓神圣纯洁等那些名词,不过是文过饰非,欺人而已。”那人道:“也许有别的关系,如个性啊!学问啊!都可以增长两性间的爱情。”我道:“性情学问等,说能增长爱情,本无不可,却非爱情的主因和动机。不然何必限于男女,何必限于年少貌美,又何至于发生出生入死的大问题呢!故知爱情决定是‘淫色’为本。”我并不是故意装出一副道学先生的脸来,责备任何人。四书五经上说过:“食色性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知好色,则慕少艾。”孔孟也明知淫色二字是任何人所免不掉。我虽不说他们好,却也不去讲他们的坏。不过最要紧的一句话,就是要识得“淫色”是个什么。万不可被他们骗了,以致神魂颠倒,弄出丧失性命的事业。因此就有人问道:“那么怎样才能了解它们呢?”我道:“只要认识淫究竟是否乐?色究竟是否美?认识彻底了,他们自然颠倒玩弄你不得。”我们把这两层意思,慢慢的讲来。不过略带些哲理,请大家平心静气,体会一下。千万不要以为我在此谈玄妙、讲道学,心里厌烦,就不听了。实则我所讲的,都是平常之理。只要你们顺着次第听去,自然很容易明白了。那人道:“淫是否乐,色是否美,却是一个问题;然淫因色有,色解决了,淫也就不难解决,不过色有美丑,是无可否认的。”我说:“请言其故。”他道:“无盐与西施并立,美丑立辨,人人一般看法,怎么可生异议呢?”我道:“你以为西施美么?究竟美在何处?”他道:“脸美、眼睛美、鼻子美,乃至……无一不美。”我道:“脸上美削掉她的脸,眼睛美挖掉她的眼睛,鼻子美劓掉她的鼻子,乃至……一一割下送给你好么?”他道:“不要不要,一一割下了,就不美了!”我道:“一一既不美,何来总的美?总不是一的集合么?更有一层,把西施一身分析起来,不就是肤、发、肉、脓、血、爪、甲、尿、粪等么?在这一些东西里,那一物具有美性的?”他又摇首道:“都没有,一一分析,就不美了。”我们以为:“分既不美,人那里有美?人不是部分的集合么?因此可知美性不实,这是第一点。”

 

同一女子,此人以为美,他人未必以为美;他人以为美,此人也未必以为美。印度人以为美,中国人未必以为美;中国以为美,西洋人未必以为美。即以时间论,昔时以为美,今时未必以为美;今时以为美,将来未必以为美。美因人、因时、因地而异,故知美性不实,这是第二点。

 

譬如有一对男女,昔为情侣,今为仇人。为情侣的时候,只见貌美。色美,无一不美。转瞬之间,翻脸成仇。惟见人恶、心恶,无一不恶。美又因情感而殊,故知美性不实,这是第三点。

 

“美性”如果是实,不但人看了以为美,就是动物看了,也应当以为美。如水湿火热,人与动物同样感到,但事实却又不然。庄子不是说过么:“毛嫱西施,人之所美也,鸟见之则高飞,鱼见之则深潜,糜鹿视之则决骤。”那些鱼鸟等,既不是呆蠢的东西,何以非但不感到美,而且反被美人吓走了呢?若说物类,没有美的感触,何以鱼鸟等,各各自类间,都有性欲的事?然而性欲生于美感,尽由美生爱,由爱生欲,乃是一定的程式。人与动物既然一体,那么动物自然也有感美之可能性(物类饮食男女,贪生恶死,乃至爱护其子,与人无不相同。故知有感美之可能性亦同)。不过,他们只能感到同类的美,而不能觉到异类的美。如同人类,只能觉到人类的美,而不能感到物类的美,这就叫做“同类相感”的道理。实则易地而观,人与动物,都没有什么美感可言(人类物类既各无美,何以各各自类间,感到有美?这是先天及后天的习气资发,妄见有美,美性实无)。这种意思,庄子在二千多年前,已经见到。现在的人,自作聪明,反全被蒙了,岂不可笑。故知美性不实,这是第四点。

 

“美性”既属不实,淫乐更是如此。因为淫不是美,所以不乐。“淫性”空泛,不言可知。不过在普通人想起来,淫欲总是乐的,你要说行淫不乐,他们绝不肯承认。如果追究他们,到底行淫乐在何处?他们会说:男女交媾便是乐。然而从非理性而谈,既然男女交媾是乐,那么,与残废龙钟老人交,乐么?与污秽丑陋人交,乐么?心中充满了烦恼时行淫,乐么?恐怕谁也不能说是乐。非得要年龄相当,兼之貌不丑陋,更没一点心事,有了这些条件,才有“淫乐”之可言。但是要知道,年龄相当,是年轻的乐,不名淫乐。貌不丑陋,是貌美的乐,也非淫乐。没一点心事,是无心事乐,更不是淫乐了。那么,淫乐究竟在那里呢?据此看来,要肯定在淫的自身上找乐,是无论如何找不到的。那个乐,是因别的关系而发生。如果淫的自性是乐,应该在一切时乐,无往不乐。何必择老少美丑,乃至有心事与没心事呢?如有必要,透过其他的因素而发生乐感,就叫做“依他乐”(依着他种关系而有故),不叫“自性乐”(淫的自身找不出什么乐来),故知行淫实在没有乐。所谓男女交媾便是乐(所谓快感),这一句话,不是就错了么?

 

综合以上两种理论,可以断定,淫既不是乐,色亦不是美,因色之无美,更觉淫不是乐;因淫不是乐,更觉色不是美。二者相互为因,是肯定之理。古人所谓名姬艳女,皆同幻化,倚翠偎红,尽如春梦,就是这个意思。

 

淫、色既同样不实在,那么淫、色所产生的爱情,更向何处立足呢?爱情既得不到立足点,全是幻觉欺人的东西,回头来,就要问到青年男女们,究竟为了什么而自杀而死呢?此等死,真是死得可怜,死得可笑,死得无意义了!

 

爱情爱情,神通果然广大,向来不曾识得它的真面目,被它盅惑了无数男女,害死了无数青年。到如今,才晓得它是一个幻化变现的妖魔罢了!朋友啊!莫再信爱情为第二生命的胡说,白白地把自己的名誉生命送掉,还要被人家骂一声愚痴,讥笑你们意志薄弱。还有一些喜欢舞文弄墨的人,我也要奉劝他们,不要风流自尝,歌颂爱情至上,信口乱道,诱惑青年,简直无异诲淫。试问造下了许多业,将来向何处去消呢?

 

我更有一句话,奉劝诸位朋友、女孩子们,但当注意。爱情既然是一个心态的反应,完全是“淫色”的变相,那么,不必再在爱情上胡思乱想,自取烦恼了。万一情不自禁,偶然堕入爱网,切不要以为那位女生(男生)待我是真心的,专一的,这种观念,就是情死和失恋死的种子。要知道爱情的根本是“淫色”,“淫色”既是任何男女间可以发生,所以爱情,也是任何男女间都可以发生。他既会爱我,也会爱别人。因为流动变化,是淫色的本性,也就是爱情的本性。不要说你的才貌富贵,不是世上第一。就说是世上第一,时间久了,也会生厌。所以“真心”二字,不过嘴上说说,其实是绝对没有的(即使心理上一时认为很真实,也禁不住时间考验)。明白了这个道理,爱去爱来,自然不至于为爱而悲、为爱而喜,为爱发生意外的事端。话已这样说,可见这种苟且的事,终归堕落,万万行不得。见地超脱的人,知道爱情不是绝对的,人心变化无常,所以不会被任何人惑乱。人看到他,潇洒如仙,光洁如镜,这种人,才称得第一流人物么?

 

案:

 

现在一辈为情而死的青年男女,不少怀着一种心理。以为一死之后,到了阴间,可以常在一块儿相聚。这种见解,便是铸成大错。因为自杀这椿事情,本来是自暴自弃,姑不必去论他。当知道,上天生你,不是叫你自杀;父母养育你,也不是叫你自杀;国家培养你,也不是叫你自杀,然而你竟然自杀了,这岂不是违反天道,违反父母,更违反国家的意思么?违天,谓之不敬;违父母,谓之不孝;违国家,谓之不忠。那有不敬、不孝、不忠的人死了反而得到快乐,试问天理何在呢?而且所行的,是暖昧苟且之事,这一类自杀的人,死后非但不能相聚一块儿叙乐,还要罚入枉死城受大苦呢!为情而死的人,岂可不深知呢?

 

二、命运的彻底观

 

因经济萧条而失业,已成了现在世界的大问题。中国战乱频仍,更加上贪官污吏,搜括自肥。民间有苦难言。到此地步,为之长叹,为之痛哭流涕,更有什么用处呢?我近来遇见一个朋友,他告诉我缺钱的苦,有三种:第一种、人们的欲,终可减低。不过已经减到了他的最低限度,还要往下减去的时候,就容易激起反动心理,而发生意外。子产言:“人谁无欲,无欲实难。”即是此意。第二种、是忧急,人们当种种忧恼,无可避免的环境都挨逼拢来的时候,面子不能不撑,支票不能不兑现。这种忧急,可使人老,可使人一夜发白,甚至自寻短见。第三种、是贫病相连,穷人往往因病愈贫,因贫更病。然病苦只是自身受的,还可忍耐。最难堪的,儿号妻啼,没法摆布。处此境界,惟有自求速死,更没有旁的方法了。我听了他这番言语,不禁欷虚欠感叹。我虽很愿意想出一种方法来,解除那些贫穷人的苦恼,可是国家既穷到如此,苦人又多到如此,恨我无点金之术,有愿难偿。只有把两层意思来贡献大众,提醒大众,俾略减痛苦罢了。

 

第一、当知苦是任何人免不掉的,因为苦来的时候,任何人作不得主。

 

第二、“苦”这一字,也是对人说的,并非绝对的。也就是说,苦也许会变成乐的。

 

总之,不怕穷,不怕苦,只怕不明理。理明了,自然心地发光,处任何境界,无所畏惧。请听我把这两层意思,细细道来:人自出了娘胎,一直到死,不但苦自己作不了主,就是一生所经历的穷通富贵,乃至祸福夭寿,那一项自己作得主呢?好像有一种潜在的势力,把我们一生支配着,牵引着,任凭你怎样的挣扎奋斗,非但依旧跳不出那无形的圈子来,而且结果往往更糟。你若顺着了他,依了他所暗示的路径,不慌不忙地走去,前面也许有不少好的机会等候着。聊斋子不是说过的么:“人生只须合眼放步,以听造物之低昂而已。”这就是教我们,闭着眼放开了脚步,不管前面的路高低不平,迳自走去,即使跌了,立起再走,那种潜在的势力,古人就把它叫做命运,也可以叫做自然势力。你们看古来的圣贤,又何尝不说乐天知命啦,克享天心啦,应天顺人啦。尤显著的,如孔子所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我亦为之。”都是顺着命运说话。即如易经一书,也只教人观乎阴阳消长自然的道理,来安排预测人生的进退、黜陟、穷通、否泰。易经在古代文化中,为首屈一指的书籍,其中所说的话,绝不会欺人。所以命运这桩事情,是万不可不信的。我现在把命运的性质,和大家分析研究一下。

 

第一、命运所经过的历程,不是常走直线,而走曲线的时候居多,这就是说,人不是一向富贵,也不是一向贫贱,贫贱的会变富贵,富贵的也会变贫贱。第二、命运要成就人的时候,常常先叫人吃苦,吃苦愈深,成就愈大,不过成效往往也愈迟。故老子云:“大器晚成。”孟子亦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从第一种性质,就晓得过了好的日子,就应当过坏的日子。好像过了白天,就应当过黑夜,为一日必经的历程。那么,命运的好顺与坏逆,何尝不是一生必经的历程呢?既知命运好坏,是一生必经的历程,逢到顺境,自然不乐极而狂;逢到逆境,也不会苦极而悲了。从第二种性质,就晓得眼前的贫穷潦倒,即是将来的发愤有为。愈是困苦,愈是努力,那里还会灰心颓丧,而陷于自杀的末路?所以人到穷途,自应安分耐苦,格外努力。苟其问心无愧,即使流为乞丐,也自不妨。古时楚大夫伍子胥,不是曾经乞食吴市么?就像现在的暹罗,也称新兴之邦。那里的百姓,几乎无人不讨过饭的。所以讨饭,并不为奇,无足为耻。应知天不亏人,命运到来,每每出人意外,万不可自退自落,想入非非。即如苏秦失志,衣敝金尽,潦倒归乡的时候,那里料得到将来有拜相的日子呢?又如韩信流落,受辱胯下,就食漂母的时候,也那里想得到,将来有封王的日子呢?只因他们努力耐苦,所以终能得到最后胜利。若早自杀了,这样美满的结果,也就没有了。即以现在一辈达官贵人富商大贾而论,岂尽是才学超人?不过机会到了,飞黄腾达,就富贵起来了。所以要奉劝诸位,努力耐苦,勿为境移。至要至要!

 

更进一层说,命运虽说是一种潜在势力,好像在外面支配着我们的,实则并非外有,皆由自己所造。尚书云:“天难谌、命靡常,永厥德,保厥位。”就是说:天理是难测的,命运也是无常的,苟能绵延厥德,禄位自然保了。可知人能务德,命运自然就好了。这就是“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辅”的意思。也就是孔子虽说是“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我亦为之。”好像命运是一定的,不可改变的,然而下面便接着道:“如不可求,从我所好,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从我所好,就是教人务德,因圣人所好惟德。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是说人苟能务德,结果必定是好的。好像冬天,风雪交加的时候,旁的树木都枯萎了,惟有松柏长青,经岁不凋一般。那么,命运又何尝一定?何尝不可改变呢?要知上面富而可求也,这些话,戒好事不做,专想妄求富贵的人,说是徒劳无益的。下面如不可求等,却又教人不要灰心,种好因,决定得好果的。其余如“祸福无门,惟人自召,”以及“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这一类的话,无非是说现在种什么因,将来就得什么果,显然是一种定理。既然现在的因,就是未来的果,那么现在的果,也必定是从前已种的因了。所以大家应该知道,目前所受的苦,无一不是以前自己所造,自当安心忍受。何必怨天尤人,更何必悲愤自杀,贻父母之忧,而为天下人所笑呢?何况从此改善,命运可转,前途希望,正未可量。一旦自杀,希望永绝,自暴自弃,可耻可鄙,还有过于此的么?所以世界上稍具智慧的人,必能忍苦;较高的人,能忍苦且能达苦;尤高的人,既能达苦,更能革新。试问自杀的人,是否能当这三种人之一种?但是这三种人,还不是最高超的。

 

更有那箪食瓢饮,陋巷僻居,不改其乐的人,是怎样(颜子)?更有那蓬户瓦雍牖,上漏下湿,匡坐而弦歌的人,是怎样(原宪)?更有那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以成其大丈夫之志的人,是怎样(孟子?)更有那气度凝远,神情高洁。登车揽辔,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的人,是怎样(范滂)?更有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以一己之悲为悲,不以物性之可喜为喜。志在利济,功昭后世的人,是怎样(范文正)?更有那山岳可撼,此志不移,圊溷恶气所不能侵,诸苦烦恼所不能逼,炳忠魂兮千古,揽正气而长存的人,是怎样(文天祥)?上面所说的几种人,非是忠臣,即是贤士。皆志在利济,惟道是从。所以苦乐全不关心,命运好坏,简直不问,超然物表,何等自在!然而还是不造乎其极的人。

 

更有那“物来所照,物去不留”,苦乐不能系,命运不能囿,顺人情而不即人情,超万物而不离万物,不言而化,无为而治的人,是怎样?更有所谓圆满大觉是怎样?前一人是圣人,圣人不凝滞于物,故命运苦乐所不能系,而能与世推移,故随机作教,应化不穷。此即寂然不动,感而遂通的境界。后面所说的是佛,佛即一真法界,乃圆融不思议境界。

 

你们看了这些人的胸襟、志气,和行为,再看那匹夫匹妇自经于沟渎的行为,试问心中作何感想?案:

 

命运并非中国独创,欧美各国,也有定命之说。如罗马之雪赛洛(Cicero)在他的定命(Divination)论文中,载有他弟兄昆脱(Quintus)关于命运的陈述云:

 

“此为定理,而任何人所不能不承认的。即宇宙间一切事物,悉受命运的支配。”

 

法国的拉伯兰斯 Laplace 所著的或然的哲理 Essai Philosophique Surles Probabilites 亦言:

 

“宇宙的现状,是他前因的果,亦为他后果的因。故大至宇宙,小至原子,Atom 同在这因果律支配之下。”

 

康得 Immanual Kant 在他的纯粹理性批评 Critique of Pure Reasco 中也写着:

 

“能洞察心灵的内真及外用,而无纤毫之失,则人可知未来事,如日月之蚀不爽云。”

 

三、奢华浪费是人的大害,也是中国的大害

 

讲了半天劝贫苦人的话,却没有论到所以致贫苦的原因,就是说人为了什么贫苦起来的。若然问到这一层,恐怕很不一致。但据报纸所载,一般年轻人,先因沉湎酒色,挥霍无度。直到金尽苦来,债户四逼的时候,没法摆布,以一死了之者,比比皆是。所以此中未尝不有自己取败的道理。因此有人道:虽说是青年自己不好,然而受了环境的影响,却也不少。因为科学的教化,说是人类应当去满足自己的欲望,所以人人讲究吃得好,穿得好,看得好。到了如今,竟然是奢华败度的行为了!我道:这是一般人的误解。科学所谓满足欲望,只是便利人的意思。譬如交通不便,发明了轮船、火车;人工不便,发明了汽机电机,那里教人做奢华败度的事情啊?青年们!切莫误解了这一层意思。奢华是最要戒绝的。但是我要劝你们戒绝奢华,不得不讲些奢华的害处,与你们听听。现在的人,为了奢华,以致产业荡尽、家败身亡,不但报纸常载,而且你们自己,也都看到,固不必说了。就是现在,中国弄到这样的糟,世界弄到这样的糟,也莫非就在这奢华二字。报纸所载程沧波先生的演讲稿里面,也说到现在的穷,已成了世界问题。不要说旁的地方,就像美国纽约,可称世界第一大都会了。然而,在那里最热闹的市场,也站着整千整百无数乞丐似的穷人,都摇尾乞怜的,要人家周济。纽约如此,旁的地方可想而知了。因此就有人论致穷的原因。有的说受了欧战影响的缘故;有的说为了人口加多而且人口密度不平均的缘故;有的说为了机器太发达,以致生产过剩的缘故。议论纷纭,莫衷一是。虽所说都有些道理,却都不是根本原因。就是说生产过剩,为致贫的一大原因。可是生产过剩,何尝单为了机器太发达呢?根本原因,还是在奢华二字。请看我慢慢地写来。世界既受了科学的影响,都走到这奢华一条路上去;但是一奢华,弊病就百出了!何以故呢?因为:

 

第一:要耗费物产。譬如从前的人,一件衣服,总要穿到几年才肯换掉;现在的人,一年中间,非办几件新衣服不行。从前的人,食不兼味;现在的人,动辄一饭要费去十样八样的菜!像这一类物产的消耗,今昔相较,不知要多出几倍。

 

第二:奢华要耗费人工。从前的人,所住居处,所用器具,非常简陋;现在的人,专讲装饰。不但居处富丽,所用大小器具,往往雕画刻镂,非常精致。但是富丽精致不要多费人工么?更有一层,从前人穿布的多;现在人穿绸的多。从前人用棉花;现在人用丝绒。绸与丝绒,较棉花与布为难得,无形中又多费了人工不少。(难得要得,所以多费人工)所以现在所费的人工,比较从前,又不晓得要多出几倍。

 

第三:奢华了要多耗土地。因为现在的人,都欢喜宽畅舒服。除了市场的地方,人多地贵,没法子想。在普通地方,不论公家机关,乃至私人住宅,造得格外的宽大闳敞,而且四周都有空地花园。到了死后,营造陵墓陵园,动辄占地数十亩数百亩,甚至有数千亩者。所以有用的土地,比了从前,也就格外少了。要知道,以上所说的物产劳力土地,为自来讲经济的必要条件。现在这三者,都受了很大的影响。那么任凭怎样的大经济家出来,更有什么方法好想呢?即使说现在因机器发达,足以补充人工的消耗。可是因了机器发达,又有旁的弊病生出来了!而人工的消耗,虽然有了补充,物产的消耗,和土地的消耗,拿什么来补充呢?有一于此,已足以乱国家、祸天下而有余,况兼有其二呢?所以因物产消耗,物产已经不足;又因土地消耗,生产的地方少了,物产更加不足,于是供少求多,物价腾涨,以致数十年中,物价涨起十倍二十倍以上(报载巴黎近来物价提高的情形听了可怕)。这么一涨,非但穷人受不了,即中等人家,也是受不了,所以穷人就格外的多起来了。此实为穷的根本原因。旁的弊病,就连带生起。即如人都穷了,便无力去经营一切事业。而况现在所经营的,都是机器事业,所需资本,格外的大;因此,一般人更无力经营。经营事业的人少了,资本家就容易操纵垄断,而致大富。更藉机器之力,至富极速,因此,世界的金钱,就流入少数人的手中去了。经营的人愈少而钱愈多,于是更容易操纵,更容易致富。因此富者益富,穷者益穷。即以目前论,世界的金融,偏流于西洋;西洋的金融,集中于美国;而美国的金融,又为几个商业钜子操纵了。所以几个商业钜子富了,世界的人都穷了。古人所说,不患贫而患不均,就是现在的情形。此从根本原因而生出之一原因也。现在金融界,寡头政策的形势已成。世界的人,因购买力薄弱的缘故,就没有享受物质幸福的可能。所有一切生产品,自然买的人少,不买的人多了。而机器工作,依然继续的发达着,于是有生产过剩之患。所以生产过剩,并非真正吃剩有余,实因为世界的人,都穷的缘故。试看生产过剩,大都在富有之国,如美国之类。那里会有生产过剩的情形呢?然而生产过剩,百业停滞,民生更糟。此从根本原因而生出之又一原因也。附带的原因很多,此非专论,故不具述。然而现在世界的情形,大概如是。若以中国论,百姓已经穷了,还要一味的讲舒服,讲阔。讲舒服讲阔不必说,还要拼着命,竭着力,去买那些舶来的消耗品。因此利权外流,穷上加穷,以致人人困苦。据这么看来,不论世界,不论何国,所以弄到一样的糟,因为犯了一样的奢华病。你们为青年的人,应当如何振作努力,大声疾呼,挽回颓风,力救时弊?要知道,你们是国家的柱子,亦即是世界的柱子,欲登苍生于衽席,非你们出来不可的。乃不知出此,反同流合污,竞事奢靡,以致杀身取辱。岂但不明世界大体,更忘了你们青年的责任所在了!试观圣雄甘地,垢衣蔬食,手摇纺车,躬亲勤劳,到底使英人惊心动魄,俯就要求。这种大无畏的精神,纯从节俭二字得来。大家不当奋起效学,以节俭为天下倡么?(我每到市场,见新辟的,非是游戏场,即是戏院,及一切消耗品店肆。光怪陆离,鼓吹沸天,外观都是非常富丽。那些有钱的人,要游便游,要买便买,固然感到快乐。但是没钱的人,只眼见人家逍遥快乐,而己则无预,益感凄然身世,无人生乐趣,以致悲愤自杀。民穷世富,本来是衰世的景象,可为一叹!)

 

四、世界自有他独立的存在

 

报纸上,还载着另有一种自杀的人。这种人,大都是年少气盛,刚出学堂的学生,或自负才学、而未尝涉世的人。初时,满怀高兴,一腔热血的,要想出头来做一番事情,总觉得世界充满了希望和快乐。好像做大官,致大富,是意料中的事情。一旦置身社会,混迹风尘,便觉在在危机,处处障碍,竟无一桩事情,可以称心如意。到了临事,漫无结果,徘徊穷途,无计自拔。触景生情的时候,转觉世界遍满了忧愁烦恼,无一不是可悲可痛的景象,遂愤而自杀。像这一类人,齎志没地,深为可惜。啊!青年们!可知道世界,究竟是可喜可乐,还是可悲可痛的?既是先前觉得可喜可乐,何以后来又觉得可悲可痛呢?要知道,世界终不是你们所想像的可喜可乐,或是可悲可痛的。世界既非可喜可乐,亦非可悲可痛的。世间一切事物,虽不住的生灭着、飞驰着,却未曾告诉你们,在这一刻儿,那些事物,现着可喜可乐,在那一刻儿,又变成可悲可痛了。世界自有他独立的存在,他老是这样态度,一向没有变换着。你们觉得可喜乐,可悲痛,都是你们的心理。心理如镜里空花,全然是幻现的,与实际毫无相干的。所以意气洋溢是个梦,落魄丧志也是个梦。有了乐梦,苦梦随生,因苦乐相对而有的缘故。为乐而生,为苦而死,生死都为梦牵,岂非大惑。吁嗟!一念之欲,便萌自杀之机,所以欲是万不可有的。因此有人道:青年人想做一番事业,何尝是欲呢?我道:想求富贵,非欲而何?那人道:人没有了欲,不就消极了么?我道:欲虽不可有,志却不可无。欲以求乐为性,乐不得便苦;志非求乐为性,乐不得无苦。昔范文正先天下忧,后天下乐。然而天下那里会尽人皆乐?所以他也永不得乐。故知志非求乐为性。那人又问道:志既非求乐,将欲何为?我道:论语“盍各言志”。孔子“老安少怀”即是志。志即利人之谓,利人虽不为乐,而乐在其中。语云:“为善最乐。”所以欲为苦因,志名真乐。志欲之间,不可不辨。更有一层,要青年记得的,就是命运。上面不是说成事皆有时机因缘的么?因缘未熟,只有耐着守着,以待时机之来,万不可躁急而进。躁急而进,未有不败。所谓“静无咎,动终凶。”此义不可不知。据上看来,第一、要立真志。第二、须待时机。真志既立,待时而动,如养由基之射,可以百发百中了。

 

案:

 

欲为苦因,近世德国的哲学家叔本华(Schopenhauer)也是这么说:“因为欲望未满之时,终觉得是苦。但是到了已满之时,第二个欲,又接着生起,苦终究摆脱不了。”所以他绝对的主张节欲,欲无苦亦无无苦,便是乐。就是吾国的老子、孔子等,也都主张节欲。如老子“五色令人目盲,五味令人口爽”,孔子“格物致知”等。格物者,格去物欲也。但虽节欲,却非消极,依然要你出来热心做事的。节欲是勿为私欲所动,一心利人之谓。即此一心,名之曰志。古来圣贤,如大禹治水,三过己门不入;周公一食三吐哺,一浴三握发等,是真能利济为怀,可称公而忘私了。噫!此其所以为圣人欤!然欲到此地步,舍却节欲无由。因私欲不节,大公之心,无从显发的缘故。

 

五、普劝世人

 

除了以上数种,其余如与人争气而自杀的,确也不少。自己亲受极苦,以快仇人之心,更是愚不可及,太不值得了。此全赖各人劝导,令勿走极端。总之自杀的原因繁多,不能一一尽述。但是我最后要奉劝一辈有力的人,不论若富若贵,对于贫穷无告的人,应当特别矜恤,格外提携。要知事业,即是利人。易曰:“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又杜诗云:“男儿事业知公有。”即如叔孙豹所言的:“立德、立功、立言”之三不朽,皆古人的事业(非如现在的人,以做官发财为事业)。然其所以皆指利人而言,是以贵而不能利人,徒务虚荣,是名尸素,不名事业;富而不能利人,一味贪求,是婪鄙,不名事业。既富且贵,又能利人,便能博施济众。博施济众,是尧舜的事业。

 

我更要奉劝一般世人,对于贫苦的人,切不可存势利之心。他已经苦了,还禁得起你们的白眼,禁得起你的揶揄么?贫苦人,是受不得气的。一受了气,他就怨命自杀。那么,你们岂不是间接的犯了杀人大罪么?而况自身难保,前人即是后人,怎可不知自惧?自来前倨后卑,季子所叹;壁诗纱笼,王播所讥。所以势利之行,万不可有。须知民胞物与,原属同气连枝。缓急自当相济,患难自当相救。相济相救,方为人道。试问做了人,不讲人道,应该不应该呢?

 

第四章 当前世界性的自杀问题与防治

 

一、台湾地区自杀案的统计

 

(1)根据一九八三年八月一日自立晚报指出,台北市六、七月份共有九十一件自杀案。自杀者女多于男,大部分是青年。据消防大队“一一九”勤务中心统计,六、七两月份,台北市区共有九十一件自杀案件。暑假期间的自杀率较平日要高,因此警方呼吁家长多关心自己的子女及注意子女的生活行为。

 

在九十一件自杀案件中,女性有六十三件,男性有廿八件,自杀年龄廿一岁至四十岁占绝大部分,其中以服用药物占最大比率。

 

联考后,许多考生因为落榜,导致父母不谅解,而加以指责,引起考生不平衡的心态。除部分离家出走外,并有很多人以自杀来求解脱,逃避父母的不谅解。因此,警方呼吁学生家长对落榜的子女不要再加以苛责,考生本身因落榜心态上本就受了很大的打击,若再指责,必造成严重的不幸后果;子女万一不幸落榜,应给予更多的鼓励与爱护,使他减少落榜的忧伤,重新振作面对其他的挑战。

 

(2)去年十大死亡原因恶性肿瘤跃居首位。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公布去年台湾地区十大死亡原因,恶性肿瘤已跃为第一位,自杀再度进入十大死因之列。

 

去年十大死亡原因中,恶性肿瘤增加了百分之四点六,占死亡人数的百分之十六点五,超越脑血管疾病,成为十大死因之首。自杀者增加百分之十点五一,超过前年的第十位肾炎、肾征候群和肾变性病,晋入第十位。

 

卫生署指出,恶性肿瘤以气管、支气管和肺恶性肿瘤居多,胃恶性肿瘤次之。死者年龄多在五十五到五十九岁间,可能与吸烟、饮食卫生、质量不均和环境卫生污染有关。自杀者年龄多在二十到三十四岁间,可能是升学、就业和社会压力造成个人心理卫生的障碍。

 

此外,十大死因的第二到九位没有明显变化,分别是脑血管疾病、意外灾害、心脏疾病、高血压性疾病、慢性肝病和肝硬化,支气管炎、肺气肿和气喘、结核病、肺炎。

 

卫生署指出,一九八二年台湾地区总死亡人数为八万六千四百五十二人,比前年增加两百四十八人,但每十万人口死亡率降为四百七十二点五人,比去年减少七点二人。

 

二、自杀个案的报导

 

(1)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九日联合报报导: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医学系学生黄启地,八月十八日上午在他家花莲县玉里镇乐合里附近的小溪畔服毒自杀身亡。

 

警方说:廿一岁的黄启地,家住玉里镇乐合里十八邻廿六号,八月十八日上午九时半,在乐德公路乐合里的一条然名小溪畔,被人发现服毒死亡。警方人员前往查验,发现他身旁有农药及遗书。

 

他在遗书中述及他父亲未理他,现由他祖母林月凤照顾他。他在念书中,每月都由他祖母寄钱给他作生活费及求学之用。

 

黄启地在失去父母爱之下,心情一直不好。特别对他祖母的百般照顾,一直过意不去,使他感到很对不起祖母、太劳累祖母。加上他失去父母亲情,使他此次放暑假返家时就更闷闷不乐。对人生缺乏了意义,以致走向极端,结束自己的生命,以免祖母再为他操心,筹学费及生活费。

 

(2)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九日台湾联合报报导,侯硐派出所警员林国兴,奋勇跳下基隆河中,把一名孕妇救起,瑞芳分局十八日报请县警局表扬。

 

林国兴是在本月十七日下午八时许,天已昏黑。他发现基隆河介寿桥下,有一名妇人往深水处走。他乃到桥下,接近这名妇人身边,大声呼叫。可是这名少妇似乎不理会他,并且继续往深水处走。他看情形不对,虽然身穿制服,也顾不了许多,把帽子脱下来,立刻跳下水中,把这名妇人救起。

 

后来林国兴才知道,这名少妇大腹便便,是一哑女。因在家受了刺激,一时想不开,要投河自杀。幸好被他发现,救回了两条性命。

 

(3)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台湾中央日报报导:台北市师大附中应届毕业生沈诗苑,因承受不了大学联考压力,二十七日凌晨在木栅家中服农药自杀。二十七日上午其家人发现时,沈诗苑已不治死亡。检察官、法医验尸后已证实沈诗苑系服毒自杀。

 

沈诗苑(男,十八岁,住台北市木栅区军功路一四三巷廿九号)系台北市师大附中应届毕业生。二十七日上午十时许,其家人发现沈诗苑服下农药自杀死在房内,并留有一封遗书。

 

沈诗苑所留下的遗书指出,害怕考试,受不了大学联考压力,所以才服毒自杀。他并交代他的家人在他死后替他做三件事。第一:死后将他心爱的唱片一起合葬;第二:不要请道士在他的葬礼上作法,要放一点柔和的音乐;第三:把他所有的书烧掉。

 

检察官、法医据报后,赶到死者家中验尸,证实沈诗苑系服农药自杀,死亡时间约在廿七日凌晨。

 

沈诗苑的父母说,沈诗苑在服毒自杀的前一天晚上,情绪不太稳定。曾向家人说,对于大学联考没有把握,不太想参加考试,但是没有自杀的征兆。

 

沈诗苑的家人二十八日发现他们的爱子自杀后,显得十分悲伤。家中一片愁云惨雾,哀愁的气氛令人鼻酸,对于沈诗苑自杀一事也不愿表示意见。

 

师大附中校长黄振球率同训导主任与导师,二十九日到沈诗苍的家中慰问。

 

据了解,沈诗苑的家庭并不幸福,父母离婚多年,他一直与母亲及祖母居住。

 

沈诗苑经查证是出生于十八年前的昨天——六月二十七日,而他竟选择这个甚具“纪念性”的日子自杀?不知是“巧合”还是“有意”?

 

沈诗苑,一九六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出生,至昨日正满十八岁。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央日报报导:距离今年大学联考还有三天,十万名考生的心理压力也一天天的加重,如何使考生能从容的面对这场升学考试。台大心理系教授黄光国表示,考生们首先在基本态度上要建立一个观念——“条条道路通罗马”。联考只是人生许多关口之一,不是今年的大学联考失败了,整个人生道路就因此黯淡,只要尽力而为即可。

 

黄光国指出,家人们这两天对考生的态度也十分重要,不要患得患失,造成考生们过重的心理负担。

 

黄光国说:考生们若感到任何困难,可与几位知心好友交换意见,互相倾吐胸中的苦恼、不安,彼此鼓励、安慰,相信可减少许多困扰。

 

台北市立和平医院神经精神科主任张典齐、针对师大附中学生沈诗苑自杀案发表谈话,他希望每个从事教育者都要有爱心,不要把自己的名利建立在学生的痛苦上。

 

他并希望为人父母者,不要要求自己的小孩都能达到某种程度,因为每个人压力忍受度不同,忍受度若低,而承受的压力又大,就易发生不幸事件。

 

他希望家长及教育人员对参加联考的小孩特别注意,因为他们正处于青春期,内心矛盾,常觉得自己已长大,而又得依赖家庭。因此对自己的价值特别敏感,只要稍有不如人处,即会很在意,也容易钻牛角尖。

 

张典齐呼吁学生,不要把求学这一阶段当成一生,也不该以求学时的成绩评判自己的价值。

 

台北市立建国中学校长黄建斌表示,联考只是对学习成果的一种鉴定,考生不应该把得失看得太重。尤其是平常学习正常的学生,更是不必紧张,只要按部就班准备,应可考上理想的学校。

 

黄校长希望应届毕业生在考前最后几天,放宽心情,保持常态,抱着“尽其在我”的观念努力以赴,但不要计较成败如何。

 

他希望家长及考生们建立“行行出状元”的观念,不要硬钻大学联考的“死胡同”。

 

《中央日报》短评报导:师大附中的一位应届毕业生,二十七日上午服毒自杀,原因是害怕考不上大学,有负父母、亲友、师长的厚望。

 

根据以往的经验,每年在考季前后,总会发生几起应届毕业生离家出走等意外事件。升学压力给考生带来的心理负担,已不单纯是个人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了。

 

天下父母心,那个不期望自己的儿女成龙成凤?而“水往下流,人往上走”,那个年轻人不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事实上,大学这道“窄门”,每年只能容许三分之一的考生进入。但门内、门外并非此生成就的分界线,而只是再奋斗的另一个起点。行行出状元,殊途而同归,焉知“门外”者将来的成就不如“门内人”?

 

顺境不足喜,逆境不足忧。居逆境中,能有周身皆针砭药石的自觉;处顺境内,能有眼前尽兵刃戈矛的警惕。则不论升学或就业,均可成就自己,造福人群,贡献国家。

 

了解这层道理,父母就不应给儿女太多的压力,而考生也不必有“唯有读书高”的执着。只要能依性而行,量力而为,则海阔天空,何处不能翱翔?

 

六月二十九日联合报报导:有人自杀,总会有人同情;倘自杀的是年轻人,当更能引起人们的同情。但这次对于十八岁的沈诗苑自杀,似乎只能表示惋惜,不应表示同情。因为我们不希望年轻人缺乏勇气,缺乏斗志,任性轻生,辜负了家长的养育和国家的培育。

 

台北市国立师大附中可说是明星学校之一,考进师大附中高中部的学生,可说是已经踏上了升学大专的初阶,家长们自然对之期望很高。本届师大附中高中部应届毕业生沈诗苑,觉得家人对他的期望甚高,精神上的压力很重,一时想不开,竟然服毒自杀。在所留的遗书中:一要将他喜爱的唱片为他陪葬;二要将参考书全部烧掉;三不要道士念经吵了别人。“哈哈干脆放些轻音乐缓和一下气氛”。最后又来一次“哈哈”,遗书里一再出现“哈哈”字样。

 

高中应届毕业生有看不完的参考书,有做不完的习题,更有考不完的考试……再加上家人的“期殷责切”,压力之重,可想而知。但我们却不能不硬起心肠,鼓励年轻人拿出勇气,拿出斗志,迎接“联考”的一场大会战。断不可逃避现实,两声“哈哈”,撒手而去。

 

据该报的另一篇报导:国立师大附中校长黄振球说,已自杀死亡该校毕业生沈诗苑的毕业成绩,智育总平均七十三分,智商一二六。这种程度应该可以考上大学,联考对他而言,应不是压力。

 

沈诗苑选丁组,各科成绩算中等,不过高一时数学不及格,高二英文、数学也不及格。高三上学期成绩较好,在二百廿二名社会组学生中,排名七十七。

 

黄振球说,沈诗苑生前曾在同学的毕业纪念册上写一段话:“别为过去而追悔,也别为将来而幻想,最美好的时间就是现在。”口气不像是悲观的样子。

 

沈诗苑生前就读四六六班。教他国文的导师刘兆熊表示,沈诗苑平时个性稍微内性,除了上课偶而跟后座要好的同学讲话,一切表现都很正常。可能是最近他的外祖母对他期望过高,让他转变了对人生的看法,家庭因素对他的情绪或许有些影响。

 

三、自杀——有征兆可以预防

 

根据消防大队勤务中心统计,一九八三年六、七两月份,台北地区共发生九十一件自杀案件,比率超过往年同月份。警方呼吁民众多关心、注意家人的生活行为,以避免无谓的牺牲。

 

(1)一般人的错误观念

 

马偕医院蔡守仁医师指出,一般人对“自杀”有很多似是而非的观念,例如:“说要自杀的人不会自杀”、“自杀没死就不会再自杀”、“真正想自杀的人不会再自杀”、“真正想自杀的人不会让人知道”,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但在临床上往往并非如此。

 

蔡医师说,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个案显示:在采取自杀行为前,自杀者会预先表达出自杀的意念或有示警求援的征象;而大多数自杀未遂者会再度尝试自杀行为。曾有一名年轻女性,历尽十八次各式各样的自杀方式,才得以如愿了却一生。

 

根据行政院卫生署统计,自杀在一九八○年国人主要死亡原因中名列第十位,其中男性一○一一人,女性七四八人。这个数位在一九八二年仍居高不下,平均每天将近有五个人因自杀死亡。

 

研究自杀行为的专家学者们公认,上述的统计数位,仅是最保守的估计。自杀死亡被列为意外死亡者不在少数,例如:车祸、失足跌死、游泳溺毙、药物中毒等致命原因。表面上似遭受意外事故,但其中导因于自杀意图,藉意外事故以达到求死目的者占相当大的比例。因此,实际自杀死亡人数远超过行政院卫生署的官方报导。

 

(2)自杀未遂女多于男

 

生命线协谈中心表示,在台湾自杀死亡者之中,男女比例约为一点五比一。但是自杀未遂的案例,女性则超过男性。换言之,女性自杀者虽多于男性,但真正自杀死亡者,却是男性较多。

 

究其原因,男性的自杀方式通常较女性激烈,如服毒、自缢、跳楼、卧轨、自焚等,往往立即毙命,救之不易。女性的自杀方式则较为温和,如吃安眠药、开瓦斯、割腕、跳水等,获救率相对的提高。

 

(3)自杀意念通常外显

 

据马偕医院协谈中心一九八二年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依年龄划分,十五岁到廿九岁阶段,以感情纠纷及婚姻不谐为自杀主因;卅岁到四十四岁阶段,以家庭冲突及经济困难为主;至于四十五岁以上者的自杀原因,则主要是经济问题和身体残疾等困扰。

 

心理学者认为,自杀者的自杀意念通常是外显的。其亲友只要稍作观察,便可发现其情绪反应有自杀征兆。最普遍的是忧郁。典型忧郁的症状是失眠、体重减轻、食欲不振、沮丧、社交退缩、凡事漠不关心失去兴趣、身体疲惫以及严重的无助感;自杀的可能性,随着这些征兆的出现而增高。

 

另外有些个案,自杀者则呈现紧张、焦虑、罪恶感、羞愧等征兆,以及难以控制的冲动、易怒、敌视等的激动情绪反应。

 

心理学专家林光灿指出,近年来的趋势是学历愈高,自杀率愈高;社会各阶层中以白领阶级自杀率最高,而工业国家的自杀率又高于农业国家。

 

经济学者们认为,社会经济的波动对于自杀率的影响愈见明显。只要社会经济变动,无论是成长或萧条都会提高自杀率;反之,在社会经济稳定时,自杀率则会下降,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自杀率随着通货膨胀而升高。

 

台湾正值工商业突飞猛进,社会急剧变迁,自杀的严重性与日俱增。从传统社会走入现代社会,随着离婚率的提高也带动了自杀率的成长。

 

现代医学愈来愈发达,一般疾病死亡率锐减,寿命延长了,然而自杀问题却愈发不可收拾。当我们面对失业、婚姻困扰、经济不景气、知识份子的无力感、老人问题、残疾问题时,我们也同时感受到“自杀”带给我们的阴影。

 

(4)防治工作亟待重视

 

一般认为,“自杀防治”不是一项消极的治疗工作,而是社会病态的一句警语,更是社会问题的探测器;“自杀防治”的物件也非仅限于狭隘的个人,而应涵盖整个社会。

 

民间对于“自杀防治”的推动与参与固然令人欣慰,但是最迫切需要的,还是政府主管单位的重视与更积极的作为。

 

四、自杀预防与电话危机调适法

 

在大多数的自杀危机个案中,当事者寻求别人的协助通常分为几个阶段。首先,向当事者家人、亲戚或朋友发出求助之信号。第二阶段为向熟悉之专业者求助,例如:家庭医生、牧师、警察、律师、学校当局及公共卫生护士等。如果自杀之企图仍然持续时,则当事者需要社会服务机构自杀预防之专业者之协助。如果上述资源均无法阻止当事者时,则真正之自杀行为发生,此时当事者会被送入医院急救。在医院中协助自杀未遂个案之专业者有精神科医师、心理学家、精神病理社会工作者,及精神病理护士。

 

一般社区中能够协助有自杀企图者的机构有精神病院、综合医院、精神病诊所、社会工作机构,例如:家庭服务中心、复健中心、及职业介绍中心等。台湾目前常设的自杀预防机构或中心有:张老师青年辅导中心、马偕医院自杀防治中心、生命线等。自杀预防中心的设置不论在国外国内,目前已是很普遍的现象。

 

本文将进一步讨论以电话做自杀预防工作时的一些调适原则。

 

当自杀企图者来电话求助时,工作者做电话危机调适的步骤有五,此五步骤之程式先后依危机情境而定,数个步骤亦可同时进行:

 

一、建立关系、保持联系及收集资料。

 

二、了解并辨认问题的核心。

 

三、对自杀潜能的评价。

 

四、协助资源之运用。

 

五、咨商及治疗计划之拟定。

 

兹就上述五步骤,详细分析说明——

 

建立关系、保持联系、及收集资料

 

工作者接到求助的电话时,脑中必须有一重要之概念:即当事者做了明智的选择——来电话求助。因此,工作者必须很友善、有耐性、有兴趣的来接听电话。无论当事者在电话中如何叙述他的困难,既然来电话,已显示当事者希望别人助一臂之力的动机。

 

首次电话会谈必须收集与当事者本身最有关系之资料。例如;当事者之姓名及电话号码;与当事者有密切关系者(家人、医师、雇主、朋友)之姓名及电话号码,以备万一无法与当事者取得联系,或紧急事件发生时之用。首次会谈之即刻目标是在收集资料,以做对自杀潜能评价之参考。为取得这方面之资料时,工作者多采直接之问句,以探求自杀之动机以及当事者对自杀此事之感觉。例如:“你计划如何自杀?”“你吃了安眠药吗?何时?多少?”等,有时候这些问句亦可使当事者卸下一些心中不安之感。

 

了解并辨认问题的核心

 

自杀企图者多呈现一种极度的混淆与解组的情境。因为当事者往往对自己之主要问题的核心不清楚。所以在电话中常有语无伦次、含混不清之情形。工作者最重要之协助为帮助当事者了解并辨认其所面对之首要及次要问题。例如:一位女性来电话,哭泣地述说她觉得自己无价值、失望、无用、不是一位好母亲,家庭没有了她也许更好……这些感触其实是一种对真正问题之反应。工作者发现这位妇女的真正问题乃是她与丈夫不合、婚姻不愉快而萌生了轻生之意念。当工作者指出她问题之核心之后,当事者便能够借此诊断而更清晰的了解自己之困境。

 

有些当事者往往对自己之问题有很清楚的认识,但他来电话求助之主要原因乃因为能够用来解决问题之有效资源已用尽,或不知如何运用有效资源;此时协助之方针,即在对各种协助资源之选择与利用。

 

对自杀潜能的评价

 

自杀潜能,系指自杀企图者在目前或不久的将来有自尽的可能。有关用来衡量自杀潜能之参考专案曾由洛杉矶自杀预防中心(Los Angeles Suicide Prevention)以及德州阿比邻自杀预防服务(Abilene Suicide Prevention Service)以研究与实务经验之方法拟出。自杀潜能的程度由尚无生命之危险,到高可能性、即刻性(紧急性)死亡之发生。无论何种程度之潜能,工作者接到电话后,须马上设法阻止自杀之企图。为达成此目标,工作者必须能够极准确的对自杀潜能评价。自杀预防工作之计划将依自杀潜能之程度、当事者问题之核心、当事者的人格,以及有效资料而决定。衡量自杀潜能之参考专案分述如下:

 

(一)、自杀情境

 

危机经验——自杀企图者经验一种危机之情境。危机经验系指个人对其每日生活中不甚熟悉或意外的经验,而导致个人经历一种失去平稳或解组之情境。个人面对自杀危机之最大因素,乃是在精神上受到某种不能忍受的问题之打击,而产生失望与束手无策之心理状态。这些压力迫使个人必须寻求即刻解决之方式。解决的方式(行动)中,属于不良适应者,即为自杀企图。

 

大多数自杀企图者均认为:他们所面临的危机是无法挽救的。他们产生了一种无望(hoplessness)之感觉——相信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痛苦的生命,或不幸的境遇。研究报导指出,约有九十六%的自杀企图者深信他们的困难是无法解决的。虽然如此,依据危机理论,危机经验与其他情境,系指某种情境使人无法永远忍受下去。因此,此情境必须改变。个人面对危机情境时较平常更易接受外来之援助,故在适当的时候给予面临危机者协助(包括医疗调适),是极奏效的。依此理论,自杀企图是可预防的,可挽救的。矛盾感

 

人类求生的欲望是强于求死的欲望。有自杀企图者的问题即在于求生与求死之间的挣扎。他们一方面想死,一方面亦想活,这种矛盾的心理带来了无限的痛苦。例如:当一个人受到爱情的束缚时,他也经验一种极端爱恨交加之矛盾感。因此,常有向爱人泼硫酸而后自杀之情形发生;亦有些企图自杀者在服下大量安眠药后,在药性未发作之前即喊出呼救之声;某些人则站于高楼窗外,踌躇是否要跳下一死了之。

 

每个人对求生与求死之欲望强度不同,但如上所述,前者多强于后者。也因为这个假设,而使自杀预防能有效的施行。协助企图自杀者时,必须对此二种欲望(动机)先做一评价,而后导引其走向求生之途。

 

沟 通

 

自杀行为是一种极度无助与绝望的情绪表达信号。自杀行为实际上亦是一种求救的信号——企求别人了解其处境与心愿。自杀企图者的沟通方式有直接用口语者,例如向别人说:“我不愿再活下去!”“我要杀死自己!”“我要悬梁自尽!”亦有以行动来表达者,例如要购买手枪、安眠药;忽然决定要立下遗嘱或赠与别人自己所心爱之珍物等。沟通的方式包括直接与间接二种方式,但多针对某特殊个人。当沟通的方式属于间接法时,协助者之首要任务为探求当事者内心之意图为何?沟通之真义何在?了解与自杀企图者沟通之真义,能助长协助者对他的处境做较正确之评价,并易探求导致自杀之有关因素。

 

(二)、年龄与性别

 

研究报导显示:自杀率多依年龄之增长而增加;男性较女性之自杀率为高。即言,年长之男性自杀企图者之危险性最高,年轻女性最低。最近统计发表,在美国年轻人自杀率有日增之势。

 

(三)、自杀计划与自杀工具

 

自杀计划可以说是用来做自杀潜能评价之最好参考专案。自杀计划包括:(1)当事者所计划之自杀方法之危险性(致命性)程度;(2)自杀工具之可能性(Availa bility);(3)自杀过程之详细程度。

 

最危险(致死)的自杀工具有枪杀、上吊及跳楼。如果来电话者声言曾用上列工具(方式)或将用之,则其自杀潜能及危险性甚高。其他能导致死亡之工具(方式)亦不可忽视,例如:服用巴比妥酸盐、一氧化碳中毒Carbonmonoxide及割腕等。假如当事者不仅在电话中“威协”他所用之自杀工具,并且能够详细的说明工具之牌子、分量、时间、地点,即表示此人之自杀潜能性极高。

 

进一步之评价工作则有赖于当事者之精神状态诊断Psychiatric diagnosis。统计指出,精神病患者之自杀率极高,约每十万人中有三十七人(Leter and Lester,1971)。它的原因之一是;大多数之精神病患者所用之自杀工具均属于较易致命者,以至于无法拯救或即时阻止。

 

(四)、以前之自杀企图记录

 

自杀未遂者再次尝试相同之意念的可能性是极高的。研究报导指出,约有七十五%的自杀者曾经有过自杀企图之记录。

 

(五)、紧急性或长期性

 

紧急性的情境较长期再三发生之企图更为危险(许多长期性之自杀企图者亦成了长期性之来电话者)。但是紧急性之自杀企图行为者(因紧急危机而引起之自杀意念),则比慢性自杀企图者较易接受调适之工作,亦较有效。

 

(六)、亲人或心爱者最近逝世或离去

 

如果在近期内有亲人或心爱者过世或离去(离婚、遗弃、分居)时,则自杀企图之潜能性随之增高。分离的预知与过程,往往已造成当事者极度之忧郁。因此,当事者亦可能在事情发生之前即有自杀之企图。当然,事情发生时,即自杀企图潜能之高峰。

 

(七)、疾病及身体上之征兆

 

企图自杀者的健康状况,是提供自杀潜能很好之参考资料。当下列与医疗有关之征兆发生时:手术失败、生活机能衰退(长期性)、不眠症、癌症或对其他绝症之恐惧、气喘、性无能或对性行为失去兴趣等,当事者之自杀企图潜能随之增高。这些病症往往能改变当事者对其个人之概念image,concept。长期或急性恶疾对年高者尤其能造成一种心理上之威胁。因为他们往往认为这些疾病无法医治,回生乏术。此外,年高者在长期受疾病之煎熬时,亦常会有寂寞及联想别人对他不关心、不照顾等灰心失意之感触。此时,若再加上经济上之困难,此情境能加强疾病对个人之威协,而导致万念俱灰之境。

 

(八)、情绪上之困扰

 

当事者打电话来求助时,他在电话中表现的情绪是预测自杀潜能的一个很重要之指标。这方面资料之收集可由下列问题中取得:“你为什么此时此刻来电话?”如果当事者的声音语调显得疲倦、忧郁及无精打采,则代表他面对一种情绪上之压力stress,其自杀潜能极高;因为这些指标说明了一种无法自我控制的情境。此外,相反的情绪表达,例如:语调中充溢着纷乱之意念、吼叫、嘶喊及惊叹等,也是危险的信号。如果当事者此时不断的否认自己有自杀企图,这亦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而当事者在电话会谈过程中有很显著的情绪改变,则是一个好的现象。能够导致情绪压力之情境有:

 

(1)失去感(losses),例如:上述之因死亡、离婚或分居而失去心爱者,职业、地位、尊严或钱财上之重大损失。

 

(2)上述之重疾、意外事件、畏罪等。

 

(3)有时候因为成功,例如事业上之成功及职位之高升亦能引起不安与紧张度。情绪上之压力必须由当事者而非工作者之观点来衡量。

 

虽然心理诊断工作多由精神科医师来负责,但志愿服务者在接电话时,由会谈中亦可探测当事者之心理状态。较明显之心理征兆有:幻想、迷惑、错觉以及脱离现实等,均表示当事者面临个人解组之境。此刻若当事者同时为下列经验所困扰时,则自杀企图之潜能加强,如:酬谢问题、吸毒问题、同性恋以及上述之极端忧郁沮丧等。

 

除非当事者有极确定之致命的自杀计划,否则上述各项仅是参考资料而已。它必须配合各项资料,而决定自杀潜能之程度。例如;忧郁之情绪可能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程度之威协。一位年轻人在电话中说他觉得很疲倦、忧郁,并且有开车在公路上自尽之念头。并言婚姻不美满,想与太太分居。可是他仍每日照常上班,每日按时回家。此个案之自杀潜能显然低于下述个案。一位老人曾有酗酒问题之纪录,目前独居,无亲无朋可照顾他。他计划以家中之手枪来自决。这个个案应是属于危险性极高者。

 

社会资源的运用

 

如果当事者表示债务缠身、无亲无故,而且打电话求助的当时,身边无人相助,此时之自杀潜能是很高的。有些人则自动离群索居。或与社会失去接触,对个人之仪表不顾,对工作或功课表示不关心等亦是重要之征兆。首次电话交谈时除了对其自杀潜能做评价之外,并要找出适当的协助资源以及如何有效运用这些资源。协助资源大体上可分为二类:非专业资源及专业资源,分述如下:

 

(一)、非专业资源

 

1.家庭——当危机发生时,家庭(家人)乃是最宝贵之协助资源,工作者应该鼓励当事者与家人讨论他的问题。如果当事者不愿家人知道他的处境,而工作者认为家人能够助一臂之力时,仍应通知家人协助。在这种情况下,很重要的一点是工作者必须先告诉当事者这项计划。尤其在我国传统之家庭制度下,家庭对个人之照顾与协助似有道义上的责任的。

 

2.朋友——当事者的好友能够给予他与家庭一样之协助。因此,与上述相同,朋友应被安排与当事者在一起,给予他一些精神上之慰藉。朋友也常为最忠实的听众,他能给予当事者一个发泄情绪之机会。

 

3.家庭医师——虽然我国尚未有家庭医师之制度。但是,若当事者认识任何医师时,也可通知他们做为协助资源之一。

 

4.牧师、神父——假如当事者是虔诚的教徒,则认识的牧师或神父(及其他宗教性人物)当可协助当事者之困境。

 

5.雇主——假如当事者的困扰原因与其职业有直接的关系时,工作者当鼓励前者与他的雇主或同事讨论他的困境。

 

6.警察——虽然近年来,有些警政人员已开始接受社会工作之专业训练,但仍不普遍,因此我们仍将它列为非专业资源之一。通常仅在紧急之状况下才需要求助于警察。下列三种情况属之:(1)如果来电话者声明他目前正在进行自杀之举;(2)如果来电话者忽然间无缘无故的将电话挂断,而且,当工作者打回去,无人接电话;及(3)如果第三者报告某人正在进行自杀。在这些紧急情况下,请求警察协助的最大好处是:他们能较其他资料更迅速地到达出事地点,或护送自杀者到医院急救。

 

7.医院——工作者必须对区内之医院及诊所之位置有所认识(尤其设有急诊室之医院),以便紧急状况下能马上通知救护车到场,或指示当事者家人、朋友接送当事者到邻近医院。

 

(二)、专业资源

 

1.本机构——如果当事者显出极高的自杀潜能时,工作者认为进一步之深度谘商工作有必要的话,便应照会当事者来本机构接受专业人员之协助。替当事者订下会谈之约,亦可使当事者感到一丝希望。(“本机构”是指张老师青年辅导中心)

 

2.其他社会工作机构,及社区内精神病院或心理卫生中心——当工作者认为此个案之自杀企图并未很高,不过当事者显然为一些事情(如:家庭纠纷及其他人际关系问题等)所困扰时,应该照会当事者到这些专业机构做进一步之调适治疗或咨商。

 

3.私人诊所——有些来电话者需要心理治疗,工作者可介绍至声誉好之心理治疗诊所。如果来电话者已经接受心理治疗,除非有特殊原因,工作者应该鼓励当事者回到原来之诊所。

 

谘商及治疗计划之拟定

 

谘商及治疗计划之拟定依当事者的自杀潜能、有关资料及资源而定(此三者统称“当事者的自杀地位”)。一般而言,自杀潜能性愈高者,工作者的角色愈采主动积极的方式。如果当事者的自杀地位无法控制时,应采立即住院治疗之方式,约有10%的自杀个案属于此类。若决定照会自杀企图者入院治疗时,最好有家人或朋友陪同。这时很重要之一点,绝对不应让当事者单独一个人。大部分来电话者均属低潜能性者,有时候富有同情心的聆听,了解即可解决问题的。

 

如当事者在晚间来电话求助时,工作者最重要之任务是:协助他如何减轻及消除因时间(晚上)而带来的额外情绪负担,即如何将今晚打发过去是即刻之目标。工作者特别重视此个案是否属于高潜能者,以便采取立即救助行动。

 

如果自杀正在进行中,当事者来电话(此种个案约占总个案数一~二%左右)求助时,除了听取当事者有关资料之外,并应即刻决定是否联络救护车、当事者的私人医师或警察,因为此刻最重要之工作是医疗上之照护。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照会当事者到上述各项资源时,工作者应持道德上之任务。因此,照会之后,工作者除了提供有关资料之外,并应在适当的时候做追踪访问。

 

转载自《张老师月刊》

 

五、自杀防治的社会力量

 

清晨两点,正当你昏昏欲睡时,电话铃响。强打起精神,拿起话筒“喂!”了一声,对方没有反应,这真是一个怪电话。犹疑了一会儿,对方终于开口了,他说,他想自杀!

 

这一幕似乎有点戏剧化,但也可能发生在真实的生活中;或许今晚就会来上一通,打电话的人真有自杀的意念(据估计在洛杉矶每年有七万二千人曾有自杀的意念),而接电话的人则是洛杉矶自杀防治中心的夜间值班人员。他受过半专业化的训练,他透过电话,带给因孤独、痛苦、迷失、沮丧而陷于心理崩溃边缘的人予一线生机。这一线生机包含着:同情地倾听,相互沟通,以及收集资料。

 

洛杉矶成立自杀防治中心

 

自杀意味着人生阴暗的一面。有史以来人们曾经以利刃、绳索、手枪、毒药等工具自杀。自杀防治的观念,从二十世纪才发展起来,它包含社会工作和医疗服务。一九○六年纽约市成立第一个自杀防治机构——美国全国救命联盟(National Save-A-Life League)。直到一九五八年洛杉矶自杀防治中心成立,在自杀研究临床工作方面才有较重大的进展。

 

紧急电话系统仅是自杀防治中心的一部分,自杀防治中心还从事谘商、治疗、训练、抽样研究、应用研究、社区服务,并以发表论文和演讲的方式传播有关的资料。

 

从一九七○年代开始,洛杉矶自杀防治中心便着手研究各种伤害自己的行为,包括:酗酒、药瘾和交通事故。

 

该中心执行董事山姆 Sam Heilig 表示,自杀防治中心的年度经费是三十五万美元。并将在司法部的资助下,进行药瘾戒除计划,使得年度经费提高到八十万美元。目前在该中心接受劝戒的人有八十五位;新的计划开展以后,将增加到三百人,其中包含假释和缓刑的人。

 

自杀者事前会有征兆

 

或许,有人会认为,“个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自己的生命”;因而反对自杀防治。专家们则以为,自杀防治并不以强迫当事人接受的方式进行。一些研究报告中显示,有自杀意图的人,情绪上往往陷入冲突的状态,他们既想寻死,又想打开一条生路。因此,他们会有一些特殊的行为,可视为“呼救”的表示。

 

临床心理学家法伯洛Norman L.Farberow 和薛耐德门 Shneidman 相信企图自杀的人,会无意中露出某些征兆;如果能够加以警觉,就能防治自杀。他们提出在华盛顿做过的几个案例,受到国家心理健康组织 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允许,设置洛杉矶自杀防治中心,展开第一个五年工作。

 

透过危机调适,使得自杀防治工作有所进展。自杀防治中心的一位共同指导人表示,危机调适有其必要性,但对具有高危机性的人而言,这还不够。高危机性的人,占与防治中心接触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假设全年有一万人与防治中心联络,其中就有二千人有严重的自杀倾向。他表示,典型的来电话者是二十至三十九岁的妇女,她们的自杀倾向都被慎重地处理,而告降低。

 

为了达到防治效果,防治中心特别为高危机性者设计一项实验性的计划。在防治工作中,低危机者或危机缓冲者都会受到控制。而由随机选出的高危机者的一组,则由半专业化的志愿工作者长期观察(一年或一年半)。患者被派到各小组,由各小组负责患者对中心的联系工作。志愿工作者透过电话、聚会和作业来进行。这个计划是要帮助经常性的情绪低落者、疏离感者和酗酒者;假设这种人因畏病被送进医院治疗,然后再回家去,而心理上似乎不曾有丝毫的改变。防治小组在处理这类病人时,则以改变他的生活模式为着眼点。

 

运用团体心理治疗

 

防治中心开始采用团体心理治疗,法伯洛说;团体治疗很少用于自杀防治之上。由于团体治疗特别适合孤癖、疏离、迷失的人;然而自杀者是最难以打交道的一类。

 

今年中心发展出团体治疗的三段设计:第一阶段是紧急团体,或称为“坠入”团体;每周聚会三天,每次一个半小时。它是为长期处于高危机状态的人设计的。据治疗计划的执行人施佩克Naomi Specht说,团体的成员会更开放,更能交谈;每次聚会成员和治疗师会有所变动,患者总是维持在六名左右。法伯洛指出团体是否能成功的互动,使成员彼此建立良好关系,在于治疗师的技巧。经常有人被邀入团体,但因受到骚扰而无法沟通;我们特别注意那些似乎没有放开心情的成员,帮助他们打开话匣子,加入团体的讨论。

 

团体第二个阶段有六至八周,都由相同的成员和治疗师组成,继续讨论共同剩余的问题。第三阶段是个长期的团体,成员被要求留下来做长期治疗。患者可从团体一个阶段转到另一阶段。

 

科诺根据一项数学方式推算出,防治中心在过去十年内阻止了六百名自杀者。这条数学公式是以有自杀意念、企图自杀,和实际上进行自杀的人数百分比做基础。

 

防治中心指出其他的评量自杀率的标准,社区互动是其中的一种。防治中心和一些团体订有合约,以提供服务,调查可疑的死亡,使死亡原因的纪录更精确。

 

防治中心的训练工作

 

防治中心提供不同的训练课程,也为其他行业的人士举办讨论会或研习会,物件包括老师、警察、牧师和心理卫生辅导员。该中心在一九七一年,有四千名学员接受自杀防治理论和技巧的讲习。过去十年内,有一百位临床工作者在此受训,并在城内服务。训练小组有十二名主要成员,包括心理学家、精神科医师、社会工作员;他们为不同的学员设计不同的课程,也在当地七所大专院校开课,讲解自杀和自伤行为。

 

法伯洛指出,在防治中心成立之初,有许多人和他们保持距离,拒绝谈论自杀防治之事;现在自杀防治的观念已被接受,且成为热门的研究题目。他认为防治中心的努力,对于促进自杀防治研究中心(全国性组织,一九六六年设立于马里兰州)也有贡献。

 

当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中心的人员就了解到,人手不足以包办接听电话、进行研究、计划和其他事务;于是在一九六四年采用半专业性的志愿人员接电话。至一九七二年时,已有一百二十五位志愿人员分四班接电话,当时每年的电话约有一万通。

 

志愿人员需先接受三十个小时的电话工作课程训练,然后还有一连串的在职训练,也有一些人接受进一步的训练,成为团体治疗计划的共同治疗师,或研究工作的助理人员。

 

这些专业、准专业和半专业的辅导员,有家庭主妇、教师、出纳和学生。他们都很熟练。施佩克太太说:偶尔也有医生召请他们协助,以处理自杀的患者。

 

起初,义工们透过转接系统,从每晚五时起,在家里接听电话;一九七一年起,晚上十一点以前的电话,会先转入中心。施佩克太太又说:这项措施使中心能兼做其他的事,也使打电话求助的人不致延误。

 

见习的义工不必缴付费用,但中心要求他们至少服务半年。该中心也为其他社区、心理卫生机构训练人员,担任自杀危机辅导的临床工作助手。经常有少数民族的代表前来接受训练。施佩克太太指出,说西班牙语的人容易受到语言的限制,而无法利用防治中心;而黑人则与当地的社会牵扯太多,而不便利用社区心理卫生中心。总之,中心的求助者约有半数来自市中心。因此,防治中心特别安排训练社区人员的计划,协助社区担负起心理卫生的重要角色。

 

自杀防治的成效

 

防治中心的成效如何?希利说:洛杉矶地区一九七○年度死于自杀的约有一千五百人,高于车祸死亡人数,是凶杀的二倍,且较一九六八年度多出四百人。而二十九岁以下的年轻人,自杀率则告上升;从六○年到七○年间,二十至二十九岁的男性自杀率由十万分之十八,上升为十万分之四十一;同一期间,同一年龄层的女性,自杀率由十万分之六上升到十万分之二十六。整个洛杉矶地区的自杀率为十万分之二十,几乎是全国平均自杀率的二倍。

 

中心评估,约有百分之一至一点五的来谈者还是会自杀;另一方面,仅有少数企图自杀的人,会和防治中心联络。

 

他们为何只打电话来?觉得人生乏味?生性紧张无法放松?抑或感到完全疏离?不知道有防治中心一类的机构?以上的原因都有可能,而不知道有防治中心,可能是个重要因素。很可能八百万洛杉矶居民中,极大部分的人不知道有这个中心;但是过度的宣传,可能导致来电泛滥,无法控制的后果。

 

法伯洛说:这是问题的核心。我们觉得公开宣扬后,缺乏足够的设施来回报,会把事情搞糟。

 

罗伯Robere,是中心的共同指导人兼主要精神医师几年前曾表示,每年城内有一千二百人自杀,而防治中心要阻止三百件,才能使自杀率有显著的降低。如此则需每年与三万五千人接触,几乎是城内经常有自杀意念人数之半,而且是平常来电话人数的三倍半。

 

人际关系是重要关键

 

不论是用那一种接触或治疗,防治中心需先发掘出自杀者自己的资料。首先要找出关系人——他的同伴、情人、父母、亲戚、朋友。薛耐德门 Shneidman 说:大多数的个案其所处自杀的情境与他的人际关系有关联,处理时如果忽略了这一点,效果就不会很完全。个案的家庭、朋友和辅导员的涉入,以及防治中心和其他专业性、社区内的资源构成强力的支柱,给予个案协助和支援,是很重要的。

 

施佩克太太表示,在洛杉矶地区,有不少心理上的帮助是低花费的,甚至免费的,但是民众总没注意到。例如城内心理卫生协会有十二个分会,每个分会都设有中心,其他的机构还有免费的诊所、城立医院等。

 

自杀防治中心处理个案是在实验计划下进行,所以处理的数量不多。他们希望发展出一套处理的模式,供各相关机构使用。

 

人们常视自杀防治中心为生命的守护者。法伯洛认为,如果有人快淹死了,迅速有效的急救,可以使他获救。但拯溺是一回事,防止跳水又是另一回事。也许为了防止溺水,可以把湖滨、海滩和游泳池围起来,只有合格的人才能进入。但是心灵是个广阔的私人池子,而且不欢迎外来的监视。

 

自杀既是对压力情境的反应,也是一种心理上的地震爆发,将会继续发生。但是,只要自杀者面对死亡时感到犹疑、矛盾,自杀防治就会有效。

 

转载自《张老师月刊》一九八二年三月号

 

| Google | 百度 | Yahoo! | 维基 Wiki | MSN | 佛教 | 经典图书馆 | 

| 电视 | 购物 | 儿童 | 书店 | 杂志 | 视频 | 免费佛经 | 音乐下载 | 热门网站 | 佛教论坛  |

般若文海佛教经典图书馆

Like

分享Share |